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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705悉昙集记(石记)卷上
依上界表本纪文依下界烈解释辞。今之 所愿为令分明也。
于时天庆五年三月八日
求法僧淳祐集记上卷
悉昙字纪南天竺国般若菩提悉昙一十八章
大唐山阴沙门智广纪
悉昙天竺文字也。西域记云。梵王所制。原始垂则四十七言。寓物合成随事转用。流演支派其源漫广。因地随人微有改变。而中天竺特为详正边裔殊俗兼习讹文。语其大较本源莫异。斯梗概也。顷尝诵陀罗尼访求音旨。多所差舛。会南天竺沙门般若菩提赍陀罗尼梵箧自南海而谒五台寓于山房。因从受焉。与唐书旧翻兼详中天音韵不无差反。考覆源滥攸归悉昙。梵僧自云。少年学于先师般若瞿沙。声明文辙将尽微致。南天祖承摩醯首罗之文此其是也。而中天兼以龙宫之文有与南天少异。而纲骨必同。健驮罗国喜多迦文独将尤异。而字之由皆悉昙也。因请其所出研审翻注。即其抒轴科以成章。音虽少殊文轨斯在。效绝域之典弗尚诡异。以真言唐书召梵语仿佛而已。岂若观其本文哉。俾学者不逾信宿而悬通梵音。字余七千。功少用要。懿夫圣人利物之智也。总持一文理含众德。其在兹乎。虽未具观彼史诘之流别。而内经运用固亦备矣。然五天之音或若楚夏。俟中土学者方审详正。窃书简牍以纪遗文。
注云。古谓梵书曰胡文者。案西域记。其阎浮地南五天之境。梵人居焉。地周九万余里三垂大海。北背雪山。时无轮王膺运。中分七千余国。其总曰五天竺。亦曰身毒或云印度。有曰大夏是也。人远承梵王虽大分四姓。通谓之波罗门国。佛现于其中非胡土也。而雪山之北傍临葱岭即胡人焉。其字元制有异。良以境邻天竺。文字参涉。所来经论咸依梵挟而风俗则效习其文。粗有增损。自古请求佛经多于彼获之。鱼鲁浑淆直曰胡文谬也(已上注文也)。
已上序(证信缘起二种序是也)。
其始曰悉昙。而韵有六。长短两分。字十有二。将冠下章之首。对声呼而发韵声合韵而字生焉。即●阿(上声短呼)●阿(平声长呼)等是也(已上本纪文)。
林记释云。指阿等兼彰迦等。迦等皆有六 韵长短。非谓唯阿有之其始曰悉昙者指下文。将列阿阿等十二先称悉昙。悉昙者●●等也。故将列●●题称悉昙。悉昙之义至下当释。而韵有六者。以●●为一韵乃至以●●为一韵。故有六韵。问●●既是上声平声。何得为一韵。●●等亦尔。答上声平声高下虽异●音相类以为一韵。韵诠之意专同此耳。问若言不论平上今同韵 诠为一韵者。●●亦同可摄● 字。何分为异耶。答●韵有二声。即阿(平)?(上)也。去入无此韵。暗字去声中(苦绀反)韵。●字入声中(唐洛反)韵也。愔(平)黯(去)暗(去)恶(入)合为一韵。故云暗恶以为一韵。阿(平)?(上)有之去入全阙。故不言阿阿暗恶以为一韵也。长短两分字十有二者。六韵各有短长二声。故为十二也。
将冠下章之首者。第八以下七章皆带阿音也。对声呼而发韵者。阿(上)阿(平)一对。伊(上)伊(平)一对。余准可知。即以一对而为一韵也。声合韵而字生焉者。声转合韵转生字六韵二声致成十二也。即阿(上)阿(平)等者出体也(已上注也)。
其中有纥哩等四文。悉昙有之非生字所用。今略也。
林记释云。其中有纥里等者。瓯字之下次有此四文。悉昙之中虽有此四而非生字所用故今略之。
其次体文三十有五。通前悉昙四十七言明矣。
林记释云。●等五。●等五。●等五。● 等五。●等五。●等十。合为三十五也。通前悉昙四十七言者。以前阿等十有二字合于三十五。故云四十七言。
声之所发。则牙齿舌喉唇。等合于宫商。其文各五。遍口声文有十。
林记释云。如其次第合于迦者吒多波。何故迦为牙声等耶。以舌中近腭上。开于唇跓牙锋。自两牙间而出此声。非喉唇之所发。故以迦为牙声。者字。此开唇合齿。自齿间初发上声。渐开齿后究声。故者字云齿声。吒字。此弹舌初发声。而后渐开口自舌端声初生。故云舌声多字。此以舌端着齿根间放之发声。声犹喉中发即带喉声。故云喉声。问何以不云腭声云舌声耶。答以佉字等为腭声。以吒字等为舌声也。今多字此非腭舌。故犹从喉也。波字。此二唇相合。初开发声。故云唇声也。问以此五声。配宫商角徵羽如何。答迦是宫音。者商音。吒是徵音。多是角音。波是羽音也。宫商等音。即牙齿等声耳。其文各五者。宫音有五。乃至羽音有五。故云各五。即迦佉伽伽(重)哦等也。遍口之声者。野等十字也。皆遍口中呼之。
此中啰(曷力遐三声合也)于生字不应遍诸章(诸章用之多属第八。及成当体重。或不成字。如后具论也)。
林记云。此中啰者。十字中且取啰论之(曷力遐三声合也)啰字带阿声。故云三声。于生字不应遍诸章者。第二四五六七章。第二章以●加迦等诸字下。故至●字下加 之即同第八章中●字。故注云。诸章用之多属 第八(云云)。故第二章中除啰不合也。第 四章以●罗省加诸字下。若与●字合即同第八 章中●字。故第四章中除啰字不合也。五六七 章准之可知。注云及成当体重者谓第三第八章 也。第三章以啰加诸字下。第八章以啰加诸字 上。故至啰字即成啰啰。若重体者非此章摄。 即十八章字也。故此二章中除之。注云或不成 字者下文云。第九以下四章用之。即更重重全 非字也。今案此文。疑误谬欤。可谓第九以下 六章。若亦可言第九以下至于第十四章矣。岂 但第九以下四章重重非字。第十三第十四章而 得成字乎。
罗声全阙生用。则初章通●罗除之一(除罗字罗监反)。
林记云。罗字其体即罗字二重也。何故除之。自答云。全阙生用(云云)则初章通罗除之一者。且作二释。声韵通滥啰声故。初章中除之一字。难云。啰带阿声。罗字不带何相通矣。答曰。既言相通。不言同音者。二音虽异而有相似。故云相通。难曰。若言二音虽异而有相似故遮之者。可言攞字亦同通啰故遮之。答攞字遍于诸章而能生字故不遮耳。罗字不尔。后解云。通罗者。谓加空点音可言通滥。非遮滥。罗声全阙生用者。谓不能生十有二字。问云。若尔但有体字。曾无加么多耶。故自答云。则初章通罗。意云。亦通第十一么多。故注云罗鉴反。问何故云通者非通滥义此 通兼义欤。答下云通三五么多。此虽不生十二。而才生三五么多。非是滥义。此亦如是。虽不生十二。而生第十一么多。
余单章除之二(除啰罗二字。即第二三及第八第十章也。字非重成。简于第一故。云余单章也)。
林记云。余单章者。即注云第二三及第八 第十章也。除二者。啰字罗(罗鉴反)字 也。除罗字者。意同前义。除啰字者。第二章 以野字加诸字下故。至啰字下即成啰野。啰野 即此第八章中啰野字也。故第二章中。除啰字 不合之。第三章以啰字加诸字下故。至啰字 成重体故。第三章中除啰字也。第八章以啰字加诸字上。至啰字亦成重体。故第八章中亦除 啰字啰字重体。即属孤合章。非此章摄故除之。第十章以啰加迦啰(二合)上故。至啰字成三重啰故除之。若三重者非是字体。故下云重重非字。问第二章中何故唯除啰罗不除野野字耶。意云。第二章中以半体野加诸字下。故至野字必有重体。何故不遮耶。至下正辨之。注云字非重成者意何耶。答若不除罗即致重 成。故云字非重成而以遮之。问第二三八十四 章之中。若不除啰皆有重成耶。答不尔。若具 辨之可道若第二章中用之即属第八章。若第三 八章中用之即属第十八章。若第十章中用之即 重重非字。而今略之但言字非重成。若不尔者。第二章中虽不除啰有何重成也。意云。第 二章中以半体野加诸字下。至啰字下即成啰野。何得为说第二章中除啰之所以为遮重成故 知注意略之。
重章除之三(重成也。即第四五六七及第十一已下四章也)。
林记云。重章者。即注云第四五六七及第十一以下四章也。除三者。啰罗及重体也。且第四章以攞加于诸字下。故至攞字即致重成故除之。第五章除嚩。第六章除么。第七重除曩。第十一章除攞。第十二章除嚩。第十三章除么。第十四章除曩。若不除即成重体。问其重体为属何章耶。答四五六七章之重体即属第十八章。第十一以下四章之重体重重非字。谓啰攞攞(三合)等也。故下文云重重非字。问何故此等章称重章耶。答第四章成攞攞(二合)重声。第五章成嚩嚩(二合)重声。第十一章成啰攞(二合)重声(下准之)故称重声。问第三第八章同成啰啰(二合)重声。何不称重声耶。中唯啰啰(二合)重而为过失。第四章中若与啰合即属第八章。若与攞合即属第十八章。故与三八章异也。
异章句末为他所用。兼下除之六(即盎迦章字。牙齿舌等句末之第五字为上四字所用。亦不可更同重故除之也)。
林记云。异章者第十五盎迦章也。句末者第五鼻声字也。他者句内上四字不能自重。故云他所用兼下除之六者。第五哦字兼下也。且说牙句令知余句。具可道之。兼下等除之六。今且说牙句故略等字。又云牙齿舌喉唇句以各末字加各上四字。牙句第五字。兼冠野等九字之首。下者野等字也。牙句第五字。能冠自句上四字首。亦兼冠野等遍口九字首。而野等字居五句之下。故云兼下也。除之六者。罗(罗鉴反)及哦若拏那么也。不可自重故云除之。前后都合除之六。
自除之余各遍能生。即迦佉等是也。
林记云。自余诸字各遍能生。其自余者迦佉等是也。
生字之章一十有七。各生字殆将四百。则梵文彰焉。
林记云。谓始自第一章至第十七章也。除第十八孤合章。故云十七也。生字殆将四百者。略论之或章四百余字。或三百余字。或三十余字。今略云殆将四百。
正章之外有孤合之文。连字重成即字名也。林记云。正章者上十七章也。依次生字故云正章。第十八章集字不次故云正章之外。孤合者但独合之。不生十二故云孤合。连字重成者有多多等同字自重。此云连字重成。
有十一摩多啰。此犹点画。两个半体兼合成文(阿阿等韵生字用。十么多后字傍点名毗洒勒沙尼。此云去声。非为么多。讫里章用一别么多。里耶半体。用祇耶兼半体啰)。
林记云。第一字为字母。亦为字体。自第二字至第十一字。加么多。并为十么多。涅槃点不为么多。梵云毗洒勒沙尼。此云去声。问若涅槃点不为么多。何文称十一么多耶。答即注曰阿等韵用。十么多后字傍点非为么多。么多但加别么多为十一耳。此犹点画者。明乎么多体。非是字体。但点画也。两个半体等者。明乎讫里章一别么多。一一非字。兼合成字。问下文皆云么多。今何云么多啰。答此具彼略。如设利啰云舍利也。
初章将前三十四文。对阿阿等十二韵呼之。增以么多。生字四百有八。即迦(上)迦(平)等是也。
林记云。三十四文者迦等二十五字。野等九字。总合三十四文。但是字母也。对阿阿等十二韵呼之增以么多者。准阿阿等韵。转迦迦等字。后后增么多。各生十二字。故云四百八字。即迦(上)迦等是也者。此文表于声转。
迦之声下十有二文并用迦为字体。以阿阿等韵呼之增其么多。合乎声韵各成形也。
林记云。迦之声下者。先书迦字十有二字。初字为字母。始自第二字。加么多至第十一字也。但第十二字加毗洒勒沙尼。即涅槃点也。
佉伽等声下例之。以成于一章。
林记云。佉伽等声下者。佉声下有十二字。加么多皆例迦字知之。诸字母亦尔。以成于一章者。始自迦至于乞叉。合三十四字。皆以阿阿等韵呼之增其么多。字字成十二。都合四百八字。此为一章。
次下十有四章。并用初章为字体。各随其所增。将阿阿等韵对所合声字呼之。后增其么多。
林记云。次下十有四章者。自第二章至第十五章也。并用初章等者。自第二至第十五。合十四章。皆以初章为字体。此亦将阿阿等韵兼于所合音呼之。后增么多如第一章。
遇当体两字将合。则容之勿生。
林记云。若会当体而勿自重容之勿生者。容者入也。隐入莫合也。设使以啰加诸字下若至啰字即成二重。同体二重此即第十八章字也。非此章摄。故此章中隐容啰字也。
谓第四章中重罗。第五重嚩(房何反)第六重么。第七重那等是也。
林记云。表显其体也。第四章中以罗加诸字下。第五章中以缚加诸字下。第六章中以么加诸字下。第七章中以那加诸字下也。等者。等取第八章也。此五章中重体字属第十八章也。问第二第三章皆有重体。何不容之。答第二章以半体野加诸字下。然彼半体非字体故与野字得合重。又诸本除之。除预不定故今略之。第三章以啰加诸字下。第八章以啰加诸字上故至自位皆成重体。二章义同故。摄等处也。
第十一已下四章如次同上之四章同之除。
林记云。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此四章中皆如次第于第四五六七章字以半体啰皆冠其首。故除重体皆同于四五六七章也。
第二章将半体中●祇耶合于初章迦等字之下。名枳也枳耶。生字三百九十有六(枳字几尔反。今详祇耶。当是耶字之省也。若然同除重唯三百八十四。先书字体三百九十六。然将祇耶●合之。后加么多。夫重成之字。下者皆省除头也。已下并同也)。
林记云。第二章将半体中祇耶等者。明第二章。中有三。一明字体。即将半体中祇耶●合于初章迦迦等字之下也。二明章名。即枳也枳耶也。三明字数。即三百九十六也。下皆准之三百九十六者。凡字母三十五字。除之二啰字罗(罗鉴反)字也故第二章字母三十三字各生十二字故成三百九十六也。何故不除重体耶。下云或不从字生独半体之文。注云如怛达祇耶等用则有之字体无也。既云不从字生独为半体。故知非是野字。所以与野重合无失。又是野字之省也。故注云今详祇耶当是耶字之省也。问许野字之省亦得除重耶。答即注云。若尔亦同除重唯三百八十四。然此云祇耶者。半体文之名也。半体文者。即下云怛达祇耶等也。今者此中取祇耶文加迦等下。为第二章。故云将半体中祇耶合于初章。
注云先书字体等者。明作字体。夫重成之字下者等者。其文易知。
第三章将啰字合于初章迦迦等字之下。名迦(上)略(上)迦(平)略(平)。生字三百九十有六(上略力价反。下略力迦反。上迦下迦。并同略之平上取声。他皆效之也)。
林记云。第三章将啰字合于初章等者。如前亦有三文。体名数也三百九十六者。字母三十五字除啰罗二字故。第三章中字母三十三字也。三十三字各生十二故成三百九十六。注文易了。
第四章将攞字。合初章字之下名迦攞迦攞生字三百八十有四(攞字洛可反)。
林记云。第四章将攞字合等者。如前有三。体名数也。三百八十四者。本母字三十五字即除三字也。谓啰罗(罗览反)攞也。此章字母三十二字。各生十二字。故云三百八十四。所以除之者。如左具论之。
第五章将嚩字。合初章字之下。名迦嚩迦嚩。生字三百八十有四(嚩字房可反)。
林记云。三文如前。三百八十四者。此章字母亦同前章三十二字也。以嚩替攞故数同前。房可反者检此中音稍异余处。中天竺三藏输波迦啰阿目伽所翻经中皆无可反。又此中明第十二音。皆云去声不用入声。而中天竺三藏皆用入声。其类甚繁。故序云南天祖承摩醯首罗之文。此即其是也。而中天兼以龙宫之文有与南天少异。有云。五天其音非一。中天为稍分明。故知嚩音非必房可反而今且依南天称房可耳。
第六章将摩字合初章字之下。名迦么迦么。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林记云。三文如前。三百八十四者。此章字母亦三十二字。以么替嚩。
第七章将曩字合初章字之下。名迦娜迦娜。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林记云。三文如前。此章字母亦三十二字。以曩替缚。
第八章将半体啰字加初章字之上。名阿勒迦生字三百九十有六(勒字力德反。下同)。
林记云。三文如前。此章字母三十三字。但除●啰●罗(若不除可成●啰啰●啰。罗鉴反)故云生字三百九十六。问此是半体啰何用勒音耶。答啰迦其音逼附故致勒音。
第九章将半体啰加第二章字之上。名阿勒枳耶。生字三百八十有四(若●是耶省。亦同除重)。
林记云。三文如前三百八十有四者。若不除重即三百九十六。然今除重故云三百八十四。
第十章将半体啰加第三章字之上。名阿勒迦略生字三百八十有六。
林记云。三文如前。三百八十六者。此文误谬欤。改八作九可道三百九十六(此章中但除二字)。
第十一章将半体啰加第四章字之上。名阿勒迦罗。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林记云。三文如前。此章字母三十二字也。除字同第四章。故云三百八十四。
第十二章将半体啰加第五章字之上。名阿勒迦嚩。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林记云。三文如前。此章字母三十二字也。除字同第五章。故云三百八十四。
第十三章将半体啰加第六章字之上。名阿勒迦么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林记云。三文如前。此章字母三十二字。除字同第六章。故云三百八十四。
第十四章将半体啰加第七章字之上。名阿勒迦那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林记云。三文如前。此章字母三十二字。除字同第七章。故云三百八十四。
第十五章以迦遮吒多波等句末之第五字各加于当句前四字之上。及初句末字加后耶等九字之上。名盎迦。安遮。安吒。安多。唵波。盎耶等。其必不自重。唯二十九。不由韵合。名为异章。各用阿阿等韵呼之。生字三百四十有八(盎字阿党反。安字并阿亶反。唵字阿感反)。
林记云。以迦遮等者。迦遮吒多波者牙齿舌喉唇句也。句末第五字者。仰壤拏曩莽字也。各加于当句前四字之上者。以仰加迦等四字之首。以壤加者等四字之首。以拏加吒等四字之首。以曩加多等四字之首。以莽加波等四字之首。及初句末字者。以仰字加野等九字之首也(已上文表字体也)名盎迦等者。明转声之异。就中以初盎迦为此章名也。然仰等字缘迦等字。其音殊常。其不自重故此章字母二十九字也。各生十二故成三百四十八。
第十六章用迦等字体。以别么多合之。谓之讫里。成字四十有四(或有(下)加前么多得(中)成字用(上)。非遍能生且据本字言之。今详讫里之么多。祇是悉昙中里字也)。
林记云。三文如前。明字体之中。迦等者。等取余字母三十三字。别么多者简于十么多。故称别也。谓之讫里者。即是此章之名也。四十四字者。文错谬也。注云。且据本字言之(云云)本字者。即字母也。而字母三十四字初章所限。未知加何云四十四。故改四十字可作三十之字也。问若唯三十四字而无增减。即自通云。或有加前么多得成字用。非遍能生且据本字言之。此意云。前十么多中随用加之而不能生十二故今且云三十四也。今详纥里等者。明别么多体。祇音祇移反适也。悉昙中里字者。其未明显若言取点者。而其三昧点通加诸字。何独称里耶。今云。所指悉昙者。阿等十六字也。文云。其中有纥里等四文。悉昙有之。非生字所用今略也。又云。通前悉昙四十七言。下又云。悉昙十二字中瓯字之下次有纥里(一合)纥梨(二合)里梨四字。故知所指悉昙。阿等十余字也。而彼四字其音多种。或云哩(上)哩(去)?(上)嚧(引)或云撸留卢留或云[口*狸](上)[口*狸](去)里(上)里(去)今顺此记可呼纥里(二合)纥梨(二合)里梨。其第三字自得里音。今者取之而称悉昙中里字。大日经等皆呼初二以[口*狸][口*狸]。何不取耶。此记之中呼初二为纥里纥梨。呼第三为里。若取初二可云悉昙中纥里字。既云里字。故知非二。有人难云。彼体不相似。何以为此耶。答有相类体。如若也(二合)字。其下点稍圆。字样非一。何执不似也。问悉昙之称理通诸字。何非迦等耶。答下文云。悉昙十二字中瓯字之下次有纥里纥梨里梨四字。明知。非迦等也。
第十七章用迦等字体。参互加之。有三十三字。随文受称。谓阿索迦等。各用阿阿等韵呼之。生字三百九十有六。
林记云。用迦等者。此章以齿声加牙声。以遍口加齿声。如是相参合互不次。至下悉之。有三十三字者。此章字母三十三字以沙贺为一体。故云三十三也。
随文受称者。以字音即立名云河索迦章。各用阿阿等韵者。韵转声如前三十三字。各生十二。故成三百九十六。
第十八章正章之外有孤合之文。或当体两字重之但依字大呼(谓多阇吒拏等字各有重成也)。
林记云。正章者。谓上来十七章也。今此章中不生十二故云孤合。或当体两字重之等者。迦迦者者等也。此等之文皆依本音而大呼之。注云多阇吒拏等者。粗出字体也。等者等取余字母也。
或异体字重之。即连声合呼(谓悉多罗等是也)。
林记云。同字重之混以为一。异字重之连声呼。问连声合呼者岂非混义耶。答连续也。为遮段段呼之。非谓混之为一也。
或不具通么多。止为孤合之文(即瑟吒罗等字有通三五么多也)
或虽生十二之文而字源不次其犹之孤(即阿悉多罗等也)。
或虽异重不必依重以呼(此令五句之末字加其句之初即名盎迦等。属前章)。
或两字联声文形后。声彰其前(如么盎迦三合等字似云莽迦等也)。
林记云。或字通一二么多不生十二也。止为孤合之文者。止字可作正字。虽通一二而不遍生故亦为孤合文。注云瑟吒罗者。表体三五么多者。三么多及坞字点也。问云虽通三五么多而以不具通诸么多正为孤合者。若有具通诸么多者不为孤合耶。故答云或生十二之文而字源不次。其犹之孤。此意解云虽生十二转而不遍诸字故犹孤合也。问前说异体字重之即连声合呼之。若尔诸有异字重之必皆连声呼之耶。故答曰或虽异重不必依重以呼之。即此盎迦章等也。以第五字加前四字之首。而不呼仰迦浊带呼之。问浊带呼之若唯于一合之字耶。故答或两字连声文形其后声彰其前。此意解云。两字上下亦有连声。谓上有么字下有盎迦(二合)字读之似云莽迦。是即下字之声入于上字也。故大日经字轮品释曰。或有阿字上虽无点而其次第是重字有其仰壤拏曩莽等声以此连即是暗字。所以然者此仰等是点。用加于前阿。即阿字成暗音也。又云啰等声以配于前阿即成恶字也。所以然者啰等皆是傍二点今以连前阿即成恶声也。问连与联有何异耶。答共得力延反。训释有少异。连续也。联不绝也。故知二体相续名为连。一体不绝方称联以为异耳。
或字一而名分(如沙字有沙府柯反二音。犹假借也)。
林记云。言名者即音也。谓字即以已音用为其名。无更他称。故云名分。问大唐文字有本借音。今此梵文若唯一音耶。故答云或字一而名分注云沙字有沙府柯二音下文云沙下反府下反。今与此相检。字音可误。若疑误要为孚欤。音吐火反。颇类于沙下反。但至如府柯反府下反。虽异而梵文中平去相沙故无有失。
或用么多之文。由重增其么多而音必兼之(如部林(二合)字从褒(并侯反)娄(力钩反)与第十一么多也)。
林记云。即注云如部林(二合)字。此字有第六及第十一么多。读之皆带两声。其类甚多。至下当明。
或形非么多。独为严事之文(如字之上有却月之画也)。
林记云。即注云如字之上有却月之画也。此意云。字上点下有偃月文。不是么多而庄严字。却月者却仰也。其点形犹如仰半月也。
或有所成而异其名(谓数字重成一字而其下必正呼。中上连合短呼之。不必正其音。如上娑下迦称阿素迦等也)。
林记云。言名者即音也。注文明之。故不烦辨。然此文意娑字此平声也。娑字之下在迦字时即娑字音急变似索。即阿索迦等也。虽非重叠而别别亦有此义。我大师号舍枳也(二合)随音便称释迦耳。犹如大唐指于不得而读弗得。皆是所成而异其名也。
或有其声而无其形。(此即阿索迦章等字。字则无阿读之皆带其音也)。
林记云。即注云阿索迦章等字也。见字即无阿读之皆带音。大唐语皆有之。
或不从字生。独为半体之文(如怛达祇耶等用则有之字体无之也)。
林记云。即注如怛达祇耶等也。言怛达者字下如一点。其右渐细。是名怛达。祇野者第二章诸字之下所加是也。用则有之。字体无之者若别见之即非字体。字下从之即有其所以。第二章中许以祇耶从于野下又不许之故亦有重也。
或字有所阙。则加怛达之文。而音掣呼之(如(下)迦佉等字下有●画则去(中)秸(古八反)稧(苦八反)等(上)也)。
林记云。言有所阙者若字下加此怛达●须即省其字之首下加怛达。得成字体。注云如佉等字下有●画者且表体也。古八反。等者若迦字下加怛达●者呼之为古八反耳。或云迦下加怛达即半音呼之。师子国三藏所译仪轨皆尔云之。然与此相违南天竺中印度所传不同也。
或源由字生增于异形(如室梨字犹有奢罗之像。错成印文。若篆籀也)。
林记云。今案此文室梨字天竺印文也。将为印文改体加庄。故云错成印文。又云若篆籀也者若如也。如大唐以篆籀。为印文。而其字形甚殊常也。
或考之其生异之其形(讫里俱罗俱娄等从迦之省。及胡卢等文么多之异。犹草隶也)
林记云。即注云讫里俱罗俱娄等。讫里者第十六章字也。此字迦下从里。然其迦殊例随便省下。如工字也。俱娄字亦尔也。又罗从字下其体叵了。从迦之省者。明讫里俱娄也。又胡字等加其么多未必一样以吽知之。皆是草隶也者会违今书吽字诸样不同。斯则等结类也。
已上叙意也
已下正字纪。故更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