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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No. 348-A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序
维摩诘所说经者。盖大乘圆顿教中通方之妙典也。曷以言之。正以如来五时施教。各有专门。如华严则专于顿。阿含则专于小。般若则专于空。法华则专于圆。涅槃则专于常。至若方等。则无所专。无所而不专。已为通方之时。适此经说于方等。得无所专。无所而不专之正。故曰。大乘圆顿通方之妙典也。如宝积长者之赞佛偈云。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此则专于圆。而得兼华严法华般若涅槃之教也。又曰。始坐佛树力降魔。得甘露灭觉道成。以无心意无受行。而悉摧伏诸外道。三转法轮于大千。其轮本来常清净。天人得道此为证。三宝于是现世间。此则专于小。而得摄取于阿含之小教也。又曰。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皆谓世尊同其语。斯则神力不共法。至云佛以一音演说法。或有恐畏或欢喜。或生厌离或断疑。斯则神力不共法。此则正专于方等。而得遍摄圆顿秘密不定大乘诸教矣。故曰。无所专无所而不专也。或送难曰。此经既无所专。无所而不专。岂亦具足偏渐诸小教乎。对曰。非然也。既曰无所专。岂专于小及偏渐。然而又曰无所不专。则是破小以成大。融偏以归圆。会渐以为顿。如须弥摄色。咸成帝青。如意雨珍。悉为宝藏。无所专。无所而不专。其在是乎。此非呓言。入经自见。读是经者。傥一遇此。苟能以是而融会之。则若大若小。若圆若偏。莫不归于此经了义之正辙也。关中师弟。业存成解。陈隋智者。疏已云亡。然而净名玄义。既昭昭而可观。性具法门。又了然而在目。是以不遗先见。而语义具存。第遇关键未开。则聊运钢椎。肯綮不解。则稍进牛刀。将与五百长者而出色。复请释迦善逝以解颐。题之为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意用儒童之不我。以御龟氏之二无。独不委阅者。果以老僧之疏为奚如也。
皇明天启五年岁次乙丑季春望前五日天台山幽溪沙门传灯下笔于楞严坛东方之不瞬堂
(佛祖统纪螺溪大师本传云天台教迹远自安史挺乱近从会昌焚毁残碑断简传者无凭师每痛念力网罗之先于金华古藏仅得净名一疏后因吴越王遣使十人往日本国求取教典既回王为建寺螺溪扁曰定慧赐号净光净光将此疏传宝云宝云传四明四明曾作略疏以流行之因知余之教典虽流散海东净名旧疏中国无恙)。
维摩经无我疏目次卷第一自序佛国品第一卷第二佛国品之二卷第三佛国品之三卷第四方便品第二弟子品第三卷第五弟子品之二卷第六菩萨品第四卷第七问疾品第五不思议品第六卷第八观众生品第七卷第九佛道品第八卷第十入不二法门品第九卷第十一香积佛品第十菩萨行品第十一卷第十二见阿閦佛品第十二法供养品第十三嘱累品第十四
维摩经无我疏目次(终)
No. 348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一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将释此经。先定序品有无。次方入经疏解。夫经之有品。则义趣不紊。品之有序。则理绪可抽。矧通别二序。群帙攸同。若法华之先敷六瑞。金光之预梦金鼓。故得一期宣演。大纲可提。则序品之设。诸经之所同尚者也。独此经之初。即冠以佛国一品。而入经敷演五事之后。长者献盖。而神用叵测。伽陀赞颂。而杂糅翩翩。岂非通别二序烂然可别。今不安者。要非集经之罔立。疑是翻译之脱讹。盖品之名第。或自唱如梵网。或结集置如大品。或译人添如罗什。今欲义增。复虑获罪。将欲已之。似于疏释有乖义门。故于经文。仍其旧贵。而于疏解。乃义立之。即四明大师尝亦有云。净名经以佛国因果为正宗。既无序品。诸师乃将佛国半品而为序分。是则古人亦约义分之。准常科为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为二。始于如是等五事。通序也。次于尔时毗耶离城有长者子名曰宝积。讫偈赞稽首如空无所依。别序也。止此方次以正宗佛国品。即宝积白佛愿闻得佛国土清净。如是则不惟见序分正宗二义了然。即佛国品题。宜冠此文如指诸掌。
○次入经疏解。准常为二。初释经题。二释经文。释题为二。初释译人。二释经题。常途则先释经题。次释译人。今此异者。以其旧注先标译人后释经题。今既仍存旧注。是故然也。初释译人。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肇公曰。鸠摩罗什。此云童寿。龟兹国人。东晋时。后秦姚氏据长安。尊为国师。弘始年间。秦主敕僧[(丰*力)/石]等八百沙门。资受什旨。于草堂寺。翻译经论。凡九十八部。合四百二十一卷。僧睿僧肇道常等笔受。此当其一。
○二释经题为二。初列旧注二。初释初题二。初标。
维摩诘所说经
○二释。
什公曰。维摩诘。秦言净名。即五百童子之一也。从妙喜国。来游此境。所应既周。将还本土。欲显其淳德以泽群生。显迹悟时。要必有由。故命同志诣佛而独不行。独不行。则知其有疾也。何以知之。同志五百共遵大道。至于进德修善。动静必俱。今净国之会。业之大者。而不同举。明其有疾。有疾故有问疾之会。问疾之会。由净国之集。净国之集。由净名方便。然则此经始终所由。良有在也。若自说而观。则众圣齐功。自本而寻。则功由净名。源其所由。故曰维摩诘所说也。
肇公曰。经者常也。古今虽殊。觉道不改。群邪不能沮。众圣不能异。故曰常也。
○二释次题二。初标。
一名不可思议解脱。
○二释。
肇公曰。微远幽深。二乘不能测。不可思议也。纵任无碍。尘累不能拘。解脱也。此经自始于净土。终于法供养。其中所明虽殊。然其不思议解脱一也。故总以为名焉。上以人名经。此以法名经。以法名经。所以标榜旨归。以人名经。所以因人弘道者也。
○二伸今疏二。初总标五重。
昔天台智者大师释此经题。尝用五重玄义。谓人法为名。真性解脱为体。佛国因果为宗。权实折摄为用。生酥为教相。
○二各释五重五。初释名二。初释初题。
今约教义以伸明之。初人法为名者。维摩诘。人也。所说经。法也。若依次题。则以单法为名。然初题人法中。人有能说所说之殊。若据经文。以佛为能说人。则维摩诘为所说人。今既题为维摩诘所说经。则人非指佛。虽末后归宗于佛。今且从题。以维摩为能说人也。所说经为法者。则真性解脱。佛国因果。权实折摄。皆所说法。盖一经所说。莫非体宗力用三法故也。然法因人说。证法名人。故以人从法。法既有三。人岂乏之。故约法名人。真性解脱。乃维摩所证法身之体也。佛国因果。乃维摩能证般若之宗也。权实折摄。乃维摩从体所起解脱之用也。法既不纵不横。人亦绝思绝议。离人无法。离法无人。人法合标。故称维摩诘所说经。经字二训。曰常曰法。旧注但存一义。故以常释经。若补足之。应曰又经者法也。三世诸佛虽异。轨之成道无差。既以之而自行。复以之而觉人。故曰经也。
○二释次题上以人法合名。此以单法受称。不可思议者。待偏教圆教因位。及小乘之可思议而说也。夫系缚于三界之樊笼。沉酣于五道之昏妄者。凡夫也。而二乘已能解之脱之。萧然于万累之表。然而声闻小行。如獐独跳。曾是后群之不顾。缘觉部党。犹鹿恋众。徒然於邑以何为。此能解脱于有。未解脱于空。解脱于己。未解脱于人。可思议者也。是以二乘于三界之有。竟破之以归空。涅槃之无。竟执之以成有。惟三界破之以归空。故于一切众生。乃至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与之长揖。视若路人。此之所以为小乘也。惟涅槃执之以为有。故于空无相无作眼智明觉。与之胶固。甘之如醍醐。此之所以为空宗也。至于游戏神通。净佛国土。入泥入水。化度众生。枯朽其心。一无所用。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如焦芽败种不成法器。如来折之厥辞若此。尚何所堪蹈大人迹。行大人事乎。故曰。龙象蹴踏非驴所堪。弗以大海内于牛迹。凡此弹呵。皆为此辈人设也。若菩萨乘。其则不然。既能自利。复能利人。故证于空。而于空不住。回此空心以向于有。破性破相。遍习遍学。知病识药。应病与药。令得服行。先以神通骇动。后以智辩宣敡。然能解脱于空。未能解脱于中。或能深入于但中。未能深入于圆中。虽御牛车名为大乘。非大白牛车最上一乘。若夫三藏菩萨。伏见思而不断。历缘假而度生。此正净名所谓以毒器贮乎甘露。尚未阶乎解脱。乌足以言思议不思议哉。盖解脱有三。曰真性。圆净。方便净。竖以明之。历乎三修。则方便净许二乘而得证。圆净许菩萨而得入。真性惟诸佛而证知。既经历别以修成。皆以心言而可到。乃可思议之解脱也。具而言之。乃圆顿上乘所明。初心一心中具。观行一念中修。果位一心中证。即本有真谛泯一切法者。圆净解脱也。本有俗谛具一切法者。方便净解脱也。本有中谛统一切法者。真性解脱也。此性也。非修也。三谛也。非三观也。故修也者。称性照了者也。照了真谛。圆净解脱。泯一切法。名之曰空。照了俗谛。方便净解脱。立一切法。名之曰假。照了中谛。性净解脱。统一切法。名之曰中。三谛既于一心中具。三观亦于一心中修。三种解脱。乃于一心中证。故直圆净非圆净。圆净必具方便真性。直方便非方便。方便必具圆净真性。直真性非真性。真性必具方便圆净。虽然一念圆修。以破惑浅深故。而所证不无次第。故空观破见思而圆净成。假观破尘沙而方便成。中观破无明而真性成。第证虽次第。而理非次第。是以观亦无有次第。但因虽圆顿。让果方融。故约因言。犹可思议。如不思议品室容广座。芥纳须弥。海入毛孔不娆鱼鳖。断取世界掷置他方。使人不觉不知。演日为劫。促劫为日。而了无延促之殊。皆果地圣人之事。似非初心境界。矧维摩乃金粟如来。既与五百长者。从妙喜国以偕来。求厥本迹。谅亦位齐。题云不思议解脱。其在是乎。然而举果正为显因。显因正为趣果。因有深浅。意在初心。如曰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达佛道。其所汲引。寄言勤矣。圆名字人。可不慕诸。但其间宗趣。是不可不知。何也。盖题称解脱。乃三德之一偏。三谛言之。义居于假。古人所谓不思假非偏假。此假本具一切法者。性具三千。百界千如。即空假中也。所谓真空不空非但空。圆中圆满非但中。是故四门之初门。即是不可思议假是也。而此三千。一千属生佛假名。一千属生佛正报。一千属生佛依报。居于一性。故即之弥分。派之弥合。融通无碍。各各具遍具含。乃真如不变之体。各具随缘之用。既不变而随缘。乃随缘而不变。是故果上能正中现依。依中现正。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一为无量。无量为一。于一毫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盖本乎此。即题称不思议解脱。亦本乎此。
○二辨体。
第二真性解脱为体者。三解脱义。已如前说。但释名是总。总三法故。今明体为别。别三法故。体章既别在法身。故独标真性为体。于谛观证三。又别在三谛。三谛之内。又别在中道。虽在一性。而一必具三。所谓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具般若解脱。是也。譬如一主二臣。虽能统摄。而主体尊贵。自在称王。又独在于真性法身也。
○三明宗。
第三佛国因果为宗者。前之真性。方在理体。虽生佛不二。而众生所具。全未涉修。是以欲证此体。以起无方大用。要在净佛国土因果之宗。佛国清净。果也。净土之行。因也。故宝积长者为众启请。愿闻得佛土清净。惟愿世尊说诸菩萨净土之行。盖微此因果。莫能证此真性解脱故也。是则前之真性属乎法身。今之因果属乎般若。般若有三。实相般若。义当乎中。观照般若。义当乎空。文字般若。义当乎假。如曰。譬如有人。欲于空地。造立宫室。随意无碍。若于虚空。终不能成。岂非空有而等照真俗以俱融而为一经之宗要乎。
○四论用。
第四权实折摄为用者。夫至人利物。以权实为之本。折摄为之用。然而摄为本心。折非本心。故曰。四摄法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解脱所摄众生。来生其国。第摄之不行。必先之折。如释迦之示现娑婆。先之以折也。弥陀之誓取清泰。后之以摄也。法说苦集灭道。先之以折也。法说琼林玉沼。示之以摄也。示以小乘法门修之得道。先之以摄也。焦芽败种不成法器。后之以折也。凡此法门。不能枚举。皆至人依权实之本。施折摄之用。故或惠施之所不能摄。反从而乞取之。惠施所以汲其喜。乞取所以破其悭也。或爱语之所不能摄。反从而呵叱之。爱语所以与其进。呵叱所以与其退也。或利行之所不能摄。反从而逆夺之。利行所以顺其情。逆夺所以乖其志也。或同事之所不能摄。反从而不同之。同之所以引其进。不同所以使其退也。然而或以实摄。或以权折。或以实折。或以权摄。若逢场作戏。倚调赓歌。?形胡语可也。妍质汉言可也。阳春白雪可也。下里巴歌可也。菩萨称为游戏神通者。实似乎此。
○五判教。
第五生酥为教相者。五味相生。文出涅槃。大师用判如来五时施教。一从牛出乳。喻佛初说华严。二从乳出酪。喻佛顿后施渐。十二年中说四阿含经。三从酪出生酥。喻佛说阿含之后。八年之内。四教并谈。四从生酥出熟酥。喻佛方等之后。二十二年。说般若经。五从熟酥出醍醐。喻佛般若之后。八年之内。说法华经。并一日半夜。说涅槃经。此经说在方等。如诸大弟子被净名弹呵。皆追叙往事。故知的在方等。大师判此时为对半说满之时。然于其间。或有说纯圆之经。或有对别对通说圆之经。而此经正当对半说通别圆满字之教。虽亦有对通对别之义。而正在对半说圆也。然而其中。说圆之义。至为圆极。如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如来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达佛道等义。岂有圆顿更过于此。故虽通判教相属于生酥。乃置毒生酥。酥即杀人之教故也。初释经题竟。
○二释经文。准常为三。初释序分。二释正宗分。三释流通分。初序分品题者。若准常途。如法华之先标序品。次标方便。以彼例此。安得无之。是知非经文之无。乃译者之略也。是故今之所释。依经虽标为佛国。义释须序其通别。至于次品。方释佛国之义也。文分为三。初依译标品。
维摩诘所说经佛国品第一
次约义释序。即准法华标序品第一同也。文句云。序者次也。由也。述也。此经亦然。如是等五事。冠于经首。次序也。献盖偈赞起发之端。由序也。若问答释疑。已入正宗。与法华异。然亦无非正说弄引。叙述也。具此三义。故称序品也。品者。梵语称为䟦渠。此称为品。品是类义。此中文句。义类相从。节之以为䟦渠。故称序品第一。
○三正释经文二。初通序。二别序。通序为六。初所闻法体。二能持人。三闻持和合。四说教主。五所依处。六闻持伴。天台大师云。此之六事。亦名印定序。三世诸佛。经初皆安如是故。亦名通序。与诸经同故。亦名经后序。结集者所置故。亦名经前序。遗嘱令安故。亦名破邪序。对破外道阿沤故。亦名证信序。令闻者不疑故。总此六说。是四悉檀意也。初所闻法体。
如是。
天台大师曰。光明旧解。如名不异。是曰无非。阿难所传文句。似泻水分瓶。与佛一种。故不异称如。文下之理。允当无谬。故无非曰是。略而言之。文如理是。肇师注净名。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则所言之理会。顺则师资之道成。经无丰约。非信不传。故建言如是也。真谛三藏云。如是决定也。数决定理决定。佛说此经。有若干文句。若多成增谤。若少成减谤。阿难传之如潟水。不多不少。故数决定。佛说无相之理不有不无。若有堕增。若无堕减。阿难传之无增无减。故理决定。龙树解。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此之四解。各据一悉檀。旧注语总不显文诠何等理为如。何理为文所诠为是。既不显了。只是世界悉檀意。肇师据信。是为人意。三藏文理决定。为对治意。龙树信顺如是。为第一义。大师云。合作通别二释。通释者。佛如法相而说。阿难如闻相而传。故言如也。佛如法相而解。阿难如海相而受。故言是也。别释者。外曰阿沤称吉。文乖其理。故非如。理异其文。故非是。不可见阿沤在初而中后皆吉也。文如其理故言如。理如其文故言是。此破外道之邪。立三藏之正。故称如是也。又三藏经初云。如是二谛各异故非如。理浅故非是。摩诃衍二谛相即故言如。理深故言是。此破三藏之异。立通教之同。故称如是也。又三人同闻而各异。故非如。证入优劣。故非是。唯菩萨所闻者为如。菩萨所悟者为是。此破通教之浅。立别教之深。故称如是也。又离边明中之文。则非如。出二谛之外有中道。则非是。文字性离。即是于如。一切法即佛法。名之为是。此破别教之离。立圆教之即。故称如是也。此经既是方等。通被根性不同。作种种说无咎。观心解者。观与境冥故为如。境即正观故为是。经言。作此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即其义也。或问曰。佛经义解。古今通式。法门观解。虚尚多骈。不如已之。对曰。天台净名疏。元有此问。今引宗镜录所存问答。为君阐之。知余所宗。非虚谬也。彼疏问云。那忽处处对法门约观心。作如此等说。佛意未必如此也。答曰。若言经中无对法门解释义者。此经佛道品。普现色身菩萨。问维摩诘言。居士。父母妻子亲戚眷属等。悉为是谁。大士偈答言。智度菩萨母等。净名既是在家菩萨。何容无有父母妻子家宅。而不依事答。悉约内行法门答者。当知诸佛菩萨。不起道法。现凡夫事。虽现凡事。皆内表道法也。如佛般涅槃处在双树。四枯四荣。岂可直作树木之解。且如来诚说。皆表半满枯荣。今在毗耶庵罗树园。欲说不思议解脱法门。不舍道法。现迹同凡。住毗耶离。岂不表极地所住法门也。华严经明十城十园。岂止是世间城园也。此经下文菩萨行品云。诸佛威仪。有所进止。无非佛事。何得俱作事解。都不寻思诸佛菩萨不思议教。善权秘密表发之事。又法华经云。欲说是经。应入如来室。着如来衣。坐如来座。如来室者。乃是大慈悲心。如来衣者。即是柔和忍辱。如来座者。即是一切法空。问曰华严顿教大乘。可得约行明诸法门。此方等经及小乘教。何得亦约观行明义。答曰。此经既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若不约观行。岂称斯文。若不以毗耶离庵罗树园对诸法门。则不得约观心解释。何得于众生心行中求诸佛解脱。若不于心行求解脱者。云何得住不思议解脱。若不住不思议解脱。云何于一毛孔见诸佛土。变现自在。如不思议品所明也。复云何得如法华经明身根清净。一切十方国土。皆于身中现。又岂得如华严经颂说。无量诸世界。悉从心缘起。无量诸佛国。皆于毛孔现也。如前问言小乘不得约观心解释者。何故声闻经中。佛为牧牛人说十一法。皆一一内合比丘观心。如是等例。岂非方等及三藏经对诸法门观心明义也。故知了义教不了义教。皆是了义。以惟一心故。又疏问云。玄义处处多明观心。已恐不可。入文复尔。将不坏乱经教耶。答。说经本为入道。若怀道之贤。触处观行。岂有寻求涅槃圣典而不观行者乎。但巧说得宜。非止不损文义。兼得观慧分明。分别法门。非观何逮。岂有坏乱之咎乎。
○二能持人。
我闻。
什公曰。若不言闻。则是我自有法。我自有法。则情有所执。情有所执。则斗乱必兴。若言闻则我无法。我无法则无所执。得失是非。归于所闻。我既无执。彼亦无竞。无执无竞。诤何由生。此经称我闻也。
真谛曰。我是器义。一散心名覆器。无闻慧故。二忘心名漏器。虽得而失。无思慧故。三倒心名秽器。非而谓是。无修慧故。阿难无此三过。惟是好善之器。亲承有在。故言我闻。
释论云。耳根不坏。声在可闻处。作心谛听。因缘和合。故称闻。阿难与听众述佛遗旨。亲承不谬。故言我闻。天台大师释我有四义。谓我我。我无我。无我我。我无我而不二。配四根性人。闻亦四义。谓闻闻。闻不闻。不闻闻。不闻不闻。配四根性人。有四种阿难。谓欢喜阿难。贤阿难。典藏阿难。海阿难。为四种缘。立四种名(典藏出阿含经。余三出正法念经)。
欢喜阿难是我我。用闻闻。亲承丈六身佛。持三藏法。故言我我闻闻。贤阿难是我无我。用闻不闻。亲承丈六尊特合身佛。持通教法。故言我无我闻不闻。典藏阿难是无我我。用不闻闻。亲承尊特身佛。持别教法。故言无我我不闻闻。海阿难我无我而不二。用不闻不闻。亲承法身佛。持圆教法。故言我无我而不二。用不闻不闻。此经虽属圆顿。亦通三乘说听。一音各解。故须分别。
观解者。若作攀上厌下观。是为我我闻闻。若作析体二种从假入空观。是我无我闻不闻。若作从空出假观。是无我我不闻闻。若作中道观。是真我不闻不闻。此经以佛国因果为宗。惟是后之一种也。
○三闻持和合。
一时。
肇师云。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也。真谛云。高时慢心不行。下时耽荒五欲。皆是若过若不及。不堪闻法。惟有平时。不耽不慢。即是一时也。大师云。众生感佛。佛慈赴机。机应合一之时。亦是发真见谛之时。法眼明朗照世之时。佛眼照中之时。而言一者。若前思后觉。斯亦非一。思觉妄断豁悟之时。故言一时也。
观解者。从假入空。与真一时。从空入假。与机一时。中道正观。与法性一时。故云一时。
○四说教主。
佛。
佛者。真谛云。佛有三义。一切智。异外道。慈悲异二乘。平等异小菩萨。余人无此。释论明。佛是第九号。佛名为觉。觉世间出世间常非常数非数等。朗然大悟。故名为佛。大师云。佛者依一切智。有丈六佛。依道种智。有丈六尊特佛。依一切种智。有法身佛。三佛不得一异。非一异而一异尔。
观解者。空观觉知诸法一相。假观觉知诸法种种相。中观觉知诸法无一异相亦一异相。
○五所依处。
在毗耶离庵罗树园。
释此为二。初以住释在。天台大师云。在者。暂时曰在。久停名住。一往语耳。故今以住释在。住者。佛是能住。毗离耶庵罗树园是所住。真谛明住法有八。一住大千界内。二住依止处。毗离耶庵罗树园也。三住五分法身寿命现在也。四住威仪利物也。五天住。住禅定。六梵住。住四等慈悲。七圣住。住三三昧。八大处住。住第一义也。释论四住。摄八法。天住梵住摄其天住定住。圣住摄其五分命住。佛住摄其大处住。又有迹住。毗耶离城。摄其界内依止威仪三住。大师云。丈六身佛。住真谛也。丈六尊特合身佛。双住真中也。尊特身佛。双住俗中也。法身佛。住中道也。私谓。此经佛住。初明诸住。住凡圣同居土也。次住真谛。住方便有余土也。次双住真中。住实报土也。次法身住中道。住常寂光土也。如下经明。舍利弗言。我见此土丘陵坑坎。荆棘沙砾。土石诸山。秽恶充满。凡圣同居也。即螺髻梵王所见。如自在天宫。亦同居土耳。次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世界若干百千珍宝严饰。举此一节。则上之二土。皆可论也。
观解者。世俗智住俗。即住同居。空观住真。即住方便。假观住俗。即住实报。中观住第一义。即住寂光。次正释住处。毗耶离。亦名维耶离。鞞舍隶。吠舍离。此云广严。西域记云。吠舍厘国。旧讹毗舍离。什师言。毗言稻田之所宜。离耶言广严。其地平正庄严。净名略疏云。此云广博严净。其国宽平。名为广博。城邑华丽。故名严净。有师翻为好稻。出好粳粮。胜于余国故也。有言好道。国有道砥直。有言好道。其国人民好乐正道。自敦仁义。不须君主。五百长者共行道法。率土人民。莫不归悦。庵罗树园者。此因树以名园。谓毗耶离城有此名园。五百长者建立精舍。请佛安居。常转法轮。园中多有此树故也。翻译名义集云。正云庵没罗。或庵罗婆利。肇云奈也。其果似桃而非桃。又翻为难分别。昔耆婆之母。名为庵摩罗女。生此树中。即湿生人类也。
观解者。观此心俗谛。具足诸法。能生长法身嘉苗。即毗义也。观此心中谛。性量周遍法界。即广义也。观此心真谛。性体清净无染。即净义也。观此即真即俗即中。举一即三。言三即一。难可分别。即庵摩罗义也。
○六闻持伴四。初得果声闻众。二菩萨众。三杂众。四修因声闻众。若依大小列分先后者。应先菩萨。今不然者。古师云。逐形迹亲疏。声闻形出俗网。迹近如来。证经为亲。故前列也。天人形乖服异。迹非侍奉。证经为疏。故后列也。菩萨形不检节。迹无定处。既不同俗。复异于僧。处季孟之间。故居中仲也。此约事说也。若约义者。声闻欣涅槃。天人着生死。各有所偏。菩萨不欣不着。居中求宗。故在两间。释论意亦尔。今初列得果声闻众。
与大比丘众八千人俱。
释论明。与者共义。举七一解共。谓一时。一处。一戒。一心。一见。一道。一解脱也。大者。亦言多。亦言胜。器量尊重。为天王等大人所敬。故言大。升出九十五种道外。故言胜。遍知内外经书。故言多。大师云。今明有大道故。有大用故。有大知故。故言大。胜者道胜。用胜。知胜。故言胜。多者道多。用多。知多。故言多。道即性念处。大于一切智外道。用即共念处。胜神通外道。知即缘念处。多四韦陀外道也。若约教释者。大人所敬。是三藏中释耳。大者。大力罗汉所敬也。多者。遍知生灭即无生灭法。胜者。胜三藏四门也。此通教释也。又大者。体法大力罗汉所敬也。多者。恒沙佛法皆知也。胜者。胜二乘人。此别教释也。又大者。诸大菩萨所敬也。多者。法界不可量悉知也。胜者。胜诸菩萨也。此圆教释也。正以迹虽声闻。心同菩萨。闻教大小。随行浅深。初无定在也。
观解者。空观为大。假观为多。中观为胜。又直就中观。心性广博。犹若虚空。故名大。双遮二边。入寂灭海。故名胜。双照二谛。多所含容。一心一切心。故名多也。
比丘者。肇师云。秦言净命乞食。破烦恼。能持戒。怖魔等。天竺一名。该此四义。秦无以翻。故存本称。什师云。始出妻子家。应以乞食自资清净活命。终出三界家。必须破烦恼持戒自守。具此二义。天魔怖其出境也。释论云。怖魔。破恶。乞士。魔乐生死。其既出家。复化余人。俱离三界。乖于魔意。魔用力制。翻被五缚。但愁惧而已。故名怖魔。出家人必破身口七恶。故言破恶。夫在家三种如法。一田。二商。三仕。用养身命。出家人佛不许此。惟乞食自济。身安道存。福利檀越。三义相成。即比丘义也。大师云。如上所说。皆三藏教意。若历缘求真。名乞士。破障理之惑。名破恶。修此行。怖四魔。即通教义。若历三谛求理。名乞士。除通别惑。名破恶。怖八魔十魔。即别义。若即生死求实相味。名乞士。达烦恼即菩提。名破恶。魔界即佛界者。是圆教义。
观解者。观一念心净若虚空。不为二边桎梏所破。平等大慧。无住无著。即名出家。以中观自资。活法身慧命。名为乞士。观五住烦恼即是菩提。是名破恶。一切诸边颠倒无非中道。即是怖魔。
众者。天竺云僧伽。此翻和合众。一人不名和合。四人已上。乃名和合。事和无别众。法和无别理。佛常与若干人俱。法华与万八千人俱。余经多云千二百五十人俱。今经云与八千人俱。释论明四种僧。不依净命名破戒僧。不解法律名愚痴僧。五方便名惭愧僧。若法忍去名真实僧。此中非三种。但是真实僧。若依四教者。此僧历遍阿含方等三味二味座。作同闻人。今正是受如来净名弹呵。得耻小慕大。获生酥益。中证信僧也。
观解者。初学中观入相似观。既未发真。惭第一义天。愧诸圣人。即是有羞僧。观慧若发。即真实僧。若异此者。即前两僧。不依观行。名破戒僧。不解观相。名愚痴僧。又观数者。根尘相对一念心起。必落一界。界不孤起。必连具数而发。即十界。十界互具成百法界。界界十如是。即具千数。复以圆教八正道修之。即成八千人众。若准诸经。举大数后。即列众首。今不列者。头角弟子。皆具出于弟子品中。故不繁列也。又无叹德者。示受弹呵。故且避之。
○次列菩萨众五。初明气类。二举大数。三叹众德。四列众名。五结大数。今初明气类。
菩萨。
菩萨。明气类也。具存应云菩提萨埵摩诃萨埵。什师翻译嫌烦。略去提埵二字。菩提此言道。萨埵此言心。摩诃此言大。此诸人等。求广博大道。又成熟众生。故道心大道心之气类也。此有多种。谓藏通别圆。如释论引迦旃延子明六度齐限满者。三藏教菩萨也。大品明有菩萨发心与萨婆若相应者。通教菩萨也。又若大品明有菩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此经得不思议解脱。皆能变身登座。而复受屈被呵者。此别教菩萨也。又若大品明有菩萨发心。即坐道树。成正觉。转法轮。度众生者。此圆教菩萨也。
观解者。中道观心。双照二谛。名大。通至菩提果。名道。破五住尘劳。名成众生。又观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藏通菩萨也。亦名为假名。别教菩萨也。亦名中道义。圆教菩萨也。
○二举大数。
三万二千人。
法华八万。此经三万二千。菩萨化导。有缘即赴。形迹不定。岂拘常数。今举大数。适如是尔。若观解者。观一念心具十法界。法界互融。各各具十。成百法界。又复互融互具。成千法界。复各互具互融。成万法界。每界具假名实法国土。即有三万。余有二千。不妨重观一念具足三千。略假名而惟观实法中之五阴国土二千。若多若少。一一观之。如是下化自心众生。上成无上觉道。是为观心菩萨三万二千也。
○三叹众德三。初略叹二德。次广叹二德。三总结二德。初略叹二德又二。初叹自利德四。初为众所尊。
众所知识。
肇公曰。大士处世。犹日月之升天。有目之士。谁不知识。天台曰。闻名曰知。睹形曰识。此诸菩萨。不独为人天之所知识。凡厥有情。咸受教化。无不闻名睹形。为众人之所尊仰。又示身以为四教大道心成众生之人。俾四教因人无不知识尊仰。
观解者。若以空观。观生灭无生二种四谛即空。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两教人之所知识。以假观观无量四谛即假。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别教因人之所知识。以中观观无作四谛即中。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圆教因人之所知识也。
○二智行成就。
大智本行皆悉成就。
肇公曰。大智。一切种智也。此智。以六度六通众行为本。诸大士已备此本行。
灯曰。菩萨以大智为目。以导万行之足。大行为足。以济大智之目。目足相假。能到凉池。若分别者。则三藏菩萨。以析一切空道种大智为本。以导事六度之本行。通教菩萨。以即空一切道种大智。以导理六度之本行。别教菩萨。以但中一切道种一切种大智。以导无量六度之本行。圆教菩萨。以一切种具足二种圆中大智。以导无作六度之本行。如此种种大智本行。皆悉成就。故为众所知识也。
观解者。三观于一心中修。六度于一行中具。智导于行。行济于智。应无所住以生其六度万行之心。是为大智本行皆悉成就也。
○三佛威建立。
诸佛威神之所建立。
肇公曰。天泽无私。不润枯木。佛威虽普。不立无根。所建立者。道根必深也。
灯曰。诸佛慈悲。恒欲度生。惟念化导之不广。见诸菩萨。先修自利之行以利人。深契佛心。常生欢喜。故以威神而冥熏加被。俾其善根早立。共济群生于恶海。是以自度度人。三种威力。缺一不可。三力者。一诸佛威神之力。二修行三昧之力。三行者本有功德之力。前大智本行。即自力也。四教判(云云)。
观解者。圆修三观。全性以起修。诸佛威神之所建立也。全修而在性。本有功德之力也。
○四堪能护法。
为护法城。受持正法。
什公曰。法城。即实相法也。外为护法之城。内有受持之固。
灯曰。正法者。本觉之妙性也。护法者。始觉之圆修也。凡为菩萨。先有圆修。以为护法之城。然后如来所说正觉本有之性。方能受持而不失。是故受持本觉不失。使一切三惑过非。与夫四魔众恶之不入。真护法也。四教判(云云)。
观解与义释同。可知。
○二叹利他德五。初善能说法。
能狮子吼。
肇公曰。狮子吼无畏音也。凡所言说。不畏群邪异学。喻狮子吼。众兽下之。狮子吼曰美妙音也。
灯曰。狮子乃百兽中王。具大筋力。能伏百兽。故百兽莫不下之。兼以音声猛利。哮吼之时。百兽为之脑裂。狮儿增长威力。通喻四教菩萨。具足智力。以大音声。为众说法。群邪为之降伏。弟子为之利益。然而圆教之人。又其胜也。
观解。以圆顿观观最下惑。三障为之销除。三智为之成就。
○二名闻遍满。
名闻十方。
肇公曰。行满天下。称无不普。
灯曰。菩萨既有召德之名。必有称名之实。名随德广。德共名高。十方世界。无思不服。或以一人随机。而有四教之名。或以万德利人。而有三乘之实。
观解者。观假名一千即空假中。而有召实之名。观实法国土二千即空假中。而有称名之实。即名闻十方也。
○三作不请友。
众人不请。友而安之。
肇公曰。真友不待请。譬慈母之赴婴儿也。
灯曰。不请而友。菩萨之恒心也。请而后友。菩萨之妙应也。先有不请而友之心。故其友也速。后有请而后友之应。故其友也诚。不观之月乎。光明等照。固不待请而友之矣。水澄月现。此请而后友也。故经曰。佛身充满于法界。普现一切群生前。随缘赴感靡不周。而恒处此菩提座。此不请而友。请而后友之诚证也。四教菩萨。比说可知。
观解者。法性本然。无乎不在。不请而友也。妙观观之。厥理斯显。请而后友也。
○四绍隆佛种。
绍隆三宝。能使不绝。
什公曰。非直显明三宝宣通经法之谓也。谓能积善累功。自致成佛。成佛则有法。有法则有僧。不绝之功。事在来劫。今言不绝。则必能也。又于其中间自行化人。我既化人。人亦化物。物我俱成。三宝弥隆。众生无尽。故三宝亦无尽也。
灯曰。三宝为照世光明。必绍之隆之。宝幢常住世间。使众生正信不断。乃行菩萨道者之正务也。然有多种。四教果头。法报应三身为佛宝。所说三藏十二部经为法宝。等觉已还。下至三乘圣贤。为僧宝。此别相三宝也。佛灭度后。范金刻木为佛宝。黄卷赤轴为法宝。剃发染衣为僧宝。此住持三宝也。众生本有佛性当处照明。为佛宝。清净无染为法宝。处事事和。处理理和。为僧宝。此一体三宝也。若始终相从而说。由有一体三宝。故有别相三宝。复由别相三宝。故有住持三宝。此从本向末而说也。若从末向本。则由有住持三宝。方悟一体三宝。由悟一体三宝。然后修成而有别相三宝。是则佛灭度后。全藉住持三宝之假。以修一体之真。然后将来得成别相三宝之实。岂非住持三宝在所当弘乎。
观解。以一心三观。观一体三宝。空观破见思惑。是绍隆一体佛宝。假观破尘沙惑。是绍隆一体僧宝。中观破无明惑。是绍隆一体法宝。
○五降伏魔外。
降伏魔怨。制诸外道。
什公曰。魔。四魔。得无生忍。烦恼永断。故降欲魔。得法身则更不得身。故降身魔。无身则无死。则降死魔。无三魔。则波旬不得其便。故降天魔也。如舍利弗与外道议论。七昼夜然后乃胜。斯其类也。
灯曰。有界内四魔。界外四魔。若界内四魔。则藏通两教圣人皆能降之。若界外方便土中四魔。惟别教圣人。乃能降之。若界外实报土四魔。惟圆教菩萨与佛。方能降之。此经具足四教。应明三种四魔。若分别难易者。前之三教。降之较难。惟今圆教。降之最易。以魔之所依者烦恼生死。此经明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非惟降之最易。兼且化而用之。故文殊问维摩诘言。此室何以空无侍者。维摩答云。一切众魔。及诸外道。皆吾侍也。
观解者。空观达见思烦恼分段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界内四魔。制诸外道。假观达尘沙烦恼。界外变易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方便土四魔。制诸外道。中观达界外根本无明变易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实报土四魔。制诸外道也。
○次广叹二德。初叹自利德五。初断诸烦恼。
悉已清净。永离盖缠。
肇公曰。盖。五盖。缠。十缠。亦有无量缠。身口意三业悉清净。则盖不能累也。
灯曰。五盖者。贪欲。嗔恚。愚痴。睡眠。掉悔。因是五法盖覆真性故名五盖。十缠者。一忿恚。二隐覆自罪。三意识昏迷。四五情暗暝。五嬉游。六三业躁动。七屏处起罪不自羞。八露处起罪不羞他。九财不能惠施。十他荣心生热恼。此之盖缠。约粗迹而言。但在欲界五趣。细而言之。上通三界。又细分法相。通二种三界。悉为四教止观法门之所治故。是则三惑悉皆清净。方得名为清净永离。
观解者。修一心三止。能伏二种三界贪嗔掉悔三盖。修一心三观。能破二种三界睡眠愚痴二盖。又修一心三止。能伏二种三界嬉游三业躁动。及七八九十六种之缠。修一心三观。能破二种三界忿恚。及二三四种之缠。
○二获诸解脱。
心常安住无碍解脱。
肇公曰。此解脱七住所得。得此解脱。则于诸法通达无碍。故心常安住。
灯曰。此无碍解脱。若一往约法相判。应如肇师。此但知有别教位次耳。以别七住但破见思。故于诸法通达无碍。若齐破惑。则下可约于通教第七已办地。已破见思。得空解脱。上可约于圆教七信位人。已破见思。得空无碍解脱。若但约圆位判。则七信准上破见思已得空解脱。于有无碍。八九十信。破尘沙惑。得假解脱。于空无碍。初住去。破无明惑。得中道解脱。于空有二边一切无碍。菩萨之人。心常安住三种解脱。于自利化他。法皆无碍也。
观解者。修圆顿空观。伏破见思。心常安住空无碍解脱。修圆顿假观。伏破尘沙。心常安住假无碍解脱。修圆顿中观。心常安住中道无碍解脱。
○三具诸持辩。
念定总持辩才不断。
肇公曰。念。正念。定。正定。总持。谓持善不失。持恶不生。无所漏忘。谓之持。持有二种。有心相应持。不相应持。辩才。七辩也。此四是菩萨之要用。故常不断。
灯曰。正念正定。略举八正之二。具足应云见。思惟。语。业。精进。定。念。命。无不皆正。又念定者。定具足也。总持者。慧具足也。辩才又定慧二门之所生也。三者器度圆满。方可以出俗利生也。此之三法。四教菩萨皆可言之。惟观其进解修观破惑证真之何如尔。
观解者。圆修三止。可以得其念定。圆修三观。可以得其总持。二者既备。辩才虽不求而自得也。
○四具足十度。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及方便力无不具足。
什公曰。上言道念不断。然后具行六度。六度具足。则自事已毕。自事已毕。则方便度人。度人之广。莫若神通。神通已具。乃化众生。如是次第。如后净国中说也。
灯曰。菩萨度人之法。略言六度。广则有十。六如余经所说。十如华严所说。因开合不同。故广略有异。不可以六为少以十为多也。如方便及智两波罗蜜。乃从般若开出。愿力两波罗蜜。乃从禅度开出。今文云及方便力者。举方便力。以及收二度也。故略言其六。已收其十。然有事六度。理六度。无量六度。无作六度。今经具足四教。亦举一以全收也。正明菩萨渡人。如海导师。必得已完坚固之舟。可以济多人于恶海。恶海者。三界之内。皆罗刹鬼国也。其罗刹食人之法有六。一悭吝为罗刹因。非布施而莫度。及至愚痴为罗刹因。非智慧而莫度。苟未自度而欲度人。自他俱溺。其理必然。故菩萨之欲度人。先以六舟航而度六此岸。从此达彼岸。只一彼岸。以因望果。故伙言其六。已到彼岸。不生住着。恒来此岸。方便度人。谓之此岸彼岸。及以中流。三皆不住。方名大菩萨也。盖前六度。谓之具度。更以方便权谋。方能度生。故又有方便波罗蜜也。乘夙愿力。誓愿度生。故又有愿波罗蜜也。自利利人。力皆具足。故又有力波罗蜜也。须以智力以济之。故又有智波罗蜜也。
观解者。修一心三止观时。于一念中所具依正。悉皆能舍。即施度也。三惑恶觉悉能防止。即戒度也。达烦恼生死。即菩提涅槃。不为二边所辱。即忍度也。念念照了。不为三惑所杂。心心趣入。即精进也。三止止其动。而无三种分别。即禅度也三观照其昏。而无三种睡眠。即智度也。具足巧度。能度在缠一念十界众生。即方便度也。发弘誓愿。不度不休。即愿度也。三观若成。具大力用。能破恶生善。即力度也。如此进修。能竖大智慧光明幢。即智度也。
○五得无起忍。
逮无所得不起法忍。
什公曰。有识以来。未尝见法。于今始得。能信能受。忍不恐怖。安住不动。故名为忍。
灯曰。逮。及也。至也。至无所得。证理圆极。入法性流者。若有一法可得。皆不足以为真证。故心经曰。以无所得故。心无挂碍。惟无所得。而法尔证得法忍故。又曰。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忍盖菩提之异名也。依仁王经说而有五忍。一伏忍。别在十信。圆在五品。二信忍。别在十住。圆在七信。三柔顺忍。别在行向。圆在八九十信。四无生忍。别在十地。圆在初住。五寂灭忍。别在妙觉。当圆二行。圆至妙觉。今诸菩萨不起法忍。于五忍摄属何忍。于诸位摄属何位。据下叹位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则前之四忍。俱已证得。以后望前。得无生法忍无疑矣。
观解者。圆修三种止观。圆伏五住烦恼。即伏忍。信一切诸法。即信忍。住此忍辱之地。心不卒暴。即柔顺忍。达念念无生灭相可得。即无生忍。此心微妙。不见有五住烦恼。二种生死可得。即寂灭忍。
○二叹利他德十九。初转不退轮。
已能随顺转不退轮。
肇公曰。无生之道。无有得而失者。不退也。流演圆通。无系于一人。轮也。诸佛既转此轮。诸大士亦能随顺而转之。
灯曰。轮有转义。北有车乘之轮。南有水硙之轮。又有汲井之轮。皆互有高下。喻生死之轮。六道互有高下。此轮皆有退转。有凡夫之自转。不必佛菩萨为之转也。惟化度众生。使之出三界而不退。故诸佛菩萨。以己所证不退菩提之轮。而转入他心。故凡说法。谓之转大法轮也。但不退之位有三。一位不退。二行不退。三念不退。约四教分别。不生三恶道。为位不退。不生边地。诸根完具。不受女身。即行不退。常识宿命。即念不退。此名阿鞞䟦致。三藏义也。若六心已前。轻毛菩萨。信根未立。其位犹退。七心已上。从初地至六地。不退为凡夫二乘。名位不退。虽正使已尽。而未能遍修万行。其行犹退。至七地名行不退。而犹起二乘念。故有念退。至八地道观双流。入法流水。名念不退。此名阿鞞䟦致。乃三乘共地之义耳。地师云。十住是证不退。十行十回向是行不退。十地是念不退。此是别教义。若华严初住。得如来一身无量身。具三不退。此圆教不退。此经具四教不退。而正意在圆。
观解者。修一心空观。一空一切空。能阶位不退。修一心假观。一假一切假。能阶行不退。修一心中观。一中一切中。能阶念不退。
○次解法知根。
善解法相。知众生根。
肇公曰。诸法殊相无不解。群生异相无不知也。
灯曰。善解法相。犹良医之识药也。知众生根。犹良医之知病也。苟识药而不知病。犹富商之张药肆。药虽多。而奚以为。苟知病而不识药。犹贫医之熟方脉。病虽知。亦奚以为。惟富商与贫医合业。以富药而济贫医。以贫医而行富药。既病无不知。而药无不授。即下文所谓为大医王。善疗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两文相济。然后可称大菩萨也。
观解者。知空观者。真空不空非但空。此空本具一切法。知假观者。不思议假非偏假。此假本具一切空。知中观者。圆中圆满非但中。此中本具二边法。若如此者。空不惟破。乃即破而即立。假不惟立。乃即立而即破。中不惟非破而非立。乃即破而即立。是名善解法相。知众生根者。知一念心具十种法界。有生乐欲善根益。以十界性相差别观之。知十法界众生有生善善根益。以或止或观。随便宜观之。知十法界众生有破恶善根益。以止对治浮病而安之。以观对治沉病而起之。知十法界众生有入理益。以十法界道观。双遮双照而统御之。
○三盖众无畏。
盖诸大众。得无所畏。
什公曰。梵本云众不能盖。众不能盖。明其超出。今言盖众。其言亦同也。菩萨自有四无所畏。非佛无畏也。恐畏之生。生于不足。无不足。故无所畏。能说而不能行。亦所以畏也。今能说而能行。故无畏。唯能说而又能行。故名无畏也。
灯曰。菩萨四无所畏者。准智论。一总持无所畏。二知根无所畏。三决疑无所畏。四答报无所畏。又一切智。漏尽。说障道。说苦尽。皆无所畏。今谓。前云念定总持辩才不断。即总持决疑答报无所畏。知众生根。即知根无所畏。第其间法相。亦有四教之殊。准说可知。若此四法为众所盖而不能盖人。则有所畏。既能盖众。故无所畏。或难曰。吾闻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释氏偏言无畏。何也。对曰。论菩萨岂亡三畏。如畏自心辜负己灵埋没佛性之不得道。即畏天命也。恭敬佛师。如畏君父。即畏大人也。每遵圣教而不敢违。即畏圣人之言也。今言无畏者。直是理直气壮。当仁不让于师。矧于千百人中。踞狮子座。纵无碍辩。契理契机。而有所畏乎。
观解者。以一心三止观。以观十界三谛。不畏三惑之所盖覆。即盖诸大众。得无所畏也。
○四三德庄严。
功德智慧以修其心。相好严身。色像第一。
肇公曰。心以智德为严。形以相好为饰。严心所以进道。饰形所以靡俗。
灯曰。菩萨须修三法。一修功德以资解脱二修智慧以资般若。三修相好以资法身。故能登圆初发心住时。发一切功德。发一切智慧。发一切境界。如此之发。不前不后。亦不一时。能于百佛世界。现八相成道。进道靡俗。必至于是。则与诸佛分得其真。然而有三藏菩萨之三法。通教菩萨之三法。别教菩萨之三法。今明圆教。望前可知。
观解者。修空观以资智慧。修假观以资功德。修中观以资色像。难者曰。修空假以资二法可尔。中观以资色像。恐不其然。盖色像外严。事属于假。何以谓之法身。对曰。谓色为假。此属凡情。以色属法。乃凭圣智。故胜鬘赞佛云。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无比不思议。是故今顶礼。又云。如来色无尽。智慧亦复然。一切法常住。是故我皈依。又起信云。如来色性。即是智慧。如是类证。广诸契经。抑色为假。岂是大乘。
○五舍诸饰好。
舍诸世间所有饰好。
什公曰。色相璎珞饰好已备。故不外饰也。
灯曰。世间二种庄严。一外。二内。西天贵人。身严璎珞。已僭诸天。此土女人。饰极宝玉。又僭帝胄。然而总不及夙修多福。相好庄严。故轮王十善。相几同佛。第明暗有差。然有界内二种庄严。界外二种庄严。又有劣应佛二种庄严。合身佛二种庄严。破十二品无明。报身佛二种庄严。破四十二品无明。报身佛二种庄严。展转相望。以为世间饰好。惟圆教佛。乃能舍诸饰好。今此菩萨相好严身。或贵分真之饰好。尽舍一切诸严饰尔。
观解者。圆修空观。破见思惑。舍人天之饰好。圆修假观。破尘沙惑。舍二乘之饰好。圆修中观。破无明惑。舍偏菩萨之饰好。
○六名称高远。
名称高远。逾于须弥。
肇公曰。名自有高而不远。远而不高。前闻十方。取其远也。今逾须弥。取其高也。高谓高胜也。
灯曰。名。召体之名。称。称名之实也。菩萨称名之实。竖彻三身之底。故曰高。横亘四德之边。故曰远。逾于须弥者。喻仰之则耸而弥高。望之则秀而弥远。不以高而不远。称既如是。名亦复然。当竖出乎三土。横满沙刹。故四教因人。莫不瞻之仰之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足三千。二千实法。即性体清净。性量周遍。称名之实。高远逾于须弥也。一千假名。同实法清净周遍。即召体之名清净周遍。逾于须弥也。
○七深信坚固。
深信坚固犹若金刚。
肇公曰。七住已上。无生信不可坏也。
灯曰。肇公判位。多附通教及以别教。今判深信坚固为七住。以别教七住。名不退住。盖入于无生毕竟空界。此与通教第七已办地齐。已破见思。登行不退。今谓。此经菩萨。如下文所叹。近无等等佛自在慧。约圆教等觉释之。亦不为过。盖此深信。大约言之。其所信之理有三。曰空假中。如肇师判。但信空理而已。既非圆空。则其所信之理浅。直须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方得为深。当知此诸菩萨。圆融三谛之理。皆能深证深信。故喻如金刚。能坏于三惑。不为三惑之所坏也。
观解者。一心三观。彻照三谛。能伏五住。能破三惑。故能深信坚固。喻若金刚也。
○八智断妙用。
法宝普照而雨甘露。
肇公曰。法宝光无不照。泽无不润。润生死也。喻海有神宝。能放光除冥。亦因光而雨甘露。润枯稿也。
灯曰。法宝普照者。菩提智德之大用。此之大用。能照众生三惑之暗冥。而雨甘露者。涅槃断德之大用也。此之大用。能拔众生二死之枯槁。喻如只一摩尼而有二用。即照幽冥。即雨甘露。即雨甘露而照幽冥。圆教初住。具此体用。别教初地。然后能之。前之二教。无此真实体用也。
观解者。三种止观。即智明而惑尽。即惑尽而智明。如珠照明雨宝。俱体俱用也。
○九言音逾众。
于众言音微妙第一。
肇公曰。殊类异音。既善其言。而复超胜。
灯曰。四教菩萨说法言音也。大论云。迦陵在㲉。声逾众鸟。喻圆初心居说法品。称理宣演。已胜偏乘。况深位乎。
观解。言者心之声。音者言之响。形端则影直。声和则响顺。以上上观。观下下惑。一音普说。群情等悦。即于众言音微妙第一也。
○十缘起断邪。
深入缘起。断诸邪见。有无二边。无复余习。
肇公曰。深入。谓智深解也。解法从缘起。则邪见无由生。有无二见。群迷多惑。大士久尽。故无余习也。
灯曰。缘起之义。有世出世间。世间者。六道之法。莫不从十二因缘之所生。能解乎此。则外道邪见无由生。出世间者。藏通二教则以空观为因。真谛为缘。能生三乘涅槃之法。能解乎此。则世间有见无由生。别教以假观为因。俗谛为缘。能生菩萨之法。能入乎此。则二乘空见无由生。圆教以中观为因。中谛为缘。能生佛界之法。能入乎此。则二边但中之见无由生。又若通以世间因缘。为所观事境。圆教菩萨。以三种止观而深入之。则一切邪见。断尽无有余也。苟不然者。无足以称深入矣。
观解准义可知。
○十一说法无畏。
演法无畏。犹师子吼。
什公曰。上明一切时无畏。此明一切说法无畏。上师子吼。明德音远振。此明能说实法。众咸敬顺。犹师子吼。威摄群兽也。
灯曰。藏教菩萨。虽能说谛缘度析空之法。不畏邪外。望通即空。而犹有所畏。通于三藏。虽无所畏。望于别教菩萨能从空出假及知但中。而犹有所畏。别菩萨。于前二而无所畏。望圆顿人能即空即假圆中圆满非但中。而犹有所畏。惟圆顿人。能说谛缘度三。皆称无作。故演法无畏。犹师子吼也。又能说不能行。作文字法师。望观心人。犹有所畏。今能说能行。故无所畏。又能行不能说。望大法师。犹有所畏。今能行能说。故无所畏犹狮子吼。故大论云。多闻实智慧。是所说应受。又曰。所行如所说。今此菩萨不惟能说。能兼乎修行破惑。证智入真。已入深位。故演法无畏犹狮子吼也。
观解者。三止名为默。杜视听。绝分别故。故曰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三观名为说。朗智慧。具辩才故。故曰说即般若。智在说故。狮子具足二力。能伏众兽。使降己故。能摧众兽。使众安故。故喻止观而能伏破三种结惑。所谓说时默。默时说。大施门头无壅塞。是以圆修行人。即观而止。即止而观。
○十二说法益众。
其所说法。乃如雷震。
肇公曰。法音雷震。开导群萌。犹春雷动于百草也。
灯曰。凡雷震具三种益。一能肃物。俾生诫谨。二能致雨。润泽百谷。三能惊蛰。各遂生意。喻圆顿诸菩萨说法之时。戒能肃众。使生敬畏。先以定动。令生渴仰。后以慧拔。俾起根力。
观解者。一心止观。能防非止恶。即肃物义。寂而常照。即定动义。照而常寂。即慧拔义。
○十三过量无量。
无有量已过量。
肇公曰。既得法身。入无为境。心不可以智求。形不可以像取。故曰无量。六住已下。名有量也。
灯曰。虚空无丈尺。丈尺显虚空。即器观空。空则有量。除器观空。空则无量。喻诸菩萨等觉已先。所证三德。犹有量也。已至等觉。虽不如佛。然而已过十地之量。故三德无有量也。
观解者。以空假中观三谛理。历别不融。此则有量。空即假中。融即而观。则无有量。
○十四法宝满集。
集众法宝。如海导师。
肇公曰。引导众生。入大乘海。采取法宝。使必获无难。犹海师善导商人。必获夜光也。
灯曰。此正言集。傍亦兼导。如海导师尚能导众集宝。矧己所集必多于众。然众未必尽得摩尼。而己必得之。菩萨亦然。故萨埵入海。求心摩尼。自益兼人。其济也广。第众生。所求者不一。而摩尼所雨随意。应以人天。应以三乘。应以圆道。莫不满愿而后已。
观解者。所谓妙心体具。如如意珠。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常智无缘。常境无相。无缘而缘。无非三观。无相而相。三谛宛然。常如是观。是集众法宝如海导师也。
○十五了达深法。
了达诸法深妙之义。
肇公曰。如实义也。
灯曰。诸法者。十界十如权实之法也。深妙义者。诸法即实相也。又诸法属权。实相属实。权实不同。义则粗浅。权实相即。义则深妙。菩萨以权实相即之智。以达权实相即之法。能具乎此。方能善知众生之根性也。
观解可知。
○十六善知众生。
善知众生往来所趣。及心所行。
肇公曰。六趣往来。心行美恶。悉善知也。
灯曰。六趣往来。果也。心行美恶。因也。若观因知果。见果知因。如曰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此为劝信之言。犹若蓍龟之卜。非善知也。菩萨洞明诸法权实相即。善恶交差。殃掘魔罗虽是恶人。佛性相熟。即便得度。善星比丘虽是善人。恶性相熟。授记地狱。如是了达。方称善知。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十界。交差互融。虽起恶念。以妙观观之。即成佛境。虽起善念。以缘尘分别而随之。即是众生。
○十七邻佛功德。
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十力无畏。十八不共。
什公曰。诸佛智慧。无有等者。而此与佛等。复次实相法。无有等比。唯佛与等。菩萨邻而未得。故言近也。
灯曰。法华释签云。净名所叹菩萨。皆是等觉。位邻妙觉。故云近无等等。盖佛名无等。无等中最。故云等等。等觉近之。举彼所近。故云佛自在慧。以此而观。前之所叹。皆等觉德。其可以通别七住已上功德而拟之乎。
观解者。观本具菩萨法界与本具佛法界相邻。故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又观己法界即佛法界。故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
○十八离恶现恶。
关闭一切诸恶趣门。而生五道以现其身。
肇公曰。法身无生而无不生。无生故恶趣门闭。无不生故现身五道也。
灯曰。恶趣之门。五道启而不关。二乘关而不启。菩萨无恶道因故亦关。具慈悲心故亦启。关者永断于修恶。启者繁兴乎性恶。性恶之恶。本自无染。故虽现恶而非恶。故诸菩萨。于恶道之门。恒关而恒启。恒启而恒关。
观解者。观修恶即性恶。无修恶可得。名关闭一切诸恶趣门。以三止观。治诸修恶。而为性恶。生五道以现其身。惟其如此。故能果地以现其身也。
○十九能治众病。
为大医王。善疗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
肇公曰。法药善疗。谕医王也。
灯曰。前善解法相。名为识药。知众生根。名为知病。既能识药而又能知病。然后应病而与法药。令其服之行之。妙宗所谓诸法因缘须究本末。见思重数。如尘若沙。以大悲心。遍观遍学。名为知病。诸法诸门。破性破相。一一对治。无不谙练。是名识药。随惑浅深。知机生熟。神通骇动。智辩宣扬。四悉当宜各令获益。如是授药。方肯服行。
观解者。法华玄义云。修从假入空时。先观正因缘法。此法内外亲疏隔别。必须殷勤欣悦无斁。此即世间悉檀。起初观也。若欲观假入空。须识为人便宜。若宜修观。即用择精进喜三觉分起之。若宜修止。则用除舍定三觉分起之。念随两处。是为随宜善心则发。若有浮沉之病。须用对治悉檀。若心沈时。念择进喜治之。若心浮时。念舍除定治之。若善用为人。善根则厚。若善用对治。烦恼则薄。于七觉中。随依一觉。恍然如失。即依此觉分研修。能发真明。见第一义。是为用四悉檀。起从假入空观。成一切智。发慧眼也。若从空入假观。巧用四悉檀。取道种智法眼亦如是。若修中道第一义观。巧用四悉檀。取一切种智佛眼亦如是。若一心三观。巧用亦如是。是为观心为大医王。善治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也。
○三总结二德三。初叹自利德二。初正报庄严。
无量功德皆成就。
肇公曰。无德不备也。
灯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此身庄严也。虽是菩萨。亦具三身。今此庄严。是叹报身。诸佛究竟。菩萨分得。法华所谓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种好。用庄严法身。天人所戴仰。龙神咸恭敬。能庄严即报。身所庄严即法身。天人戴仰等即应身也。
观解者。以一心妙观。照一境三谛。能照即报身。所照即法身。境观契合。能起应用。即应身。
○二依报庄严。
无量佛土皆严净。
肇公曰。群生无量。所好不同。故修无量净土。以应彼所好也。
灯曰。一切佛土。有横竖二义。横而言之。则凡圣同居。有种种差别。略如西方极乐国土。东方药师国土。有凡夫圣人同处其间。其土清净。种种庄严是也。竖而言之。有四不同。一凡圣同居净土。为伏惑断惑人所居。二方便有余净土。为已断见思二教果人。两教因人所居。三实报庄严净土。为别圆破无明惑菩萨所居。四常寂光净土。为圆教极果所居。今无量佛土严净。既让极果。则前之三种净土。为此菩萨悉皆严净也。
观解者。观己一念。具足三千。国土一千。属乎依报。以三观伏乎三惑。即严净同居土。以三观圆破见思。即严净方便土。圆破尘沙无明。即严净报土。三惑究竟。即严净寂光土。
○二叹利他德二。初见闻获益。
其见闻者无不蒙益。
○二功无虚弃。
诸有所作亦不唐捐。
灯曰。凡夫之心。用诸妄想。虽有善行。所作皆虚。故功德唐捐。菩萨之心。念念在道。凡有善行。无不皆实。故功无虚弃。故般若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菩萨无住生心。故功不唐捐也。
观解者。能以圆观观心。任其所作。一切众事。莫非无住生心所在。故功不唐捐。
○三结其总叹。
如是一切功德皆悉具足。
(卷第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