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5 遗教经补注
No. 665-A 唐太宗文皇帝施行遗教经来
敕旨法者。如来灭后。以末代浇浮。付嘱国王大臣。护持佛法。然僧尼出家。戒行须备。若纵情淫佚。触涂烦恼。关涉人间。动违经律。既失如来玄妙之旨。又亏国王受付之义。遗教经。是佛临涅槃所说。诫勒弟子。甚为详要。末俗缁素。并不崇奉。大道将隐。微言且绝。永怀圣教。用思弘阐。宜令所司。差书手十人。多写经本。务尽施行。所须纸笔墨等。有司准给。其官宦五品已上。及诸州刺史。各付一卷。若见僧尼行业。与经文不同。宜公私劝勉。必使遵行(出文馆辞林第六百九十三卷)。
No. 665-B 宋真宗皇帝刊遗教经
夫道非远人。教本无类。虽蠢动之形各异。而常乐之性斯同。由爱欲之纷纶。致轮回之增长。是以迦维之圣。出世而流慈。舍卫之区。随机而演法。既含灵而悉度。将顺俗以归真。犹于双树之间。普告大乘之众。示五根之可戒。问四谛之所疑。期法奥之宣扬。俾众心而坚固。大悲之念。斯谓至乎。朕祇嗣庆基。顾惭凉德。常遵先训。庶导秘诠。因览斯经。每怀钦奉。冀流通而有益。仍俾镂于方板。所期贻厥庶邦。凡在群伦。勉同归向云尔。
No. 665-C 重刊遗教经注解序
夫净法界中。本无出没。大悲愿力。示现受生。无说中而示说。无形处而现形。故有四十九年露布。三百余会葛藤。大概而论。不出于三。一曰经藏。诠于定故。玄寂不动。尘尘而净国纯真。灵鉴随缘。念念而佛身普应。二曰律藏。诠于戒故。拟心萌念。条条而早犯尸罗。绝虑忘思。段段而皆成规范。三曰论藏。诠于慧故。明明不昧。而森罗星象灿然。湛湛虚澄。而鳞甲羽毛弗暗。虽有三名。曾无三体。故考绳墨而立定门。即贯华而开律部。据优波提舍而为其论。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三一互融。名秘密藏也。今兹遗教经。四十年已后而演也。虽曰修多罗。其实重示戒律。世尊见诸弟子尸罗将倾。告诸众等。于我灭后。当珍敬波罗提木叉。是汝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当知戒是正顺解脱之本。禅定智慧由此而生。是我佛最后垂范也。兹有奉佛弟子古鉴清明。传讲之时。见其注略。并字之昏小。不无三豕之讹。请余勾科补注。校正流通于世。余缁素不分。焉敢校补也。公再恳之。不得已而应命。稍述其科文。略补其缺漏。聊正其讹脱。及记其岁月云尔。
时
万历丙戌仲春吉日
钦依皇坛传讲紫衣沙门特赐金佛宝冠永祥禅师古灵了童述
No. 665
佛遗教经注
明钦依皇坛传讲紫衣沙门特赐金佛宝冠
永祥禅师古灵了童补注
△将释此经疏科文分四。初释经题目。
佛遗教经
此一题之中。有人有法。有能有所。人法双题。能所合目。故曰佛遗教经。此是总标。向下别释。佛者。梵语佛陀。此云觉者。谓自觉觉他觉行圆满。故为佛也。遗者。我大世尊四十九年说法。对病根而施与良药。遗留后代。化利人天。故曰遗也。教者一大藏教。即经律论三藏也。经者。梵语修多罗。此云契经。谓契理合机之经也。是故佛即人也。遗教即法也。经之一字能诠之文。上三字所诠之义。是以人法双题。能所合目。故曰佛遗教经。
一名佛入涅槃略说教诫经。
谓佛为能入。涅槃为所入。涅槃者。涅而不生。槃而不灭。不生不灭。真常之极果也。略说者。对广说略也。教诫者。我大世尊婆心太切。谆谆而教诫也。
△二译经人时。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奉诏译
姚秦。即东晋王也。姓姚名兴。为秦国王也。三藏者。此老师学通三藏。彻究五乘。道振华夷。声闻朝野。故称此号。法师者。广博多闻。能持一切言辞章句。决定善知世出世间诸法生灭之相。得禅定智慧。于诸经法随顺无诤。不增不损。如所说行。故曰法师。又法师者。以正法施于天上人间。普遍微尘刹海。故曰法师。梵语鸠摩罗什。此云童寿。谓童年而有耆德也。奉秦王诏翻译此经也。翻梵成华曰译。
△三注述名号。
宋郧郊凤山兰若嗣祖沙门守遂注。
郧郊者。即湖广郧阳府是也。凤山者。就形得名。此山似凤。又即山名也。兰若者即梵语。此云寂静处。嗣祖者。言其老师绍续佛祖之位也。沙门者即梵语。此云勤息。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瞋痴。故号为沙门。上守下遂。是老师之名。注者。言边有主曰注。又分文析义曰注也。
△四释经本文三。初序分三。初序始度。
释迦牟尼佛。
梵语。此云能仁寂默。谓能仁者。视四生如一子。悲含同体之心。观三界亦同仁。慈启无缘之化。寂默者。谓其体也寂默无为。其用也灵明不昧。故曰释迦牟尼。佛者十号中之一号也。
初转法轮。
即三转四谛法轮也。三转者。谓示相转。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灭。可证性。此是道。可修性。劝修转。此是苦。汝应知。此是集。汝应断。此是灭。汝应证。此是道。汝应修。作证转。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断。此是灭。我已证。此是道。我已修。
度阿若憍陈如。
此有五人。父族三人。一阿湿婆。二䟦提。三摩诃男。母族二人。一憍陈如。二十力迦叶。共五人也。阿若名也。此云无知。非无所知。乃是知无耳。憍陈如姓。此云火器。其先祖事火。从此命族也。
△二序终度。
最后说法。度须䟦陀罗。
我大世尊说法四十九年。将收玄唱。最后垂范也。须䟦陀罗梵语。此云好贤。唐言善贤。泥洹经云。须䟦陀罗聪明多智。诵四毗陀经。一切书论无不通达。为一切人之所崇敬。闻佛涅槃。方往佛所。闻八圣道。心意开解。遂得初果。从佛出家也。
所应度者。皆已度讫。
言所应度者。亦有不应度者。何以故。谓四众人等。因缘已熟。一闻其法。即证其果。皆已度讫。而城东老母等。与佛同生一处。佛不能化其为善也。
△三示灭发起。
于娑罗双树间。将入涅槃。
此树有四双八只。四荣四枯。谓四荣。表常乐我净。四枯。表苦空无我无常也。世尊入灭之时。八树皆变为白。亦名为鹤林也。将入涅槃者。将者。且然未毕之时。将灭度而未灭度也。
是时中夜寂然无声。为诸弟子略说法要。
谓中夜。表中道妙理。寂然不动。无声无色。不妨感而遂通。出世度生。无缘不应。灭与不灭。皆方便焉。示灭化仪。佛佛皆尔。叮咛付嘱。表悲愿之不穷。在昔如来四十九年。三百余会。始从鹿野苑。终至䟦提河。一大事因缘已毕。于此略说法要。为后人之纪纲耳。
○已上序分竟。
△二正宗分十九。初重演戒法四。初重戒如师。
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
宋云别解脱。身口七支。各别防非。即具足戒也。
如闇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
重戒如佛。佛常在焉。
△二因戒邪命。
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畜养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
营求世利。业火加薪。志存无为。戒珠绝类。
不得斩伐草木。垦土掘地。合和汤药。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虚。
即是推算步量天地之盈虚。故曰推步盈虚。又云推步即俯察地理。盈虚即仰观天文也。
历数算计。皆所不应。节身时食。清净自活。
草系鹅珠。弃命守戒。草系者。有一比丘。被贼劫财。缚于草上。数日不敢动。恐害其青草。故曰草系。鹅珠者。有一僧化饭。至一施主家。其家有一金珠。僧见被鹅吞珠入腹。施主寻珠不见。只见一僧。定是这僧偷了。打骂不堪。忽报鹅死矣。僧曰且止休打。我见金珠被鹅食了。可以取之。主曰何不早说。僧曰恐害其命。故不敢说。今既死矣。方才说耳。古既如是。今何不然。术数休咎。邪命之习。非清净也。
不得参预世事。通致使命。咒术仙药。结好贵人。亲厚媟嫚。皆不应作。
媟音泄。嫚音慢。
○通使咒药。背涅槃道。结贵亲嫚。顺生死流。
当自端心正念求度。
端心正念。彼岸非遥。
不得包藏瑕疵。显异惑众。
内不隐覆小失。发露自新。外不显炫非真。滥膺恭敬。
于四供养。知量知足。
衣服卧具。身外无余。饮食医药。乞求知足。
趣得供事。不应畜积。
长余不积。旅泊无累。
△三略说戒本。
此则略说持戒之相。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
结略戒相。持者正顺解脱。犯者正顺烦恼。开遮持犯。具诸律部。大圣略嘱。务要遵行。
△四戒生定慧。
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缺。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住处。
因戒生定。因定生慧。一代时教。唯此三法。无不该尽。众生无始无明。业惑重障。以此三法圆具。则应念消落。一切善法功德。应念于此建立者也。
△二慎护根门三。初结前启后。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当制五根。勿令放逸。入于五欲。
△二法喻并明。
譬如牧牛之人。执杖视之。不令纵逸犯人苗稼。若纵五根。非唯五欲。将无涯畔。不可制也。
前是因事立戒。防非止恶。今明慎护根门。常须管带。如马祖问石巩云汝作何务。巩云牧牛。祖云如何牧。巩云鼻索常在手。一回落草去。把鼻拽将来。祖云如是如是。
亦如恶马不以辔制将当牵人坠于坑陷。
辔音媲马缰也。
○意马难调。戒为辔勒。
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害甚重。不可不慎。
人命世财。苦唯现世。慧命法财。贫苦永劫。轻重霄坏。得不慎耶。
是故智者制而不随。持之如贼。不令纵逸。
持心正观。根境本空。物我皆如攀缘何起。
假令纵之。皆亦不久见其磨灭。
妄情不真。须臾变灭。
此五根者。心为其主。是故汝等当好制心。
五根虚妄。妄识为宰。欲制妄宰。止观双行。
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世间毒恶未可喻者。盖能害法身慧命故也。
譬如有人手执蜜器。动转轻躁。但观于蜜。不见深坑。
妄心妄境。味着弥坚。地狱深坑。躁动不觉。
又如狂象无钩。猿猴得树。腾跃踔踯。难可禁制。当急挫之。无令放逸。
狂象心猿。戒为钩锁。
纵此心者。丧人善事。制之一处。无事不办。
一念不生。诸缘顿息。
△三总结勤伏。
是故比丘。当勤精进。折伏汝心。
知心本空。当勤折伏。了境常寂。精进无疲。
△三受食勿增四。初正食。
汝等比丘。受诸饮食当如服药。于好于恶。勿生增减。趣得支身。以除饥渴。
药因治病。食以充饥。好不生贪。恶不生恚。但支身行道而已。复何增减乎。
△二喻明。
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损色香。
蜂虽采花。花亦结果。
△三法合。
比丘亦尔。受人供养。趣自除恼。无得多求。坏其善心。
多求则令他生恼。生恼则善心退没。
△四喻结。
譬如智者。筹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过分以竭其力。
忖己德行而筹量。防心离过而无竭。
△四习善勿失三。初书夜习。
汝等比丘。昼则勤心修习善法。无令失时。初夜后夜。亦勿有废。中夜诵经。以自消息。
昼三时。夜三时。似海之潮。应不失时。初后夜表二边。中夜分表中道。三观相续。如鸡抱卵。那分昼夜。
△二戒睡眠。
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诸烦恼贼。常伺杀人。甚于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寤。烦恼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当以持戒之钩。早并除之。睡蛇既出。乃可安眠。不出而眠。是无惭人。
盖覆真性。增长无明。由睡眠之过患。是无惭愧也。昔者阿那律陀。是佛堂弟。白饭王之子。出家之后。多乐睡眠。如来呵云。咄咄胡为寐。螺蛳蚌蛤类。一睡一千年。不闻佛名字。既闻佛呵。涕泣自责。七日不眠。遂失双目。佛令修乐见照明金刚三昧。乃得天眼。故知先佛严戒。委曲重宣。苦口垂慈。诚不可忽。
△三结惭愧。
惭耻之服。于诸庄严最为第一。惭如铁钩。能制人非法。是故比丘。常当惭耻。无得暂替。若离惭耻。则失诸功德。有愧之人。则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
六道之中。可以整心虑。趣菩提。唯人道为能耳。人而不为。是谓无惭愧也。惭愧若具足。法身之衣服。岂可无惭无愧。乐着睡眠。不进道乎。惭者内自悔责。愧者发露自新。岂不美哉。
△五忍行超戒三。初忍害勿瞋。
汝等比丘。若有人来节节支解。
经云。佛言我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体。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不生瞋恨。
当自摄心无令瞋恨。亦当护口勿出恶言。若纵恚心。则自妨道。失功德利。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能行忍者。乃可名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欢喜忍受恶骂之毒如饮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
智慧明。则彼己不二。彼己不二。则美恶齐止。美恶齐止。则怨亲等观。怨亲等观。则苦乐无寄。傅大士云。忍心如幻梦。辱境若龟毛。常能作此观。逢难转坚牢。诚哉是言也。
△二徴释防护。
所以者何。瞋恚之害。则破诸善法。坏好名闻。今世后世。人不喜见。当知瞋心甚于猛火。常当防护。勿令得入。劫功德贼。无过瞋恚。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无法自制。瞋犹可恕。出家行道无欲之人。而怀瞋恚。甚不可也。
广明瞋之患害如此。皆因我见执着。迷不知返故也。一念瞋心。起百万障门。开为烦恼之根。是三涂之火。俗谛可恕。出世佛子。可不慎欤。可不慎欤。
△三举喻双结。
譬如清冷云中。霹雳起火。非所应也。
持戒如冰霜。洁白而无染。瞋火如霹雳。何得而清凉。所谓水火不同器。寒暑不同时也。
△六正命乞食二。初执钵顺仪。
汝等比丘。当自摩头。以舍饰好。着坏色衣。执持应器。以乞自活。
坏衣持钵。顺佛律仪。乞食资身。是为正命。
△二伏憍入理。
自见如是。若起憍慢。当疾灭之。增长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况出家入道之人。为解脱故。自降其身而行乞耶。
折伏憍慢。入如来家。谦下身心。顺解脱理。
△七直心行道二。初曲直并明。
汝等比丘。谄曲之心。与道相违。是故宜应质直其心。当知谄曲。但为欺诳。入道之人。则无是处。
△二结正为本。
是故汝等。宜应端心。以质直为本。
谄曲多欺诈。直心是道场。
△八少欲成功二。初多少并明。
汝等比丘。当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少欲之人。无求无欲。则无此患。
有求皆苦。无欲何忧。
△二少欲利益。
直尔少欲。尚应修习。何况少欲能生诸功德。少欲之人。则无谄曲以求人意。亦复不为诸根所牵。行少欲者。心则坦然。无所忧畏。触事有余。常无不足。有少欲者。则有涅槃。是名少欲。
少欲一法。功德如此。直修少欲。别无功德。尚可修习。况与解脱涅槃相应乎。
△九知足清乐二。初脱苦获安。
汝等比丘。若欲脱诸苦恼。当观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乐安隐之处。
△二足不足互明。
知足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不称意。不知足者虽富而贫。知足之人虽贫而富。不知足者常为五欲所牵。为知足者之所怜愍。是名知足。
知足则心绝希冀。清乐有余。不知足者。贪爱转增。苦轮难息。
△十寂静离众三。初静处天钦。
汝等比丘。欲求寂静无为安乐。当离愦闹。独处闲居。
愦古对切。闹奴孝切。
○心境静寂。孤然乃则。
静处之人。帝释诸天所共敬重。
如善现尊者。宴坐岩间。释天雨华之类。事迹非一。
△二法喻并明。
是故当舍己众他众。
自他徒众皆舍。
空闲独处。思灭苦本。
安住涅槃。
若乐众者。则受众恼。譬如大树。众鸟集之。则有枯折之患。世间缚着。没于众苦。
众者事理有二义。事则愦闹也。理者。已谓五蕴为众。他谓一切烦恼为众。迷执五蕴。聚集烦恼。没于生死。故当远离身心见也。永嘉云。若见山忘道。则森罗眩目。音声聒耳。虽山林独处。何由静也。若见道忘山。则城隍闹市。心境翛然。万法本闲。而人自闹。回光返照。触处皆渠。无一法可当情。亦无一法可容情者。得无所离。即除诸幻耳。
△三单喻总结。
譬如老象溺泥。不能自出。是名远离。
乐众心为累。远离行当修。
△十一勤行不懈二。初勤行法喻。
汝等比丘。若勤精进。则事无难者。
勤行精进。佛果可期。
是故汝等当勤精进。譬如小水常流。则能穿石。
△二懈废法喻。
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废。譬如钻火。未热而息。虽欲得火。火难可得。是名精进。
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不加功藉缘。火终难得。若加功不已。如水性柔弱。亦有穿石之期。比况勤懈之得失如此。宜勉励焉。
△十二正念遣魔三。初正念去贼。
汝等比丘。求善知识。求善护助。无如不忘念。
无忘之念。资正定故。夫烦恼出于妄情。观察法理以遣之。初观之时。见理未明。心不住理。要须念力。然后得观。念以不忘为用。正心念法。审其善恶。善者增而不灭。恶者灭而不生。
若有不忘念者。诸烦恼贼则不能入。
正念不忘。烦恼不生。
△二诫勉勿失。
是故汝等。常当摄念在心。若失念者。则失诸功德。若念力坚强。虽入五欲贼中。不为所害。
内若不动。外不能乱。
△三以喻结正。
譬如着铠入阵。则无所畏。是名不忘念。
正念常存。魔军克殄。
△十三摄心知幻三。初定心知灭。
汝等比丘。若摄心者。心则在定。心在定故。能知世间生灭法相。
定水澄淳。森罗影现。
△二诫行不散。
是故比丘。常当精进修习诸定。
随机浅深。大小诸定。皆当修习。
若得定者。心则不散。
散心渐止。随顺定门。
△三法喻双结。
譬如惜水之家。善治堤塘。行者亦尔。为智慧水故。善修禅定。令不漏失。是名为定。
若无定力。干慧不免苦轮。定能资慧故。古云。菩萨清凉月。常游毕竟空。众生心水净。菩提影现中。若水浊器破。则月影不现耳。
△十四智慧除恼四。初去贪解脱。
汝等比丘。若有智慧。则无贪着。常自省察。不令有失。
智为前导。不可暂阙。
是则于我法中能得解脱。
无慧名缚。有慧名解。
△二二名俱失。
若不尔者。既非道人。又非白衣。无所名也。
心与形乖。二名俱失。
△三智之利益。
实智慧者。则是度老病死海坚牢船也。
般若实智。能度苦海。
亦是无明黑暗大明灯也。
无明大夜。智灯能照。
一切病者之良药也。
三毒重病。智慧能治。
伐烦恼树之利斧也。
烦恼根株。智刃能伐。
是故汝等。当以闻思修慧而自增益。
从闻思修。渐次增益。入三摩地。
△四总结成慧。
若人有智慧之照。虽是肉眼。而是明见人也。是为智慧。
肉眼廓照。无明永灭。智慧之力也。故名明见之人。
△十五戏论妨道二。初标。
汝等比丘。若种种戏论。其心则乱。虽复出家。犹未得脱。
语默动静。乖于轨则。能令心乱。违解脱理。
△二结。
是故比丘。当急舍离乱心戏论。若汝欲得寂灭乐者。唯当善灭戏论之患。是名不戏论。
若灭戏论虚妄分别。涅槃之乐可庶几乎。
△十六端心去逸三。初诫离怨。
汝等比丘。于诸功德。常当一心。舍诸放逸。
放荡狂逸。
如离怨贼。大悲世尊所说利益。皆已究竟。
△二诫勤行。
汝等但当勤而行之。
大悲方便。分别说三。究竟涅槃。唯一乘道。
若于山间。若空泽中。若在树下。闲处静室。念所受法。
随力所受。思惟修习。
勿令忘失。常当自勉。精进修之。
勉励精进。防退失焉。
无为空死。后致有悔。
生死流浪。后悔何益。
△三二喻结。
我如良医。知病说药。服与不服。非医咎也。
佛说法药。治烦恼病。闻不信服。非佛咎也。
又如善导。导人善道。闻之不行。非导过也。
佛为大导师。引导众生。令至涅槃正道。不信不行。是谁之过欤。
△十七诫疑重问。
汝等若于苦等四谛有所疑者。可疾问之。无得怀疑不求决也。
四谛法中。有疑未决。我当决之。
尔时世尊如是三唱。人无问者。
众默不问。
所以者何。
徴也。
众无疑故。
释不问之意。
△十八替对伸演三。初四谛无变。
时阿㝹楼驮观察众心。
㝹奴候切。
○即阿那律陀。梵音小异。宋云无灭。以天眼观察众意。
而白佛言。世尊。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
水火之性。可令无定。佛语真实。决定不虚。
佛说苦谛实苦。不可令乐。
苦是世俗果。谛当审实。决定无乐。
集真是因。更无异因。
集是世俗因。集诸不善业也。决定是招苦之因。
苦若灭者。即是因灭。
诸苦所因。贪欲为本。若灭贪欲。无所依止。
因灭故果灭。灭苦之道。实是真道。更无余道。
灭谛出世真果。即涅槃也。道谛即断烦恼出世真因。无别道也。
世尊。是诸比丘。于四谛中决定无疑。
△二三根不等。
于此众中。若所作未办者。见佛灭度。当有悲感。
未证无生忍。不了法身常住尔。
若有初入法者。闻佛所说。即皆得度。
亲闻佛诲。无不蒙益。
譬如夜见电光。即得见道。
暂得心开。未能究竟。
若所作已办。已度苦海者。但作是念。世尊灭度。一何疾哉。
自虽已度。愍未度故。作念兴叹。
△三经家序结。
阿㝹楼驮虽说此语。众中皆悉了达四圣谛义。世尊欲令此诸大众皆得坚固。以大悲心复为众说。
未彻未办。闻佛灭度。或生退没。末后殷勤。委曲慰喻。
△十九诫勉勿悲二。初生毕有灭。
汝等比丘。勿怀悲恼。若我住世一劫。会亦当灭。会而不离。终不可得。
缘起之法。固不可留。
△二二利俱备。
自利利人。法皆具足。
积万行。成万德。演教海。利群机。兼济之道。悉具备矣。
若我久住。更无所益。
佛久住。则众生不起难遭想。不种善根。贪着五欲。不求出苦。故佛示灭耳。
应可度者。若天上人间。皆悉已度。
成道四十九载。应度度毕无余。
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
清净法眼。戒定慧藏。内则付嘱摩诃迦叶诸大弟子。外则付嘱国王大臣。令慧命不断。为得度因缘耳。
○已上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二。初嘱累流通五。初展转不息。
自今已后。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
世尊嘱累。行之不绝。则法身常存焉。
△二叹世无常。
是故当知世皆无常。会必有离。勿怀忧恼。世相如是。
迁流不住曰世。形质可状曰相。应会示生。宁无灭乎。
△三以智烁幻。
当勤精进。早求解脱。以智慧明。灭诸痴闇。
勤精进而智慧明。痴闇灭则脱诸苦。
世实危脆。无牢强者。
脆音翠。
○有为虚假。今昔皆然。
△四示灭除恶。
我今得灭。如除恶病。此是应舍罪恶之物。假名为身。没在老病生死大海。
佛身无为。示同有为。欲令众生知身过患。早悟法身也。
△五结智人喜。
何有智者得除灭之。如杀怨贼。而不欢喜。
身为苦本。众苦所依。众生妄执为实。不求出离。大圣知生死皆幻。示生死而化物。
△二劝勉流通二。初勤出无常。
汝等比丘。常当一心勤求出道。
涅槃正道。
一切世间动不动法。皆是败坏不安之相。
欲界六天为动法。色无色二界。寿命劫数长久。外道计以为常。名不动法。
△二诫止遗范。
汝等且止。勿得复语。时将欲过。我欲灭度。是我最后之所教诲。
应会时节。宁容久留。最后垂范。付嘱斯在。化仪舒卷。情谓杳亡。方便门中。那无指注。法华会上金口亲宣云。为度众生故。方便现涅槃。广如寿量品。其知此者。则灵山一会俨然未散矣。岂不韪欤。若谓不然。谅非吾道。何也。欲得不招无间业。莫谤如来正法轮。
佛遗教经注(终)
No. 665-D
尝考传灯世谱。载大鉴下青原派曹洞宗第十三世守遂禅师。所注四十二章经。遗教经。并了童禅师补较。我
慈圣宣文明肃皇太后刊板。在金台西直门里迤南永祥寺。适海盐广磐刘宰官讳祖钖号念崧。系云栖莲大师高足。秉教念佛。行敦孝义。历官光禄。于崇祯四年辛未八月二十六日舟次东昌。借一味禅院震宇法师藏本四十二章经注。手写携归。迨崇祯九年丙子十月之八日。借本邑沈广冠居士藏本遗教经注。仍以手写。与东昌所钞得成合璧。庆快示余。捧读注语。直指彰显。如佛诫来。其正文对云栖刻本。字句多异同。而义实胜。因忆莲大师䟦云。二经实末法救病之良药。一是圣教流入震旦之始也。今以其言近。僧不持诵。师不讲演。要知不专近。有远者。人自不察也。一是如来入灭最后要语。喻世人所谓遗嘱也。子孙昧祖宗创始之来源。是忘本也。子孙背父母之遗嘱。是不孝也。为僧者胡不思也。并颂念崧寿逾六旬。诚心手书。且愿重刻以广其传。真善述莲大师志意者也。余亦愿效一臂乐成之。敢曰随力裁因耶。且纪诸善知识展转劝发缘起。以告见闻者。幸毋忽。
时即崇祯丙子腊八日弟子通灯敬述
0665 37.P0631 遗教经补注(一卷)〖明.守遂注 了童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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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08.中国撰述·小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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