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藏第 24 册 No. 1472 沙弥威仪
No. 1472
沙弥威仪
宋罽宾三藏求那跋摩译
已受沙弥十戒,为贤者道人。次教之当用,渐积从小起。当知威仪施行;应当知和上几岁、三师名字;当教识知初受戒时岁日月数;当知事和上有几事,亦当知随事阿阇梨有几事,亦当知给杨枝澡水有几事,亦当知授袈裟摄持钵有几事,亦当知捉锡杖持履有几事。与和上阿阇梨俱应请时,若至国王家时、若至迦夷罗越家时、若至婆罗门家时,若连坐饭时、若别坐饭时;若俱入城乞食时、若俱还至故处时;若日晚过止水边饭时、若共于树下饭时;若自先去往相待时;若合钵食时、转贸钵时;若其对饭时、若前后饭时;若饭已澡漱时、若澡钵去时。若当具知给众僧作直日时,有当知有几事。年满二十欲受戒时,习悉当知之。设为贤者,比丘所问不具对者,不应与具足戒。何以故?作沙弥乃不知沙弥所施行。沙门事大难作、甚微妙。贤者沙弥!卿且去熟学,当悉闻知,乃应授具足。所以卿不知沙弥事悉者,俱来谛知,身善故;不知,不伏意耳。而返欲返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人谓佛法易行、沙门易作,不知佛道致深、罪福运行法律交互。以是日中数相之,是故当先问。设其主具对能如法者,三师易得。
师教沙弥有五事:一者当敬大沙门;二者不得唤大沙门字;三者大沙门说戒经不得盗听;四者不得求大比丘长短;五者大比丘误时不得转行说。是为威仪法。
当教行五事:一者不得于屏处骂大比丘。二者不得轻易大比丘,于前戏笑、效其语言形相行步。三者见大比丘过,则当起住若读经;若饭时者、作众事,不应起。四者行与大比丘相逢,当止住下道避之。五者若调戏,若见大比丘,即当止谢言不及。是为施行所应尔。
沙弥事和上有十事:一者当早起;二者欲入户当先三弹指;三者具杨枝澡水;四者当授袈裟却授履;五者扫地更益澡水;六者当辟扫拭床席;七者师出未还不得中舍户去,师还逆取袈裟内襞之;八者若有过,和上阿阇梨教诫之,不得还逆语;九者当低头受师语去,当思惟念行之;十者出户当还牵户闭之。是为事和上法。
沙弥事阿阇梨有五事:一者视阿阇梨一切当如视我;二者不得调戏;三者设呵骂汝,不得还语;四者若使出不净器,不唾不得怒恶恚;五者暮宿当按摩之。是为事阿阇梨法也。
沙弥事师当早起具杨枝澡水有六事:一者断折杨枝当随度;二者当破头;三者当澡使净;四者当易故宿水;五者当净澡罐;六者当满中水持入,不得使有声。是为给杨枝澡水法。
授袈裟有四事:一者当徐徐一手捉下授之;二者当次视上下;三者当正住持师衣已;四者当上着肩上。是为袈裟法。
亵袈裟有四事:一者当视上下;二者不得使着地;三者当着常处;四者覆上。是为亵袈裟法。
持钵有四事:一者当洗令净;二者拭令澡;三者带令坚;四者不得有声。是为持钵法。
持履有四事:一者先抖擞之;二者当视次比之;三者当澡手不得便持袈裟;四者师坐当取次比之。是为持履法。
持锡杖有四事:一者当取拭去生垢;二者当取不得着地使有声;三者师出户乃当授;四者师出还当逆取,若俱行、若入众、若礼佛,当取持。是为持锡杖法。
俱应请连坐饭时有四事:一者若坐,当离师六尺;二者视师大嚫竟乃授钵;三者不得先师食;四者食已当起取钵自近。是为连坐饭时法。
别坐饭时法有四事:一者当立住师边;二者教饭乃当坐去;三者头面着地作礼;四者去饭不得倨坐上戏。饭已竟,当至师边住,师教还坐乃应坐。是为别坐饭时法。
入城乞食时有四事:一者当持师钵;二者当随,不得以足蹈师影;三者于城外当取钵授师;四者入城欲别行当报师。是为行乞食法。俱还至故处饭时有四事:一者当先徐徐开户出布坐具;二者澡师手已乃却自澡;三者授师钵却自叉手住;四者当预具澡豆手巾。是为还归饭时法。
还水边饭时有四事:一者当求净处;二者当求草作座;三者当取水澡师手乃却授钵;四者师教使饭当作礼却坐。是为水边饭时法。
止于树下饭时有四事:一者持钵着树枝取叶作座;二者取水还当澡师手,设不得水,求取净草授师;三者还取师钵授师;四者当预具净草,净师钵已,却熟拭钵乃去。是为树下饭时法。
住于道中相待有三事:一者持钵着净地作礼如事说;二者当视日早晚,可自还归、若道上;三者当取师钵并持随后去。是为道中相待法。
合钵食时有三事:一者若师钵中无酪酥浆,当自取所得钵授师;不受,且当却住。二者徐取钵中半饭出着树叶上。三者却自取钵中半饭着师钵中却住。是为合钵食时法。
转贸钵时有三事:一者师钵中得善、自取不如者,便当授师;二者师欲贸钵,当让不受;三者师坚呼贸钵,当取一再食,便当拭钵还授师。是为贸钵时法。
对饭时有三事:一者当授师钵乃却自饭;二者数视师所欲得,即当起取与;三者食不得大疾亦不得后,已起,当复问欲得何等?师言持去,乃当持去。是为对饭时法。
前后饭时有三事:一者持师钵具已当却至屏处住,听师呼声即当应之;二者当预取澡水着一边;三者师饭毕,当澡师手却住,师教去饭,乃当作礼去饭。是为前后饭时法。
饭已澡漱有三事:一者澡漱已当先取师钵澡令清净已着树叶上;二者却自澡钵已亦着树叶上,先取师钵以手摩令澡,内着囊中付师;三者还自取钵拭令燥,内着囊中带之止住。是为澡钵时法。
澡钵去时有三事:一者言我今欲过某许贤者某甲;二者头面着地作礼便去;三者独还去;不得过余聚落中戏笑;直归故处读经。是为澡钵去时法。
沙弥入众有五事:一者当明学;二者当习诸事;三者当给众;四者当授大沙门物;五者欲受大戒时三师易得耳。
复有五事:一者当礼佛;二者当礼比丘僧;三者当问讯上座;四者当留上座处;五者不得诤坐处。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于坐上遥相呼语笑;二者不得数起出;三者若众僧唤沙弥某甲即当起应;四者当随众僧教令;五者若摩摩谛唤有所作,当还白师。是为入众法。
沙弥作直日有五事:一者当惜众僧物;二者不得当道作事;三者事未竟已不得中起舍去;四者若和上阿阇梨唤,不得便往,应当报摩摩谛;五者当随摩摩谛教令,不得违戾。是为作直日法。
择菜有五事:一者当却根;二者当齐头;三者不得使有青黄合;四者洗菜当三易水,令净已当三振去水;五者作事毕竟,当还扫除使净。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私取众僧物;二者若有所欲取当报摩摩谛;三者尽力作众僧事;四者当扫除食堂中,乃却布空案;五者当朝暮扫除舍后益水。
汲水有十事:一者手不净不得便用汲水,当先澡手;二者不得大投罐井中使有声;三者当徐徐下罐,不得大挑击左右着使有声;四者不得使绳头还入井中;五者不得持履伏井栏上;六者不得持罐水入着釜中;七者不得持罐置地;八者当洗澡器令净;九者举水入当徐徐行;十者着屏处,不得妨人道中。
澡釜有五事:一者当先澡釜缘上;二者当洗釜里;三者当澡中腰腹;四者当澡里底;五者皆当三易水。
吹灶有五事:一者不得蹲吹火;二者不得燃生薪;三者不得倒吹湿薪;四者不得然腐薪;五者不得热汤浇火灭。
扫地有五事:一者顺行;二者洒地不得有厚薄;三者不得污溅四壁;四者不得蹈湿上坏地;五者扫已即当自择草分弃之。
比丘僧饭食沙弥扫地有五事:一者却行;二者不得掉臂手;三者过六人止作一聚;四者悉扫遍为善;五者即当自手除持出弃之。
持水澡罐泻水有五事:一者一手持上、一手持下,不得转易。二者当近左面坚持直视前。三者当视人手浇下水,不得多亦不得少,正当投人手中。四者下水当去人手四寸,不得高不得下,当相视水多少;设水少不能足一人,当益,不得住人手。五者已澡手还着袈裟。
持澡盘有五事:一者不得使盘有声;二者当两手坚持当倚右面;三者当随人手高下,不得左右顾视;四者澡盘中满当出弃之,不得浇人前地;五者已当过澡手还着袈裟。
手巾有五事:一者当右手持上、左手持下,一头授人;二者当去坐二尺,不得前倚人膝;三者当持巾,不得随障人口;四者人拭未放巾,不得引去,已下竟当报主、若着故处;五者已当澡手还着袈裟。
授履有五事:一者当先抖擞去中所有;二者当从上座起;三者当随澡钵后示主令自识;四者不得持左着右,皆当下竟沙弥。五者已竟当还澡手还着袈裟。
沙弥钵有七事:一者钵中有余饭,不得便取弃之;二者欲弃饭当着净地;三者当用澡豆若草叶;四者澡钵不得于净地当人道中;五者澡钵当使下有榰;六者当更益净水,水不远弃污溅人地;七者欲倒弃钵中水,当去地四寸,不得高下。
拭钵有三事:一者当澡手拭使燥;二者当持净手巾着膝上;三者当拭里使燥,即当持净巾并覆,着囊中着常处。
行会饭时教沙弥持钵有五事:一者不得置地;二者不得累使有声;三者倩下着地;四者人未授钵,不得持钵置案上;五者不得从人后授钵当正从前,亦不得众中。视师饭已,当起取钵还坐。
沙弥为师持书行答谢人有七事:一者当直往;二者当直还;三者当识师所语,亦当识人报语;四者不得妄有所过;五者若有所借,不得止留宿;六者不得调譺;七者行出当有法则。
沙弥给众僧使未竟,不得妄入大沙门户。有三事得入:一者和上阿阇梨暂使往;二者若倩有所取;三者自往问经应得入。
欲入户有七事:一者当三弹指乃得入;二者不得当人道作;三者不得妄说他事;四者当叉手如法说;五者教倨不得交脚;六者不得调譺;七者不得障人先,欲出当还向牵户。
独使沙弥远出行当教上头有三事:一者彼人问卿和上名何等,便报言和上字某甲。二者复问言卿和上作沙门几岁,便报言若干岁。三者复问卿和上何许人,便报言某郡县人。设复问阿阇梨名何等,便报言字某甲。复问卿阿阇梨年几何,便报言年若干。复问阿阇梨是何许人,便报言某郡国人。若复问贤者何许人,便报言某郡县人。复问贤者名何等,便报言字某甲。复问卿作沙弥已来几何时,便报言已若干岁若干日月若干时节。是为知和上阿阇梨,亦自知时字岁日月数。
入浴室有五事:一者当低头入;二者当避上座处;三者上座读经不得狂语;四者不得以水更相洗;五者不得持水浇火灭。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调譺;二者不得破中瓫瓮;三者用水不得大费;四者不得浊中澡豆麻油;五者自出去不得止浣衣。
至舍后有十事;一者欲大小便即当行;二者行不得左右视;三者至当三弹指;四者不得迫促中人使出;五者已至复当三弹指;六者不得大咽;七者不得低头视阴;八者不得弄上灰土;九者不得持水浇壁;十者已当还澡手,未澡不得持物。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唾前壁;二者不得左右顾视;三者不得持草画地;四者不得持火炷画地及壁;五者不得久固,上已当疾下去。设逢人,不得为作礼,下道避之。
沙弥十数;一者一切众生皆因饮食而存;二者二谛;三者三受;四者四谛;五者五阴;六者六入;七者七觉分;八者八圣道;九者九众生居;十者十一切入。是名十数。
沙弥:一者发心离俗,怀[佩-一]佩道故;二者毁其形好,应法服故;三者永割亲爱,无滴莫故;四者委弃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为度人故。
“敬白四坐大德众僧!沙弥某甲,合有尔许人等,稽首和南。盖闻道,太阳垂晕则仓生蒙朗、真尊演教有怀开悟,崇和时众照阳圣化、洪法之遵博晕像运,皆僧集堂布萨说戒。戒能灭恶,为万善之基,因生妙行解脱之本。沙弥闻之踊跃欢喜,意欲布施,为无财宝。且持杨枝五百、净筹一千,仰奉清众,表心单诚,除癊去秽。幸烦德僧,慈纳咒愿。”
沙弥威仪
1472 24.P0932 沙弥威仪(1卷)〖宋 求那跋摩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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