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命終時變化狀態
第一節 死位中有指授
甲、初期中有第一明光指授
「命終時」就是指人從死相現前開始至識神完全離體這一段時間。「命終時變化狀態」就是指人對整個死亡過程的感受。為了讓大家進一步了解這個過程,我們首先介紹一下附注二、附注三。
附注二:人之全身,共有九孔道。即兩眼孔、兩鼻孔、兩耳孔、一口、一尿道、一谷道。九孔道之外,頂上正中處,尚有一孔,名為梵穴。修頗哇法者,所謂開頂插草者,即此孔穴也。凡人在垂死時,其神識從此穴出體,方為往生之正道。若從其他處孔道出體者,即落在輪迴道中。如經中說:「頂聖眼生天,人胸餓鬼腹,傍生膝蓋離,地獄腳板出。」此謂人當死亡時,外氣已斷,若從上而下,冷至腳心,撫之猶有暖相者,即為生地獄道之相。因其惡業深重,其神識即從谷道卑下處而離體,故知墮落地獄。若從眼孔中出,則生天道。其中因果輪迴上下升沉之理,固如是也。
附注三:人身為四大和合所成。四大者,謂地、水、火、風。人到死時,四大解體,有一定先後次第。最初地融為水,此時感覺如山壓之痛苦。次則水融為火,感覺寒濕如浸水中。次則寒濕消失,變成潮熱,如在湯中。次則火融為風,感覺體被風吹,化為微塵。四大解體之時,猶如生龜剝殼,最難忍受。惟平時有修持之人,預知時至,諸佛授手來迎,威力加持,可以減免。
人身是由四大和合而成。當人快死的時候,四大解體,非常痛苦(參見本書131 頁第一階段行法)。四大解體,有一定的先後次序(見附注三,這段文字容易理解,我們就不做具體解釋了。):首先地大融為水大,其次,水大融為火大,火大融為風大,最後風大消失,融入「空大」。這個時候,人向外呼出長息三次,只有出氣沒有入氣,直至外氣斷絕。此時外氣雖然斷絕,但內息尚存。內息集中於人體的中脈。中脈又名都帝,位於人體中央,從會陰直通到頭頂梵穴。在中脈左右兩側約一寸處又有兩條脈叫左右二脈。左右二脈與中脈並行從人體下丹田處起,經二耳後,繞至頭頂,再從頭頂經眼睛降至左右二鼻孔。在下丹田處,有一月牙,朝上彎曲,二端分別連接左右二脈,中脈從中間穿過。這樣通過月牙將三條脈連接起來。修頗哇法成功的人,就能見到這三條脈管和月牙。人在外氣斷絕的時候,識神尚在人體中脈,偶爾外出,但還不知自己已死,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識悶絕位。如果功夫修得好,識神直接沿人體中脈,從頭頂梵穴沖出去,就可以升到佛土(即「正道」)。如果從其它地方出去,就落於六道輪迴之中。對於中脈不通的人,識神通常通過月牙溢入左右二脈,沿左右二脈升至頭頂,再從頭頂降至眼睛,從眼睛出去的人,可以升天道。如果繼續下降,從胸部出去者可以生人道。如果再繼續下降從腹部出去者就是餓鬼道。如果再繼續下降,從膝蓋出去者就是畜牲道,從腳底出去者就是地獄道。最後識神從身體的什麼部位出去,什麼部位就是溫的,而其他部位都是冰冷的。所以,通過測量體溫就可以知道,亡者將要投胎到什麼地方。
命終時的變化狀態可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就是死相現前而外氣未斷時;第二個階段就是亡者外氣已斷而內息未絕時(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死位中有時期,即識悶絕位,常人有三天半到四天的時間)。為了加深死者對中有時期的印象,心裡早有準備,死位中有時期的救渡方法必須在死相現前時就開始實施。法性中有時期的救渡方法必須在死位中有時期就開始實施。所以「第一節死位中有指授」的內容要在死相現前時就開始實施,即第一階段的行法。
第一階段(即亡者死相現前而外氣未斷之時)行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告訴亡者,在外氣斷的時候有死光發現。在這個時候,我們與光明合上去就可以證成法身佛了。關於「死光明」的含義我們可以通過附注四,附注五來了解:
附注四:初死時四大融入次第,已見前「附注三」中。當風大消融後,次則融入「空大」。在最後之一呼吸終了時,身中之血,皆收攝於中脈都帝。斯時有血三滴,依次悸動,向外呼出長息三次。第一次呼出距離一肘遠,第二次距離二肘遠,第三次距離四肘遠,而外氣始斷盡。乃從頂上有入胎時父所賦予之白分明點,由頂上急遽下降,於是生起能知之各種覺境。此分內外兩覺性:外所覺者,有如月光朗照之景象;內所覺者,則如煙霧迷離之狀。此為初死時光明起現之相。在密法中術語,稱為「明」「增」「得」境,為初死時所必經歷之過程。初歷明境,又從臍下有入胎時母所賦予之紅分明點,急遽上升。外所覺者,有如日光照耀之景象;內所覺者,則如流螢之光。是謂「增境」。未幾之間,又轉入「得境」。此時白紅兩明點會合,心中之識,亦同時會合。外所覺者,有如月蝕日時、日中所現黑月光影;內所覺者,則如油燈外蒙半透明之罩,是謂「得境」。由此又轉入「近得之境」。此時一切皆空無所有。外所覺者,現為如黎明時東方曙光景色;內所覺者,則如萬里無雲之晴空天色。以上明、增、得三境,乃至「近得」,是在五大消融後,由「地大」而至「近得」,為死後初歷之經過。至「近得」時,即為明光出現之境相,又稱「死光明」,為時極暫。若平時有修持者,睹見此死光明,便可認識,如子遇母,母子兩光,融會為一,則不經中有而現法性,否則中有又現矣。從風大融入空大……至近得境相起現時,是為死後第一剎那。所謂上根人不歷中有、法身成佛,即在此時。此後降入第二剎那,故即為報身中有。人在死後呼吸全斷,知覺全失,惟耳根聽覺獨明,生前耳聾,此亦無礙,故施此明光教授法,最易領悟而得救度也。
附注五:母光是自己法性中所出,而非由外而來者。子光是由自己平時修持功夫所得,而非由內所出者。換言之,母光是自己本光,子光乃是佛光。死後三日半中,有兩次明光起現,在心識豁然開朗時,體會行法者所宣讀此中教授意義,母子兩光,互相攝入,如子遇母,投入懷抱而成佛矣。行者在生前修生起次第時,為練習兩光融合起見,乃觀想本尊之佛光請來,與自己之母光融合。如是由觀想力所觀想之光,名為「空光」,而非真正之子光。假使生前修法,練習有素,則死後初期中有起現,真正之子光請來時,可以如子遇母,歡然會合,而無見面不識之虞矣。此為超度素無修持之亡人,故用此教授以導示之。
前面已經講過,四大分散有一定的次序,到最後風大分散。當風大分散時,人只有出氣沒有入氣。向外呼出長息三次,第一次出氣距離約有一肘遠,第二次約二肘遠,最後一次約四肘遠,這時外氣才斷盡而融入「空大」。融入空大時,父所賦予的白分明點急劇下降,而母所賦予的紅分明點急劇上升,二者在中丹田處會合。在二者會合的同時,心中之識(就是識神,即八識)也會聚於人體中脈。這裡的白分明點和紅分明點就是道教中講的陰極和陽極,也是我們前面說的陽電子和陰電子。在二者會合的過程中,死光明就慢慢出現了。但大部分人在此時因昏沉而無法見到。所以我們平時修法最為重要。
按死光明顯現的過程可以分為「明」「增」「得」「近得」四個階段。如果亡者不迷悶的話,會同時看到兩種景象,就像人同時看到室內室外的景象一樣。這兩種景象就構成了亡者的內覺與外覺。那麼在經歷死光明的過程中。亡者的內覺和外覺如何呢?我們可通過下表來表明:
|
外 覺 |
內 覺 |
明 境 |
如月光朗照之景象 |
如煙霧迷離之狀 |
增 境 |
如日光照耀之景象 |
如流螢之光 |
得 境 |
如月蝕日,日中所現黑月光影 |
如油燈外蒙半透明之罩 |
近得境 |
如黎明時東方曙光景色 |
如萬里無雲的晴空天色 |
上表說明了在死光明顯現的過程中,內外兩種覺境可分為明、增、得和近得四個階段。總而言之,就是亡者見到的光經過由弱到強,由暗到明的變化過程。而且這個過程很短,約一頓飯的時間,這就是「死光明」。如果平時修行用功的人在死位中有時期見到這個光明能夠認取,就如子遇母,母子兩光合而為一,而證成法身佛。所以說上根人不歷中陰,就是在此時成就,就可以不受中有之苦。因此,我們稱此時為死後第一剎那。在第一剎那證得法身後,以後再次放光就知道這是法身的妙用,進而證成報身佛。所以這裡我們將第二次放光稱為第二剎那,又叫報身中有。在藏密中,有觀想子光與母光融合的修法,由觀想所生之光,名為空光,並不是真正的「死光明」。但通過此法我們可以熟悉「死光明」顯現的過程。
平常人在呼吸斷的時候,知覺全失,但耳根卻很靈敏,即使生前是聾子,這時也能聽到別人的說話聲。所以「中陰救渡法」第一階段的行法,就是要教導並提醒亡者:現在死光明就要顯現了,這就是你的本性光明,一定要抓住這千鈞一發的大好時機,與光明合上去就可證成法身佛。這就是第一階段行法的主要目的。下面我們具體來講解。
五、行法實施
(一)、第一階段行法(在死相現前時開始實施)
行法之人,於亡者氣息將斷未絕時,先修遷識往生之頗哇法,令證遷轉。若未證者,當呼亡者之名,念誦下文而告之曰:
[1]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此文在外氣將斷未絕前念誦之)
嗟!善男子(某某,如為女性,則改稱:善女人。以後均同此例)。汝今尋求真實大道之時期已至,今汝氣息,斷而未絕,汝於「中有」,所謂最初明光,先當憶念上師所指授義。今後氣息斷絕,於一切法,湛然空寂,無遺餘中,起現明空,無中無邊,通體透明,赤裸無垢。爾時,汝自內證智(此智乃吾人從本以來靈明之智,自內證悟之相。即自心智慧明體。詳見般若華嚴等經)。忽然起現,當知即汝本來面目。我亦同時,佐汝指示。
行法的人在亡者死相現前時,先幫助他修遷識往生法(即頗哇法),如果沒有成功,就為他念誦「[1]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
「[1]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內容如下:
「某某人(這是對亡者的稱呼,採用亡者最易接受,最熟悉的稱呼為好,以下類同),你已經進入中有時期,尋求真實大道的時刻已經來到。在你氣息斷而未絕之時,你要回憶上師為你講授的死後第一明光的含義。那時候一切空寂,湛然無邊,只有了了分明的覺知性。這個覺知性就是你的法身,就是佛性!也就是自內證智!於空寂中忽然起現的明空景象,通體透明,這就是你的本性光明,即本來面目。我現在就在你身旁指示你,你要抓住這個大好時機,與光明合上去,即可證成法身佛!」
如上囑告,於外氣將斷未絕之前(即最後一次出息未終之先。),附亡者耳,反復叮嚀,不計遍數,深刻印入亡者之心。次於外氣未斷以前,即宜預移其體,當令右側而臥,如獅子臥式(向右側而臥,屈其左腿,而以左手掌覆在左腿膝蓋上,以右手上托右腮,而以其小指塞閉右鼻孔,只留左鼻一孔出氣,即密法中吉祥臥式。),遂數其脈搏。設若亡者如入沉睡狀,中間脈搏停止,亟強壓之,止令勿眠。爾時風智之光,得留「中脈都帝」,不復逆轉,其神識定由頂上梵穴(詳附注二)一道而出。
我們要在亡者的外氣將斷未絕之前,在其耳邊反復叮嚀,不計遍數的念誦「[1] 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使此文能深深印入亡者的八識田裡。同時,在亡者外氣未斷以前,最好能移動他的身體成獅子臥式(獅子臥式,譯者在括號裡作了解釋:即右側身而臥,左腿彎屈,左手掌放在左膝蓋上,右手上托右腮,並用小指堵住右鼻孔,只留左鼻孔出氣,這就是密法中的吉祥臥式。但應注意,做這些事情要在亡者外氣斷以前做。如果亡者馬上就要斷氣,就不要去踫他,另外,也可不必用小指堵住右鼻孔)。還要馬上數他的脈搏,如果亡者進入沉睡狀態,脈搏出現停止現象,則雙手重疊輕輕擠壓亡者的心臟部位,讓他清醒,這樣做可以使亡者的靈識保持在中脈內,而不沿左右二脈逆轉。亡者一旦領受「①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之意,便能立刻證見法身,得大自在,靈識定能沿人體中脈向上,從頭頂梵穴出去而生佛土。風智之光就是指本性光明,在這裡就是指靈識。
行者在垂死時,若有力能自修,自即投合,證入明光,無須他人佐助。若自無力者,則擇一心慧相合之法侶(意謂行者之心,與亡者之心合為一者),留在身旁,為四大(詳附注三)融入指示,再呼亡者之名,念誦下文而告之曰:
[2]四大融入指示文(此文在外氣未斷以前合前[1]文同時念誦之)
今者即為「地大」融入「水大」之微相起現矣!(按此處尚有「水大」融入「火大」、火大融入「風大」兩句,凡為修法喇嘛,俱能自行加入念誦,原經略而未載,但行法者必須次第誦之)。
亡者之死相,一一呈現時,行法之人,務必軟語低聲,叮嚀呼告,附其耳曰:
善自作意!善自作意!請發勝心,諦聽勿亂。
如亡者為師長前輩,則但加囑曰:
師尊(或尊長)!請善自專意作念!
在亡者外氣快斷時念誦「[1]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如果亡者領悟,有能力自修的話,就可以見到法身,證入明光,而不再需要他人的幫助了。如果亡者力量不夠,不能解脫,就要為亡者繼續念誦「[2]四大融入指示文」。
「[2]四大融入指示文」內容如下:
「某某人,死亡之神將降臨到你身上,四大分散的癥兆已經出現。首先是地大融入水大,然後是水大融入火大,最後是火大融入風大。在這個痛苦的時刻,你要把握住自己,心裡不要慌亂,要發心成佛,要專心致志的聽我為你講法,你就可以得到解脫。」
「善自作意」「善自專意作念」就是要好好觀照之意。
為同門金剛弟兄或平常人,當呼其名念誦以下發心證認死位明光(詳附注四)文而告之曰:
[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此文在外氣將斷時,連同前[2]後[4]兩文念誦之)
嗟!善男子(某某),所言死者,今臨汝矣!汝當作意思惟,發起如是勝心,而自念言:嗚呼!我今死時已至,於茲死緣,惟當猛發慈悲菩提之心。為利樂盡虛空界一切有情,願證圓滿佛位。更當從今為始,為利一切有情,願證死位明光法身,即於其中、證得大手印最勝悉地(大手印為西藏大成就法之一。悉地者成就義。),證已,當利一切有情。此縱未證,當於「中有」位中認證,而證「中有雙運大手印身」,隨緣應化,利樂等空一切有情,專意作念,發心投合,堅持勿捨。汝先前所修上師所傳教授,及平時自修常課,亦當憶持勿失。
行法者以唇附耳,聲音務極明朗,無一剎那涉及妄念,令其體驗。當其外氣斷盡,即當緊壓其兩旁脈位,明言相告。如為師長,或較已尊之善知識,則言:
尊長:今有如是本體明光,起現於前,請即開始修持。
如為同輩或他人,則以下文「明光直指教授」而告之曰:
[4]明光直指教授(此文在亡者外氣將斷未絕時,附耳念誦多次。)
嗟!善男子(某某):諦聽勿亂!汝今已有法性妙明淨光、開始起現於前,亟當體認。嗟!善男子:汝今當下心識,自證智體,明明晃晃,實體、相狀、形色、自性均不可得,空湛朗然,此即法性普賢佛母也。汝以自內證智,於本空中,空寂坦然;自內證智,寂照不滅,晃然燦然。此即證智普賢如來也。(普賢佛母普賢如來句,見後附注。)自內證智,全無實體可得,體相空寂!自內證智,燦然明住,無可分別。此即如來法身也。明空無別,住大光蘊,此即無有生死光明不壞佛也。認識此故,是為最勝。自內證智,體性空明,認識為佛,即於自內證智中自己親見,此即住於佛心印中也。
在亡者外氣將斷未絕之時,還要為亡者念誦「[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和「[4]明光直指教授」
「[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內容如下:
「某某人,我們平時所說的死亡,如今將降臨到你的身上,你要這樣想,這樣發勝心:我與這個世界的緣份已盡,死亡已經到來。此時此刻,為了利益遍虛空一切眾生,我要猛發慈悲喜捨菩提之心,精進不懈。在此死位中有時期認取明光,證得法身,這就是大手印最殊勝的果地。我成就之後,更應當利樂一切眾生,進而圓證佛果。如果我在此死位中有時期未能成就,那麼在法性中有時期,於佛菩薩雙身顯現之機,我也要證成報身佛(「中有雙運大手印身」即佛菩薩的雙身)。我成就之後,要隨機隨緣利樂如同虛空一樣多的眾生。你要這樣一心一意的思惟,堅持不懈,把握中有時機,發心認取明光。同時,對生前上師為你所傳授的密法和平時自己修習的內容,要回憶修持,不可忘記。」
「[4]明光直指教授」內容如下:
「某某人,請你仔細聽,不要慌亂!現在光明已經開始顯現,這就是你的本性光明,你應當馬上認取,與之合上去。
某某人,顯現在你面前的本性光明,無實體、無相狀、無形色、無自性。體相空寂,均不可得,這就是如來法身,也就是普賢如來。雖然體相空寂,卻盡虛空遍法界,含藏一切,這就是普賢佛母。本性光明空寂朗然卻又明明晃晃,明空無別。寂而長照,照而長寂,這就是不生不滅,光明不壞的天真佛。能認證此光明就是佛,就是普賢如來,就是普賢佛母,就是如來法身,就能夠住於佛心印中而成佛道。」
這一段文字([4]文)主要講的是佛的真空妙有的境界(可參見本書31頁)。
行法之人要靠近亡者的耳邊,但不要踫著耳朵,為其念誦。念誦時,口齒要伶俐,聲音一定要清晰明白,心裡要空淨,不能胡思亂想,要專心致志,這樣才能幫助亡者,使亡者易於領悟。當亡者外氣斷盡的時候,應當立即用雙手,按壓左右二脈,並告訴他:
「現在,本性光明就在你面前顯現,請立即開始修持!」
上文朗聲念誦,三至七遍,亡者一經領悟,最初憶念上師指授;第二體會自內證智,赤裸無垢,證知即是明光;第三認識自己本來面目,成為無有離合之法身,決定解脫。
對上述[1]至[4]文要高聲朗誦三到七遍,使亡者首先能夠回憶起上師的指導教授,然後再體會自內證智(即本性顯發的大智慧),赤裸裸,淨灑灑,無垢無淨,就可證見明光,認識自己的本來面目。亡者一旦領悟上述教導,與法性光明合為一體,必定能夠得到解脫。
(二)、第二階段的行法(即亡者外氣已斷內息未絕之時)
初、於「死位中有」(明光者、即法性中人人具足之本光,此時起現。詳附注五),如經指示尚難嫻習純熟者,或諸凡夫已受引導次第者,為行此法,令其認識本體光明,於無實義空性中,透澈本源,扶搖直上,立證無生法身。作法如下。
行法之時,要在外氣所已斷,風智之光,融入「中脈都帝」〔風智之光,即張趙兩居士據英文本所譯之「靈熱」。梵文都帝,又稱阿哇都帝,在人身之中脈管內,吾人之命根,即藏於此,外來之風,亦聚於此,而被持命根之風氣所卷裹(即風智之光),永遠不動,一動即病,一開即死矣。〕,神識更現為離戲光明(謂離戲之本體光明)。次則氣息逆轉,由中脈逸入左右兩脈,斯時「中有」境相,豁然起現,行法之時,必當左右二脈氣息尚未消失之間,方適為之。所需之時,為內息尚存,約為一餐飯頃(大約二三十分鐘)。
先雖指示,屆時仍當行法,其時所謂最初中有法性明光,亦即法身心印,不復返回。一切眾生,輪迴相續,同一根源,於中起現。
又外氣已斷、內息未絕之際,即風(此風即指風智之光言)融入阿哇都帝之時,此即常人所謂「悶絕位」也(泛稱昏厥,或稱悶絕。西醫認為假死。斯時神識尚未完全出竅。)其停留時間,久暫無定,視身勝劣,及脈風之次第。大抵修持有素、寂定堅固、脈道較勝之人,則停住時間較久。當趁此重要關頭,以此教授指示,不計遍數,殷勤囑告,令其發心,須在諸根孔竅黃液未出之間(凡人在外氣已斷之後,必有一竅流出黃色液質。其在生前,多行惡行,色力定功劣弱者,此液流出特速,最快者,氣斷後即流出,稍緩者,能經食頃之久。但以遲緩為佳。)反覆施行。亦有罪大惡極及脈道劣弱等人,出液特速,彈指之間亦不住者。亦有能住一飯之頃者。依經教中說:「常人悶絕為三日半」(其他經中亦有傳述四日為期者,若有定力者,可延長至一七。),以故常人可住三日半始證明光。於此指示,亟當殷重為之。
如果經過第一階段的行法,亡者已經證見法身,證入明光,就不需要行以下的法了。否則還要繼續為亡者實施第二階段的行法(經文中的「無實義空性」「本源」「無生法身」都是指我們的佛性)。
第二階段的行法,要在外氣已斷,但內息尚存時進行。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死位中有時期,又稱「識悶絕位」,在西醫又稱為假死。這個時候人的識神並未完全出竅。識神從什麼地方出去,什麼地方就要流黃水,所以第二階段的行法要在黃水流出之前反復實施。從外氣斷到識神完全離體這段時間的長短因人而異。如果是罪大惡極,或者定力很差,身體又很弱(即「色力定功劣弱者」或「脈道劣弱者」)的人,外氣一斷,識神很快就出去了,有的還能停留一、二十分鐘。如果有定力的人,識神可以停留七天才完全離體。所以功夫越好的人,識神走得越慢。普通人一般需要三天半或四天,識神才能完全離體。
在亡者外氣剛斷的時候,諸氣息集中於人體中脈,本性光明(即風智之光)豁然起現,這就是第一次光明顯現。大約一頓飯的時間,約三十分鐘。而未能證入者就見為妄光(即戲光明,就是平時執著在光明相上,追求來的光明,此光明與本性光明無關)。所以這時應極當體認。一旦認取,即可證入明光,而證得法身。此後,亡者氣息由中脈溢入左右二脈,第一次光明消失,中有境界就現前了。
因此要把握第一次光明顯現的機會,行法者一定要在氣息溢入左右二脈之前,反復念誦以下各文三十分鐘:
「[1]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
「[2]四大融入指示文」
「[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
「[4]明光直接教授」
這些經文在前面已經講過,這裡就不再復述。第一次明光消失後,中有境界現前,其間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明光顯現的機會。所以第二階段的行法,又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在亡者外氣剛斷三十分鐘內抓緊時間多次念誦[1] 至[4]文,為亡者指示第一明光。這就是原書中講的「初期中有」。第二部分就是在亡者外氣斷了三十分鐘以後,除繼續念誦[1]至[4]文,同時對生起次第行者還要加誦[5]文,為亡者指示第二明光。這就是原書中講的「二期中有」。在第二部分的行法中還要加誦[6]、[7]文為法性中有時期的行法做準備。
乙、二期中有第二明光指授
若亡者於最初明光(即以上所示初期明光)能認取者,當下即可解脫。設若不能認取,驚疑恐怖者,所謂第二明光,即現其前。其光來時,為外氣斷後一餐飯之頃。隨其生前或善或惡之業力,風智之光,由中脈逸入左右兩脈,自諸根孔穴外出,心識豁然開朗,約為一餐飯頃,亦視脈道勝劣及修持有無而定。爾時,其識離體外出,自己已死,尚未認知,或見親屬,一如生前,亦聞哭聲,斯時業力幻惑,凶猛境相,尚未顯現,閻羅怖畏,尚未來臨,行法之人,亟當指示如次。
此中又分「圓滿次第行者」及「生起次第行者」(已授密法之瑜伽士,初步入觀本尊壇城修習者,謂之生起次第行者;次修自己身中氣脈明點者,謂之圓滿次第行者。)。若為圓滿次第行者,當三呼其名,依照前節[4]「明光直指教授」以導示之;若為生起次第行者,則當為其朗誦彼平時熟修嫻習之本尊道場觀,即呼亡者之名,念誦下文而告之曰:
如果亡者在第一次死光顯現時,能夠認取,並與光明合上去,當下即可證成法身佛而得到解脫。如果不能認取,或驚疑恐怖者,就錯過了第一次成就的機會。在外氣斷了大約一頓飯的時間以後,又會有第二次明光顯現。這時亡者的氣息(即「風智之光」)由中脈溢入左右二脈,其間識神偶然外出。亡者同生前一樣,也可以看見親屬,也能聽到哭聲,但還不知道自己已死。這時業力所幻現的各種境相還沒有顯現,可怖可畏的閻羅還沒有來臨,所以行法者應抓緊時間為亡者指示。
根據亡者生前所修的密法不同,指示也有所不同。如果亡者生前修習圓滿次第的法(即能夠將觀想成功的一切境相全部化空,歸無所得),在這時就要繼續念誦[1]至[4]文,為其指示明光。如果亡者生前只修過生起次第的法(即修觀想、本尊、壇城、三脈七輪、九節佛風等)還未曾修圓滿次第的法。這時除為亡者念誦[1]至[4]文外,還要加誦經文「[5]本尊道場觀」。
[5]本尊道場觀(此文在亡者氣斷之後約半小時起,為之多次念誦。)
嗟!善男子(某某):汝當入觀於汝自奉本尊(此指亡者生前所修奉之本尊。如修觀音法,則觀世音菩薩即其本尊;如修文殊法或彌陀法,則文殊菩薩、阿彌陀佛,即其本尊也。)心勿散亂,勵力渴仰,專注本尊。當觀一切境相,皆無自性,如水中月,切勿觀為實質。
以上明告,如為常人(即未受過顯密各法之普通人。)則告之曰:
汝當觀修大悲觀自在菩薩(藏密所傳觀自在菩薩,二頭四臂,見本經卷首之圖像。)
告已,指示亡者如何觀想。如是縱於「先期中有」未認取者,此時亦能認取勿疑。又在生前,雖有師授,然未能熟修,於「中有位」不能自證「明光」者,當必由上師或同門道侶,導令解釋。又自己雖能熟修,然以死時重病所纏,不能記憶而認取者,則此「中有教授」,在所必需。又在生前,修道雖熟,然以曾壞律儀,退失三昧耶(誓語),遂入惡趣者,則此囑告,萬不可少!總之,「初期中有」,若得證認,是為最上。若不能證,則於「二期中有」,明白導示,證智開朗,仍得解脫。又在「中有」時,所具一種「幻身」,對於自死與未死,尚未認知。迨其心識豁然開朗,爾時,體會所說教授,則法爾母子兩光(詳附注五)會遇,炳然照耀,無能為染。譬如日光破除冥,光明照耀,摧破業力,即得解脫。次則所謂「二期中有」乃漸起現為「意生身」,亡者能見境相,猶如生前所見。爾時若能證認此教授,自能獲益。因在此時,業力迷境,尚未現前,任何一切,易於轉變也。
「[5]本尊道場觀」內容如下:
「某某人,你現在應當觀想生前所修持供奉的本尊。要專心致志,不要散亂,要竭力渴望瞻仰、專注本尊。同時你要明白現在所顯現的一切境相,皆無自性、無自體,如水中之月,空中之花,都是因緣所生,決不可認為實有,不可執著,要一切放下。」
如果亡者是沒有修過顯密各法的普通人,就告訴他:
「你現在應當專心致志的觀想觀世音菩薩(見本經卷首二頭四臂觀音像),不要散亂。」
並且指示他應該如何觀想。這樣,亡者即使於第一次明光未能證入,於第二次明光也能認取。需要注意的是,對於以下幾種情況,一定要加強中有時期的行法,不能放鬆。
第一,雖然生前拜過師父,受過密法灌頂,但未能精進用功修持的人。
第二,雖然生前修法很用功、很精進,但由於業力緣故,到死的時候為重病所纏,非常痛苦,對生前所修之法,不能記憶認取的人。
第三,生前修法很用功,很精進,但不守戒律。退失戒心,即乘急戒緩之人,死後很容易墮入惡趣(即三惡道)。
總而言之,經過導示,亡者能在死後第一次明光顯現時,認取光明,證得法身,最為殊勝。如果第一次明光顯現的機會喪失,在第二次明光顯現時,我們再為他反復念誦經文,提醒、教導他,讓他明白,證入自內證智,亡者仍然可以得到解脫。因為此時,業力迷境還未現前,各種境界(即「任何一切」)均容易轉變。好比千年暗室,一燈即明,因業障本來空。只要我們一切放下,心空無住,與光明合上去,就可以從一切罪障中解脫出來。
第二節 法性中有指授
丙、三期中有指授(三期中有、即法性中有。)
以上導示,雖未體認本體明光(即初期中有明光。),而能認證二期中有明光者,當得解脫。若亡者為業所縛,經過以上多次導示,不能感其心識,未獲解脫,次即所謂「三期中有」,亦即「法性中有」,立即起現。此三期中有,系從死位中有三日半或四日後計算,有業力所現之幻惑迷亂境相、現臨於前,爾時亟當誦此法性中有指授密法,是為至要!此法威力,勝利極大。此時亡者靈識,如從睡夢初醒,較為清朗,凡其親屬哭泣哀號,以及撤除食器、脫換衣服、掃除床具、清潔臥室,自雖能見,而彼諸人,無能見己;他人所言,自雖能聞,而呼諸人,竟無應者。心遂懊喪,並知已死,將求重生,逡巡欲去。爾時,「聲」、「光」、「輝」三種境相,俱現於前,遂疲勞於「怖」、「畏」、「懼」三種情況之下,莫知所適。爾時亟當施此「法性中有指授密法」,高呼其名,念誦下偈,朗聲明告:
如果亡者為業力所纏,雖然經過行法之人的多次指示教導,仍不能認取明光,這樣,亡者就失去了在死位中有時期得到救度的機會,而降入「三期中有」。即我們前面述及的「法性中有」時期。這是在亡者死後三日半或四日之後,即第五天開始。由於業力的緣故,亡者一經降入法性中有時期,識神所幻現的各種迷亂境界,接踵而來,像演電影一樣,一幕一幕的出現在眼前。此時急需為亡者念誦法性中有時期的密法指授,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此密法經文,威力極大,可加持亡者不被業力困擾,從而得到解脫。
在法性中有時期,亡者的識神已漸漸清醒,不再迷悶。這時亡者能聽見親屬悲痛至極的哭泣、哀號,能看見大家為他脫換衣物,撤掉食器,打掃床鋪,清潔房屋等境相。亡者雖然能看見這一切,但周圍為他忙碌的人卻看不見他;亡者雖然能清清楚楚聽見每一個人所說的話,也急於和大家說話,但大家卻聽不見他的聲音,所以亡者感到非常懊喪。當他看到自己的屍體橫在床上,大家為他哭泣,他終於明白自己已經死了,所以非常痛苦。想求重生,於是到處竄逡。這時強烈的「聲」「光」「輝」三種境相,同時在亡者面前出現,亡者感到萬分恐怖和畏懼,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所以這時應當抓緊時間,為亡者實施法性中有時期的救度法。
法性中有時期雖然是在亡者外氣斷後第五天開始,但為了讓亡者心裡早有準備,法性中有時期的行法必須在亡者外氣斷了30分鐘後,在念誦[1]至[5]文的同時加誦「[6]法性中有指授及六句要偈」和「[7]令其認識本來面目教授」。
[6]法性中有指授及六句要偈(此文在亡者四日以前,盡力為之多次念誦。)
嗟!善男子(某某):心勿散亂,勵力諦聽!夫中有者,凡有六種:所謂生處中有(一名處胎中有。)、夢境中有、靜慮中有(一名禪定中有)、死位中有(一名命盡中有)、法性中有(一名實相中有)、輪迴中有(一名生身四大輪迴中有。)。善男子!汝於此時,當歷後三種中有,所謂死位中有、法性中有、輪迴中有、三皆現前。昨日以來,汝於死位中有所現法性明光,未能認取,故復於此,飄泊無依。今者法性中有及輪迴中有二者已起,汝當於此教誡所指授者認取勿亂。
嗟!善男子:所謂死者,今茲已臨。夫脫離此世,非汝一人,一切皆爾。汝當於此生世,勿貪、勿著,縱欲貪著,亦無能久住。汝於流轉生死輪迴中,切勿貪戀,惟當憶念上師三寶。嗟!善男子:汝於法性中有境相,縱有如何恐怖現前,汝當於此文句,記持勿忘,至心正念,依文義行,此有指授要偈云:
嗚呼!
此時法性中有現我前 驚懼怖畏境相皆當斷
所現境相認為自證智 當知即是中有之境界
於此正逢阻礙大利時 自識所現「寂」「怒」勿生怖
如上教授,說令聽聞,俾其心中憶念其義,縱有種種恐怖現象,決定認識,知即我本來面目,牢記勿忘。
「[6]法性中有指授及六句要偈」內容如下:
「某某人,請你不要散亂,要專心致志聽我為你講法。關於中有可分為六種,即生處中有、夢境中有、靜慮中有、死位中有、法性中有及輪迴中有。現在你正面臨著死位中有,法性中有及輪迴中有時期。在死位中有時期開始時,我們已經為你指示有兩次光明顯現,但你沒能認取,所以現在仍然飄泊無依。很快法性中有時期和輪迴中有時期的境相就要在你面前顯現。請你不要慌亂,應該認真聽我對你的指示,極當體認,不要懷疑。
某某人,我們平常所講的死亡,如今已降臨到你身上。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必然規律,沒有人能夠例外。有生必有死,一切都如此。現在你應該放下一切,不要再貪戀這個世界,因為你已經死亡,即使貪戀也沒有用!沒有什麼東西能夠久住於世。所以在此流轉生死的緊要關頭,你一定要回憶上師對你的教導,依靠佛法僧三寶,才能從痛苦中解脫出來。
某某人,當法性中有的各種境界現前時,無論它多麼恐怖,你都不要害怕。一定要專心致志,去除雜念,要記住並依照下面的六句要偈去做。這六句要偈就是:
嗚呼!
此時法性中有現我前 驚懼怖畏境相皆當斷
所現境相認為自證智 當知即是中有之境界
於此正逢阻礙大利時 自識所現寂怒勿生怖
(這六句偈文的意思是:如今你正面臨法性中有時期,對於法性中有時期所顯現的各種恐怖境相你都不要害怕。因為中有時期的一切現相都是我們的佛性(即自內證智)所顯現的。對於佛菩薩的寂怒雙身像更不要害怕,因為這正是佛菩薩放光來接引你了。所以你只要不驚不怖就可以從業力中解脫出來,證得報身而獲得大利益。)」
[7]令其認識本來面目教授(此文在亡者死後四日前,多次念誦。)
嗟!善男子(某某):汝於身心分離之時,法性清淨淨相,自性微妙明光,燦然照耀,驚心動魄,猶如春日原野,陽焰閃動,此中景象,人人皆現,勿怖勿畏,勿生驚恐,當知即汝法性本光。又從光內突發洪厲法性本聲,猶如千雷一時齊震,應即認識,此亦汝自己法性本聲也,鎮定勿亂,勿怖勿懼。蓋汝此時,已具有所謂習氣意生之身,非復質礙血肉之軀,「聲」、「光」、「輝」三項,任起於前,亦於汝身無能為害,以汝此時無死因也。汝今若能認識自識所現本來境相,當可認知即是「中有」。
嗟!善男子!若未認識當下本來境相,縱於人間如何觀修,而未遇此指授訣要,則定於「光」生怖、於「聲」生恐、於「輝」生懼。若不了知此教授之要點,則不認識「聲」、「光」、「輝」三項,仍當流轉生死輪迴苦海而已。
「[7]令其認識本來面目教授」內容如下:
「某某人,當你死亡約五天後,識神將從身體裡出來。在此身心分離之際,從我們清淨本性中顯現出微妙的明光,光輝燦爛,猶如春日原野上閃動的陽焰,驚心動魄。如此景象,每個人死後都會經歷。對此你不要驚慌害怕。要知道這些景象都是你本性光明所顯現的。在光明閃爍的同時,又從光內發出千雷齊震之聲,這是你本性光明所具有的宏大法聲。所以你要鎮定,不要慌亂,不要怖畏。因為你已不再是血肉之軀,而是中陰之身。再強烈的聲、光、輝對你的身體也無能為害。你已經死過,不會再死。你要知道所有這些中有境相都是你自識變化所幻現的,正是你本來面目的體現。這就是中有教授密法的要訣!
某某人,在生前無論你如何觀修,若不知道此教授之要訣,則在法性中有時期,必定於光生怖,於聲生恐,於輝生懼,最終不得不在生死苦海中輪迴,無有了期。如果你能夠明白此教授之要訣,就能夠於聲、光、輝中與光明合上去而證得報身佛。」
在法性中有時期到來之前,行法的人要反復念誦以上[1]至[7]文,使經文含義深深印入亡者的八識田中。這樣當法性中有時期種種恐怖境相到來時,亡者就能知道這都是我們的本性光明所顯現的,這樣就能從痛苦中解脫出來。
(三)、第三階段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