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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第 13 册 No. 0398 大哀经
大哀经卷第五
西晋月氏三藏竺法护译
知众生本行品第十七
佛告族姓子:“如来见己及他众生,知于往古不可称计本所行业——一世、十世、百世、千世、百千世、无数世不可计载,百千亿世、天地成败、劫立劫尽亦不可计,无能限量天地及劫之反数也——而悉知之,靡不彻了。本于某处,名字、种姓、居止、饮食、颜色、形容、寿命长短、所更苦乐善恶之事,于某处没生于某处、于某处没复生彼处,言语、学问、音辞、章句而悉说之。己身本末、一切众生,皆以了了为众生讲。
“如来咸知众生因所从来、本末根源、所更苦乐,随其应时、察其本末而为说法。识其过去心所执怀、心所抱缘使其挂碍、或无朽废所因兴缘、本为何从而有是心?如来皆知。其一人心所行如是,因其行而起阴蔽,如来能悉颁宣无数恒河沙劫所行本末;亦复观察一切十方众生心之本末等无差特。说其本际当来亦然,心之所缘如来所睹而演本无,有过于此而无穷极,是为如来知其往古过去众生之心不可思议、不可称量,佛之圣智不可称计。
“如来察于众生之行:心怀恐惧、扰扰不安、周旋生死、某在某处、某从某来、本殖德本志在佛道、或为声闻、缘觉之乘,缘其种德承佛圣慧,悉识念之。
“是为如来而知众人所殖德本因缘之报,应其根源而为说法,而令听者立不退转,各从本行心所信乐使得其所,是为如来第八之业。”
佛于是颂曰:
“其劫之数, 无底亿垓, 世之锭燎,
悉识往古。 又察己身, 及知众生,
所观了了, 如掌中珠。 名字、种姓、
颜像亦然, 住此终没、 所周旋处、
因何所缘, 而受其身。 其平等乘,
演说彼法, 其有过去, 无量、无底。
众人之心、 所想念法、 所可由从,
而其发心, 最胜大慧, 而皆知之。
其中间心, 从古过去, 因人所行,
安住悉知。 恒河沙劫, 称量本末,
咨嗟讲说, 不得涯底。 当来无底,
本际之源, 而为颁宣, 往古所行。
其无俦疋, 慧不可尽, 世尊如是,
圣慧如海。 若有众生, 立德求佛,
设于过世, 奉敬最胜, 住佛神足,
力无所畏, 悉念于此, 前世所作。
世尊皆知, 众生所念, 如其往本,
所种众德; 悉识于此, 住三乘者,
成不退转, 解脱净道。 安住别识,
过世善行, 一切众生, 无能思议。
是为大圣, 第八之业, 以化众生,
所度无底。”
大哀经彻视品第十八
佛告族姓子:“如来至真以净天眼过于凡俗,皆见众生——生者、死者,微妙、瑕秽,善恶、祸福,好颜、丑姿,趣安、趣苦——如其众生所兴祸福报应之果、如其本末,悉知斯实。其人如是:身行恶、口言恶、心念毒害、谤毁贤圣、坠于邪见,以此邪见所行事业,寿尽身坏堕于恶趣,危害地狱苦恼之中。于是民人其身行善、发口言善、心所念善,不谤贤圣、随其正见,则因正见所行快事,寿尽身散便趣安处快乐世生。
“如来于彼则以天眼如其方面观诸佛土等如空界,无边无际。思其法界而不可得,亦无所著,超过一切诸所句迹。其有众生受形类者、敢有现世皆见终没而复生者、其诸佛土今现在者皆见有外散坏合成。又复所现诸菩萨众悉复睹此尽终没,来就其生而复出家;或复所现坐于树下成最正觉,转于法轮,舍其寿命而取灭度。声闻解脱灭度皆复见此缘觉之法,显示神足而为众生作祐。
“或有众生形不现者——外道、异学、五通仙人明所不睹——声闻、缘觉及诸菩萨所不能逮,如来至真则以天眼悉睹此类。
“如来见于众生所有微神,根如车轮多于三千大千世界,其不现者不可称载。众生之界如是无量,浩浩昊昊无有崖底;如来天眼巍巍如兹,悉睹一切诸佛国土众生种类、本末源界。
“何许众生佛所应化而随律者,从其人本修行佛戒,寻立其前便化其人,余人在边犹不见知,是为如来第九之业。”
佛于是颂曰:
“如来之天眼, 清净无垢秽,
严治无量劫, 功德威神圣。
睹见于十方, 诸佛土众相,
所有及与无, 诸所可兴衰。
彼所有众生, 有色并无色,
归于善恶趣, 生上、下、中间。
退没来受胎, 行恶堕苦恼、
积德则安乐, 最胜悉知此。
其诸菩萨众, 一切诸佛土,
游步所作行, 出生弃家去。
若在佛树下, 降伏魔官属,
诸佛皆知此, 天眼悉睹之。
若佛为法王, 逮上最正觉,
所可转法轮, 度脱诸天人。
为作尊佛事, 或复放寿命、
若复现灭度, 佛亦悉睹彼。
其听导师法, 思惟而修行,
致尊清净业, 兴立无恼热。
自闻于经道, 毁呰于生死,
已度至彼岸, 最胜悉见之。
其外道声闻、 缘觉及菩萨,
天眼之所睹, 不究见生界。
如来之天眼, 清净无垢秽,
普见于众生, 微妙身神处。
所现如车轮, 众生细妙身,
多于三千界, 诸天、人民形。
生死若干种, 众生界如此,
悉知天人想, 普为现佛道。
如来所开化, 众生根通利,
世雄在前住, 为说尊上法。
余人在其边, 不见如来化,
是为导师业, 天眼之势力。”
大哀经诸漏尽品第十九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皆尽诸漏,以无漏心而修解脱,以智慧度已证神通而尊其行,生死已断建立梵行,所作已办知名色源。如来于彼以无漏慧清净无垢,鲜洁显曜,蠲除一切诸所止处挂碍之蔽。
“诸声闻众诸漏所尽,而有限碍未至止处;其缘觉者所尽诸漏,若有限碍于大哀行而无辩才;如来至真所尽诸漏众行普会而悉备足——皆除一切诸所止处,执怀大哀,辩才勇猛而无所畏,威神巍巍无能谛察——一切世人所不能逮,一心一时而佥平等。
“如来至真亦无罪业挂碍止处,威仪礼节亦无缺漏,犹如虚空而本清净,一切诸魔及诸外道所不能当。功德名称是为如来诸漏尽慧,不与一切尘欲挂碍而俱合同。是无漏慧住于坚固,为诸尘漏众生之类讲无漏法,除诸所著而说经典,从不诚思而出生矣。众生由此而成众漏则受阴入,以故汝等观察而审,如来则为兴喻示本而现其前如应说法,令知尘欲虚伪无实,使知如审以了真谛无受法者,是,族姓子!如来至真第十之业。”
佛于是颂曰:
“其导师者, 为无漏慧, 明阐广普,
清净无量。 所以十力, 以势超殊,
堪任于此, 笃信遵道。 诸漏尽慧,
谓声闻众, 不除止处, 缚在挂碍;
人中之上, 为众导师, 已除止处,
独无限碍。 其得缘觉, 亦复如是,
无有大哀, 及与辩才; 有佛世尊,
诸漏已尽, 以无尽慈, 辩才无量。
清净尊人, 住无尽慧, 知其众人,
诸漏所因。 缘其好此, 而与众生,
不能晓了, 其应真迹。 最胜则为,
愍哀此三, 讲无常法, 苦、空、非身。
今此诸法, 本从无出, 了是若干,
致尊佛道。 亦无有人, 及与寿命,
号名为人, 所作亦然。 一切众生,
猗此若干, 世尊兴愍, 故说解脱。
又其安住, 不以懈惓, 亦复未曾,
减损佛智。 以故最胜, 常怀殷勤,
心恒怜伤, 颁宣经道。 佛业如是,
伦匹若兹, 是为十力, 降伏外道。
十力所住, 建立势强, 转无称量,
殊胜法轮。”
大哀经四无畏品第二十
佛告族姓子:“如来至真有四无畏,谛住勇猛所作业者。吾为至真平等之觉,自了如此,诸天、世人、沙门、梵志、魔王、释梵不能障塞如来之法。言不晓了,成最正觉,未之有也。何故如来名等正觉?了一切法悉为平等无有偏党。其凡夫法及与佛法则悉平等,故成正觉;其所学法及不学法、缘觉之法与菩萨法至诸佛法,悉亦等之,故曰正觉。其计世俗及于度世,有罪、无罪,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有数、无数,此二诸法亦悉等之,故成正觉。
“彼何故等?以空故等,故曰为等。诸见自然以无想等,想自然故;以无愿等,三界自然故;以无想等,所想自然故;以无行等,行自然故;以无起等,所起自然故;以无依等,所依自然故;能如审等,三世自然故;以慧等,无明恩爱自然之故;以泥洹等,生死自然故。
“又,族姓子!如来至真于一切法如是平等,故成正觉,是故名曰平等正觉。如其如来晓了诸法成最正觉,如是建立住于大哀,便为众生若干方便、种种因缘各为如应而分别说,则归命法因法而生,寻时灭尽苦恼之源。其此非师自称为师、不尊称尊、未成正觉自谓正觉。是故,如来于此俦类独无所畏,超绝无侣而无伦匹,是为如来十一之业。”
佛于是颂曰:
“于诸法平等, 由已成正觉,
是故平等觉, 如来而普现。
其凡夫之法, 佛法则亦等,
所学不学法、 及诸缘觉乘、
诸有世俗法、 及与度世法、
诸善、不善行、 泥洹一等类。
解空及无相, 弃捐于诸愿,
无生、无所行, 等见于此事。
等明如是业, 所说亦如兹,
因此度众生, 是为大仙法。”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自知诸漏已尽,彼诸天人、天上世间无能讥谤如来至真、敢言诸漏不尽者。所谓如来诸漏尽者,如来已脱爱欲之源,心解诸欲无所挂碍。又,佛心者,已度诸漏,蠲除一切尘劳之行无所挂碍,是故名曰如来至真。诸漏已尽故显现世,以贤圣慧第一真谛无敢当前能遮蔽法雨,当令除灭秽修之行使其造证,以故曰尽。无有不尽、未曾生尽,以此名为尽。如来所尽谓真谛者无所复尽,已无所尽此则无为,其已无为彼则无受。无在不在,此无处所是谓兴立,成诸如来住无所生,是诸法住如法界住,此为应慧。如是应者则无所应,亦不灭度、亦无所成;如是像法则不可得诸漏形色,亦不除漏。
“如来大哀住权方便,皆为众生而演经典使除诸漏,是为如来十二之业。”
佛于是颂曰:
“最胜已尽诸漏欲, 未曾复有贪挂碍,
人尊皆脱诸生死, 已断瑕秽无有余。
安住皆弃诸无明, 未曾可得愚痴冥,
人中师子诸余见, 是故无碍、无欲尘。
安住所说随其时, 皆尽诸漏无死生,
究察诸法无所有, 岂能使尽复令长?
其所尽者无伴党, 若已尽者假名尽,
其有尽者二有为, 计彼又无于三相。
住于此界无取作, 佛以圣慧度彼岸,
晓了是以应说法, 是为安住十二法。”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悉了蔽碍尘欲诸挂惑法而无挂碍,天上世间、诸天人民无能堪任毁于如来、言不应法。
“于彼何谓废退于法?又有一事令法废退。
“何言毁于如来为不为一?谓心愦乱不能专精。
“复有二法:一曰、不惭,二曰、无愧。
“复有三法:一曰、身行恶行,二曰、口出粗辞,三曰、意念毒害。
“复有四法,二行于四至不可至:一曰、?悷,二曰、瞋恚,三曰、触忌,四曰、愚痴。
“复有五法:一曰、杀生,二曰、盗窃,三曰、贪淫,四曰、妄言,五曰、醉酒。
“复有六法:一曰、无恭恪心,二曰、秘惜经典,三曰、轻毁禁戒,四曰、不随定意,五曰、不怀法念,六曰、憍慢法师。
“复有七法:一曰、自大,二曰、甚慢,三曰、重慢,四曰、是我,五曰、邪慢,六曰、过诸贡高,七曰、无能及我。
“复有八法:一曰、邪见,二曰、邪念,三曰、邪言,四曰、邪业,五曰、邪活,六曰、邪便,七曰、邪意,八曰、邪定。
“复有九法,谓九害恼:一曰、我所敬者而轻蔑之,二曰、今现轻蔑,三曰、将来党侵,四曰、我所憎者而敬爱之,五曰、今现钦敬,六曰、将来钦敬,七曰、曾侵毁我,八曰、今现侵我,九曰、将来侵我,缘是之故起恼害心。
“复有十法,谓十恶业:一曰、杀生,二曰、盗窃,三曰、淫妷,四曰、妄言,五曰、两舌,六曰、恶口,七曰、绮语,八曰、无明,九曰、斗诤,十曰、邪见,是为所行从不顺念。
“见应顺法而不爱乐,堕于颠倒立在阴盖,依倚邪见、恩爱之弊则失正法,违远妨废。身、口、心行如来悉知——如其所知,知诸蔽碍——所说如审。如是法者致于蔽碍,当除此法;已能除去故为说法,令诸众生去诸阴盖超然则出,是为如来十三之业。”
佛于是颂曰:
“诸最胜晓了法, 其习此不得脱,
着心怀不能舍, 谓不知羞惭者。
身、口、意亦如是, 初未能将护斯,
贪、瞋、恚、痴、恐惧、 犯杀生、偷窃人、
犯人妻、妄语醉、 六失行、七憍慢、
说于八邪脱门, 皆妨废解脱迹。
若不能制其意, 乃及十不善句,
由不舍、不顺念, 是等类未解脱。
见随逐颠倒着, 而依猗放逸谊,
不当习如是法, 可成兹人中尊。”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晓了贤圣所行,寻造平等尽苦恼;众生习善因是得生,若造平等便灭患害。假使诸天、世间人民不能障蔽如来正法,谓于至尊不应众圣之所宗奉、不任大道,佛永无畏。
“何谓所宗?谓一乘道。净众生有二法:一曰、寂然,二曰、所愿。
“复有三法:一曰、空,二曰、无想,三曰、无愿。
“复有四法,谓四意止:一曰、身意,二曰、痛痒意,三曰、思想意,四曰、法意。
“复有五法:一曰、信根,二曰、精进根,三曰、意根,四曰、定根,五曰、智根。
“复有六法:一曰、念佛,二曰、念法,三曰、念众,四曰、念施,五曰、念戒,六曰、念天。
“复有七应法:一曰、意觉意,二曰、法觉意,三曰、精进觉意,四曰、欢悦觉意,五曰、信觉意,六曰、定觉意,七曰、护觉意。
“复有八应法:一曰、正见,二曰、正念,三曰、正言,四曰、正业,五曰、正活,六曰、正便,七曰、正意,八曰、正定。
“复有九应法:一曰、第一禅,二曰、第二禅,三曰、第三禅,四曰、第四禅,五曰、虚空慧正受,六曰、以慧正受,七曰、不用慧正受,八曰、有想无想而为正受,九曰、灭于一切诸痛思想正受。
“复有十应法:一曰、离杀生,二曰、离盗窃,三曰、离贪淫,四曰、离妄言,五曰、离两舌,六曰、离恶口,七曰、离骂詈,八曰、离绮语,九曰、离瞋恚,十曰、无邪见住于正业。是谓应行,离于所生,是为诸善三十七品——合集戒品、成于定品、合于慧品、究竟解品、通达度知见品——成贤圣谛离于所生。
“复次,所谓离于所生,谓修行平等贤圣之事。所谓应贤圣者,彼无法品若二、不二,有权、无权,有进、或退,若生、不生,无受、无舍,道所越度诸不平等二事之行。诸法无二,则如审慧修所依生。
“如来以此无所生行为众生说;若能行此,众生归斯寻尽苦恼,是为如来第十四业。”
佛于是颂曰:
“近斯清净, 至不可量, 人所依猗,
逮到清净。 最胜普闻, 而悉知之,
已知经典, 乐说甘露。 至乎众善,
无数诸法, 道品清净, 为佛世尊。
勇猛习此, 而得解脱, 十力所演,
无有所处。 如应顺念, 灭尽尘劳,
方便等法, 无忧丰茂。 不依于法、
不猗非法, 逮平等脱, 精进平均。
其缘善德, 不依道法, 慌惚虚无,
如空无念。 犹如幻化, 如梦所见,
彼则得度, 生死所趣。 是为十力,
所行之业, 人所获致, 于所周旋。
是以大哀, 而度脱之, 兴隆慈愍,
故无等伦。”
大哀经十八不共法品第二十一之一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而无缺漏,智者、愚者得未误失所行正法。所以者何?如来至真身行无阙则为至真平等之觉,威神巍巍,端正殊绝。威仪、礼节、视瞻、举动顺于等行,被服法衣、手执应器,行步、进止、往来、周旋经行、坐立猗卧,出入郡国、州城、大邦、县邑、聚落,足不蹈地,千辐相文自然轮现,柔软殊妙香洁莲华而现乎地。如来之足践于其上,其有虫蚁含血之类,遇如来足昼夜七日而得安隐,寿终之后复生天上。其法衣被自然四寸不[打-丁+亲]其体,随蓝之风不能动衣,其傍众生皆得获安。是故言曰如来之身无有缺漏。
“又,族姓子!如来至真有所演辞未曾有短,智者、愚者不能得便求瑕阙者。所以者何?如来至真所言以时,演辞至诚如实无虚,应谊合法顺如律教,所言平等,言行相应,语无违失,应不应时。口所说者皆悦一切众生之心,无有复重,谊理美要成就庄严;口演一音悉应众生志性所念,各得闻知忻然解达。是故名曰如来至真言辞无短。
“又,族姓子!如来至真心之所念亦无误失,而令智者及与愚者求得便者心念法失。所以者何?如来常定无有不寂,怀众生类得其心本,除诸误失而为说法,是为如来十五诸业。”
佛于是颂曰:
“其尊大人, 无有阙漏, 身行、口言,
胜心所念。 其世吼护, 无短、无罪,
愍哀入中, 怜伤等现。 欲求佛失,
一切悉无, 以此经法, 示人令寂。
使皆弃此, 诸瑕阙行, 是为最胜,
十五之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无有粗教,所宣音响而令诸魔及与官属并外异学裸形露精殊别异术而得便者。如来无言亦无有声,离诸猗着。如来难说,一切众生咸皆启受不以有为,亦复不处在于无为。如来身行靡不究畅,口言无短。而今所行,人得其便,不与世诤。是故,如来无有音响,常顺空行。如来无我亦无所受,复无贪业离一切趣。是故,如来无有诤讼。
“设无音响,因此蠲除众生音响而为说法,是为如来十六之业。”
佛于是颂曰:
“若闻咨嗟, 不以动悦; 若闻毁呰,
亦不愁戚。 除诸所著, 亦无猗望,
本修善行, 行无所著。 最胜谛修,
常顺空行, 无我、无受, 彼无憎、爱。
如其所住, 讲说经法, 是为至诚,
所说尊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常念未曾忽忘,亦无愦乱,意不迷慌而违远法也;如来常定,为一切智诸通之慧,则以脱门定意正受。以无能忘,普见一切众生心行之所住处,观察其本,便以应谊而为说法,不违法谊,辩才开明,随顺无逆。其不忘者,去来今慧无所挂碍,咸见三世。因其己身,自以其心未曾忽忘,慈愍十方一切众生亦复如是,殷勤念济而为说法,是为如来第十七业。”
佛于是颂曰:
“导师所念, 未曾忽忘, 顺从法禅,
脱门为行。 一切众生, 志性所行,
应其所之, 而为说法。 所分别了,
未曾忘失, 达于三世, 应无所犯。
设无所忘, 应其说法, 是诸大圣,
所行之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心常静然,无有不定,坐起、行步、卧寐、饮食。言辞寂然,常以一心。如来至真三昧微妙,所度无极越乎彼岸,禅思一心初无阴蔽,普察众生诸有形类行定者、不定者;永无敢睹察如来思惟念所见心也,除其如来神圣所建,作其威灵乃能见耳。
“设如大圣常定一心,三昧亦然,不可上下为人说法、不复观察。所以者何?常见一切众生心故。
“佛之圣慧巍巍如是——不可攀逮,玄如虚空,无有表里,靡不通达——是为如来第十八业。”
佛于是颂曰:
“佛无进退, 心常永定, 行步、住止、
坐卧、寝食, 言辞寂然, 无能乱者。
最胜常定, 莫敢迷惑, 八方、上、下,
终无得便, 亦无敢知, 其心所定。
因其所定, 为人说法, 常演道谊,
是最胜业。”
大哀经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