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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33 册 No. 0625 法华经演义

  No. 625

  法华经演义

  妙法莲华经弘传序

  唐 终南山沙门 道宣 述

  天台教观 一松大师 讲录

  清 东瓯释氏 晓柔广和 编定

  △释序大分为二。初释题。

  欲释此经。先释其序。序有序题序文不同。妙法下八字序题也。唐终下九字人题也。就序题中。妙等五字。即是全经之题。弘等三字。方是一序之目。若但言弘传序。而不言妙法莲华经。不知此序。为何经之序。又不知将何以为弘传也。故即全经之题。以为序题。乃总标云。妙法莲华经弘传序。则知此序。定是今经之序也。今先明经题。次申序目。经题中。妙法二字是法体。莲华二字是比方。良繇妙法难解。假喻发明。故以莲华之比方。而喻明妙法之法体。所言妙者。不可思议之谓。既不可以心思。又不可以言议。故名为妙。所言法者。性可轨持之谓。即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故名为法。此法既不可思议者。则非上根利智之人。便不能解。故喻以莲华。若不解妙法。则当观世间。眼所见之莲华。若解莲华。便知妙法矣。盖莲华乃华果同时。处染常净。妙法则圣凡一致。生佛同源。故不解妙法之生佛同源。则当观莲华之华果同时。若解莲华处染常净。则知妙法生佛一致也。法喻兼举。总云妙法莲华经。毕竟以何等法。称之为妙。盖法有三种。有教法。有理法。有行法。由教诠理。依理起行。故有此三种法。然四十年前。亦说此三种法。不得名妙。今日法华。所说三种之法。方乃名妙。盖四十年前。所说教法。对人天则说戒善之教。对二乘则说谛缘之教。对菩萨则说偏渐之教。是教之为法也。乃粗而非妙。昔日所诠之理法。戒善之教所诠。乃是俗有之理。谛缘之教所诠。乃是偏空之理。偏渐之教所诠。乃是但中之理。是理之为法也。亦粗而非妙。昔日所起之行法。依俗有之理。则起有漏之行。依偏空之理。则起无漏之行。依但中之理。则起亦漏亦无漏之行。是行之为法也。亦粗而非妙。是则四十年前所说。若教若理若行皆是粗法。不得名妙法。若今经所说教法。乃是一乘圆顿。如经云。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则非昔日戒善谛缘偏渐之粗。是教之为法也。乃妙而非粗。今经所诠之理。乃是诸法实相。如经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则非昔日俗有偏空但中之粗。是理之为法也。亦妙而非粗。今经所起之行。乃是究竟无上。如经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则非昔日有漏无漏亦漏亦无漏之粗。是行之为法也。亦妙而非粗。是以今日法华高会所说。若教若理若行。皆非粗法。得名为妙耳。此是相待论妙。若约绝待论妙妙。有绝粗之功。教则开彼戒善谛缘偏渐。皆成一乘圆顿。如瓶盘钗钏之器。若入大冶。总成一体。如经云。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则不独今经之教为妙。而昔日之教法。无不皆妙也。理则开彼俗有偏空但中。皆成诸法实相。如江淮河汉之水。若会大海。同一咸味。如经云。一切世间。治世语言。资生业等。皆与实相不相违背。则不独今经之理法为妙。而昔日之理法。无不皆妙也。行则开彼有漏无漏。及亦漏亦无漏。皆成究竟无上。如东西南北。若到大城。同一乐想。故经云。乃至举一手。或复小低头。皆已成佛道。则不独今经行法为妙。而昔日之行法。无不皆妙也。上来若待若绝。皆不可以心思言议。故经云。我法妙难思。不可以言宣。又云。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故依之立名。而云妙法也。然此妙法既为难解。若不假喻。何由可明。故喻之以莲华。然世间水陆草木之华甚繁。皆不以为喻。而独喻于莲华者何也。盖余华。或有华而无果。如牡丹等。此但喻于空修苦行。无所克获。苦行之外道。或有果而无华。如银杏等。此但可喻于计自然果。而不修行。自然之外道。或多华而一果。如桃李等。此但可喻别修种种行。但得涅槃之初果。或一华而多果。如胡麻等。此但可喻于忠君孝亲。报生梵天受种种乐之凡夫。或一华而一果。如柿子等。此但可喻于修一远离行。而得涅槃之缘觉。或前果而后华。如瓜茄等。此但可喻于见道已后。重虑缘真之后果。或前华而后果。如稻麦等。此但可喻于先藉缘修。生后真修之偏渐菩萨。如此粗华。不可以喻妙法。唯有莲华。即方华则果。而华果同时。处染常净。而染净一处。乃是妙华。而可喻于妙法之生佛同源。圣凡一致也。是知非妙法之所喻。不足取喻莲华。非莲华之能喻。不堪喻明于妙法。今乃法喻俱妙。能所并标。合云妙法莲华也。所言经者由也。由从金口所宣。故名为经。又经者。训法训常。法则十界同遵。常则三世不易。今经开显一切众生。皆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既一切无不开显。下自地狱界。上至诸佛界。岂有一界而不遵者。故此经乃统诸佛降灵之本致。则不独我释迦为尔。而十方三世诸佛。莫不皆然。既诸佛皆然。则前之过去世。后之未来世。岂有一世而可易者。由其同遵。故训为法。由其不易。故训为常。虽二义不同。而总名之为经也。次言弘传者。弘即广大之义。传即展转之谓。序者。墙序之意。盖如来说此一经。不独利益一时。本欲流传天上人间。他方此土。至尽未来际。微尘刹海。律师撰此经之序。即以如来之心为心。欲后世知序文之所以。将此经之流传。展转弘广。乃传之不已。故名弘传序耳。

  次人题。唐者代名。终南山名。具如疏注。言上道下宣者。乃律师之名也。盖律师能以如来之道。而为自行。复以此道。宣布于人。而能他化。从德彰名。故言道宣。序虽律师自撰。义实出乎今经。故不言作。但言述耳。已上初序题。次人题。虽二番不同。总是一序题。若论之来源。总由我佛世尊。于灵山高会。说此一部妙法华经。以畅出世本怀。所谓令一切众生。咸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既而世尊入灭。阿难为之结集于彼方。迨传于此土。或有翻译而流传者。或有读诵而受持者。或有书写而为人解说者。皆莫知其数。惟我天台智者大师。诞生陈隋之间。于大苏岭持诵此经。随文入观。至药王品。是真精进。是名真法供养。亲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于是从定而起。说玄义以解经题目。说文句以消经文。说摩诃止观。以诠其三昧。暨乎唐时。南山律师。乃作序焉。以序此经由致。若观其序。则知此经流传于何代。翻译于何时。经文之旨趣如此。受持之利益如此。此序之所以不得不作也。略释序题竟。

  △二分文三。初标举。

  妙法莲华经者。统诸佛降灵之本致也。

  言妙法莲华等者。统即统括之义。本致即本怀致趣也。谓今此一经。包括统总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及我释迦如来。降生之本怀致趣耳。毕竟何以见得。唯此经能统诸佛本致。而余经不能。如最初华严。现千丈舍那之身。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龙八部。说于圆满修多罗。而明事理法界。重重无碍。亦说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亦说奇哉奇哉。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性。如是可谓之圆顿矣。然但被大机。而小机在座。有耳不闻。有眼不见。大隔于小。被机不遍。机既不遍。则如来出世之本怀。虽云已畅。而实未畅。其华严之不能统如来降灵之本致。明矣。机虽如聋若哑。如来岂可弃而不化。故于鹿野苑中。说四阿含。阿含所明。不过对声闻人。则说生灭四谛。令其知苦断集。慕灭修道。对缘觉人。则说十二因缘。令其顺观生起。逆观还灭。对菩萨人。则说事相六度。令其三祇伏惑。百劫修因而已。既所明唯是三藏半字小教。其阿含之不能统如来降灵之本致。亦明矣。方等则对半明满。对偏明圆。般若则带于通别。而明圆教。既其对带。则机不纯。而二酥不能统如来降灵之本致。又明矣。乃至当说涅槃。虽同醍醐一味。未免有追说四教。而部杂权小。其涅槃不能统诸佛降灵之本致。更明矣。既不能统释迦本致。而十方三世诸佛之降灵不能统。可见矣。然起于华严。终至涅槃。皆不能统诸佛降灵之本致者。无他。如来出世。秪欲明一切众生。俱有佛之知见。一切诸佛长远寿量。而起自华严。终至涅槃。未曾有如是说。所以不能统也。若夫今经迹本二门。雨番开显。迹则发明一切众生。咸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开三乘九界之权。显佛界一乘之实。三根之人。莫不断权疑。生实信。得受菩提之记。本则发明释迦如来尘点劫前。久已成佛。开伽耶近城之迹。显长远寿量之本。一切众会。莫不断近疑。生远信。得受法身之记。如是则六事因缘已明。出世本怀已畅。长远寿量已彰。久远证得已显。而降灵本致。尽于是矣。故惟今经。乃能统诸佛降灵之本致也。

  △二解释。上虽标明统诸佛本致。然不知此经结集于彼方几时。流传此土又几时。翻译凡几人。所当为何本。经文之旨趣为若何。受持之因由又若何。故今一一为之叙述。文分三。初叙传译流源。二叙经文旨趣。三叙受持因由。初二。初流传。

  蕴结大夏。出彼千龄。东传震旦。三百余载。

  欲明流传先明未传也。蕴即蕴藏。结即结集。大夏者。西方美称也。谓统诸佛本致妙典。佛在世时。金口演说。佛灭之后。阿难结集。以佛说皆是语言。将语言。而成文字。阿难虽已结集。但在彼竺蕴藏。未传此土。故云蕴结大夏。如此停留千有余年。以由此土佛法未至故也。东传等者。正明流传也。此土佛法既至。妙经自西而传于东。已经三百余载矣。则知蕴结二句未传。东传二句虽传。亦未流也。

  △二翻译又二。初正明。二旁指。初又二。初三译并陈。

  西晋惠帝。永康年中。长安青门。炖煌菩萨。竺法护者。初翻此经。名正法华。东晋安帝。隆安年中。后秦弘始。龟兹沙门。鸠摩罗什。次翻此经。名妙法莲华。隋氏仁寿。大兴善寺。北天竺沙门。阇那笈多。后所翻者。同名妙法。

  谓此经虽已东传。而未翻译。迨至西晋之时。及于隋有天下。凡有三译。故云西晋等也。此三文中。皆有时分处所。姓氏经名可见。初翻名正法华者。如迦叶菩萨云。我等皆邪见人。则知别地前已还。皆非正见。今非三五七九等。故名正法。三翻中大兴善寺等。以嗣续为义。嗣续法灯者。乃居其中。若因佛法初来。款为鸿炉。称名为寺。盖一法耳。如西方亦有竹林招提等寺。例知佛法未来此土。早已有寺明矣。

  △二秦本独善。

  三经重沓。文旨互陈。时所宗尚。皆弘秦本。

  △二旁指。

  自余支品别偈。不无其流。具如序历。故所非述。

  具如序历者。谓如普门品偈。达多品等流类。各各皆有翻译时分。及于因缘由致。具彼本序。今不悉引。非所急耳。

  △二叙经文旨趣。分三。初约经明义。二依文点示。三显佛慈悲。初又三。初明感应。

  夫以灵岳降灵。非大圣无由开化。适化所及。非昔缘无以导心。

  此中四句。古以机应相参为解。初二句。为约机明应。次二句。为约应明机。今且以初灵岳二句明应。就如来说。以其是大圣人。能为物应也。言大圣者。圣有多种。有世间圣。出世间圣。有浅位圣。有深位圣。有小圣。有大圣。夫子老君。世间圣也。声闻缘觉。出世圣也。住行向地。浅位圣也。登等觉地。深位圣也。菩萨小圣也。今如来不独超于世间之圣。亦且超于出世间之圣。不独超于浅小之圣。亦且超于深位之圣。故云大圣也。次适化二句明机。就弟子说。以其有昔解故。堪为机感也。然未尝离应而有机。亦未尝离机而有应。所谓师资相契。感应道交。故云灵岳降灵等也。

  △二辩初后。

  所以仙苑告成。机分小大之别。金河顾命。道殊半满之科。

  仙苑告成等者。有人不许仙苑。为得道之场。但可为转法轮处。若依今家明义。则是双垂两相。二始同时也。盖佛无大小。大小由机。大见千丈舍那。说于华严。小见丈六释迦。说于阿含。无妨大见舍那。寂场成道。小见释迦。仙苑告成。律师深得此意。岂可但属说法耶。既成道已。必说于法。所说之法。必被于机。而所被之机。则有大小之别。即阿含中。陈如一人。得初果是小。八万诸天。悟无生是大。若约华严鹿苑。不动而游论之。大小是明。故云机分大小。举初而言若此。金河顾命。解如论注。道殊半满等者。若四教相对。则三藏为半。通别圆为满。以三藏所诠之理。但是真而非中。所显之智。但是权而非实。所破之惑。但是见思。而非无明。所出生死。但是分段。而非变易。皆得其半。故名为半。别圆不但诠真。亦且诠中。乃至不但出于分段。亦且出于变易。故名为满。通则通前藏教为半。通后别圆。则得名为满也。今为大乘初门。故亦是满。涅槃会上。有追说四教。故云道殊半满。举后而言若此。初云机。后云道者。盖化仪次第。因机而分。所以初但云机。后皆知常。故云道耳。

  △三正对显。

  岂非教被乘时。无足核其高会。

  教被乘时者。谓如来说教被机。各乘其时也。如乘华严之时。则说别圆之教。而纯被大机。乘阿含之时。则说三藏之教。而纯被小机。乘方等般若之时。则对半说满。带二说圆。而双被大小两机。乃至涅槃。则说追泯四教。而亦双被大小两机也。虽则各乘其时。然其部内。或兼。或但。或对。或带。或杂权小。皆不足以考核乎今经。故云无足核其高会。核即比拟之意。其之一字。乃指法华也。然此法华。亦是乘时被机之教。而所说之教。惟一纯圆。不同前之兼但对带。亦非后之杂于权小。是故法华独为超胜。前之四时。后之涅槃。皆不足以比拟其胜也。五时但举阿含之初。涅槃之后。明有大小半满。以显华严。及夫二酥。皆有大小耳。盖华严之兼。方等之对。般若之带。而大小之殊。则灼然可见。唯阿含但是三藏。涅槃与今经同味。大小差别。似难显著。故特举而明之。是故对显。约四时及涅槃。皆不考核法华之高会也。

  △二依文点示。分二。初示迹门。二示本门。初又二。初举例。

  是知五千退席。为进增慢之俦。五百受记。俱崇密化之迹。

  是知二字。乃紧承上文而言。谓法华之会。既其高胜。则所以被机无不遍者。由是而知。五千退席。虽退而实进之。非绝分也。五百授记。显其内秘外现。本是高也。然此四句。有人异解。谓五千退席非退席。不过为䇿进在会。上慢之人。故权示退席。非实有退席也。五百授记非授记。不过欲尊崇下根。密化之迹。故权示为授记。非实有授记也。若作此解。各有二过。初二过者。一违于本经。二违于涅槃。违本经者。经云。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今此会中。无复枝叶。纯有贞实。经中明指五千为退席。而言非实有退席。经中明指在会为贞实。而言为欲䇿进上慢之人。岂非于本经有违乎。违涅槃者。如来最后。为欲调熟未熟之人。故说大涅槃经而捃拾之。若退席之人。而是权示者。则以何等为未熟之人耶。使所说涅槃。无所被之人矣。岂非与涅槃有违乎。次二过者。一则显法华无授记实行声闻之功。二则使下根无净佛国土之事。盖谓虽是内秘之者。今既为外现。则权引乎实。而同于实行矣。权行既记。实亦可记。此法华之功。所以高于一代也。若言无有记。则显法华之无功。岂非过乎。由于授记作佛。故修种种行。而得劫国庄严。若言元无授记。则亦无净佛国土之事矣。岂非过乎。又汝言。为欲尊崇其密化之迹。正由有记。方显迹高。若元无有记。则不知密化之迹。由何而得尊崇也。今言五千上慢。已闻略开权显实。则一乘圆种。已纳八识田中。虽退席而去。亦得为未来度脱因缘。故后于涅槃会上。亦能成熟。是则虽退。而实进之。故云五千退席。为进增慢之俦。退席者其益尚尔。在会者其益可知。五百弟子。乃是下根。下根既显其本。则中上根。盖可知矣。而权行者。本引乎实。权行既皆得记。则实行者。亦可知矣。此则利根钝根。权行实行。皆得授记。所以法华。独为尊胜。而诸部皆无足核其高会耳。

  △二点文。

  所以放光现瑞。开发请之教源。出定扬德。畅佛慧之宏略。朽宅通入大之文轨。化城引昔缘之不坠。系珠明理性之常在。凿井显示悟之多方。

  所以二字。亦承上文而言。谓今经既其高胜。则其三分亦异他经。故六瑞为今经之序分。三周为今经之正宗。善行菩萨之道。为今经之流通也。故初放光一句。是序迹门之序分。放光是此土六瑞之末。他土六瑞之总。故举一放光。全收两土六瑞也。次出定等四句。是序迹门之正宗。初出定一句。序法说周。次朽宅一句。序譬说周。三化城一句。序因缘说周。出定等者。以如来从三昧起。故云出定。叹诸佛二智。故云扬德。宏即宏大。略即方略。即指其智慧门。甚深无量等。及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者耳。文轨者。引用外典也。外典云。天下大治。则书同文。车同轨。今经开九界三乘。显佛界一乘。如天下一统大治。故同一圆顿之文。同一大车之轨也。昔缘不坠。正指大通之时。而结缘也。系珠者。有人云。系珠明宿种之常在。不应言理性之常在。以系珠是譬了因。理性乃是正因。盖不知了因是能系。正因是所系。了因无正因则不发。正因无了因则不显。名虽有二。体实是一。乃约所而明能。故云理性。此律师深见此旨。非漫然耳。凿井一句。是序迹门之流通也。

  △二示本门。

  词义宛然。喻陈惟远。

  本门但云词义等者。上既详示迹门三分。欲示本门。亦应有三。迹门既已具示。本门可以例知。故总为略示耳。则三分能诠之词。所诠之义。皆宛然可见。故云词义宛然。如从地涌出等之词义。则本门之序分宛然。长远寿量等之词义。则本门之正宗宛然。四信五品等之词义。则本门之流通宛然。更举其正宗而言之。则如寿量品中。尘点之喻。显我佛长远久本。及夫医师之喻。明三世非生灭。现生灭。故云喻陈惟远。是知词义一句。乃总示三分之宛然。喻陈一句。乃别示正宗之词义也。故知依文点示。若迹若本。各有序正流通。莫不一一为之序示耳。

  △三显佛慈悲。

  自非大哀旷济。拔滞溺之沉流。一极悲心。拯昏迷之失性。

  滞溺等者。乃滞空溺有。沉流二边。昏迷中道。失于实利理性。若非如来无缘大悲。何由拯拔。故言自非大哀等也。一极即至极也。又此一节。乃结上起下。以显佛之慈悲。谓自非如来之大哀。则何以说此妙经。自非如来之大哀。虽说此经。则何以传译此土。自非如来之大哀。虽传此土。则何以六百余载。四千余轴。而此经独得受持之盛也。若非如来大悲。旷济之心。拯拔滞溺之失性。焉能如是乎。故曰自非(云云)。此盖结上传译源流等文。以显佛慈悲。复生下受持因由之文。则自非二字。义贯下文耳。

  △三叙受持因由。又二。初明受持独盛。

  自汉至唐。六百余载。总历群籍。四千余轴。受持盛者。无出此经。

  六百余载。是明时极其长言。四千余轴。是举经极其多谓。如此长时多经之中。而受持者。唯此经为盛也。

  △二明当生庆幸。

  将非机教相扣。并智胜之遗尘。闻而深敬。俱威王之余绩。

  遗尘者。犹言少也。昔为王子教化。六百万亿垓众生。及乎中间。而相值熟脱者。莫非机教相扣。约喻而明。如大块之多矣。今日王城。乃至未来世之熟脱者。亦是机教相扣。约喻而明。若遗尘之少耳。故言遗尘也。余绩犹是余功也。言并言俱者。谓灵山会上。闻此经者。同是智胜佛之遗尘。威音王之余绩。即使今日。及夫后五百年。得闻此经。亦莫非智胜遗尘。威王余绩。故言并遗尘。俱余绩也。既并是智胜遗尘。俱是威王余绩。其庆幸之当生也。更何如哉。已上第二科解释竟。

  △三结成。分二。初正结。

  辄于经首。序而综之。

  △二发愿。

  庶得早净六根。仰慈尊之嘉会。速成四德。趣乐土之玄猷。弘赞莫穷。永贻诸后云耳。

  愿净六根。愿成四德。更愿此经。永贻于后耳。净六根。如法师功德品。慈尊嘉会。有云即弥勒龙华三会。四德即常乐我净。乐土即西方之净土也。今谓。既云早净六根。复云速成四德。岂至弥勒下生。及以命终往生乎。若能如智者。随文入观。则自然亲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故经云。则为见佛常在耆阇崛山。是则即以如来为慈尊。灵山为嘉会。若能成就普贤品之四法。即能显此同居秽土。便是寂光真境。是则即以四法为四德。寂光为乐土。故六根则云早净。四德则云速成也。又此一文。是总结名。前科中。辄于经首。序而综之。是结序之一字。言辄者。犹云擅也。谓此经所有传译之源流。所有经文之旨趣。所有受持之因由。擅于一经之首。序而综之。此律师之谦词也。所以经序。辄者无他。愿早净六根。速成四德耳。弘赞莫穷一句。是结弘之一字。弘即弘广。赞即赞成。亦即赞述。谓弘广赞成此经。更无有穷也。永贻诸后一句。是结传之一字。唯其弘赞莫穷。故云永贻诸后。以其弘赞莫穷。永贻诸后。故名此序。为弘传序耳。上来标举解释结成。三科至此。释弘传序竟。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一

  姚秦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奉 诏译

  天台教观 一松大师 讲录

  清 东瓯释氏 晓柔广和 编定

  △欲释此经。先分为二。初释题分文。

  就题中有经题人题。今先释经题。妙法等五字。乃一经之总题。卷等三字。乃一经之别目。就总题中。有别题通题。所言别者。凡一经有一经之称谓。如华严不同楞严。楞严不同楞伽。经经别异。故名为别。所言通者。虽则经经称谓。各各别异。除律论外。同得其名。故名为通。今妙法莲华四字异于他经。即今经之别题。经之一字同于众典。即今经之通题。又妙法等至演义七字。复有通题别题。演义二字。与他部异。如文句记。各异其名。是为别题。妙等五字。与他部同。如玄义亦尔。不离妙等五字。同得其名。是为通题。通别合举。故名妙法莲华经演义。定其通别如此。若欲解释其义。妙即不可思议之谓。法即堪能轨则之称。既不可以心而思。又不可以言而议。故名为妙。既能任持自性。复能轨生物解。故称为法。此乃一往训字。若克论其所自。所言妙法无他。即此经中。迹门所开之权。所显之实。本门所开之迹。所显之本是也。如是权实本迹之法。四十年前讳而不谈。直至今日。乃能显说。是则昔日之所希有。故是妙也。盖四十年前。所说三乘五教。七种方便。此是如来之权。而曾不说之为权。四十年前。所说一乘圆顿。此是如来之实。而曾不说之为实。去伽耶近城。方乃坐于道场。此是如来之迹。而四十年前。曾不说之为迹。尘点劫前。早已成等正觉。此是如来之本。而四十年前。曾不说之为本。今日法华高会。说三乘五教。定定是权。说一乘圆顿。定定为实。说伽耶近城。定定是迹。说久远证得。定定为本。此乃若权若实。若迹若本之法。先所未说。而今说之。所以是妙也。然不但说之为权实。说之为本迹。称妙而已。又能开诸法之权门。即显一乘之实相。开伽耶之近迹。即显长远之久本。所谓开决其权。以显乎实。开决其迹。以显乎本也。是则昔日所有之权。非离实而别有。乃为实所施之权。权原是实。今日所有之实。非离权而别有。乃开权所显之实。实原是权。伽耶近城之迹。非离本而别有。乃从本所垂之迹。迹原是本。长远寿量之本。非离迹而别有。乃开迹所显之本。本原是迹。是则权实一体。本迹不二。乃是妙权妙实。妙迹妙本。权实本迹之名虽殊。而不可思议是一。所以谓之妙法也。虽言妙法即是权实本迹。然不知的是何等理体。究而论之。不出经中所明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十如。此之十如。约十界而论。一界之中。具有十如。则十界具有百如。一界之中。复具十界。则十界便有百界。而百界具有千如矣。约于实法五阴。假名众生。依报国土。则成三千。此之三千性相。百界千如。而不出乎现前介尔一念之心。即此现前介尔一念之心。全体具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亦复即此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以为所开之权。以为所显之实。而权实无别有权实。即此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以为所开之迹。以为所显之本。而本迹亦无别有本迹。是则虽有权实本迹之殊。秪一念三千。而此三千一念具足。若三千而全居乎一念。则三千之多不为多。若一念而全具乎三千。则一念之少不为少。如是之法。宁得以心思之。以言议之。若此法而非妙者。更有何法为妙乎。利根之人。一闻所说。则便知此法权与实而同体。迹与本为一如。欲令中下皆知。故更巧喻于莲华也。世间唯有莲华。则方华之时。即有于果。而华果同时。故以妙法而喻于彼。若不明妙法之权实同体。本迹一如。请试观乎莲华。若知莲华之方华即果。华果同时。则便知妙法即权是实。即迹是本。权实同体。本迹一如矣。是则妙法是法体。莲华是比方。先标法体。次举比方。故云妙法莲华也。通题言经者。梵语修多罗。此云契经。凡佛说法。必契理契机。今此法华。上则契乎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所诠诸法实相之理。下则契乎九界六道一切众生。所有一乘圆顿之机。故言经也。卷第一者。秦译此经有七卷。今当最初。故言第一耳。题义甚多。不能尽释于此。如上弘传序释题。下序品初。方便品初。第二卷。譬喻品初。信解品初。第三卷。药草喻品初。第四卷。五百弟子受记品初。并今总题。共有八番。如其各品。为出来由生起。及解于品。故不顿释。次人题中。姚秦等义。具如论注。奉诏译者。诏即告也。古来凡是在上语下。皆谓之诏。自汉以来。天子乃得称之。已上释题竟。

  二分文。此经有七卷。凡二十八品。若大分之。为二。一迹门开三显一。开权显实。二本门开近显远。开迹显本。前四卷半。有十四品。始自第一卷之序品。终于第五卷初安乐行品。谓之迹门。后二卷半。亦十四品。始自第五卷中。从地涌出品。终于第七卷末普贤劝发品。谓之本门。所言迹者。果后施化。盖如来早已成等正觉。究尽诸法实相。欲令一切众生。亦同证于诸法实相。各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是故从本垂迹。数数现生。数数现灭。如是现生现灭。乃果后施化。故名为迹。所言本者。长远证得。如寿量品所明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谓出释氏宫。去伽耶城不远。坐于道场。然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如是长远证得。乃是如来最初究尽诸法实相。成于无上菩提。故名为本。然迹本二门。各有序正流通三分。经初如是我闻等之六事。乃迹门之通序也。次四众围绕。如来说经入定。天雨四华。地摇六震。放白毫光。照于东方万八千土。弥勒由是而怀疑发问。文殊因之而忖古酬答。乃迹门之别序也。通别之由致既彰。则正宗从是而可起。于是如来即从定起。广叹诸佛权实智境。略为开三显一。二乘闻已。咸皆动执生疑。身子三请之后。如来方乃广为开显。为法以立乎譬。重明宿世因缘。如是三周所说。莫不开九界三乘之权。显佛界一乘之实。故上中下三根之人。咸皆断于权疑。生于实信。而得授记作佛。如来本怀。于是而畅。大事因缘。从兹而明。乃迹门之正宗也。然如来说经之意。不独利益一时。实欲津洽于未来。自当为之流通。然弘道在人。须假法师。故有法师品。初则广叹法胜人尊。以劝流通。次则详示衣座室三。以为方轨。复引多宝佛塔。以证法胜。引提婆达多。以证人尊。法胜人尊。既皆有证。以故若菩萨。若声闻。各各发愿立誓。或欲此土弘通。或欲他方宣化。然忍难弘经。固菩萨之用心。若无难可忍。亦如来之本意。故复托文殊为之发问。而更详示四安乐行。以为初心弘经之式。此皆迹门之流通也。迹门已竟。本门宜彰。本门既非经首。故无通序。于中无量菩萨。从地涌出。两土弟子。生疑发问。乃本门发起之序分也。次之略开于近。则云我于伽耶城。得成正觉。乃教化之。令初发道心。略显于远。则云。我今说实语。汝等一心信。我从久远来。教化是等众。弥勒等诸菩萨。闻是说已。莫不生于如来之近执。动于菩萨之远疑。乃言得道甚近。所化甚多。犹于世之父少子老。人所难信。于是如来为之广开其近。而言一切世间。皆谓今释迦牟尼。去释氏宫。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之广显其远。而言然善男子。我实成佛已来。甚大久远。譬如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三千世界。抹为微尘。过于东方五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国。乃下一尘。如是东行。尽是微尘。如此着尘。及不著者。所有诸国。复为微尘。一尘一劫。我成佛来复过于此。复明三世之中。数数现生。而生实非生。数数现灭。而灭实非灭。总之为度众生。而皆实不虚。犹如良医之去来人间。而实无去来。总之为治狂子。元无虚妄。如是广开其近迹。广显其远本。而诸菩萨。乃皆断于近疑。生于远信。或有登于十住十行。或有得于十向十地。而授于法身之记。乃至或十信相似位中。发菩提心者。于是弥勒菩萨。一一为之总申领解。乃本门之正宗也。既有正宗。则当流通。是以发明。现在则有四信。灭后则有五品。明初品之因功德。故有随喜功德品。明初品之果功德。故有法师功德品。复更证明信毁之罪福。故有常不轻品。此皆劝赞流通也。既劝赞已。还当付嘱。是以如来承菩萨之请命。乃现十种之神力。结五重之纲要。三摩菩萨顶。而作是言。我于无量百千万亿阿僧祇劫。修习是难得菩提之法。今以付嘱汝等。应当一心流布。使一切众生。皆得闻知。应当随学如来之法。勿生悭吝。如药王之苦行焚身。妙音之神力通经。观音之普门示现。皆所谓随学如来也。然要世弘经。必多障恼。须假外护方可在在流通。故明陀罗尼品。以为弘经之外护。若以普现色身三昧而弘经。当如妙庄严王之本事。令无邪不归于正。终至普贤菩萨为之劝发。此若劝赞。若付嘱。乃本门之流通也。已上大分其文如此。

  △二衣文释义。分二。初迹门。二本门。初有三。初序分。二正宗。三流通。初又二。初品题。

  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

  今就品题中。初妙等五字。亦是今经之总名。次序等四字。方是一品之别题。若但言序品。而不言妙法莲华经。则不显此之序品。乃今经之序品。故先标全经之名。而次系于一品之题。故言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有本无经题者。如少师所略耳。然就其略者。亦得妙法莲华。乃一经之名目。既有一经之名目。便有一经之理体。一经之宗要。一经之力用。一经之教相。所以智者大师。释此题时。约于五重玄义。言五重者。第一是释其名目。第二是辨其理体。第三是明其宗要。第四是论其力用。第五是判其教相。释名。则以法喻。而为今经之名。辨体。则以诸法实相。而为今经之体。明宗。则以一乘因果。而为今经之宗。论用。则以断疑生信。而为今经之用。判教相。则以无上醍醐。而为今经之教相。盖以五重玄义。乃是一经之所诠显。大师欲人揽于一题。即知今经旨趣。故于首题之中。即为发明也。然一经浩漫。不能广引。若就今品之中。而引明之。如文殊问答偈云。我见灯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说法华经。证知此经是法喻为名也。又云。今相如本瑞。是诸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发实相义。证知此经是诸法实相为体也。又云。诸人今当知。合掌一心待。佛当雨法雨。充足求道者。证知此经是一乘因果为宗也。又云。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当为除断。令尽无有余。证知此经是断疑生信为用也。若夫教相。秪是分别上之四重。言法喻为名者。诸经立名。秪为七种。所谓单三。复三。并具足三是也。单三者。即单人单法单喻也。复三者。即人喻法喻人法也。具足三者。即人法喻皆具足也。今经非前之单三。非后之具足。于复三中。既非人法。亦非人喻。正当法喻为名。以妙法是法。莲华是喻。故以法喻为名也。言实相为体者。盖名为能诠。体为所诠。既有能诠之名。必有所诠之体。若小乘。则以空无常无我。而为其体。大乘。则以一实相。而为其体。今经非小乘之三为体。正以实相为体。故经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本门。则云非如非异。不如三界。见于三界。故以实相为体也。言因果为宗者。依体起行。必有宗要。无量众善。言因则摄。无量证得。言果则摄。故以因果为宗要。然大乘因者。无别为因。即以实相而为其因。大乘果者。无别为果。亦即实相而为其果。今经既是圆顿大乘。则非化他因果。亦非自他因果。故以自行一乘因果为宗也。言断疑生信为用者。依宗显体。则能起乎力用。今经迹门。则断于权疑。生于实信。而为力用。本门。则断于近疑。生于远信。而为力用。盖四十年前。但知有三乘五教。七种方便之权。不知此等之权。全即一乘圆顿之实。到今法华迹门。一番开显。则全权是实。实外无权。所有权疑。从是而断。所有实信。从是而生。又一向而来一切世间。但知世尊出释氏宫。去伽耶城。方始坐于道场。不知尘点劫前。早已成等正觉。到今法华。本门一番开显。则全迹是本。本外无迹。所有近疑。从是而断。所有远信。从是而生。故以断疑生信为用也。言醍醐为教相者。如涅槃所明。如来最初。说于华严。如从牛出乳。则华严以乳味而为教相。华严之后。说于阿含。如从乳出酪。则阿含以酪味。而为教相。阿含之后。说于方等。如从酪出生酥。则方等以生酥味。而为教相。方等之后。说于般若。如从生酥出熟酥。则般若以熟酥味。而为教相。般若之后。说于今经。令一切众生。皆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九界同归佛界。三乘咸会一乘。如从熟酥出醍醐。故以醍醐而为今经之教相也。就一题而论全经如是。若但就其题。则妙法是法。莲华是喻。法喻双标。故云妙法莲华也。所言经者。由也。此法喻之名。由从金口所宣。故名为经。又经者。梵语修多罗。此云契经。谓此实相之体。上契一切诸佛所证因果之宗。下契一切众生所有大小之机。故名为经。又经者。训法训常。如是断权疑生实信之用。为十界之所同遵。为三世之所不易。故名为经。又经者。径也。如是醍醐之教相。若能依之修习。则可到实相之家。犹如世之路径。依之而行。则可到家。故名为经也。序品二字。如疏具解。此经二十八品。今当最初。故言第一。

  △二正文分二。初通序。二别序。通序为一经之证信。别序为一经之发起。虽有通别之不同。总是一经之序分也。初分五。初所闻法体。

  如是。

  言如是者。乃指法之词。亦是信顺之谓。指法者。前即指乎一题之总。后即指乎一经之别。谓如是之经题。如是之经文。皆所诠之法体。信顺者。如世间之事。人若信顺。则言此事如是。若不信顺。则言此事不如是。今经法体。为十界之所信顺。故言如是也。此就一往浅解如此。若欲深明其义。所谓不异名如。无非曰是。今经开显四十年前。所说三乘五教。七种方便。与究竟一乘。圆顿实相不异。如点顽铁。全成真金。故名为如。既开彼方便。全成真实。则唯一实相。无复更有三乘五教七种方便之非。故名为是。若此如是。方是今经之如是。而不同他经也。

  △二能闻之人。

  我闻。

  △三说经时分。

  一时。

  △四说经处所。

  佛住王舍城。耆阇崛山中。

  以上皆如常解。兹不具录。

  △五同闻伴侣。

  此中列众。若从浅至深。则应先列杂众。次列声闻。后列菩萨。若从深至浅。则应先列菩萨。次列声闻。后列杂众。今既非从浅至深。亦非从深至浅。乃先列声闻。次列菩萨。后列杂众者。此有事理二解。约事者。初则剃发染衣。常近于佛。故先列之。杂众服异形乖。不近于佛。故后列之。菩萨形不简节。服亦不定。或远于佛。或近于佛。介乎两种之间。故中列之。约理者。声闻乐于涅槃。念念着真。故先列之。菩萨不着二边。常修中道。故中列之。难众乐于生死。念念着俗。故后列之。文分为四。初声闻众。二菩萨众。三杂众。四结众集。初二。初比丘。二尼众。初又二。初总明。二别举。初五。初明类。

  与大比丘众。

  △二举数。

  万二千人俱。

  △三论位。

  皆是阿罗汉。

  以上皆如文。

  △四叹德。

  诸漏已尽。无复烦恼。逮得己利。尽诸有结。心得自在。

  初二句。叹杀贼。次一句。叹应供。后二句。叹无生也。诸漏者。漏即漏落。亦即渗漏。烦即昏烦。恼即恼乱。凡夫之所以有烦恼者。由其不能尽于诸漏。故眼见色。即起贪染。而漏落于色。耳闻声。即起贪着。而漏落于声。乃至意缘法。即起分别。而漏落于法。故此内之六根。对于外之六尘。中间起于六识。而漏落昏烦恼乱。今万二千罗汉。即已能尽诸漏。则是不为昏烦之所恼乱。如金刚所明。初果不入色声香味。初果尚尔。况四果耶。故云诸漏已尽无复烦恼。此盖能杀见思之贼也。次叹应供可知。三叹无生中。有即是果。结即是因。因果不亡。故名为有。言诸有者。略言则有三有。广言则有二十五有。处中而言。则有九有。故言诸有也。所以尽诸有结者。盖但断子缚。而果缚犹存。故云心得自在。若果缚亦断。则不独心得自在。而身亦自在矣。凡夫所以生死不出。由不能断诸有结耳。今此万二千罗汉。既已能断诸有之结。则不复受生矣。故知此叹无生德也。

  △五列名二。初别列二十一位。

  其名曰。阿若憍陈如。摩诃迦叶。优楼频螺迦叶。伽耶迦叶。那提迦叶。舍利弗。大目犍连。摩诃迦旃建。阿㝹楼䭾。劫宾那。憍梵波提。离婆多。毕陵伽婆蹉。薄拘罗。摩诃拘絺罗。难陀。孙陀罗难陀。富楼那弥多罗尼子。须菩提。阿难。罗睺罗。

  经首如是我闻。我即是阿难自称。今列同闻。复云阿难。岂阿难外。更有阿难闻耶。须知此中同闻。元在阿难分中说。若就佛在某处。与某人俱。则此中所列阿难。自在佛分中说矣。不得以同闻二字为限也。又阿难与某人某人同闻。某人某人。与阿难同闻。是故此中列阿难为同闻。亦无不可也。此经叙声闻。与楞严不同。彼若叹其小。内秘外现之意不彰。今若叹其大。开权显实之功何显。故文句记。七卷二十一二。问云。诸声闻人。既经三周说法。开权实。显本迹。何经家经首。犹列声闻之名。答。从昔列之。使解者先须顺经次第。且叹其小。然后约教本迹等。探取正文中意释耳。所以二经叙声闻众不同也。

  △二总指万二千人。

  如是众所知识。大阿罗汉等。

  △二别举。

  复有学无学二千人。

  △二尼众。

  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与眷属六千人俱。罗睺罗母。耶输陀罗比丘尼。亦与眷属俱。

  △二菩萨众五。初明类。

  菩萨摩诃萨。

  △二举数。

  八万人。

  △三显位。

  皆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退转。

  不退转者。此诸菩萨。皆已能破无明。能显三德。能证中道。自得念不退也。

  △四叹德。又二。初总叹。

  皆得陀罗尼。

  科名总叹者。谓此八万菩萨。无论其是十住十行。乃至十地等觉。莫不具此自行化他之德。位位皆尔。故言总也。梵语陀罗尼。此云遮持。以其遮一切恶持一切善。然遮何等恶。持何等善。谓遮见思尘沙无明。三种之恶。持于法身般若解脱。三种之善。所以如是恶无不遮。善无不持。皆由得此陀罗尼故。此叹自行之德也。

  乐说辩才转不退转法轮。

  此二句。叹化他之德。所言乐说辩才者。即四无碍辩之一。举后之一。而兼前之三。故但云乐说也。此诸菩萨。能以无碍乐说辩才。转自所证不退之法。入于一切众生心中。亦令众生。同证不退。故言乐说辩才。转不退法轮也。

  供养无量百千诸佛。

  是能修于福也。然此供养诸佛者。亦非经历长时。即于一念一时之间。便能供养无量诸佛。盖诸菩萨。能了达能供之心。所供之佛。无非法界。故即兴法界自心之供。还供法界自心之佛。所以一念之间。身遍十方世界。乃是真供养也。例如弥陀经中所明。清晨持华供养。其义可知矣。

  于诸佛所。植众德本。

  是能修于慧也。盖慧为万善之源。众德之本。而此菩萨。既能承事供养诸佛。诸佛必为说于妙法。而得闻法要。即此闻法修慧。乃是植众德本也。

  常为诸佛。之所称叹。

  此乃总结叹上自他之福慧也。诸佛之所以为诸佛者。以其能自利利他。修福修慧。而自他俱满。福慧并足而已。今此诸菩萨。既能自行。而于菩提不退。复能化他。转于法轮。既能修福。而供养诸佛。复能修慧。而种德本。则称合佛心。故常为诸佛之所称叹也。

  △二别叹。

  以慈修身。

  别叹者。此八万人中。或是十住。而有十住之德。乃至等觉。而有等觉之德。位位别有。故言别也。是叹十住。盖一登初住。破一品无明。证一分三德。即能百界作佛。分身化导。二住。则千界作佛。三住。则万界作佛。乃至十住。则无量世界作佛。导利众生。皆由能以无缘大慈。熏不思议身。乃能如是耳。

  善入佛慧。

  所言善入者无他。即能契法界之理者是也。而十行菩萨。能修法界。微妙不思议行。契乎法界不思议理。而入佛之慧矣。此即是佛慧。而起法界行。还以法界行。而入乎佛慧。亦复是佛慧还入佛慧。以法界还归法界。元无能入所入。故叹十行名善入也。

  通达大智。

  大智者。即一切种智也。然此智体。本来广大。周遍法界。元无壅塞。只由一切众生。妄情执着。致使广大者狭小。周遍者壅塞。从是则理事因果。自他皆成隔碍矣。而十向菩萨。三智圆照。三谛圆显。能回事以向理。回因以向果。回自以向他。则事理不隔。自他不二。因果一如。自能于一切种智。无乎不遍而广大。无乎不达而周遍也。

  到于彼岸。

  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而十地菩萨。已破四十品无明。而能荷负一切。出生一切。则萨婆若海。任运流入。而涅槃彼岸。可指而到也。

  名称普闻。无量世界。能度无教百千众生。

  此叹等觉。表质示德曰名。美响外彰曰称。盖等觉已登补处之尊。所显之德将满。所证之智将圆。所历之位将极。所断之惑将尽。故其所有之名称。能普闻于无量世界也。既居等觉。必须更历重玄之门。以断最后生相微细无明。更将前之所修所度。重为亲历一番。至此之时。所化愈众。所被愈远。故云能度无数百千众生也。

  △五列名。又二。初别列。

  其名曰。文殊师利菩萨。观世音菩萨。得大势菩萨。常精进菩萨。不休息菩萨。宝掌菩萨。药王菩萨。勇施菩萨。宝月菩萨。月光菩萨。满月菩萨。大力菩萨。越三界菩萨。䟦陀婆罗菩萨。弥勒菩萨。宝积菩萨。导师菩萨。

  常精进不休息。名异义同。但遮诠表诠不同耳。越三界者。有界内界外。两种三界也。

  △二总结。

  如是等菩萨摩诃萨八万人俱。

  △三杂类众七。初诸天众。二龙王众。三紧那罗众。四乾闼婆众。五阿修罗众。六迦楼罗众。七人王众。初又二初欲界。

  尔时释提桓因。与其眷属二万天子俱。复有明月天子。普香天子。宝光天子。四大天王。与其眷属万天子俱。自在天子。大自在天子。与其眷属三万天子俱。

  △二色界。

  娑婆世界主。梵天王尸弃大梵。光明大梵等。与其眷属万二千天子俱。

  △二龙王众。

  有八龙王。难陀龙王。䟦难陀龙王。娑伽罗龙王。和修吉龙王。德叉迦龙王。阿那婆达多龙王。摩那斯龙王。优钵罗龙王等。各与若干百千眷属俱。

  △三紧那罗。

  有四紧那罗王。法紧那罗王。妙法紧那罗王。大法紧那罗王。持法紧那罗王。各与若干百千眷属俱。

  △四乾闼婆。

  有四乾闼婆王。乐乾闼婆王。乐音乾闼婆王。美乾闼婆王。美音乾闼婆王。各与若干百千眷属俱。

  △五阿修罗。

  有四阿修罗王。婆稚阿修罗王。佉罗骞䭾阿修罗王。毗摩质多罗阿修罗王。罗睺阿修罗王。各与若干百千眷属俱。

  △六迦楼罗。

  有四迦楼罗王。大威德迦楼罗王。大身迦楼罗王。大满迦楼罗王。如意迦楼罗王。各与若干百千眷属俱。

  八部中无夜叉摩睺罗伽二部。此但略之。非不预会。故下众喜瑞中。乃俱有也。初天众中。但有欲界与色界。而无无色。龙鸟属畜。余皆鬼摄。然但无地狱。及以无色界天。而不预席者。如大经四句所明。一是乘急戒缓。二是戒急乘缓。三是乘戒俱急。四是乘戒俱缓。今鬼畜得预会者。乃乘急戒缓也。戒缓。所以堕于鬼畜。乘急。所以得闻法音。无色界天不预会者。乃是戒急乘缓也。戒急。所以得生于天。乘缓。所以不得闻法。欲色界天。及以人众。得预会者。乃是乘戒俱急也。戒急。所以得生人天。乘急。所以复得闻法。地狱不预会者。乃是乘戒俱缓也。戒缓。所以堕于地狱。乘缓。所以不闻法也。

  △七人王众。

  韦提希子阿阇世王。与若干百千眷属俱。

  已上虽有三科不同。总是第五同闻伴侣。列众已竟。

  △四结众集。

  各礼佛足退坐一面。

  是乃总结。

  △二别序。别者对通而言。通则通于众典。别则别在今经。法体等五事证信。同于众经。故言通。众集等五章发起。别于他经。故言别也。别序发起者。盖如来欲说此妙法华经。若无发起以为其由致。则正宗何由而可说。故四众云集之时。即便说于无量义经。入于无量义定。天则如是而雨华。地则如是而震动。弥勒为之腾疑发问。文殊为之忖古酬答。既有一番表报由致。则如来从定而起。便可说于此经矣。故有发起一章文字。为今经正宗作序也。然何以见得此序。便可发起此经。以其显示一经大旨故也。大旨者何。人理行教。四皆妙故。所以序中有五章。正中有四一。若两不交涉。则何分序正。使一读五章。而四一之旨昭著其前。及探四一。而五章之义照应乎此。方是序是正之序。正是序之正。前四时当乎此。今妙经岂越乎斯。是以五章发起。四一皆妙。盖何以见得人是妙人。如经云。若有闻法者。无一不成佛。既无不成佛。则人是妙人矣。何以见得理是妙理。如经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既世间相常住。则理是妙理矣。何以见得行是妙行。如经云。乃至举一手。或复小低头。皆已成佛道。既皆成佛。则行是妙行矣。何以见得教是妙教。如经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既无二无三。则教是妙教矣。是则一经所明。不出四种皆妙。而此序中。则有众集现瑞。疑念发问。酬答之四番。故能发起今经之四妙。何者。以其四众围绕。能兴三业。以为供养。成于不思议之人。故众集序。便可发起正说之人妙也。次之眉间白毫相光。全表中道妙智。所照万八千土。全表三千妙境。万八千土。而为一光所照。乃全境即智。白毫一光。而照万八千土。乃全智即境。此则若智若境。全体不二。故现瑞序。便可发起正说之理妙也。若无疑念。则不发问。而亦不能由解起行矣。今弥勒大众。各各心生疑念。疑则必问。问则必答。由答而闻。由闻而解。既解已。自然从解而起乎行。故疑念序。便可发起正说之行妙也。若夫问者问。而答者答。引昔灯明。证今释迦。古佛放光。既说妙法。今佛现瑞。亦当说于妙法华经。故问答序。便可发起正说之妙教也。今经既尔。余经亦然。有发起而说。如维摩以献盖申赞。而为发起。如般若以着衣持钵。而为发起。如楞严以误堕淫室。而为发起。今妙法华经。则以众集现瑞。发问酬答。而为发起也。文分为五。初众集序。

  尔时世尊。四众围绕。供养恭敬。尊量赞叹。

  尔时者。即四众方集之后。未说无量义经之前也。世尊者。即我佛释迦如来。娑婆一化之主也。以由如来三觉圆。十身满。如大梦觉。如莲华开。为一切世间之所尊敬瞻仰。故称世尊也。四众者。有云即是比丘等为四众。亦无不可。然名狭而义不周。若细明之。一影响。二发起。三当机。四结缘也。影响者。如形之有影。如声之有响。如来说经。必有古佛圣人。隐形而下。匡辅法化。名为影响。今经如观音等是也。发起者。引发生起也。如来若欲说经。必先弄引为序。然后正说可起。故名发起。今经如弥勒等是也。当机者。能感佛来应也。如来说经。必有所被之机。此则根熟机动之人。若不闻说则已。才一听闻。必能悟入度脱。故名当机。今经如舍利弗等是也。结缘者。此则无上三种之能。夙世根机。甚为浅薄。虽闻所说。不但不能修习证入。而亦不能信受领解。但可作于未来得度因缘。故名结缘。如今经五千退席者是也。围绕者。由如来初成正觉。天人欲为致敬。而未知其方法。是净居天。化为人形。来至佛所。礼佛而绕。绕而复礼。如是三礼三绕。人皆以为之则。故言围绕。今谓如来欲说此经。先有如上所列。闻佛声教。悟四谛理之声闻。顺观生起。逆观还灭之缘觉。自行化他之菩萨。护持佛法之八部等。或是影响发起。或是当机结缘。皆围绕于佛。故言尔时世尊四众围绕也。供养恭敬尊重赞叹者。不独围绕而已。更能兴于供养。就其身业之中。则极其卑谨恭敬。而无怠缓。就其意业之中。则极其专注尊重。而无散乱。就其口业之中。则能以种种语言。而为赞叹。故云供养等耳。

  △二现瑞序。此称为现瑞序者。如弥勒发问。则云以何因缘。而有此瑞。文殊酬答。则云我于过去诸佛。曾见此瑞。欲令众生咸得闻知一切世间难信之法。故现斯瑞。据此则知是现瑞序也。然何以见得。此六皆名为瑞。盖四十年前。说余经时。亦曾先说于法。而为正宗作序。然所说法。但说二法三道四果。不说二法三道四果从一法出。今则说于无量从一而出。乃是表报正说。收无量以归一。故说法是瑞也。昔亦入定。然必在说法之前。今则说法之后。而入于定。故入定是瑞也。昔亦雨华。然不能四华同雨。表报者。不过二乘渐次。偏小之因而已。今则四华同雨。全表报乎四十位之圆因。故雨华是瑞也。昔亦地动。然不能普佛世界。六种震动。所表报者。不过破于见思。破于尘沙。或但渐次破于无明而已。今则普佛世界。六种震动。全表报乎圆破六位无明。一破一切破。一断一切断。故地动是瑞也。昔亦众喜。然不能若四众。若八部。咸皆欢喜。一心观佛。所表报者。不过大隔于小。小隔于大。或是大小杂糅等机。发动而已。今则四众八部。咸皆欢喜。一心观佛。全表报纯圆之机动发。故众喜是瑞也。昔亦曾放白毫相光。然不能全见十种法界。圆照五时法化。今则下至阿鼻。上见诸佛。则十界全彰。始见所说经法。终见般涅槃者。则五时圆照。故放光是瑞也。此六既皆一一是瑞。故为现瑞序。分二。初此土瑞相。二他土瑞相。初六。初说法。

  为诸菩萨。说大乘经。名无量义。教菩萨法。佛所护念。

  如来本意。欲为声闻人。说此妙法华经。发明汝等所行。是菩萨道。故先为菩萨。以预表之也。大乘者。乘以运载为义。若人天乘。但能运出三途。不能运出三界。声闻乘。缘觉乘。但能运出三界。不能运出三空。偏渐菩萨乘。但能运出三空。不能运归三德秘藏。皆不名大乘。今为菩萨所说者。不独运出三途。亦能运出三界。不独出三界。今能出三空。不但能出三空。亦且能运归三德秘藏。故为大乘也。名无量义。即是证一实相。而出二法三道四果之无量。所谓若教若理若行。皆无量也。然理尚非一。那得无量。乃是将门名理。理随于门。门既多种。理亦无量也。教菩萨法者。此法不教三有。不教二乘。唯教菩萨故也。佛所护念者。若云久默斯要。不务速说者。故名佛所护念。此约无量义。即法华之异名为释也。若约无量义。为法华作序而释者。谓即此无量义经。为诸佛之所护念。盖四十年前。但说于二法三道四果之无量。曾不说此等无量。从一法出。今无量义经。方乃说于无量从一法出。故即无量义经。为诸佛之所护念也。既于一法而出无量。则可以收无量而归一。故得为今经作序也。问。无量义经同闻之众。即上所列。声闻菩萨等。而一期之中。菩萨自能处处得入。故阿含说半。乃至般若带通别正说圆教。无非为钝根声闻。今日法华。正欲为彼声闻。何以故。说无量义经。以为今经作序。但云为诸菩萨。说大乘经。又云教菩萨法。岂尔时不为声闻。不教声闻耶。答。此有三意。一说无量义。乃为今经作序。今经既欲会归声闻。明其所行是菩萨道。故但为诸菩萨。及教菩萨法。以为表报也。二不为声闻。乃正为菩萨。声闻则旁。今但从其正也。三声闻从于般若。密得别益。别则独菩萨法。故声闻此时。亦即是菩萨矣。

  △二入定。

  佛说此经已。结跏趺坐。入于无量义处三昧。身心不动。

  身心不动者。以其入于三昧之时。则全身心。而三昧。全三昧是身心。不见有能入所入。故外观其身。则身无其身。但见其犹若金刚而不动。内观其心。则心无其心。但见其犹若虚空而寂然。故言身心不动也。

  △三雨华。

  是时天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殊沙华。摩诃曼殊沙华。而散佛上。及诸大众。

  是时者。即如来说经方毕。入定已后之时也。曼陀罗华。此云适意华。初是小适意。次是大适意。亦云小白华。大白华。曼殊沙华。此云柔软华。初是小柔软。次是大柔软。亦云小赤华。大赤华也。然华表乎因。今此之四华。从天而雨者。乃表从第一义天。而发为四十位。微妙之圆因也。故天台云。曼陀罗乃十住。开佛知见。摩诃曼陀罗乃十行。示佛知见。曼殊沙乃十向。悟佛知见。摩诃曼殊沙乃十地。入佛知见也。虽有四十位之不同。而总一第一义天。秪一第一义天。而发乎四十位之不同。故以天雨四华。四华天雨。而为表报也。而散佛上及诸大众者。正表此之不思议圆因。为诸佛之所证得。为众生之所本具。然诸佛证无所证。全证众生之所具。众生具无所具。全具诸佛之所证。则生佛平等。因果同源。故既散佛上。复散大众。以表显也。

  △四动地。

  普佛世界。六种震动。

  六种震动者。地则表于无明。今欲说此法华妙经。则令众生。咸得开示悟入之佛知见。究竟妙觉果满。必能翻破无明。故以六种震动。而表破无明也。

  △五众喜。

  尔时会中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及诸小王转轮圣王。是诸大众。得未曾有。欢喜合掌。一心观佛。

  得未曾有者。四十年前。亦曾闻于说法。而未曾闻说从一出多。亦曾见于入定。而未曾说法之后而入定。天亦曾雨华。而未若今日之雨华。地亦曾震动。而未若今日之地动。如此等瑞。今日所见。乃是见所未见。今日所闻。乃是闻所未闻。故言得未曾有也。一心观佛者。有二义。一众见非常之瑞。必说非常之法。伫闻妙说。绝彼余想。故一心观佛也。二众会之心。不向三有。不同二乘。亦不向偏渐权小。唯向一佛大乘。故一心观佛也。

  △六收光。

  尔时佛放眉间白毫相光。照东方万八千世界。靡不周遍。下至阿鼻地狱。上至阿迦尼吒天。

  此言照于东方者。是横照。照上照下者。是竖照也。阿迦尼吒。此云质碍。即色究竟天也。然此放光。若就能表之法相而释。则所照有六趣四圣。凡圣因果。生佛迷悟之不同。又一光与万八千土。则有多少大小。远近彼此之有异。今一光之中。而能照于万八千土。而能见于十种法界。则多少与大小一如。远近与彼此不二。凡圣与因果同体。生佛与迷悟无殊。故能表于理妙也。若约所表之理体而释。则眉间一光。全即介尔一念能观之心。万八千土。全即三千性相所观之境。一光而全照万八千土。万八千土。而同为一光所照。即是介尔一念。全体具足三千。即此三千。而元同居乎一念。一念不在前。三千不在后。一念不为少。三千不为多。故眉间白毫相光。照于万八千土也。私谓照于东方万八千土靡不周遍一句。正明所照。以显其瑞也。乃是全收他土所见。如下他土瑞云。尽见彼土六趣众生。又见彼土现在诸佛。乃至云。复见诸佛般涅槃后。以佛舍利。起七宝塔。如是则一光之中。十种法界。五时教味。无不具见。故知靡不周遍四字。摄尽他土。即此所见。乃为放光之瑞。下至阿鼻。上至尼吒者。乃是照于此土六趣也。若他土六趣。则下自云。尽见彼土六趣众生。若此土现前说法者。即是佛。闻法者。即是三乘。不待光照而自见。又下至阿鼻。上至尼吒。则灵山一会。全在白毫光中矣。所以此土。但言于六趣。而十界亦具矣。是则此土光瑞之文。元来止于上至阿迦尼吒天也。于此世界下。方是他土瑞文。若以下至阿鼻等文。即于贯照东方者。则放光一文。全似地瑞文。而不关于此土矣。

  △二他土瑞相。古亦分为六。今但合为二。初见十种法界。

  于此世界。尽见彼土。六趣众生。又见彼土。现在诸佛。

  初二句乃承上收光而言也。即此娑婆世界。灵山会上。尽见彼东方之万八千土也。所以于此土。而能见彼土者。由于如来放光之故也。故他土瑞。全以此土放光为总。所以尽见彼土等也。初于此世界四字。乃全指乎此土放光。以为他土瑞作张本也。言六趣众生。乃是全举六凡。言现在诸佛。乃是略举于佛。而该三乘。即是见于四圣。而十界复具足矣。

  △二见五时法化。

  及闻诸佛。所说经法。并见彼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诸修行得道者。复见诸菩萨摩诃萨。种种因缘。种种信解。种种相貌。行菩萨道。复见诸佛。般涅槃者。复见诸佛。般涅槃后。以佛舍利。起七宝塔。

  及闻等者。即闻于千丈卢舍那佛。说圆满修多罗法。乃是见于华严也。次言并见等者。即是四众之人。闻彼佛说阿含三藏之法。乃修三乘之行。而得三乘之道也。或有修于知苦断集。慕灭修道之行。而得声闻之道。或有修于顺观生起。逆观还灭之行。而得缘觉之道。或有修于三祗伏惑。百劫行因之行。而得菩萨之道。故云诸修行得道也。次言复见等者。即是彼之菩萨。闻佛说方等般若。乃依之而修习也。言种种因缘信解相貌者。悭吝毁犯。乃至愚痴等之六蔽为因。布施持戒。乃至智慧等之六度为缘也。信者。信得悭吝毁犯等六。是蔽而当舍。信得布施持戒等六。是度而当行。解者。解得悭吝之蔽。须以布施之度为治。乃至愚痴之蔽。须以智慧之度为治也。又解得布施之度。必能治于悭吝。智慧之度。必能治于愚痴也。言相貌者。若起于悭贪。则以心心欲得。念念不舍之相貌。乃至若起于愚痴。则有执断执常。拨因拨果之相貌也。若行于布施。则有舍于衣服饮食。珍宝国城等。依报之相貌。及舍头目髓脑。身肉手足等。正报之相貌也。乃至若行于般若。则有能观之智。所观之境。能所宛尔。能所寂然之相貌也。皆言种种者。以方等般若二时。具有四教故也。若三藏为有相。通为无相。别为双亦相。圆为双非相。若因缘。若信解。若相貌。各各皆有于四教不同。故皆言种种也。以声闻到于方等。密得通益。到于般若。密得别益。通则正于菩萨。别则独菩萨法。故此中言。复见诸菩萨。又言行菩萨道。则知其为方等般若也。次复见诸佛下。是见涅槃时也。然此五时无法华者。正欲生下疑念问答。以作今经弄引故也。若光中见乎法华。则何须文殊之答。而又何待弥勒问耶。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一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二

  姚秦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奉 诏译

  天台教观 一松大师 讲录

  清 东瓯释氏 晓柔广和 编定

  △三疑念序。分二。初弥勒疑。二大众疑。初又三。初疑六瑞。

  尔时弥勒菩萨。作是念。今者世尊。现神变相。以何因缘。而有此瑞。

  神变相者。变为变动。即六瑞外彰也。此瑞相由于如来。内之天心神力所变。故言神。又此瑞相。一切大众。以及弥勒。皆所莫测。故言神也。

  △二疑问谁。

  今佛世尊。入于三昧。是不可思议。现希有事。当以问谁。谁能答者。

  谓此瑞相。必非无因。若佛不入于定。则当问佛。今入三昧。则此不思议所现之相。当以问谁。而得决了何因何缘也。

  △三疑文殊。

  复作此念。是文殊师利法王之子。已曾亲近供养过去。无量诸佛。必应见此希有之相。我今当问。

  法王子者。如来得大自在。乃诸法之王。故称法王。文殊能克绍其大乘家业。故云法王子也。

  △二大众疑。又二。初疑瑞相。

  尔时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诸天龙鬼神等。咸作此念。是佛光明神通之相。

  言光明神通者。光明是别举放光一瑞。神通是总指余五瑞也。又准此中之文。则似无疑文殊。若据下弥勒之问云。四众欣仰。瞻仁及我。瞻仁欲是仁答。及我欲是我问。不唯有疑念文殊。亦且有疑念弥勒。疑文殊者。谓文殊是法王子。必应见此希有之相。今应当答。疑弥勒者。谓文殊虽应答。然须待问而后可答。今弥勒是补处之尊。自应当问也。

  △二疑问谁。

  今当问谁。

  谓佛光明神通之相。非无因而有。若佛不入定。则当问之于佛。今佛既入于定。当问之于谁矣。

  △四问答序。分二。初弥勒发问。二文殊酬答。初又二。初长行总问。

  尔时弥勒菩萨。欲自决疑。又观四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诸天龙鬼神等。众会之心。而问文殊师利言。以何因缘。而有此瑞神通之相。放大光明。照于东方。万八千土。悉见彼佛。国界庄严。

  以何因缘等者。乃总问两土之瑞。放光下。乃别举两土之瑞也。光明照于东方者。乃举此土第六放光瑞。举其后后。摄其前前。故但云放光等也。言悉见彼佛者。乃举佛以摄三乘六趣故。则彼十界具矣。国界庄严者。是举彼土。五时法化。然彼佛国界。本自庄严。今为白毫光照。乃愈庄严矣。又国界庄严者。即复见诸佛般涅槃后。以佛舍利。起七宝塔也。故下偈云。又见佛子。造诸塔庙。无数恒沙。严饰国界。又云。为供舍利。严饰塔庙。国界自然。殊特妙好。则知国界庄严。即见以佛舍利。起七宝塔也。举涅槃。以摄前四时。故但云国界庄严。而弥勒二三语句。具问两土之瑞。可谓巧于发问者也。问。弥勒之问。还不知而问。既为补处。何故不知。若言是知。何故又问。答。弥勒知亦应问。不知亦应问。弥勒虽是补处。然犹有一分生相无明未断。而此瑞相。乃如来妙觉果人之所变现。等觉与妙觉。犹如隔罗望月。而不知宜矣。故文云。欲自决疑。既言欲自决疑。乃不知亦应问也。又弥勒既补释迦。则当来不久。亦欲说此妙法华经。岂今法华序中瑞相。有未知者。然自虽知。而四众咸皆未知。若补处不为发问。谁为其发问。此乃为众而问。故下偈云。愿决众疑。既言愿决众疑。乃知亦应问也。余如疏解。

  △二重颂别问。具乎多意。如疏所明。今分文为二。初正问。即文殊去。二结请。即佛放一光去。初二。初颂此土瑞。

  于是弥勒菩萨。欲重宣此义。以偈问曰。

  文殊师利。导师何故。眉间白毫。大光普照。雨曼陀罗。曼殊沙华。栴檀香风。悦可众心。以是因缘。地皆严净。而此世界。六种震动。时四部众。咸皆欢喜。身意快然。得未曾有。

  有人云。此颂中六瑞。但有四种。无说法入定。长香风地净。是有盈缩也。今谓雨华等之四瑞。由说法入定而有。既举其四。自摄余二。故说法入定。未尝有缩。又有导师二字。即是说法入定也。以其能说法入定。乃称导师耳。然风本无香。由华而香。地本不净。亦由华而净。则虽明香风地净。但是雨华之瑞。故香风地净。未常有盈。初言导师者。导有引导开导二义。引导者。谓引邪以归正。引小以归大。引偏以归圆也。开导者。开即开示。谓欲引邪归正。必开示其邪正。言此是邪。言此是正。令其开迷发悟。而得改邪入正也。乃至欲引偏归圆。则开示其偏圆。言此是偏。此是圆。令得从偏入圆也。具此二义。故称导师。次眉间下二句。是超颂放光。雨曼下六句。追颂雨华。而此下二句。颂动地。时四下四句。颂众喜。初何故二字。乃直贯下耳。

  △二颂他土瑞。又二。初颂十种法界。

  眉间光明。照于东方。万八千土。皆如金色。从阿鼻狱。上至有顶。诸世界中。六道众生。生死所趣。善恶业缘。受报好丑。于此悉见。

  初中但举六凡。以该四圣也。言万八千土皆如金色者。非秪如黄金之色而已。盖如来眉间所放之光。全体是中道不思议智。则所照之土。全体是中道不思议境。今以智光。照乎理境。则一究竟一切究竟。一自在一切自在。一清净一切清净。故言皆如金色也。善恶业缘等者。善有不杀等十。各为上中下三品。恶有杀盗等十。亦各上中下三品。善之上品。感天之好报。乃至下品。感修罗之好报。若对人天。犹丑而非好也。以其心存嫉妒等故。恶之上品。感地狱之丑报。乃至下品。感畜生之丑报。应细推之。三恶等报明其丑。三善等状明其好。故因果业缘之善恶。受报之好丑也。

  △二颂五时法化。分二。初颂前二时。二颂后三时。初又二。初华严。

  又睹诸佛。圣主师子。演说经典。微妙第一。其声清净。出柔软音。教诸菩萨。无数亿万。梵音深妙。令人乐闻。各于世界。讲说正法。种种因缘。以无量喻。照明佛法。开悟众生。

  又睹者。谓光中所照。万八千士。不独见十种法界。更能见五时法化。故言又睹也。诸佛者有二义。一是说华严。千丈卢舍之报身。报必具乎法应。则一身之中三身圆备。故言诸佛。二是光中所照。万八千土。所有诸佛也。圣主师子者。圣中之主。人中师子也。如世之师子。乃百兽中主。师子若出。百兽潜藏。师子若吼。百兽脑裂。故如来出世。魔障隐蔽。如来说法。邪法破坏。犹如世间之师子。故称圣主师子也。圣主之义。微细推之。与弘传序中。释大圣之义同。此举其能说之佛。演说经典。乃正举其所说之法也。经典者。即华严圆满修多罗也。演说者。由华严所诠。秪是法界一理。从一法界理。演之而为事法界。演之而为理法界。演之而为事理无碍法界。演之而为事事无碍法界。故言演说经典也。微妙第一者。既是圆满修多罗。圆而无偏。满而无缺。故言微妙。时居最初。又是顿部。故言第一耳。其声下二句。是明其说法之音声。教诸下二句。是明其所被之根机。音声而云清净柔软者。若言如来有六十四种梵音。中间离秽浊者为清净。不刚强者为柔软。此乃一往耳。若克实推之。当知华严兼别明圆。则有别有圆。今言声清净者。乃是说别教之声。言柔软音者。乃是说圆教之音。盖华严为权机。则说别教。而就别所明。必须断烦恼而证菩提。断生死而证涅槃。离二边以显中道。离九界而显佛界。所谓缘理断九。唯诠清净真如。故说教之声。亦随之而清净也。为实机则说圆教。而圆教所明。不须断烦恼。而证菩提。即烦恼便是菩提。不须离生死。而证涅槃。即生死便是涅槃。即二边便是中道。即九界便是佛界。既其当体全是。则不须翻破。此乃最为柔和者。最为软顺者。所以说教之声。亦随之而柔软也。教诸菩萨等者。若总就所照而言。则有万八千土之菩萨。故言诸菩萨无数亿万。若单就一土而言。则有别圆两教之菩萨。即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龙八部等。故言诸菩萨无数亿万也。梵音等二句。谓华严所诠。竖则彻于三谛之表。横则穷乎法界之边。故所有之梵音。既其深而且妙。如是深妙之音。自然令人身心可悦。而乐为听闻者。故言梵音深妙令人乐闻也。又可梵音深妙。是结上所明之声也。清净故深。柔软故妙。令人乐闻。是结上所被之机也。人即两教菩萨。别之权机。则乐闻清净之深音。圆之实机。则乐闻柔软之妙音也。各于世界者。万八千土。莫不皆然也。讲说正法者。明说圆也。即不偏之谓。法有三种。三法皆圆。故言正法。言三法者。一是心法。二是佛法。三是生法。此之三法。若各各差别。则是偏而非正。华严明三无差别者。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既无差别。则正而无有偏。故名正法。种种下明说别也。若在佛意。唯欲说圆直令一切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但机有权。还当为说历别行布之法。而后归之于圆。故言种种因缘也。以无量喻照明佛法者。如来虽为权机。说于别教。究竟直指归元。在于圆故。说无量之喻。照明佛之正法。如世欲破于暗。须假灯炬照明。今佛说法。亦复如是。用别以照明乎圆。使得开示悟入。故云以无量喻(云云)。则知又睹二句。是举能说。舍那之主也。演说二句。是举所说。华严之部也。其声二句。是结上所明之声也。各于下六句。是明其部内所有之教。演说正法是圆。种种无量是别也。又可前二行半。就一佛一土说。次一行半。就一一佛。一一土说。有云后之六句。应分属阿含。虽似有理。第正法佛法。难就权乘说耳。

  △二阿含三。初明声闻。

  若人遭苦。厌老病死。为说涅槃。尽诸苦际。

  遭苦者。苦有因果不同。苦因即八十八使之见惑。八十一品之思惑。苦果即三界二十五有。生死之果报也。厌老病死者。由遭于苦。故生厌离也。苦有八种。今略举其三。故言老病死也。人云老时。则精气衰微。诸根暗塞等。故老是苦。四大不调。即有于病。地大不调。即有沉滞之病。水大不调。即有壅肿之病。火大不调。即有烦燥之病。风大不调。即有振掉之病。若有于病。则坐卧不安。百节疼痛。故病是苦。人若死时。则风刀解体。及闷绝等。故死是苦也。为说涅槃者。涅槃有二。谓有余无余也。但断子缚。果缚犹存。名有余。灰身泯智。子缚果尽。名无余。此就小乘说。若约大乘。唯佛所证。乃无余耳。尽诸苦际者。其人既遭苦。而厌生死。则必志求涅槃。今乃为其说于涅槃。则逗其机宜。自然依之修习。所有八十八品之见惑。八十一品之思惑苦因。三界二十五有生死之苦果。从是而能净尽除灭。故云尽诸苦际也。

  △二明缘觉。

  若人有福。曾供养佛。志求胜法。为说缘觉。

  声闻三生修福。缘觉百劫修福。故云有福。言胜法者。缘觉之法。比声闻而胜也。声闻之法。但断正使。不能侵习。缘觉更侵习气。故言胜也。

  △三明菩萨。

  若有佛子。修种种行。求无上慧。为说净道。

  言佛子者。指六度菩萨。自利利他。堪绍如来家业。不同二乘之自利。故称佛子。修种种行。即三藏中。事六度也。无上慧者。即三藏佛。所有之一切智也。净道者。三藏所诠。全是生灭。菩提烦恼。更互相倾。须破烦恼而得菩提。断生死而有涅槃。故言净道也。

  △二颂后三时二。初结前生后。二次第陈问。初又二。初结前。

  文殊师利。我住于此。见闻若斯。

  我住于此者。住于此土灵山法会也。见闻若斯者。见闻彼万八千土也。如上华严之诸佛菩萨。阿含之三乘圣众。为见华严之演说经典等。阿含之为说涅槃等。故云若斯者。总指前二时中。所见所闻。耳。

  △二生后。

  及千亿事。如是众多。今当略说。

  及千等者。谓不独如上见闻而已。更有千亿亿事。故云及千亿事。此千亿众而且多。乃重言之。故云如是众多。不能一一尽举。但当略而说之。故云今当略说。则知下去所明。皆为略说耳。

  △二次第陈问。分二。初总问。

  我见彼土。恒沙菩萨。种种因缘。而求佛道。

  恒沙菩萨者。以后三时。有四教菩萨故也。六蔽为因。六度为缘。四教不同。故言种种。求佛道者。指四教菩萨也。

  △二别问。初十五行。乃次第问六度。次十五行半。乃不次第问六度。三有七行。乃问如来涅槃。有云次第者。是事六度。不次第者。是理六度。有云虽有次第与不次第。亦无别意。但是因其光中所见而问。此皆无的据。今言初之次第。是问方等。次之不次第。是问般若。后之涅槃。是问涅槃。三时之相。宛然在之。不得作余解也。文分三。初次第问方等。二不次第问般若。三问如来涅槃。初又六。初问檀。

  或有行施。金银珊瑚。真珠摩尼。砗磲码瑙。金刚诸珍。奴婢车乘。宝饰辇舆。欢喜布施。回向佛道。愿得是乘。三界第一。诸佛所叹。或有菩萨。驷马宝车。栏楯华盖。轩饰布施。复有菩萨。身肉手足。及妻子施。求无上道。又见菩萨。头目身体。欣乐施与。求佛智慧。

  金银等。是舍财。身肉等。是舍身。妻子是外身。手足是内身。次头目等。是舍命。若舍手足。未必丧命。若舍头目。命亦丧矣。然诸佛设教。必欲行施者。总由众生自从一念迷昧已来。自己之物。念念不欲与人。是谓之悭。他人之物。心心欲得于己。此谓之贪。以此悭贪。乃生死根本。若不破此悭贪。则生死何由得出。是以诸佛。教之行施。不但舍财。更于舍身及舍命也。无他。总欲其破悭贪。出生死。是故教其舍财。欲其得出世之法财。教其舍身。欲其得出世之法身。教其舍命。欲其得出世之慧命。所谓舍不坚而得坚固者是也。彼诸菩萨。能知如来设教之意。所以若财若身若命。或欢喜而布施。或欣乐而施与。回向则向于佛道。志求则求于佛道。使诸佛设教之意。得以不虚。自然称合佛心。故以为诸佛所叹也。上来舍身舍财舍命。乃光中所见也。现前有可舍身与命者。无他。此系大菩萨所行。吾佛欲人领会。身之与命尚舍。况身命外之财乎。若能舍财。自当得法财。若能舍身舍命。自当得法身慧命。故亦大菩萨行也。

  △二问尸。

  文殊师利。我见诸王。往诣佛所。问无上道。便舍乐土。宫殿臣妾。剃除须发。而被法服。

  言诸王者。必有余人。若举其王。自该得臣民等。故但言王也。乐土是所依者。宫殿是所居者。臣妾是所御者。此皆难舍者。而能舍之。则其易舍者。可知矣。既皆舍而除须发。被法服。所谓三衣覆体。严净毗尼。故是尸也。又总论不出三聚。初往诣二句。是摄善法戒。次便舍二句。是摄众生戒。次剃除二句。是摄律仪戒。

  △三问忍。

  或见菩萨。而作比丘。独处闲静。乐诵经典。

  闲静者。离众务为闲。无热闹为静也。

  △四问进。

  又见菩萨。勇猛精进。入于深山。思惟佛道。

  无怯弱为勇猛。无闲杂为精进。深山不同尘寰市井。自无扰害。内心易为安静。所以得思惟佛道也。

  △五问禅。

  又见离欲。常处空闲。深修禅定。得五神通。又见菩萨。安禅合掌。以千万偈。赞诸法王。

  初一行。是三乘次第禅。次一行。是一乘圆顿禅也。此一往分。若细论之。深修禅定一句是总。以其不止世间禅。及出世间禅。更有出世上上禅。故云深修禅定。是总也。得五神通。与又见等。方分三乘一乘。次第圆顿耳。得五神通者。盖神通有报得者。有修得者。有证得者。诸天所有之通。乃报得。三乘所有之通。乃修得。如来所有之通。乃证得。今言得五神通。亦非报得。亦非证得。乃修得也。

  △六问慧二。初自行。

  复见菩萨。智深志固。能问诸佛。闻悉受持。

  智深等者。智即能观之智也。由此菩萨。能以上品寂光。而为所观之境。此境最为甚深。今以此境。而发乎智。则智亦随境而深。如函大盖亦大。故言智深也。然境既极其深。则非坚固之心志。自不能观。今既能观。则其所有之心志。自然坚固。而无漏失故言志固也。以其智深。所以能问诸佛。以其志固。所以闻悉受持。何者。盖无智之人。则不能问。虽有智而不深。亦不能问佛。今不唯能问。而且能问诸佛。则其所有之智。岂不深乎。又无志之人。则不能持。虽有志而不固。亦不能悉持。今不唯能持。而且能悉受持。则其所有之志。岂不固乎。

  △二化他。

  又见佛子。定慧具足。以无量喻。为众讲法。欣乐说法。化诸菩萨。破魔兵众。而击法鼓。

  定慧具足者。非究竟具足。乃分证具足也。由能修于止观。以止止散。故能得于定。以观观昏。故能得于慧。当止之时而昏。还即以观而观乎昏。则定中亦具于慧。当观之时而散。还即以止而止乎散。则慧中亦具于定。由因中止观均调。故至果上。定慧具足也。欣乐说法者。即以具足定慧之法。为众说之。无少吝惜。故云欣乐说法也。破魔兵者。梵语魔罗。此云杀者。以其能害行人法身慧命故。亦云劫者。以其能劫行人功德法财故。然魔兵虽众。不出强软二种。强即现为长蛇猛兽神鬼怪异等。令行人生畏惧心。不得止观现前。软即现为父母妻子兄弟眷属等。令行人生爱染心。亦不得止观现前也。此二种之魔。若来恼乱。菩萨亦无别法为破。只是定慧。全体现前。则不破而自破矣。如何以定慧而破于魔。盖魔恼人。须乘行人之便。行人心若散乱。魔便乘虚而入。以为作恼。若一心禅定。魔何得便而入。又魔虽作恼。而我禅定现前。尚不见有内之身心可得。而更何有外之强软二种之魔事乎。所谓以定而破于魔也。如何以慧而破于魔。盖了达魔界如。佛界如。一如无二如。佛尚不可得。而况有于魔乎。此所谓以慧而破于魔也。击法鼓者。如诸佛破魔之后。必成道。成道之后。必说法。今菩萨亦然。故言击法鼓也。次第问方等已竟。

  △二不次第问般若。为七。初问禅。

  又见菩萨。寂然宴默。天龙恭敬。不以为喜。又见菩萨。处林放光。济地狱苦。令入佛道。

  般若中先问禅者。盖非禅不智。故先以禅为问也。不以为喜者。非见天龙恭敬。我故不理。而云不以为喜。乃禅定现前。而天龙恭敬。便了不可得。既不可得。那得为喜。济地狱苦者。即悲拔于苦。既言地狱。为是最深之苦。最苦者。尚能济拔。其次者可知。令人佛道者。即慈与于乐。既言佛道。乃是最上之乘。既与最上。而不与人天二乘等。中下之乐。亦可知矣。

  △二问进。

  又见佛子。未尝睡眠。经行林中。勤求佛道。

  未睡眠者。六识昏迷为睡。四肢放倚为眠。菩萨行于精进。六识不昏迷。四肢不放倚。故言未尝睡眠也。经行求道。如般舟三昧。九十日中。除住坐卧。余常行者是也。

  △三问尸。

  又见具戒。威仪无缺。净如宝珠。以求佛道。

  言具戒者。若摄律仪戒。若摄善法戒。若摄众生戒。皆悉具足也。威仪等者。谓三种之戒。皆悉具足。就其律仪一种而言。圆满净洁。而无缺染。犹如宝珠圆净。而无缺染也。如是具足诸戒。不求人天。不求二乘。不求偏渐菩萨。唯求无上佛道。故言以求佛道也。

  △四问忍。

  又见佛子。住忍辱力。增上慢人。恶骂捶打。皆悉能忍。以求佛道。

  忍辱力者。辱是所忍之境。即恶骂捶打也。忍是能忍之心。若但能忍于辱。而犹有能忍所忍。虽明忍辱。不得名力。今外不见有所忍之境。内不见有能忍之心。故言住忍辱力也。

  △五又禅。

  又见菩萨。离诸戏笑。及痴眷属。亲近智者。一心除乱。摄念山林。亿千万岁。以求佛道。

  此二行。重问禅。离诸戏笑者。戏笑令人心生散乱。是故离之。修禅定者。眷属本当远离。而况痴者乎。此戏笑及痴眷属。乃是所离者。若所近者。乃有智也。故云亲近智者。所以智者。善能了知种种禅定者也。不但知世间禅。亦能知出世间禅。又能知出世一一禅。是故修禅菩萨。亲近者。唯愿决之。何禅为浅。何禅为深。何禅是偏。何禅是圆。乃弃于偏浅。修于圆深也。

  △六问檀。

  或见菩萨。肴膳饮食。百种汤药。施佛及僧。名衣上服。价值千万。或无价衣。施佛及僧。千万亿种。栴檀宝舍。众妙卧具。施佛及僧。清净园林。华果茂盛。流泉浴池。施佛及僧。如是等施。种种微妙。欢喜无厌。求无上道。

  初四行。正明行施。饮食。医药。衣服。卧具四事。及舍宅园林等。皆所施也。次一行。明行施意。言种种微妙者。若一往就文而论。如上所施饮食。乃甘美者。衣服乃无价者。园林乃清净者。故言种种微妙。若克实据义而推。谓行种种施时。皆以般若妙慧运之。内不见有能施者。外不见有能受者。中间亦不见有所施之物。唯一真空实相。故云种种微妙。既能了达。唯一真空实相。自当生大欢喜。而无厌怠也。此亦无他。上欲求极果菩提耳。故云如是(云云)。

  △七问慧。

  或有菩萨。说寂灭法。种种教诏。无数众生。

  此一行。是文字般若。说寂灭法者。寂灭法乃般若之体。离于四句。绝乎百非。故称寂灭。既其寂灭。则尚不可以心而思。那可以言而议。然有因缘时。亦得说也。则不妨无说中而有于说。故言说寂灭法也。种种教诏无数众生者。既有因缘。亦可得说。盖非一种而已。寂灭般若。本虽一法。由其机不同。故其说亦异。总由般若一会。有通别圆三种之机。或说寂灭法。为无生般若。以教诏通教之机。或说寂灭法。为无量般若。以教诏别教之机。或说寂灭法。为无作般若。以教诏圆教之机。故云种种等也。

  或见菩萨。观诸法性。无有二相。犹如虚空。

  此一行。是观照般若。观诸法性无有二相者。观即能观之智。诸法即所观之境。以智而照乎境。则全境是智。以境而发乎智。则全智是境。此能所同源。境智一体。故无有二相也。既境外无智。智外无境。无二相可得。若假喻而发明。犹如虚空一般。而虚空之外。无别有虚。空秪一相耳。又一解。谓般若之体。唯一寂灭之相。为化他故。所以说为无生无量无作之不同。然观诸法之性。元无二相。唯一寂灭而已。犹如虚空无二相。唯一澄寂耳。故云观诸法等(云云)。

  又见佛子。心无所著。以此妙慧。求无上道。

  此一行。是实相般若。谓诸法之体。本一实相。而无可着。由迷故实相。故凡夫则念念著有。二乘则念念着空。偏渐菩萨。则念念着中。虽所著之不同。皆名心有所著。佛子能以实相般若。照了诸法。全体实相。自不同凡夫著有。二乘着空。菩萨着中。故言心无所著。言妙慧者。既不同凡夫二乘。菩萨所著。则其所观之有。乃是妙有。所观之空。乃是真空。所观之中。乃是圆中。法法皆妙。相相俱真。举一有。有即不思议之妙慧。举一空。空即不思议之妙慧。举一中。中即不思议之妙慧。妙慧为因。必克妙果。故曰以此(云云)。然般若。名虽有三。体止是一。同一不思议妙智。就体。则云实相。就宗。则云观照。就证得起用。则云文字。不同历别前后不相摄也。不次第已竟。

  △三问如来涅槃二。初总明。

  文殊师利。又有菩萨。佛灭度后。供养舍利。

  △二别明。

  又见佛子。造诸塔庙。无数恒沙。严饰国界。宝塔高妙。五千由旬。纵广正等。二千由旬。一一塔庙。各千幢幡。珠交露幔。宝铃和鸣。诸天龙神。人及非人。香华伎乐。常以供养。文殊师利。诸佛子等。为供舍利。严饰塔庙。国界自然。殊特妙好。如天树王。其华开敷。

  此明供养舍利。又见等。塔相与数也。供佛形像曰庙。供佛舍利曰塔。故云塔庙。宝塔下。塔之量也。一一下。塔之庄严也。幢以摧邪竖正为义。故丛林中。或铁铸。或石造。取其坚固高耸耳。幡以翻邪入正为义。故供具中。或纱罗。或绫帛。皆可造。取其轻扬动转耳。诸天下。塔之供养也。文殊下。释上严饰国界也。谓造此恒沙之塔庙。本欲供佛舍利。元无心于严饰国界。但国界。有此高妙宝塔。自然严饰。而殊特妙好也。若假喻明之。犹如天树王华开敷。元无心庄严于帝释天宫。但帝释天宫。有此天树王华。自然成于庄严。而妙好耳。故云文殊(云云)。

  △二结请二。初标意。

  佛放一光。我及众会。见此国界。种种殊妙。诸佛神力。智慧希有。放一净光。照无量国。我等见此。得未曾有。

  △二请答。

  佛子文殊。愿决众疑。四众欣仰。瞻仁及我。世尊何故。放斯光明。佛子时答。决疑令喜。何所饶益。演斯光明。佛坐道场。所得妙法。为欲说此。为当授记。示诸佛土。众宝严净。及见诸佛。此非小缘。文殊当知。四众龙神。瞻察仁者。为说何等。

  佛子文殊者。世间知父莫如子。文殊既为佛子。则能知佛。所以请云。佛子文殊也。仰瞻等者。谓四众之仰瞻。及我是欲我弥勒问。故云世尊何故放斯光明。见四众之瞻仁。是欲文殊仁者答。故请云。佛子文殊。愿决众疑也。此四句。乃弥勒。出四众瞻仰之意。何所下。方是为其问耳。演斯光明者。盖由光明。而见彼土诸佛。演于华严。乃至演于涅槃。故言演斯光明也。所得妙法者。即佛知见。长远寿量。为所得之妙法也。弥勒此云为欲说此者。以下文有法说。喻说。因缘说。乃至长远寿量等说也。此中云为当授记者。以下文有授上根记。中根记。下根记。乃至授法身等记也。此则知弥勒之问。乃为众而问。非不知也。文殊当知等者。谓汝文殊。应当了知。四众龙神。上来瞻仁及我。及我是欲我问。我已问矣。瞻仁是欲汝答。汝应答矣。故云文殊当知。四众龙神。瞻察仁者。为说何等。为说何等者。谓如来既放斯光明。还是欲说所得妙法耶。还是欲为授记耶。抑亦舍此二途。更有说耶。故云为说何等也。

  △二文殊酬答二。初长行。二偈颂。初三。初惟忖。

  尔时文殊师利。语弥勒菩萨。摩诃萨。及诸大士。善男子等。如我惟忖。今佛世尊。欲说大法。雨大法雨。吹大法螺。击大法鼓。演大法义。

  长行。疏文分四。今合为三。初尔时下惟忖。与疏同。二诸善下证验。合疏略广为一耳。三今见下结判。即疏分明判答也。初尔时者。即弥勒说偈。陈问方毕之时也。语弥勒者。弥勒乃是正发问者。故语也。及诸大士等者。灵山一会。若菩萨。若二乘。若四众。若天龙。无不生疑。故文殊酬答弥勒。以及诸大士等也。如我惟忖者。惟即思惟。忖即忖度。文殊意谓。弥勒问云。佛坐道场。所得妙法。为欲说此。为当授记。然我不能决定答之。但可惟古忖今。依稀仿佛而已。故云如我惟忖耳。欲说大法等五句。乃正惟忖也。此五句。须约两番解释。初望前现瑞。次约后正宗。望前者。欲说大法一句。是答说法瑞也。欲者。将然未然之谓。此欲字。要贯下四句。意谓我惟今如昔。忖昔如今。世尊现种种瑞。初说无量义经。则知欲说大法矣。何以知之。惟昔佛说无量义。明从一法。出于三乘五教。七种方便。无量诸法。一番表报之后。即便说于大法。还收三乘五教。七种方便。无量诸法。以归一法。昔佛既尔。今佛亦然。故知今佛既说从一出诸之无量义。还应欲说收诸归一之大法也。故云欲说大法。次雨大法雨一句。是答雨华瑞也。又忖昔佛。说法入定已。天雨四华。一番表报之后。则有无量菩萨。成于住行向地四十位之圆因。而得滋润慧命。增长法身。昔佛既尔。今佛亦然。故知今佛说大法。入定之后。天雨四华。还应欲润而增长也。故云雨大法雨。次吹大法螺一句。是答众喜瑞也。又忖昔佛。四众欢喜。一番表报之后。则改三乘为一乘。改九界。归佛界。昔佛既然。今佛亦尔。今佛四众欢喜之后。还应欲吹大法螺。令四众改九界三乘。而归佛界一乘也。故云吹大法螺。次击大法鼓一句。是答动地瑞也。我忖昔佛六种动地。一番表报之后。则有菩萨。翻破六位无明。今佛亦六种动地。还应欲击大法鼓。令一切众生。翻破六位无明也。故云击大法鼓。次演大法义一句。是答放光瑞也。我忖昔佛。放眉间光。照万八千土。一番表报之后。则令诸众生。得闻无上大法。而使究竟成就。今佛放眉间光。照万八千土。还应欲演大法义。令一切众生。咸得究竟成就也。故云演大法义。就此五句。答前现瑞。唯无入定。然雨华等四瑞。皆由入定而现。则举其四。自兼入定矣。若约后正宗。释此五句。初欲说大法一句。是总明成于四十位圆因也。意谓。如我惟忖昔佛。现瑞相之后。即便说于大法。而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成于住行向地四十位之圆因。今世尊。既现于瑞应。亦欲说于一乘圆实之大法。而令一切咸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成于四十位之圆因也。次雨大下四句。是别明成于四十位圆因也。雨大法雨。是明十住。开佛知见也。盖雨有润长之义。若闻妙法。自能开佛知见。从初住至十住。所有慧命。分分润泽。所有法身。分分增长。故云雨大法雨也。吹大法螺。是明十行。示佛知见也。盖螺有改转号令之义。若说大法。则能令众生示佛知见。则改十住之号。而为十行。故言吹大法螺也。击大法鼓。是明十向。悟佛知见也。盖鼓有警䇿之义。若说大法。则能令众生悟佛知见。警觉䇿进。从于十行。而至十向。故言击大法鼓也。演大法义。是明十地。入佛知见也。盖演有明其所以之义。若说大法。则能令众生入佛知见。而成十地。即破四十品无明。显四十分三德。比前之住行向为深。故云演大法义也。然惟忖一文。就前约后。两番消释。义无不尽。旨无不得者矣。

  △二证验。分二。初总验。

  诸善男子。我于过去诸佛。曾见此瑞。放斯光已。即说大法。是故当知。今佛现光。亦复如是。欲令众生。咸得闻知。一切世间。难信之法。故现斯瑞。

  过去等者。谓我上所答。岂无的据。乃于过去诸佛所。曾见之瑞。而作此言。今则援古以实验之。且先总明。故言我于诸佛(云云)。欲令众生等者。盖今佛既如昔佛。欲说大法。何不直为演说。而必先现种种之瑞。方乃说耶。当知所说之法。但可以此闻彼不闻。彼闻此不闻。今乃欲令一切众生。若彼若此。咸得闻知难信难解之法。则必须验其常情。生其乐欲。故先现此种种之瑞也。然以何等法。为难信者。若说三乘是三乘。一乘是一乘。九界是九界。佛界是佛界。此是易信之法。今经则会三乘为一乘。则全三是一。一外无三。开九界成佛界。则全生是佛。佛外无生。此三一圆融。生佛平等之法。乃最为难信者也。言咸得闻知者。盖四十年前。未尝不说。未尝不闻。未尝不知。而不得令一切世间咸闻咸知。如华严三无差别。阿含无生忍。方等之实相。般若之真空。此皆难信之法。未尝不说。但华严圆人闻知。别人则不闻知。阿含秘密边闻知。显露边则不闻知。方等般若。亦唯圆人闻知。前三教人则不闻知。是则四十年前。虽说难信难闻难知之法。故不名咸得闻知。今乃欲说圆妙大法。开九界同一佛界。会三乘同一佛乘。则无论其是凡夫是二乘是偏渐。皆欲使其闻知难信难解之法。咸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此非小可之事。必须验其常情。增其渴慕。所以见此种种之瑞也。则知现瑞。莫非为佛知见。故前文众集。表报妙人。现瑞表报妙理。疑念表报妙行。问答表报妙教。所以发起。全以正说为发起。正说。全以发起为正说也。此序正之大旨。不可不知者。

  △二别验。分三。初明最初一佛。二明中二万佛。三明最后一佛。初又三。初举时分。

  诸善男子。如过去无量无边。不可思议。阿僧祇劫。

  △二出佛号。

  尔时有佛号日月灯明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彼佛号日月灯明者。日能照昼。以喻彼佛道种智。能知于有。月能照夜。以喻彼佛一切智。能知于空。灯者。能照日月之所不及。以喻彼佛一切种智。能知于中。以彼如来。三智具足。圆观圆证。就其德以彰名。故号日月灯明。此别号也。如来者。通号也。应供者。智断二德。皆悉具足。故应受一切众生供养也。正遍知者。若但知有不知空。知空不知中。知中不知空有。此不为遍知。但知有而不知空。则所知之有非妙有。不能一有一切有。乃至但知中而不知空有。则所知之中非圆中。不能一中一切中。所以不名正知也。彼如来不但知有。亦知空。不但知中。亦知空有。故为遍知。既三智圆知。则所知之有。乃是妙有。而一有一切有。乃至所知之中。是圆中。而一中一切中。故名正知也。明行足者。明即是慧。行即是福。若有慧无福。慧乃成狂。有福无慧。事不即理。彼如来则福之与慧。悉皆具足。故称明行足也。善逝世间解为一号。以其能即生死。而到涅槃。故称善逝。虽到涅槃。而不着涅槃。还入生死。度脱众生。故称世间。虽在世间。而不为世间所染。故称为解也。无上士。无上之道。唯佛独证。超世出世之士。故名无上士也。调御丈夫者。由如来能说谛缘之法。调凡夫著有之众生。以归于空。能说六度之法。调二乘着空之众生。以归于有。能说圆顿一乘之法。调偏渐菩萨之众生。以归于中。故称调御丈夫也。天人师者。三界之大师。四生之慈父。梵语佛陀。华言觉也。自觉觉他。觉行满足。三觉圆。万德具。故称佛也。具上九号。世出世之尊崇。故称世尊也。

  △三明说法。又三。初说顿教同。

  演说正法。初善中善后善。其义深远。其语巧妙。纯一无杂。具足清白梵行之相。

  说法中。具明五时。演说正法者。大中至正之法也。若心佛众生。三有差别。则不得名正。华严明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名正法。初善者。谓华严能诠之教是善。即圆满修多罗也。中善者。谓华严所诠之理是善。即大总相法界也。后善者。谓华严所起之行是善。即不思议普贤行也。教为能诠。故言初。行依理起。故称后。理为所诠。复是所依。介于教行两楹之间。故名中。能诠教既圆满。所诠理即法界。所起行是普贤。故皆是善。有人谓。三善为三乘。不知彼经唯是别圆。那有三乘也。其义下释成也。义深远者。是释成中善。谓所诠之理是善。故其义深远也。竖则彻于三谛。无能测其底里。故云深。横则穷于法界。无能尽其边涯。故言远。又华严所诠之理。具乎二教。别义为深。以次第故。圆义为远。以圆融故。其语巧妙。是释成初善。谓由能诠之教是善。故其语巧妙也。言巧妙者。以华严虽兼别。其意正在圆。但由纯圆。难以信解。故兼别以为助显。以别为助。故言巧。得显于圆。故言妙也。纯一等者。是释成后善。谓由所起之行是善。故纯一无杂等也。唯一普贤不思议妙行。故言纯一。无有漏无漏凡小之行。故言无杂。能破惑谓之清。能显德谓之白。破惑则惑无不破。若见思。若尘沙。若无明。究竟皆破。显德则德无不显。若法身。若般若。若解脱。究竟咸显。故言具足清白也。又别教之行。乃独菩萨法。故言纯一。圆教之行。则无非佛因。故言无杂。别则须破烦恼而证菩提。断生死而显涅槃。故言清。圆则不须翻破。烦恼生死。本来全是菩提涅槃。故言白也。

  △二说渐法同。

  为求声闻者。说应四谛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为求辟支佛者。说应十二因缘法。

  此乃说于阿含三藏。正化二乘。与今佛说渐初同也。

  为诸菩萨。说应六波罗蜜。

  此方等般若二时中。具有四教菩萨。故言诸也。六波罗蜜。亦四教不同。藏教。是有相六波罗蜜。通教。是无相六波罗蜜。别教。是亦有相亦无相六波罗蜜。圆教。是非有相非无相六波罗蜜。此与今佛说渐中渐末同矣。

  △三会圆教同。

  令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种智。

  此说法华也。言若二乘若菩萨。至此皆开佛知见。得无上菩提。成于一切种智。故云令得(云云)。阿含渐初。方等般若。渐中渐末。及会渐归顿。只是三乘之文。今约文分。所以为诸声闻等属阿含。为诸菩萨等属二酥。令得阿耨等。乃会归。只此一文。四味全收。此乃文殊巧说。经家巧集。天台之巧释耳。

  △二明中二万佛。

  次复有佛。亦名日月灯明。次复有佛。亦名日月灯明。如是二万佛。皆同一字。号日月灯明。又同一姓。姓颇罗堕。弥勒当知。初佛后佛。皆同一字。名日月灯明。十号具足。所可说法。初中后善。

  所可说法等者。谓所有可说之法。无不皆善也。论其法体。本不可说。有因缘故。亦可得说。说称于机。故言所可说法。同上一佛之华严。教行理三。莫不是善。故曰初中后善。若就所可二句。具明三时亦得。若别圆机之因缘。则顿法可说。即称彼机。而说华严。是为初善。若有四教机之因缘。则渐法可说。即称彼机。而说阿含方等般若。是为中善。若有纯圆机之因缘。则非顿非渐之法可说。即称彼机。而说法华。是为后善。华严则时部居先。故言初。法华乃终穷极唱。故言后。三味。则介乎乳及醍醐之两楹。故称中。若初中后。莫不称机。故名善也。

  △三明最后一佛。又三。初明已同。

  其最后佛。未出家时。有八王子。一名有意。

  有人云。昔佛有八子。今佛但一子。云何是同。今言数虽不等。而有子同也。一名有意者。有即妙有。所谓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是也。由此王子。能了达现前介尔一念意识。全体具足。三千性相之妙有。还依之而为圆观圆照。乃就其德以彰名。即名有意也。

  二名善意。

  善即六度万行众善也。由此王子。即介尔意识。能遍入万行众善之门。故名善意也。

  三名无量意。

  法性之体。充塞法界。是为无量。由此王子。能知介尔一念心中。具足此之法性。故云无量意也。

  四名宝意。

  诸佛所有功德法财。是谓之宝。由此王子。能于一念因心之中。积集诸佛所有功德法财。故名宝意也。

  五名增意。

  三德分显。名之为增。由此王子。能于现前介尔一念之心。以为能观。亦即此而为所观。所得三德。分证显著。就其所显以彰名。即名增意也。

  六名除疑意。

  除疑者。除即除断。疑即疑惑。由此王子。即于一念意识之中。而能圆断三惑。故名除疑也。

  七名响意。

  响即如声之有响。由此王子。能于一念意识之中。内冥乎理。外观乎机。从是而应机说教。以教逗机。如谷之答响。故名响意也。

  八名法意。

  法即八万四千法藏也。由此王子。能于一念意识之中。悉能受持诸佛法藏。故名法意也。

  是八王子。威德自在。各领四天下。是诸王子。闻父出家。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悉舍王位。亦随出家。发大乘意。常修梵行。皆为法师。已于千万佛所。植诸善本。

  有人云。是八王子之名。皆是在俗之称。那可以法门解释。殊不知八王子。久已植诸善本。故一出家。便能发大乘意。而为法师。如此。则岂不预知法门。而定以俗为名耶。故皆约法门为释。言发大乘意者。即发于上求下化四弘誓愿也。慈悲喜舍之四无量心。名为梵行。念念时时处处无不行之。故云常修也。

  △二明今同二。初现瑞同。二疑念同。初又二。初此土六瑞与今佛同。

  是时日月灯明佛。说大乘经。名无量义。教菩萨法。佛所护念。说是经已。即于大众中。结跏趺坐。入于无量义处三昧。身心不动。是时天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殊沙华。摩诃曼殊沙华。而散佛上。及诸大众普佛世界。六种震动。尔时会中。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及诸小王。转轮圣王等。是诸大众。得未曾有。欢喜合掌。一心观佛。尔时如来。放眉间白毫相光。照东方万八千佛土。靡不周遍。

  六瑞义如前释。今但读其文。结云。此是说法瑞也。乃至第六云。此是放光瑞也。

  △二他土六瑞与今佛同。

  如今所见。是诸佛土。

  如今等者。谓今佛一光东照。万八千土之中。十种法界。五时法化。靡不显现。故言如今所见(云云)。

  △二疑念同。

  弥勒当知。尔时会中。有二十亿菩萨。乐欲听法。是诸菩萨。见此光明。普照佛土。得未曾有。欲知此光。所为因缘。

  既生疑念。亦应有问有答。但略之耳。

  △三明当同。又三。初显同。二释疑。三结会。初分七。初因人同。

  时有菩萨。名曰妙光。有八百弟子。

  菩萨名妙光者。由此菩萨。能以三智圆照三谛。全智即境。全境即智。境智圆融。不可思议。故名妙光也。有八百弟子一句。乃是伏难。为下释疑中。作一张本耳。

  △二说法同。

  是时日月灯明佛。从三昧起。因妙光菩萨。说大乘经。名妙法莲华。教菩萨法。佛所护念。

  因妙光等者。即是当机也。然彼佛明菩萨为当机。今佛以声闻为当机。云何是同。应知彼则妙光。化事已成。故称菩萨。今则身子。化事未成。故名声闻。宜知妙光。在法华已前。未尝不是声闻。身子在法华已后。亦应得是菩萨也。教菩萨法者。二乘得闻此经。大乘机动。则亦是菩萨耳。佛所护念者。以久默斯要。不务速说也。

  △三时节同。

  六十小劫。不起于座。时会听者。亦坐一处。六十小劫。身心不动。听佛所说。谓如食顷。是时众中。无有一人。若身若心。而生懈倦。

  六十小劫谓如食顷者。总由乐法心切。故能见长为短。心若愁闷。则短时亦见为长也。有人云。彼佛六十小劫。谓如食顷。今佛五十小劫。谓如半日。何以彼多十劫。尚如食顷之短。今少十劫。反如半日之长耶。殊不知促长为短。全由如来之神力。若多促之。则六十劫。亦如食顷。若少促之。则五十劫。亦如半日。未有能促五十劫为半日。而不能促六十劫为食顷也。

  △四唱灭同。

  日月灯明佛。于六十小劫。说是经已。即于梵魔沙门。婆罗门。及天人阿修罗众中。而宣此言。如来于今日中夜。当入无余涅槃。

  中夜入涅槃者。如来必从中日而生。中夜而灭。盖有所表也。诸佛如来。既五住究尽。二死永亡。何得有生有灭。今所以有生有灭者。乃欲化度众生。故现生灭。实非生灭。所谓生未尝生。灭未尝灭耳。今言中日生。中夜灭。盖中日虽阳盛。后分属于阴。如来由此而生。表生未尝生也。中夜虽阴盛。后分属于阳。如来由此而灭。表灭未尝灭也。既生未尝生。灭未尝灭。虽数数现生。数数现灭。乃是为化众生。实非有生灭也。

  △五授记同。

  时有菩萨。名曰德藏。日月灯明佛。即授其记。告诸比丘。是德藏菩萨。次当作佛。号曰净身。多陀阿伽度。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佛授记已。便于中夜。入无余涅槃。

  菩萨。名德藏者。以能含藏诸佛所有功德法财。故以彰其名也。又自能入三德秘藏。复能化他。同入其中。故名德藏也。然日月灯明佛起定。因妙光说法华经。乃授记德藏者。应知妙光。同乎身子。则说法中。已授记矣。今德藏。乃在唱灭之后。所授且是补处。则知但取授记同而已。非沾于当机一人而论也。言佛号净身者。净谓能破众惑。身谓能聚众德。以由德藏菩萨。在因之时。惑无不破除。德无不积聚。故果上之号。为净身也。

  △六灭后同。

  佛灭度后。

  此灭后与下通经。依疏注只作一科。今分为二者。以下偈颂。有分布舍利。起塔求道诸文。固与妙光持经演说。显判两节也。故分之。

  △七通经同。

  妙光菩萨。持妙法莲华经。满八十小劫。为人演说。

  △二释疑二。初释文殊与释迦疑。

  日月灯明佛八子。皆师妙光。妙光教化。令其坚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诸王子。供养无量。百千万亿佛已。皆成佛道。其最后成佛者。名曰然灯。

  疑谓文殊虽云大智。然居等觉因位。而是弟子。释迦乃是妙觉。而又是师。云何等觉弟子。能知妙觉师耶。是故释云。日月灯明佛八子。皆师妙光。乃至最后成佛者。名曰然灯。妙光既为八子之师。八子传传授记。其最后名然灯。而为释迦师。逆而推之则释迦。望妙光。乃九代祖矣。文殊今日。虽为释迦弟子。推之往昔。元是释迦之祖。以祖知解。有何疑焉。言妙光教化等者。以八王子。前随父出家之时。发大乘意。即已发菩提心矣。妙光唯恐其退大取小。故教其所发之心。使不退转耳。故言令其坚固也。

  △二释弥勒与文殊疑。

  八百弟子中。有一人。号曰求名。贪着利养。虽复读诵众经。而不通利。多所忘失。故号求名。是人亦以种诸善根因缘故。得值无量。百千万亿诸佛。供养恭敬。尊重赞叹。

  疑谓文殊弥勒。同是等觉。何以问必弥勒。而非文殊。答必文殊。而非弥勒。是故释云。八百弟子中。有一人。号曰求名。如是则弥勒。乃为文殊之弟子。为弟子者应问。文殊乃为弥勒之本师。为本师者应答。又何疑焉。言求名等者。非同凡夫贪名求利。谓之贪著名利。乃由其不达遍计本空。依他幻有。唯一圆成实性。故言贪着利养。乃至而不通利也。

  △三结会。

  弥勒当知。尔时妙光菩萨。岂异人乎。我身是也。求名菩萨。汝身是也。

  △五结判文殊酬答。

  今见此瑞。与本无异。是故惟忖。今日如来。当说大乘经。名妙法莲华。教菩萨法。佛所护念。

  此文殊酬答。须引佛为证者。若直尔自说。无以证验。其谁肯信。所谓寄之空言。不若验之实事。故引古为答也。然须广引二万佛者。若但引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证同。则人犹未为之重信。谓彼佛虽尔。今佛岂然。故广引二万诸佛。无不皆然。乃人能为之信受矣。又弥勒之问。则以光中所见东方万八千土为问。乃显横。与今佛设化同。文殊之答。则以过去无数劫前所见诸佛为答。乃显竖。与今佛设化同。总之举横举竖。无不皆同。以显今佛从定而起。必当说于妙法华经。与十方三世诸佛所说。靡不同者。故一问一答。得与正宗之发起也。

  △二偈颂。上长行有三。今惟忖略耳。上证验中。分总别为二。今但颂别。上别有三。最初中间最后。今但颂初后。不颂中间也。分文为二。初颂证验。二颂结判。初又二。初颂最初一佛。

  尔时文殊师利。于大众中。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我念过去世。无量无数劫。有佛人中尊。号日月灯明。世尊演说法。度无量众生。无数亿菩萨。令入佛智慧。

  初二句。颂时分。次二句。颂佛号。世尊一句。颂华严也。即演说正法初善等文。度无量一句。颂上为求声闻支佛者。说四谛因缘。是阿含也。无数一句。颂上为诸菩萨。说应六波罗蜜。是方等般若。二时也。令入一句。即令得阿耨菩提。成一切种智。若人天。若二乘。若菩萨。皆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此说法华。具有五时也。

  △二颂最后一佛三。初颂已同。

  佛未出家时。所生八王子。见大圣出家。亦随修梵行。

  言大圣者。即灯明佛也。大圣之义。如弘传序释。出家有三义。一剃除须发者。不论形同法同。同是出家相状。此出世俗家也。二既得出家。依法修持。破见思烦恼。离分段生死。此出三界家也。三依大乘教。而为修习。更破无明烦恼。更离变易生死。直至等觉。一品无明。一分变易。悉皆得离。此出无明家也。彼佛不唯出世俗三界之家。乃出无明之家也。若八王子。虽止出世俗家。据长行中文。发大乘意。亦可谓出无明家也。

  △二颂今同二。初颂现瑞同。二颂疑念同。初又二。初颂此土瑞。

  时佛说大乘。经名无量义。于诸大众中。而为广分别。佛说此经已。即于法座上。加趺坐三昧。名无量义处。天雨曼陀华。天鼓自然鸣。诸天龙鬼神。供养人中尊。一切诸佛土。即时大震动。佛放眉间光。现诸希有事。

  言分别者。即从于一法中。分出二法三道四果等。无量诸法。故言广也。

  △二颂他土瑞二。初颂见十种法界。二颂见五时法化。初二。初颂六趣凡夫。

  此光照东方。万八千佛土。示一切众生。生死业报处。有见诸佛土。以众宝庄严。琉璃玻璃色。斯由佛光照。及见诸天人。龙神夜叉众。乾闼紧那罗。各供养其佛。

  各供养者。天人八部。无不供养。故云各。又是万八千土之多。故言各也。

  △二颂佛说三乘。

  又见诸如来。自然成佛道。身色如金山。端严甚微妙。如净琉璃中。内现真金像。

  言如来者。既举其主。伴自摄矣。盖此法身。凡圣平等。生佛一如。众生则全体在迷。是以不能显发。诸佛则能证得本有。故云自然成佛道也。身色二句。明如来之报身。报有二种。若自受用报。则以法门为身。而无色像可见。今言身色如金山。乃被十地机。他受用报。即尊特胜应为身也。以巍巍堂堂。相好庄严。故言端严甚微妙也。如净琉璃二句。明如来之应身。从于法报。起于应身。无谋变化。应现无方。假喻发明。犹如金像。现于琉璃之中。内外明彻。而无隔碍也。然乃法报为应耳。

  △二颂见五时法化。

  世尊在大众。敷演深法义。一一诸佛土。声闻众无数。因佛光所照。悉见彼大众。或有诸比丘。在于山林中。精进持净戒。犹如护明珠。又见诸菩萨。行施忍辱等。其数如恒沙。斯由佛光照。又见诸菩萨。深入诸禅定。身心寂不动。以求无上道。又见诸菩萨。知法寂灭相。各于其国土。说法求佛道。

  初二句。即说华严时。初中后善。乃至具足清白梵行之相也。次一一下一行。声闻无数。即阿含也。三或有下一行。颂方等也。四又见下一行。颂般若也。又可一一等三行。颂阿含。以具有三乘故。又见等二行。颂二酥。以具诸菩萨故。知法寂灭相者。谓以般若妙智。观一切法。不生不灭。不去不来。不一不异。不断不常。如是则生灭一如。去来平等。一异断常。皆不可得。所谓一切诸法。本寂灭相。不复更灭也。

  △二颂疑念同。

  尔时四部众。见日月灯佛。现大神通力。其心皆欢喜。各各自相问。是事何因缘。

  各各自相问者。非谓四众八部。发言相问。乃各生疑念推测。为相问耳。若发言问。须是发起众。唯是一人。如今会之中弥勒也。

  △三颂当同。又三。初颂显同。二颂释疑。三颂结会。初分七。初颂因人同。

  天人所奉尊。适从三昧起。赞妙光菩萨。汝为世间眼。一切所归信。能奉持法藏。如我所说法。唯汝能证知。世尊既赞叹。令妙光欢喜。

  言适从三昧起者。不前不后。正当其时。谓上来一番现瑞之后。四众无不生疑动念。则大机已发动也。如来称彼机动而起。故言适耳。汝为世间眼者。若不知实相妙理。则如盲人无眼。今妙光菩萨。一闻如来所说。自能了知诸法实相。如有眼人矣。又能引导他人。见于实相妙理。岂不为世间之眼乎。唯汝能证知者。若闻佛所说。但知名识字而已。此乃解知。不名证知。今妙光菩萨。闻佛所说法。不但知名识字。更能如说而行。依之证入。故言证知也。令妙光欢喜者。非因佛赞叹而生欢喜。由前见佛现种种非常之瑞。心生疑念。而犹未决。今佛从定而起。必谈非常之法。言我所说法。汝能证知。盖佛语不虚。我必能知佛所说。故生欢喜也。

  △二颂说法同。

  说是法华经。

  △三颂时节同。

  满六十小劫。不起于此座。所说上妙法。是妙光法师。悉皆能受持。

  △四颂唱灭同。

  佛说是法华。令众欢喜已。寻即于是日。告于天人众。诸法实相义。已为汝等说。我今于中夜。当入于涅槃。

  当入涅槃者。若诸法实相之义未说。则出世本怀未畅。大事因缘未明。今既已说。则化事已成。更无所作。是故当入涅槃也。

  汝一心精进。当离于放逸。诸佛甚难值。亿劫时一遇。

  言一心精进者。不二于二。不三于三。唯是一心。精而不杂。进而不退耳。盖既闻实相妙理。自当依之修习。自当为之流通。故嘱令精进也。离于放逸者。如六根对六尘。便起六识。随逐六尘。名为放逸。今当离此放逸也。诸佛难值二句。是释嘱累。谓令汝精进。又离放逸者。盖由诸佛难值难遇故也。难值今已值。难遇今已遇。岂得不为精进。而不离放逸乎。

  世尊诸子等。闻佛入涅槃。各各怀悲恼。佛灭一何速。圣主法之王。安慰无量众。我若灭度时。汝等勿忧怖。

  圣主法者。以其欲说妙法。即说妙法。欲示涅槃。便示涅槃。于诸法中得大自在。故称为王也。

  △五颂授记同。

  是德藏菩萨。于无漏实相。心已得通达。其次当作佛。号曰为净身。亦度无量众。

  言无漏实相者。如华严云。诸法实相义。三乘皆得。而不名为佛。当知三乘人。所得实相。乃是有漏。但见其空。而不见不空故也。今无漏实相。即边邪皆中正。不漏落二边也。既得无漏实相。心已通达。所谓三德显。三智满。故云其次当作佛也。

  △六颂灭后同。

  佛此夜灭度。如薪尽火灭。分布诸舍利。而起无量塔。比丘比丘尼。其数如恒沙。倍复加精进。以求无上道。

  如薪尽火灭者。喻如来之入涅槃。由于机尽。如世之火。由薪而有。薪若一尽。火即随灭。众生之机如薪。如来之应如火。机薪若尽。应火应灭。故云如薪尽火灭。倍复加精进者。以由如来唱灭之时。嘱其一心精进。今如来既已入灭。则追忆所嘱。而心生恋慕。于所说妙法。必得了达。所谓应以灭度而得度者。即灭度之。

  △七颂通经同。

  是妙光法师。奉持佛法藏。八十小劫中。广宣法华经。

  △二颂释疑二。初颂释文殊与释迦疑。

  是诸八王子。妙光所开化。坚固无上道。当见无数佛。供养诸佛已。随顺行大道。相继得成佛。转次而授记。最后天中天。号曰然灯佛。诸仙之导师。度脱无量众。

  言天中天者。天是天然自然。乐胜身胜之义。然天有四种不同。谓世间天。生天。净天。第一义天。世间天者。即国王是。以其所有受用。悉皆自然。故名世间天。生天者。即三界诸天。由修十善以及禅定。方能生彼。受自然乐。故名生天。净天者。即声闻缘觉。以其能修谛缘之法。破于见思烦恼。超乎三界生死。得六神通。游行无碍。故名净天。第一义天者。即十住已去。法身菩萨。以其依乎中道第一义谛。发乎中道不思议智。还照中道不思议境。一登初住。便能分显第一义谛。感实报无碍庄严之土。故名第一义天。今如来。不但超乎世间之天。乃至超乎第一义天。故云天中天也。言诸仙之导师者。仙以迁变为义。亦有多种。若世间人。能修五通。得诸神力。迁转自在。名世间仙。声闻缘觉。能观真谛。断三界生。得心自在。名二乘仙。诸大菩萨。分破无明。游戏神通。分身百界。名菩萨仙。若在如来。则五住究尽。二死永亡。于诸法中。得大自在。名如来仙。若世间仙。则全未断惑。二乘仙。则但断见思。菩萨仙。则无明未尽。皆不名真仙。唯有如来。得名真仙。复能引导世间等仙。以成究竟真仙。故称诸仙之导师也。

  △二颂释弥勒与文殊疑。

  是妙光法师。时有一弟子。心常怀懈怠。贪著于名利。求名利无厌。多游族姓家。弃舍所习诵。废忘不通利。以是因缘故。号之为求名。亦行众善业。得见无数佛。供养于诸佛。随顺行大道。具六波罗蜜。今见释师子。其后当作佛。号名曰弥勒。广度诸众生。其数无有量。

  随顺行大道者。谓能随顺信从。妙光教化。而行菩萨大乘之道也。

  △三颂结会。

  彼佛灭度后。懈怠者汝是。妙光法师者。今则我身是。

  △二颂结判四。初答名目。

  我见灯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说法华经。

  言本光瑞如此者。本即本昔。谓本昔放光等瑞之所表报耳。本昔灯明佛。说法入定。一番现瑞之后。则说于大法。收无量以归一也。又昔佛天雨四华。一番现瑞之后。则雨大法雨。令诸众生成四十位。圆因也。又昔佛四众欢喜。一番现瑞之后。则吹大法螺。而改九界三乘。同归佛界一乘也。又昔佛地六震动。一番现瑞之后。则击大法鼓。令诸众生翻破六位无明也。又昔佛放眉间光。一番现瑞之后。则演大法义令诸众生咸得究竟成就菩提也。昔佛现瑞之所表报。必说法华经矣。今佛岂不然。以此而知。今佛亦说法华经也。法即法体。华是比喻。是乃结判今经以法喻为名。盖可知矣。

  △二答理体。

  今相如本瑞。是诸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发实相义。

  言是诸佛方便者。谓本昔现瑞。乃是显实相之方便。盖何以见得。以佛放斯光瑞。助发实相义故也。实相妙义。由此光显。岂非实相之方便乎。言助发者。助以对正而言也。若以能观之智。照乎实相理境。还以实相理境。发乎能观之智。以智照境。以境发智。境智相冥。显发实相。此乃正发。非助发也。今但现于种种瑞相。发起实相妙义。故言助发也。又助发者。若直以语言文字之声教。说于教行人理之四一。令诸众生。了知诸法实相。亦是正发。非助发也。今不以声教诠显。但以形教表报。上根睹之。则能了知实相。故云助发也。上言说法华经。经是能诠之名。今言助发实相义。义即所诠之体。是乃结判今经以实相而为其体。亦可知矣。

  △三答宗要。

  诸人今当知。合掌一心待。佛当雨法雨。充足求道者。

  言一心待者。待有二义。即停待对待也。停待者。谓如来已现瑞相。不久即欲说于妙法。且少为之停待也。对待者。谓所说者。必是妙法。此乃甚深难解者。若不将己之心。对于如来所说。则佛所说。与亡心。便不相当。又何能为之信受领解。故须合掌一心待也。一心虽有事理不同。此应理一心耳。雨法雨者。法即实相一乘妙法。雨有增长润泽之义。谓妙法能润泽慧命。增长法身。犹如世间之雨。故言法雨也。充足求道者。即求于一乘无上之道也。求是修于妙因。若能修因自当克果。是乃结判今经一乘因果为宗。又可知矣。

  △四答力用。

  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当为除断。令尽无有余。

  言疑悔者。疑谓疑惑。悔即悔恨。由三乘人。向闻如来所说法。修之证之。谓究竟矣。今若闻唯一佛乘。则疑如来向说三乘有失也。然我等依之而修。已得证入。岂可谓无三乘哉。既有三乘。则疑如来今之所说一乘为失。此因闻如来今昔说法不同。所以疑惑也。又三乘人。为如来昔日所说。依之而修。各有所得。今说一乘。若依之而修。将无所得。胜于昔乎。然若更有所得。则使前来修于三乘。所有勤苦。乃成虚浪。于此大小两楹之间不达。所以悔恨也。佛当为除断者。若有如上之疑。佛今当为之除。如下文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是则本无三乘。由众生言佛道长远。生于怯弱。乃不获已。而权说三乘。虽说三乘。意元在一。故向来说有三乘。亦无有失。今说一乘。乃本来是实。又有何失。此即除其疑也。若有如上之悔。佛今当为之断。如下文云。千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又云汝等所行。皆菩萨道。既前之所行。是菩萨道。而当作佛。则今之得闻。固不失。前之所行。亦不虚。此即断其悔也。疑悔既断。实信自生。是乃结判今经断疑生信为用。更可知矣。若论教相。只是分别上之名等四重。不待言而自具矣。是以天台智者大师。释此经题。用于五重玄义。所谓第一释名。则以法喻为名。乃至第五判教相。则以醍醐为教相。本出于此。故玄义通说七章中之引证。引此文以证五重耳。文殊初以惟忖。次以证验。三以结判。使弥勒等疑念顿息。可谓善以问答者矣。已上虽有通别二序不同。总是为一经之由致。由致既彰。正宗宜起。故次即方便品去。说正宗也。释序品竟。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二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三

  姚秦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奉 诏译

  天台教观 一松大师 讲录

  清 东瓯释氏 晓柔广和 编定

  妙法莲华经方便品第二

  品题名方便者。究其所由。如下文略开权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故即名此品为方便也。又略显实云。诸佛法久后。要当说真实。何以不名真实。而言方便。盖若言真实。则但得其近。而失于远也。但得能开。而失于所开也。四十年前。所说方便是远。今日法华。所说真实是近。方便为粗是所开。真实为妙是能开。所以若名真实。则但得今日之近。而失四十年前之远。但得能开之妙。而失所开之粗。今言方便。不唯得昔日之远。亦不失今日之近。何者。岂有法华。而失于法华乎。又不唯得于所开之粗。亦不失能开之妙。何者。若无所开之粗。则不显能开之妙故也。又一经所明。唯是真实。而最初正宗之品题。则言方便。正显真实。无别真实。即方便而是真实也。此盖经家妙体佛意。故名此品为方便也。立题之意如是。今当解释其义。方即法也。便即用也。谓善用偏法。以逗偏机。善用圆法。以逗圆机。而名方便。此则偏是偏。圆是圆。乃秘而非妙。谓三乘五教。本来是权。不逗圆机。唯逗偏机。故秘之而不说为权。谓一佛乘。本来是实。不逗偏机。唯逗圆机。故秘之而不说为实。此则权实各不相即。仍是秘而非妙。若作此解。非今经之方便。乃他经之方便也。若言方便是门。能通真实。此则秘堪入妙矣。然能由秘入妙。而犹有能通所通。而非秘全是妙。亦非今经之方便也。今经方便者。方即秘也。便即妙也。妙达于方。即是真秘。是名方便品。言妙达于方者。初之秘而非妙。乃妙隔于秘。两不相通。次之由秘入妙。乃妙引于秘。又非全体相即。今则秘全即妙。而妙达于秘。而全秘是妙。妙外无秘。全权是实。实外无权。权实不二。秘妙一体。才是今经方便之义也。故云方便品。释品题竟。

  △品文分为二。初经家叙。

  尔时世尊。从三昧安详而起。告舍利弗。

  尔时者。即弥勒发问之后。文殊酬答方毕之时也。三昧即无量义处也。言安详而起者。安详即从容不迫之谓。如来入定。为欲冥理而观乎机。今则内冥于理。而理已冥。外观乎机。而机已熟。故从定安详而起也。告舍利弗者。告即诏告。所以从定而起。即诏告者。有二义。一是施化次第。二是乘机宣演。施化次第者。凡是诸佛设化。有形声二教。如上如来现瑞。一番表报。已是施于形教。而法华之实相妙理。全体显著。若上根之人。则能目击道存。睹影知形。自能为之领解。若中下之流。则犹然未晓。还须声教以为发明。故从定起。而诏告也。乘机宣演者。谓如来已现种种之瑞。四众观之。各各生疑动念。疑念既生。则大机发动。故乘其大机之发。而为宣演诏告也。然不告余人。而独告舍利弗者。亦有二意。一以舍利弗。是小乘中。智慧第一。今欲开彼小智。即是佛之知见。而成大智。故独告之。二以舍利弗。从二万亿佛所。曾受大化。到今日法华会上。大机先熟。则堪入佛之知见。故先告也。

  △二如来叹二。初略开权显实。二汝已殷勤三请下。广开权显实。初二。初正略开显。二尔时大众下。腾疑致请。初二。初长行。二偈颂。初二。初叹权实智。二叹权实境。初二。初叹诸佛二智。二叹释迦二智。初三。初叹。

  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门。难解难入。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知。

  此如来从三昧起。最初即叹诸佛智慧者。以由今经。欲令众生。咸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而佛之知见无他。即诸佛所有之智慧是也。今既欲令众生咸得闻此。故先叹之。又佛之知见。甚为深远。若不先叹。而直说之。恐闻者。不能深心信受。故先叹之。又叹诸佛释迦二智。为下广略二番开权显实作张本。以诸佛权智是妙。故能开于权。实智是妙。故能显于实也。初言诸佛智慧甚深无量。是叹实智。诸佛者。即十方三世一切诸佛也。智慧二字。若一往合论。智即是慧。慧即是智。若分而释之。智能分别事理。慧能决断粗妙。言甚深。是举其竖深。言无量。是举其横广。然诸佛实慧。似不可以深广言之。但无可以为称叹。故借此形容耳。此叹诸佛之实智也。其智慧门。是叹其权智。言门者。以权智能通实智。故称权智。为实智之门。谓诸佛实智。既甚深而无量。即其权智。亦不易解易入易知也。一切声闻下。是出不知之人。盖诸佛之智。虽云是权。乃与实智同体。二乘之智。乃偏小一切智。故不能知。所以华严。则如聋若哑而不知。阿含。则保证偏真而不知。方等。则但念贫事而不知。般若。则无心希取而不知。至于今日。闻略开显。尚然腾疑。所以一切声闻支佛。皆不能知。盖二乘尚不知己智是权。又何能知诸佛权智耶。权智尚不能知。又何能知诸佛实智耶。

  △二释。

  所以者何。佛曾亲近。百千万亿。无数诸佛。尽行诸佛。无量道法。勇猛精进。名称普闻。

  佛曾亲近等者。是释实智。谓诸佛实智甚深无量者。无他。以由能事诸佛。事佛既多。则闻法亦多。既闻于法。则能依法而能起乎行。故其所有实智。甚深而无量也。诸佛权智难解难入者。以其勇猛而无怯弱。精进而不间杂。有见其形者。有闻其名者。则名称普闻无量世界。故其所有权智。难解而难入也。诸佛既其能亲近无数诸佛。乃至名称普闻。故一切声闻支佛。所不能知。何者。以由如来能亲近百千诸佛。若二乘尚不见有他方佛色。云何亲近。故不能知。如来能尽行诸佛道法。若二乘但念空无相无作。云何尽行。故不能知。如来能勇猛精进。若二乘则闻法既久。身体疲懈。云何精进。故不能知。如来能入生死。教化一切众生。故名称普闻。若二乘则所作已办。不受后有。不能化导群生。而无威德名闻。所以不能知于诸佛二智也。

  △三结。

  成就甚深。未曾有法。随宜所说。意趣难解。

  此结诸佛二智也。言成就甚深等者。是结实智。谓上来称叹诸佛实智。则云甚深无量。释成诸佛实智。则云佛曾亲近百千诸佛。尽行无量道法。总之能成就甚深未曾有法故也。以其能成就未曾有法。故所有实智。自得甚深而无量也。言随宜所说等者。是结权智。谓上称叹诸佛权智。则云难解难入。释成诸佛权智。则云勇猛精进。名称普闻。总之能随宜所说。意趣难解故也。以其随宜所说。故所有之权智。自然难解而难入也。言难解者。谓诸佛随人天之宜。则说戒善。随二乘之宜。则说谛缘。随菩萨之宜。则说六度。然虽说于戒善谛缘六度。其意唯欲一切众生。咸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元不在于戒善谛缘六度也。若说戒善。意趣在于戒善。乃至若说六度。意趣在于六度。乃是易解者。今虽说于此。意实在彼。故言难解也。

  △二叹释迦二智。又三。初叹。

  舍利弗。吾从成佛已来。种种因缘。种种譬喻。广演言教。无数方便。引导众生。令离诸着。

  吾从成佛一句。叹实智也。谓诸佛实智。则甚深无量矣。若吾释迦实智。从成佛来。亦复具足。以其成佛是在自行。故叹实智耳。种种下。叹权智也。四教之机为因。四教之法为缘。譬喻有芭蕉水末。干城幻镜。大小乘不同。如科注所明。言种种广演言教者。谓有别圆之机。则演顿之言教。有三藏之机。则演阿含之言教。有四教三教之机。则演二酥之言教。随宜为说。无数方便者。即空有中也。方便虽无数。约其所诠。不出乎三。引导众生令离诸著者。引导凡夫众生。说空方便。令离俗有之着。引导二乘众生。说有方便。令离偏空之着。引导菩萨众生。说空有不二方便。令离中道之着。以种种等是在化他。故叹权智也。

  △二释。

  所以者何。如来方便知见波罗蜜。皆以具足。

  言方便知见具足者。乃权实合明。若分而言之。如来方便波罗蜜具足。是释权智。谓上云种种因缘等者。由我具足方便波罗蜜故也。如来知见波罗蜜具足。是释实智。谓上云我成佛来。由我具足知见波罗蜜故也。如来知见者。三智一心中照。名如来知。五眼一眼中见。名如来见也。

  △三结。

  舍利弗。如来知见。广大深远。无量无碍。力。无所畏。禅定。解脱。三昧。深入无际。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如来知见等。是结实智。盖实智之体。横则充乎法界之边涯。故言广大。竖则彻于三际之元底。故言深远。上叹实智。则云成佛已来。释实智。则云如来知见波罗蜜皆已具足。总由如来知见广大深远。故能如是。无碍下。是结权智。义如科注。叹权实二智竟。

  △二叹权实境四。初明如来之所说。

  舍利弗。如来能种种分别。巧说诸法。言辞柔软。悦可众心。

  如来能种种等者。谓上称诸佛及我释迦之二智。能如是者。以由能证妙境故也。既能证乎妙境。则能如其所证。而为分别演说。故言如来能种种分别等也。言巧说诸法者。谓从于所证实相之境。而能分别种种诸法。对著有之众生。则巧说空法。令其不著于有。对着空之众生。则巧说有法。令其不著于空。对着中之众生。则巧说空有之法。令其不著于中也。言辞柔软者。盖所说诸法。本从一实相中演出。虽则不同。究其旨归。皆与实相。而不相违故有所说诸法之言辞。皆柔和而软顺也。悦可众心者。既所说诸法。皆顺实相。则能令众生。从于诸法。便得见实相。故众心悦也。

  △二明如来之所证。

  舍利弗。取要言之。无量无边。未曾有法。佛悉成就。

  取要等者。谓如来能如是巧说诸法。悦可众心者。而由全体证得。然亦不能广为发明。但取其要而言之。良繇无量无边法。佛悉成就故也。无量明其竖深。无边明其横广。盖权实不二之妙境。竖则彻于三谛。横则穷乎十方。故云无量无边。此未曾有法。则如其所证而巧说者。故能悦可众心矣。

  △三明如来全证众生之所具。

  止舍利弗。不须复说。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

  止舍利弗。有二意。一以未曾有法。唯证乃知。非言可了。二以未曾有法。众生所具。何须更言。是故止也。所以下。释明不须复说之意。谓止汝者。以由佛所成就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故也。然虽唯佛究尽。复是众生之所本具。众生既具。则人人本有者。所以不须复说也。第一希有难解之法者。即指权实不二之妙境也。以其超于九界三乘之上。故言第一。非九界三乘之所能证。故言希有。非九界三乘之所能知。故言难解。盖此妙境。虽一切众生所具。然全体在迷。唯佛究尽。故称第一。故称希有。故称难解也。此与上无量无边未曾有法。言虽有异。而权实不二之理境一也。唯佛究尽者。正指妙觉究竟耳。以佛有六即不同。此妙法。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得也不为高。失也不为下。而一切众生。全体具足。本来即是。此理即佛也。乃至因穷果极。智满断圆。惑究竟尽。德究竟显。今既言唯佛究尽。此正究竟即佛也。

  △四明众生。全具如来之所证。

  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

  诸佛所证者何。即诸法实相权实不二之妙境也。言诸法者。若一往而论。有世间法。有出世法。有有漏法。有无漏法。有染污法。有清净法。有凡夫法。有圣人法。此以众生情见观之。则差别不同。若再往而言。即世间而是出世间。即有漏而是无漏。即染是净。即凡是圣。举一法。则法法皆真。举一相。则相相皆实。故言诸法实相也。若更克实推之。诸法者。有众生假名之法。有五阴实法之法。有国土依报之法。此法全体。即空假中。故言诸法实相也。然诸法是权。实相是实。诸法而是实相。乃即权是实。实相而是诸法。乃即实是权也。所谓下。释明诸法实相也。是故牒云诸法如是相。结云本末究竟等。等于实相也。今约四番。释此一文。初训字释。言相者。相以据外。揽而可别。名之为相。言性者。性以据内。自分不改。名之为性。主质为体。功德为力。构造名作。资始曰因。助成曰缘。酬因曰果。感果曰报。本即是相。末即是报。究竟等者。皆实相也。

  二约事释。盖此十如。现前有情无情。任其千差万别。无有不具者。就其近者言。即香之炉。烛之台。皆有具此十如。今且约炉。为论其相。即水火铜韛等物。悉皆已具。将欲成炉之相。非谓口如是方。而腹如是圆。傍有耳。底有足为相也。盖相即兆端之义。亦是表报之谓。故天台云。如人未祸。痞色先彰。为如是相也。坚固而自分不改。即炉之性。以铜为其主质之体。能盛藏为之力。焚香即其作。将欲造炉。是其因。水火人工以助成。即是缘。成炉已。是其果。而受炉之用。即其报也。一炉既尔。推余亦然。莫不皆有。具此十如也。

  三约读文释。谓若作是相如。乃至是报如。如名不异。即空义也。若作如是相。乃至如是报。名字施设。即假义也。若作相如是。乃至报如是。如于中道之是。即中义也。究竟空。则一切俱空。究竟假。则一切俱假。究竟中。则一切俱中也。

  四约一念三千释。谓介尔心起。必落一界。一界法尔。具有十界。十界则具百界。一界具有十如。百界则有千如。更约假名众生。实法五阴。依报国土。则有三千。此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一念心起。法尔具足。三千不在前。一念不在后。一念不为少。三千不为多。三千既一念心具。而心无心相。即空也。虽无心相。而三千宛然。即假也。宛然之处。元不可得。不可得处。元是宛然。即中也。既全体即是三谛。则随举一法一相。无非真实。所以为之诸法实相也。此诸法实相。乃众生之本具。是诸佛之证得。为一化之根源。作五时之纲领。故一经之要关。不出于此。所以三周法说。说此诸法实相。喻说。喻此诸法实相。因缘说。亦说此诸法实相。乃至流通。亦流通此之诸法实相权实不二之理境也。故荆溪云。的指理境。出自法华。即此也。上叹二智。分诸佛释迦。各分权实。欲令众生开佛之知见也。叹二境。欲令众生知诸法实相也。此自开显前。而预明之。所以启方便之钥也。

  △二偈颂二。初正颂。二开显。初又四。初颂权实智。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世雄不可量。诸天及世人。一切众生类。无能知佛者。佛力无所畏。解脱诸三昧。及佛诸余法。无能测量者。本从无数佛。具足行诸道。甚深微妙法。难见难可了。于无量亿劫。行此诸道已。道场得成果。我已悉知见。

  世雄不可量者。谓如来具有权实不二妙智之体。充遍法界。故称不可量也。既具此智。则无德不显。无惑不破。故称世雄。余如疏(云云)。

  △二颂权实境。

  如是大果报。种种性相义。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

  言大果报者。大即妙也。以其权实不二故。是事者。即指十如理境也。天台云。十如。乃十界因果之法。因果即事也。又从理而发乎事。由事而显乎理。则全事即理。全理即事。故亦可言事也。

  △三颂其不知。又二。初拣能知。

  诸余众生类。无有能得解。除诸菩萨众。信力坚固者。

  △二拣不知。又二。初拣二乘。二拣菩萨。初分二。初总拣。

  诸佛弟子众。曾供养诸佛。一切漏已尽。住是最后身。如是诸人等。其力所不堪。

  曾供养者。言过去。一切漏尽。举现在。住最后身。语未来。子缚已断。故漏已尽。果缚犹存。故住最后身。以此一生之后。更不复受身也。

  △二别拣二。初拣声闻。

  假使满世间。皆如舍利弗。尽思共度量。不能测佛智。正使满十方。皆如舍利弗。及余诸弟子。亦满十方刹。尽思共度量。亦复不能知。

  文有二番。初假使。次正使。盖身子。虽云智慧第一。乃声闻小乘之智。自不能知佛权实二智。故假使正使二番。皆拣不能测也。言余弟子者。即迦叶目连等也。

  △二拣辟支。

  辟支佛利智。无漏最后身。亦满十方界。其数如竹林。斯等共一心。于亿无量劫。欲思佛实智。莫能知少分。

  言利智者。声闻则须知苦。方断于集。支佛则直观因缘生起还灭。不须先知于苦。又能更侵习气。故比声闻为利矣。

  △二拣菩萨二。初拣新发意。

  新发意菩萨。供养无数佛。了达诸义趣。又能善说法。如稻麻竹苇。充满十方刹。一心以妙智。于恒河沙劫。咸皆共思量。不能知佛智。

  新发者。非谓新发菩提心。乃指藏教三十四心。于树王断见思之菩萨。及通教以一念相应慧。断余残习之菩萨也。以其见真。为新发意耳。义趣者。教之所诠曰义。义之所归曰趣。妙智者。非实相妙智。乃藏通两教菩萨。所诠之一切智也。比于世智辩聪为胜。故称妙耳。

  △二拣不退转。

  不退诸菩萨。其数如恒沙。一心共思求。亦复不能知。

  言不退者。乃指别教位不退。及行不退也。若念不退。已属登地。证与圆同。自不应拣也。

  △四颂其能知。

  又告舍利弗。无漏不思议。甚深微妙法。我今已具得。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此颂能知者。即十方诸佛。及我释迦也。总由如来。不思议权实智境。唯证乃知。所以从别地前。皆拣其不知耳。若能知之。何须略广两番开显也。

  △二开显。先略者。一令上慢结系珠缘。二令当机生疑动执。三作广开显张本。颂分二。初略显实。

  舍利弗当知。诸佛语无异。于佛所说法。当生大信力。世尊法久后。要当说真实。

  佛语无异者。以诸佛出世。虽有近远彼此之不等。而先权后实。其道是同。故能诠之语。无有异也。既无有异。自当生信。然非大信之力。不能无疑。故不但生信而已。当生大信力耳。久后者。四十余年之后也。

  △二略开权。

  告诸声闻众。及求缘觉乘。我令脱苦缚。逮得涅槃者。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众生处处着。引之令得出。

  昔不言三乘是方便。则权门闭矣。今言三乘是方便。则权门开矣。逮得涅槃者。指六度菩萨也。二乘则已得涅槃。六度菩萨。伏而未断。故言逮得。众生处处着二句。释施权之意。谓诸佛何不直说一实。必先以方便。施三乘之权。故释云。诸佛本欲说实。良繇众生无不执着。故须三权先引之。处处著者。六道著有。二乘着空。偏渐菩萨着中。大如敝絮入棘。非他力莫脱。故须方便令出耳。

  △二腾疑致请。此有三止三请。初尔时大众下。舍利弗。约疑念请。谓世尊何因何缘。毁勤称叹甚深微妙难解之法。今者四众咸皆有疑。惟愿世尊敷演斯事。此由如来上云止舍利弗。不须复说。第一止而生。如来则又以为天人惊疑而止也。二重白佛言下。舍利弗。又约根种请。谓是会无数百千众生。曾见诸佛。诸根猛利。闻佛所说。则能敬信。此由如来谓天人惊疑。第二止而生。如来则又以为增上慢比丘而止。谓不独天人惊疑。即上慢比丘。闻亦不信。故云若说是事。增上慢比丘。将坠于大坑。三佛复止下。舍利弗。更约受化请。谓有无数众。闻必能信。而曾受化者。当为其说。故云今此会中。如我等比。百千万亿。世世已曾从佛受化。如此人等。必能敬信。此由如来谓上慢比丘。第三止而生也。盖如来。初以惟证乃知而止。二以天人惊疑而止。三以上慢比丘而止。当机初约疑念而请。二约根种而请。三约受化而请。此三止三请。皆从广至狭。从远至近也。然通究如来三止之意。唯在众生闻不能信。何者。盖如初云唯证乃知。故广明一切众生乃至不退菩萨皆不能知。知尚不能。闻岂能信。次云天人惊疑。既其惊疑。必不信矣。三云。诸增上慢者。闻必不敬信。岂非三止之意。唯在众生闻不能信乎。又通究当机三请之意。唯在众生闻必能信。则翻如来之意。故初云。合掌以敬心。欲闻具足道。既敬而欲闻。岂不信耶。次云。闻佛所说。则能敬信。三云。如此人等。必能敬信。岂非三请之意。唯在众生闻必能信乎。此系三止三请之大旨。不可不知者。今分文为三。初约疑念请。二舍利弗重白佛言下。约根种请。三佛复止舍利弗下。约受化请。初又二。初当机请。二尔时佛告下。如来止。初又二。初长行。二偈颂。初二。初经家叙疑。

  尔时大众中。有诸声闻。漏尽阿罗汉。阿若憍陈如等。千二百人。及发声闻。辟支佛心。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

  诸声闻者。是举其类。漏尽者。是叹其德。阿罗汉。是明其位。阿若憍陈如等。是例其名。千二百人。是出其数。此是无学者。及发下。是明有学也。然此中但云二乘疑。不云菩萨及凡夫者。以二乘不唯有疑。更兼有执。菩萨凡夫。虽亦有疑。而无其执。故但云二乘。不云菩萨及凡夫也。盖二乘保证。故有执。今睹现瑞。及略开显。故有疑。菩萨凡夫。昔未证真。故其无执。今睹现瑞。亦有疑耳。

  各作是念。今者世尊。何故殷勤称叹方更。而作是言。佛所得法。甚深难解。有所言说。意趣难知。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及。

  各作念等者。是疑佛今所说之法。疑佛。欲有从于佛。此乃大机发动也。有人解云。二乘自谓所证与佛无异。今云唯佛究尽。二乘不知。所以不无疑焉。若作此解。则与下文有违。下舍利弗领解云。云何如来。以小乘法。而见济度。又四大弟子领解云。不复进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但念空无相无作。观此。则二乘本知佛是大乘。自是小乘。佛是已证菩提。自但无心进求。云何言二乘与佛所证无异。而生疑耶。今言。二乘闻佛赞叹如来权实智境。已知是妙矣。但不知何故。不为直尔赞叹。而必须先说法。又入定。雨华。动地。放光。现种种瑞。殷勤之后。方为赞叹。故云今者世尊何故殷勤等也。

  佛说一解脱义。我等亦得此法。到于涅槃。而今不知。是义所趣。

  佛说等者。乃疑己所证。而欲改于己。此乃小障自除也。谓如来昔日。为我等说于空无相无作解脱之法。我等依之修习。已得有余涅槃。然演说之时。但直尔说之。无有如是殷勤赞叹。则验知是小。今既如是殷勤赞叹。必知是大。若依之修习。必得证于无上涅槃。但我今者。虽欲修之。不知其义趣向。故云佛说一解说等也。言不知所趣。盖欲趣之。而未知向何得趣耳。问。下领解陈词。乃悟后所说。岂非未悟之前。自谓与佛无异。既悟之后。方知自是小乘。今生疑动执。正在未悟之前。云何以悟后之语。而得破他。答。领解虽是悟后所说。乃追叙昔日未悟之事。故舍利弗云。我昔从佛闻如是法。乃至云。我常独处山林树下。若坐若行。每作是念。云何如来。以小乘法而见济度。四大弟子云。世尊说法。往昔既久。我时在座。身体疲懈。但念空无相无作。乃至云。三藐三菩提。不生一念好乐之心。岂非皆追叙昔日之言乎。是则昔日未悟之前。已知自是小乘。故于方等。闻骂不瞋。内怀渐愧。于般若。自知萤火不及日光。敬伏之情。倍更转熟。岂至今日通泰之后。反谓与佛无异。又既悟之后。则知二乘全即佛乘。岂闻开显。反知自是小耶。只由二乘。前见放光现瑞。今闻称叹智慧。则疑今所说是大。疑昔所证是小。此正大机发动。所以虽欲修大。未知所趣为疑耳。岂可自谓与佛无异。闻佛所说而生疑耶。

  △二当机正问三。初正发问。

  尔时舍利弗。知四众心疑。自亦未了。而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缘。殷勤称叹。诸佛第一方便。甚深微妙难解之法。

  尔时等者。亦经家叙也。世尊去。方是发问。言第一方便者。乃同体即权是实之方便也。此中就文推意。亦有二。初何因何缘殷勤称叹诸佛第一方便难解之法。是问上所叹诸佛。及夫释迦之权智权境也。二何因何缘殷勤称叹诸佛甚深微妙难解之法。是问上所叹诸佛。及夫释迦之实智实境也。良繇权实虽殊。同属称叹。所以第一方便之权。甚深微妙之实也。此系身子巧慧。经家巧集耳。

  △二述问意。

  我自昔来。未曾从佛。闻如是说。今者四众。咸皆有疑。

  我自者。则言昔来未闻。四众者。则言今亦有疑。文属互显。我昔未闻。今则有疑。众今有疑。则昔亦未曾闻也。

  △三请说法。

  惟愿世尊。敷演斯事。世尊何故。殷勤称叹。甚深微妙难解之法。

  演斯事者。谓如来殷勤称叹第一方便之法。及以甚深微妙之法。愿为敷演。其何因何缘也。又谓如来上来说法之后。而入于定。乃至放光。现种种瑞。如是表报。必有莫大之因缘。今出定来。但称叹诸佛权实智境。犹未说表报因缘。故愿敷扬宣说也。世尊何故等。正释也。前正问。有第一方便之权。甚深微妙之实。今请说。但言甚深微妙。正显权实相即。唯是一实。则知身子权现有疑。而未尝不知也。

  △二偈颂三。初颂正发问。

  尔时舍利弗。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慧日大圣尊。久乃说是法。自说得如是。力无畏三昧。禅定解脱等。不可思议法。道场所得法。无能发问者。我意难可测。亦无能问者。无问而自说。称叹所行道。智慧甚微妙。诸佛之所得。

  初半行是总标。问叹诸佛释迦二智也。言慧日者。法喻兼举也。如来具有权实二智。则无所不照。如世之日轮一般。故称慧日。自说下一行。是问叹权智。上叹释迦权智结云。无量无碍力无所畏等。故今颂云。自说得如是等也。道场下一行。是问叹释迦实智。上叹释迦实智云。吾从成佛已来。结云。如来知见。广大深远。故今颂云。道场所得法等也。无问下一行。是问叹诸佛二智。上叹诸佛实智云。甚深无量。释云。尽行诸佛无量道法。故今颂云。称叹所行道。上叹诸佛权智云。其智慧门。难解难入。故今颂云。智慧甚微妙等也。

  △二颂述问意。

  无漏诸罗汉。及求涅槃者。今皆堕疑网。佛何故说是。其求缘觉者。比丘比丘尼。诸天龙鬼神。及乾闼婆等。相视怀犹豫。瞻仰两足尊。是事为云何。愿佛为解说。于诸声闻中。佛说我第一。我今自于智。疑惑不能了。为是究竟法。为是所行道。

  初无漏下三行。颂上四众咸皆有疑。上略言四众。今广明三乘八部。今既有疑。故云佛何故说是。正显昔未曾闻也。于诸下行半。颂上我自昔来。未曾从佛闻如是说。昔既未闻。故我今于智不了。正显今有疑也。佛说我第一者。以其小乘中智慧第一耳。为是究竟法二句。正明不能了也。谓如来昔日。为我等说。空无相无作究竟之法。我等已得证入。说戒定慧所行之道。我等已得修习。今如来无问自说。又称叹诸佛第一方便甚深微妙之法。我于此不能裁决。未知从何修入。故云疑惑不能了等也。

  △三颂请说法。

  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愿出微妙音。时为如实说。诸天龙神等。其数如恒沙。求佛诸菩萨。大数有八万。又诸万亿国。转轮圣王至。合掌以敬心。欲闻具足道。

  佛口下一行。二乘请说。诸天下二行。大众请说。言所生子者。从佛闻法。而得生长法身。润泽慧命。能绍如来家业。乃称佛口所生也。有大小不同。今已断见思。已出分段。为小乘佛子也。时为如实说者。谓如来上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则知昔日所说。是虚而非实。又言诸佛法久后。要当说真实。则知今日若有所说。必是实而非虚。然逗留四十余年。可谓久矣。是其时矣。故愿世尊。应其时。而作如实之说也。以不异名如。无虚曰实。如彼实相而说。故名如实说。次诸天下二行。是结菩萨及八部四众请说也。言具足道者。二乘昔日所修之观。但是偏空。所显之理。但是真谛。所破烦恼。但是见思。所断生死。但是分段。是则不得名具足之道。若三观圆修。三谛并显。五住俱破。二死皆离。乃名具足之道也。

  △二如来止。

  尔时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须复说。若说是事。一切世间。诸天及人。皆当惊疑。

  尔时如来。双言止者。谓上以非言可了。故止不说。而汝则以四众有疑而请。然我之意。不若止而不说为妙。故言止止不须复说。次若说下出意。何以不说为妙。谓我若说之。有益于人天。则自当为说。今不说则已。若一说之。则一切人天。皆当惊而生疑。既疑则不能信。不信则生谤。生谤则堕苦。此则不唯无益于人天。反有损于人天矣。所以止止不说也。

  △二约根种请二。初长行。二偈颂。初二。初正请。

  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愿说之。惟愿说之。

  双言惟愿说者。谓我以四众有疑而请。佛必以人天有疑而止。在我之意。还愿如来说之。故言惟愿(云云)。

  △二出意。

  所以者何。是会无数。百千万亿。阿僧祇众生。曾见诸佛。诸根猛利。智慧明了。闻佛所说。则能敬信。

  意谓我再请佛说者。无他。若会中皆惊疑不信。则如来不说可也。我观会中。有无数百千亿阿僧祇众生。论其过去。则曾见诸佛。论其现在。则诸根猛利。智慧明了。若曾见诸佛。则其宿种是胜。若猛利明了。则其现因是强。不闻说则已。若闻佛说。则不唯不生惊疑。且能生于敬信。故请如来说也。

  △二偈颂二。初颂正请。

  尔时舍利弗。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法王无上尊。惟说愿勿虑。

  言法王者。于诸法中。得大自在也。谓如来四十年前。欲施权即施权。欲隐实即隐实。今日灵山高会。欲开权即开权。欲显实即显实。此权实法中。若施。若开。若隐。若显。无不自在。故称为法王也。

  △二颂出意。

  是会无量众。有能敬信者。

  △三约受化请二。初标明止意。二正明受化。初二。初长行。

  佛复止舍利弗。若说是事。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当惊疑。增上慢比丘。将坠于大坑。

  若说等者。谓我以天人惊疑而止。汝更以见佛根利而请。然我观之。若说是事。不唯人天为之惊疑。即比丘中。有增上慢者。闻亦不信。且必生谤。将坠大坑。我故复止不说也。言将者。乃未然之谓。盖不说则已。倘或说之。因闻而后生谤。生谤而后坠苦。故云将耳。

  △二偈颂。

  尔时世尊。重说偈言。

  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诸增上慢者。闻必不敬信。

  我法难思者。若所说之法。权是权。实是实。三是三。一是一。犹是可思者。今所说法。乃即权是实。即三是一。三一圆融。权实不二。乃不可思者。思既难思。说岂易说。故曰止止等也。若纵说之。而上慢者。必不能信。我故复止不说。上言将坠大坑。此言闻必不信。坠由不信。不信必坠。盖长行。言其不信之果。偈颂。举其坠坑之因。文亦互显耳。

  △二正明受化二。初长行。二偈颂。初二。初正请。

  尔时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愿说之。惟愿说之。

  谓如来虽以上慢比丘。闻不敬信而止。然我观此会中。岂唯无数众生曾见诸佛。即世世亦从我佛受化。则自能敬信者。故惟愿世尊。为此等众而说也。

  △二出意。

  今此会中。如我等比。百千万亿。世世已曾。从佛受化。如此人等。必能敬信。长夜安隐。多所饶益。

  意谓既世世从佛受化。则不但见诸佛而已。故必能信也。问。世世从佛受化。及曾见诸佛。若下文如来述成之后。方知佛昔于二万亿佛所。常为教化。今舍利弗。云何便言曾见诸佛。及世世受化耶。答。此亦无他。总由前来发起序中。文殊云。过去灯明佛。说法华时。我为妙光。弥勒为求名。舍利弗。因此推之。则知彼佛说经之时。非独妙光求名而已。今现在无数百千众生。亦必预会。既在灯明佛会。亦在余佛会矣。故上言曾见诸佛。既在诸佛之会。亦在释迦会矣。故今言世世已曾从佛受化也。言长夜安隐者。谓如来若说真实大法。如此人等。必能敬信。纵不能依之修习。破于无明。而已纳种在怀。了知必当成佛。虽处无明长夜。犹为安隐也。若能依之修习。必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其丰饶利益也多矣。故云多所饶益耳。

  △二偈颂二。初颂正请。

  尔时舍利弗。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无上两足尊。愿说第一法。

  第一法者。由前如来略开权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故知昔日所说之三乘。既是方便。则非第一法矣。又略显实云。世尊法久后。要当说真实。故知今日当说。既是真实。则是第一法矣。故愿世尊而说也。

  △二颂出意。

  我为佛长子。惟垂分别说。是会无量众。能敬信此法。佛已曾世世。教化如是等。皆一心合掌。欲听受佛语。我等千二百。及余求佛者。愿为此众故。惟垂分别说。是等闻此法。则生大欢喜。

  谓我既为佛长子。自能信佛所说。故曰我为(云云)。更有无量之众。亦能信佛所说。无他。良繇世世佛曾教化故也。故曰是会(云云)。是则增上慢者。固有不信。而是等比丘。必能敬信。故愿为说之。又为佛长子者。盖所说法。既曰第一。无非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佛之知见无他。即如来智慧是。今舍利弗。于小乘中。智慧第一。若一开显。即小乘智慧。便是如来智慧。故得为佛长子。则知前佛子。尚属小乘。今长子。义在大乘矣。生大欢喜者。所闻之法。既是真实。则非小法。既是大法。所生欢喜。亦复是大。而非小也。已上略开显竟。

  △二广开权显实。有三。初从此去。为上根法说一周。二从第二卷譬喻品。尔时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今无复疑悔下。为中根喻说一周。三从第三卷化城喻品去。为下根因缘说一周。初法说为五。初如来正说。二从第二卷初尔时舍利弗下。当机陈领。三从第二卷尔时佛告舍利弗下。如来述成。四从第二卷舍利弗汝如来世下。上根得记。五从第二卷尔时四部众下。四众欢喜。初又二。初长行。二偈颂。初三。初许说。二受旨。三正说。初三。初顺许。

  尔时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殷勤三请。岂得不说。

  尔时者。即舍利弗。第三约受化请。偈颂方毕之时也。

  △二诫许。

  汝今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

  此先诫其生于三慧。然后许其说也。谓听则言谛。思则言善者。以今昔所说。皆由如来金口而宣扬。昔日是权。今日是实。若不谛听而善思。则何能分别。又昔日之权。全即今实。今日之实。亦即昔权。须心专一。方能了知。是故诫其听则当谛。思念则当善也。分别解说者。谓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及我释迦。虽出现于世。有远近彼此不同。莫不皆先为实施权。次开权显实。后废权立实也。

  △三正许二。初经家叙退。二如来拣许。初又二。初标叙。

  说此语时。会中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五千人等。即从座起。礼佛而退。

  说此语时者。即说顺诫二许方毕之时也。五千退者。有显密二义。显由如来上之略为开显。内心已是不信。更闻佛止舍利弗。有增上慢比丘。将坠于大坑之语。心又动念。故至此佛许分别解说。自当退席矣。密者。如下偈云。佛威德故去。乃如来威德之力。密令其去。所以礼佛而退也。

  △二出意。

  所以者何。此辈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谓得。未证谓证。有如此失。是以不住。世尊默然。而不制止。

  谓五千退去。其意在何。盖由此等罪重。及增上慢也。有罪。则不能闻此大法。增上慢。则虽闻而不能信。又由世尊默然不制止。所以而退也。罪根上慢。即显退义也。默不制止。即密退义也。言罪根深重者。由种子而发现行。还以现行。而熏种子。此是种现交加。展转不已。故其罪根不唯深。而且重也。佛不制止者。有人疑云。如来说此妙经。欲令一切众生。咸得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今五千退去。而不制止。使其不闻大法。将无如来于大悲似犹有阙耶。然正唯佛不制止。乃是如来之大悲也。既是上慢。闻必不信。不信必生谤。生谤必堕苦。虑其堕苦。故不制止。又已闻略开显。亦得作将来熟脱之缘。去则有益。而住有损。故不制止。岂非如来之大悲乎。

  △二如来拣许二。初正拣。

  尔时佛告舍利弗。我今此众。无复枝叶。纯有贞实。舍利弗。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

  拣分二意。初拣会众。言无复枝叶者。枝为干之余。欲成大器。非枝条所能。而况叶乎。彼上慢之人。机缘未熟。不能成无上法器。今既退席。则会中无复枝叶。而纯有贞实矣。次拣退席。言如是上慢之人退去。在会众固佳。在彼亦复佳。盖彼既前已闻开三显一略说。如纳种在怀。日后终证圆果。而现前又得免生谤堕坑之苦。是虽退而实进也。故曰退亦佳矣。非为住者幸。正为退者幸也。南山云。五千退席。为进上慢之俦。意亦犹是。

  △二更许。

  汝今善听。当为汝说。

  △二受旨。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虽者。儒训应速。无疑之词。今但应速而已。疑则未能无耳。盖曾子。已闻一贯之说。故得无疑。今身子。但闻许说。而未闻正说故也。

  △三正说为三。初叹法妙。

  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诸佛如来。时乃说之。如优昙钵华。时一现耳。

  如是者。乃指法之词。前即指乎诸法实相。后即指乎佛之知见。诸法实相。则权实不二。佛之知见。则生佛一体。故皆名妙也。时乃说者。法本无时。因机而有。四十年前。大机未熟。则非其时。故不为说。今法华高会。大机既熟。则是其时。故乃说之。又施三已后之时。方乃说此妙法。故云时乃说之。如优昙钵华等。举喻也。梵语优昙华。此云灵瑞。亦云应瑞。三千年一开。华若开时。金轮王出。故名灵瑞及应瑞耳。今四十年后。才说妙法。一切众生。皆得成佛。佛。法王也。金轮。人王也。人法虽殊。王义是同。故引喻之。

  △二诫不虚。

  舍利弗。汝等当信。佛之所说。言不虚妄。

  不虚妄者。四十年前。及今日所说。虽皆同出金口一音。而昔者是权。今者是实。若权若实。皆不虚妄。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故权不虚妄也。诸佛法久后。要当说真实。故实不虚妄也。所以诫信不虚者。令其断权疑。生实信也。本门云。汝等当信解如来诚谛之语。亦是诫信不虚。令其断近疑。生远信。则知凡说大法。必须劝信。所以下文。身子领解中。有将非魔作佛等语。

  △三正开显三。初总明诸佛。二别明三世。三重明释迦。初又二。初正明诸佛。二结显十方。初又三。初明开权显实。二明为实施权。三明废权立实。初六。初标定。

  舍利弗。诸佛随宜说法。意趣难解。所以者何。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演说诸法。

  先明诸佛开权。举释迦方便释之。言无数方便。至演说诸法者。即说权法也。权法全体即实。故诸佛随宜所说。亦复全体而实。然意趣难解。故以释迦方便。释成诸佛之权耳。诸佛随宜所说者。谓随人天之宜。则说戒善。随二乘之宜。则说谛缘。随菩萨之宜。则说六度。此等随宜所说。皆是权也。若开显之。全体即实。则知所说。虽在戒善谛缘六度。其意趣。唯在一乘。故言意趣难解。诸佛说权如是。所以下释也。谓诸佛所说。何以见得难解。如我释迦。以无量无数方便。演说诸法。而意不在诸法。全在一实。故诸佛随宜所说。其意亦是难解。若知我释迦无数方便所说。全体是实。则诸佛所说。虽曰难解。亦可知矣。故曰我以(云云)。演说诸法者。即是从一实相演之。而为二乘五教七种方便等法也。

  △二释明。

  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唯有诸佛。乃能知之。

  此明释迦显实。举诸佛本怀释之。然此与前科。诸佛释迦。互相释成。显道同耳。所以是法二字。从上方便文来。故是实道。唯有二句。是诸佛本怀。谓诸法虽权。权即是实。故非思量等所能解也。何以非思量等能解。如来说有。意不在有。众生即以有解。乃至说中。意不在中。众生即以中解。殊不知有是妙有。一有一切有。乃至中是圆中。一中一切中。如是之义。岂思量等所能解乎。所谓口欲言而词丧。心欲思而虑亡。故云是法(云云)。既非众生思量等能解。毕竟谁可能解。故即云。唯有诸佛。乃能知之。无他。以其全证得耳。唯证乃知。故非众生分别思量所能解也。

  △三正释。

  所以者何。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

  意谓何以见得非众生思量分别能解。唯佛乃知。故释云。诸佛世尊(云云)。盖我之方便。意在即权是实。诸佛出世本怀。唯一大事因缘。是故诸佛本怀。必得释迦方便。乃能开显之也。一大事因缘者。即上诸法实相。即下佛之知见也。实相。则权实不二。知见。乃生佛一如。所以大事一明。即本怀亦畅耳。若分字释。如疏及科注所明。

  △四反徴。

  舍利弗。云何名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

  △五转解。

  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道故。出现于世。

  释此一文。有三番。先别明佛之知见。二合释开示悟入。三重消清净及道。初言知见者。乃是略词。具足应云见闻觉知。在心名知。在眼曰见。三智一心中知。名为佛知。五眼一眼中见。名为佛见。然此知见。本来凡圣一如。生佛平等。但由九界众生全体在迷。致使佛之知见转名众生知见。盖众生或但知有。或但知空。或但知中。此则不能三智圆知。故不得名佛知。但名众生知也。如来不但知有。亦知空。不但知空。亦知中。不但知中。亦知空有。以其能于一心中。而三智圆照。三谛圆显。故名佛知也。又众生所见。或碍而非通。或通而非碍。或唯观俗。或唯知空。此亦不能五眼圆观。故不得名佛见。但名众生见也。如来则能于一眼中。而具五眼用。不同凡夫肉眼碍而非通。乃至不同菩萨唯能观俗。一见一切见。故名佛见也。总之三智圆知。五眼圆见。名为佛之知见也。

  二合释开示悟入。更约四番。一约法。二约喻。三约观。四约位。法若不明。须假于喻。由喻明法。依之成观。观行功成。必能入证。故须约四番释也。

  一约法者。盖佛之知见。生佛平等。但众生则全体在迷。而诸佛则究竟证得。今诸佛欲令一切众生同己所证。故出现于世。而教化云。汝等一切众生。现前所有知见。全体即是佛之知见。众生闻已。即便了知自己知见即佛知见。若未能了知。佛之知见。则为未开。今既了知。即是开佛之知见也。从了知后。更能分别显示。即示佛之知见也。从显示后。而能悟知。如是者为众生之知见。如是者为如来之知见。则众生知见。即如来知见。是为悟佛之知见也。既悟知后。而能证入。即入佛之知见也。然开无所开。即众生知见开之。而成佛之知见。乃至入无所入。即众生知见入之。而成佛之知见。故云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出现于世。乃至云。入佛知见道故。出现于世也。

  二约喻者。如贫人家。有一宝藏。而贫人不自知。邻有智人。知其家有宝藏而告之。贫人闻已。知有宝藏。于是除去沙砾。耘锄草莽。即见宝藏。既见已。更加披剥。即得宝藏显现于前。既显现已。乃知此是金此是银。而一一悟知。既悟知已。即便取之。以为实用也。贫人即喻一切众生。宝藏即喻佛之知见。智人即喻诸佛如来。耘除沙草。即喻开佛知见。宝藏显现。即喻示佛知见。一一悟之。即喻悟佛知见。取为运用。即喻入佛知见也。

  三约观者。以上品寂光。为观境也。既以佛之知见。为所观之境。还以佛之知见。为能观之智。此则以智而照乎境。以境而发乎智。境智相发。即是开佛之知见也。境观分明。能所宛然。历历现前。显示不昧。即是示佛之知见也。达境即观。了观即境。境观双融。能所相即。即是悟佛之知见也。以境涉观。以观入境。能所涉入。境与智相冥。即是入佛之知见也。

  四约位者。更为二番。初通约六即位。二别约四十位。通约六即者。佛之知见。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故一切众生。虽全体在迷。茫然不知。皆悉具足。此是理即佛知见也。若从经卷中见。或从知识边闻。而知此佛之知见。此是名字即佛之知见也。若能如其所闻。而为修习。此是观行即佛之知见也。若观行功成。粗垢先落。于佛知见相应。此是相似即佛之知见也。若登初住已去。分分破无明。又分分显中道。乃至登于等觉。唯是一分生相无明未破。此是分证即佛之知见也。若破此生相无明。究竟登于涅槃山顶。三智圆明。五眼圆见。此是究竟即佛之知见也。二别约四十位者。盖佛之知见。虽通六即。然诸佛出世之意。非但令众生。得名字相似观行而已。唯令登住已去。乃至十地。自能任运流入。从等觉而晋妙觉。所以别约住行向地四十位而释之。言开佛知见。即十住位也。以登初住。即能破一品无明。显一分中道。乃至十住。则已破十品无明矣。至此则分得三智圆证。五眼圆见。而佛之知见。为之开发。故名十住。为开佛知见也。示佛知见者。即十行位也。十住中。既能开发佛之知见。而显乎不思议之妙理矣。今进于十行位中。还以所显不思议妙理。而起于法界妙行。此全性以起修。全修以归性。则使性具恒沙功德。自然悉皆昭著。而佛之知见。更加显现。故名十行。为示佛知见也。悟佛知见者。即十向位也。前十行中。既起法界妙行。今进之于十向位中。更能回事以向理。回自以向他。回因以向果。则使事理双融。自他平等。因果一如。而佛之知见。更加明悟。故名十向。为悟佛知见也。入佛知见者。即十地位也。前三十位。虽皆破惑显理。然所破犹未尽。所显犹未穷。今进之于十地位中。则已破四十品无明。显四十分三德。所破将尽。所显将穷。则能任运流入妙觉果海。而佛之知见。不久究竟证入。故名十地。为入佛知见也。

  三重消清净及道者。文中开佛知见下。则言使得清净。入佛知见下。则言道。盖未破无明者。佛之知见未开。全成染污。今初住去。知见既开。无明已破。故言清净。乃至十地。断惑将穷。证智将满。不久通至萨婆若果。故言道。然是经家之略文耳。具足言之。则句句下。皆应有清净及道也。以其无明分分破。菩提分分证耳。所谓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道故。出现于世。乃至欲令众生入佛知见。使得清净道故。出现于世。中间示悟二句。亦复如是。方知将后望前。则前亦有道。以前望后。则后亦有清净。中望前后。则中亦有清净及道也。此乃如来之巧说。经家之巧慧耳。

  △六结名。

  舍利弗。是为诸佛。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

  △二明为实施权。

  佛告舍利弗。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诸有所作。常为一事。唯以佛之知见。示悟众生。

  诸有所作。即施权。常为一事。即为实也。四十年前。所说三乘五教等。为诸所作耳。

  △三明废权立实。

  舍利弗。如来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无有余乘。若二若三。

  但以佛乘。即立实。无有余乘。即废机。若一往论。余乘。谓二乘三乘也。二乘。即指声闻缘觉。三乘。即指菩萨。若克实论。余指华严所兼之别。及以阿含之小。二指般若所带之二。三指方等所对之三。盖一往约人。克实就教耳。

  △二结显十方。

  舍利弗。一切十方诸佛。法亦如是。

  法亦如是者。谓十方诸佛虽多。所说之法不等。皆先则为实施权。次则开权显实。后则废权立实也。问。疏释此文。皆明四一。今何以施开废三释之。将无有违大师之意乎。答。四一之名。出是光宅。以光宅立义不当。故大师格他立义。所以教行人理之四。具明不用。皆无在也。夫施开废三。乃大师亲所立者。一经之纲要。山家之宗旨。法华之功用。依此三义。所以玄文。释莲华迹门三义。义实出乎此。况今开显之文。正是迹门之文心。是知今以施开废三。还释此文。乃正合大师之旨。正顺大师之意。又何违也。

  △二别明三世二。初正别明。二结其意。初又三。初过去。

  舍利弗。过去诸佛。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而为众生。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是诸众生。从诸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

  无数方便等。是施权。是法皆为等。是为实。是诸众生等。是开权显实。以诸佛既先施三。次必显一。今众生从佛闻者。即闻无权不实。权即是实之法。故是开权显实也。三究竟皆得一切种智。即是立实。实若立。权自废矣。故是废权立实也。一切种智。即佛知见之异名也。智右三。但言一切种智者。举后以该前耳。次未来现在二文。一一皆有施开废之三义。例此可见。

  △二未来。

  舍利弗。未来诸佛。当出于世。亦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而为众生。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

  义如前释(云云)。

  △三现在。

  舍利弗。现在十方。无量百千万亿佛土中。诸佛世尊。多所饶益。安乐众生。是诸佛。亦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而为众生。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

  义如前释(云云)。

  △二结其意。

  舍利弗。是诸佛。但教化菩萨。欲以佛之知见。示众生故。欲以佛之知见。悟众生故。欲令众生。入佛之知见故。

  谓三世诸佛。出世之意。其义皆同。无不先权后实。令一切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究竟皆得一切种智也。而开示等。是属诸佛。为能开。众生为所开。然实是众生。自开自示。非关诸佛也。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三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四

  姚秦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奉 诏译

  天台教观 一松大师 讲录

  清 东瓯释氏 晓柔广和 编定

  △三重明释迦。前总明中。既已明矣。故言重也。分文为四。初开权显实。

  舍利弗。我今亦复如是。知诸众生。有种种欲。深心所著。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方便力。而为说法。舍利弗。如此皆为得一佛乘。一切种智故。

  文有三意。我今下。开权显实。如此一句。为实施权。一切一句。废权立实。我今等者。谓施开废三。同乎十方三世诸佛。故云我今亦复如是。知诸下。观机也。随其下说法也。欲即乐欲。以其众生。或乐欲于有。或乐欲于空。或乐欲于中。各各不同。故言种种。此欲乐。乃是现因。然此现因。由于宿种。故云深心所著。着即贪着。谓现因有此种种乐欲者。由于宿种。有种种贪着故也。宿著于有。故今乐有。乃至宿著于中。故今乐中也。如来以不思议化他权智。照知众生现因则有种种之乐欲。宿种则有种种之贪着也。既观机已。则因机以设教。以教而逗机。故即随其本性。还以种种方便。而为说法也。性即习性。言本性者。谓本所习性也。宿既著有。今复乐有。则其性习于有。而不可改。乃至宿既着中。今复乐中。则其性习于中。亦不可改。众生之乐欲。贪着。及以习性。既有种种。故如来说法。则还以种种因缘。种种譬喻。种种言辞。种种方便力。而为其说也。方便亦有种种者。按上叹释迦权智之文可知。彼既释迦权。此亦释迦权。自应同耳。其因缘等义。如彼所释。亦可知习有之众生。则以有之因缘譬喻言辞方便。为说有法。乃至随其习中之众生。则以中之因缘譬喻言辞作方便力。而为说中法。然此所说。皆是方便。向不说方便。今既言是方便。则以开其权。既已开权。实即自显。故以开权。文兼显实也。皆为得一佛乘者。即为实施权也。如此二字。指上所开之权。原为所施之权。而此施权。原为佛乘之实。故云皆为得一佛乘。言一切种智者。即废权立实也。此一句。应连上皆为得三字看。盖上三字。义本贯乎此句。谓皆为得一佛乘。皆为得一切种智故也。唯一佛乘之知见。一切种智故。则无有若二若三。以及余乘。实立而权废矣。所以是废权立实也。

  △二申明方便三。初标意。

  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无二乘。何况有三。

  谓四十年前。所说方便。及以今日所说真实。既皆是金口所宣。何不为两存。故释云。十方世界。尚无二乘。何况有三。既无二三。则唯一实。所以废其权。而立实也。

  △二示相三。初标。

  舍利弗。诸佛出于五浊恶世。

  言诸佛等者。谓既唯一佛乘之实。无有二三。何不直说一乘耶。故释云。诸佛本欲说一实乘。缘在五浊恶世。众生之机。有所不契。乃先且说三乘之权。以调熟之后。乃说于一乘实相。而度脱之。使从权而归实。故曰诸佛(云云)。

  △二列。

  所谓劫浊。烦恼浊。众生浊。见浊。命浊。

  劫浊者。梵语劫波。此云时分。时本无浊。由烦恼等四。聚在一时。故亦成浊。乃大小三灾。一时感召。即烦恼等四为体。自无体也。烦恼浊者。即贪瞋痴慢。思惑为体。以贪等四。皆是昏烦之法。能恼乱行者心神。故名烦恼浊也。众生浊者。但是假名而已。亦无自体。由于见命烦恼三浊。故亦成浊。以由集因感此果报之身。致遭恶名秽称。故名众生浊也。见浊者。见以分别为义。此即五利使为体。以由五使皆能浊乱身心。故名见浊也。命浊者。一期色心连持为命。以其摧年减寿。暮死朝生。故亦是浊。此以见及烦恼二浊为体。感为命浊也。

  △三释。

  如是舍利弗。劫浊乱时。众生垢重。悭贪嫉妒。成就诸不善根故。

  如是二字。总牒上五浊也。亦即五浊之体。劫浊乱时等。是出四浊聚在一时。成于劫浊之相也。谓众生。既为见及烦恼所感。则其心不清净而垢。根不轻利而重。于己之物。则心心不欲与人名悭。于他之物。则念念欲得于己名贪。又且于能则嫉。于贤则妒。以是诸不善根。悉皆成就。由此四浊聚在一时。故成于劫浊。此约四浊成于劫浊而释也。若别对五浊而释者。劫浊乱时。释上劫浊。众生垢重。释上众生浊。悭贪二字。释上烦恼浊。嫉妒二字。释上见浊。成就诸不善根。释上命浊也。

  △三结显。

  诸佛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

  此明诸佛开权。即以显实之意也。谓诸佛出世。本欲直说一乘。以由浊世众生机宜不契。故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之为三。故曰诸佛(云云)。于一佛乘二句。若常途而解。谓从一佛乘。分说为三。此是权也。还收三乘。归一佛乘。此是实也。然毕竟何以而一佛乘。说之为三。三乘还可收归于一也。良繇一佛乘。全以十法界。而为其体。虽有高下不同。而总唯一佛乘所具。若夫声闻缘觉。以及菩萨。乃十法界之少分耳。由众生闻一佛乘不契。故于一佛乘所具中。分别说为三乘。如欲逗声闻机。则说一佛乘所具之声闻乘。乃至欲逗菩萨机。则说一佛乘所具之菩萨乘。既三乘全于一佛乘中。分别说出。故还可收归三乘于一佛乘也。

  △三敦逼令信二。初拣非弟子。

  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谓阿罗汉。辟支佛者。不闻不知。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罗汉。非辟支佛。

  此自谓等。非增上慢未证为证者。乃是实证罗汉支佛也。彼虽实证。然诸佛出世。但化菩萨。而无二乘。故二乘人。自谓为二乘。非佛说有二乘也。故曰自谓(云云)。以其自谓为二乘故。则如来但化菩萨大事因缘之事。亦不闻知。故曰不闻(云云)。若闻知如来但化菩萨者。是人便可名佛弟子。既不闻不知。则非佛弟子矣。故曰此非佛弟子。既其非佛弟子。即所得罗汉支佛。亦非矣。故曰非阿罗汉(云云)。

  △二斥为上慢四。初正斥。

  又舍利弗。是诸比丘比丘尼。自谓已得阿罗汉。是最后身。究竟涅槃。便不复志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当知此辈。皆是增上慢人。

  是诸等。承上文自谓罗汉支佛者。及非佛弟子等。然不唯非佛弟子等而已。又是增上慢人。故曰是诸(云云)。不复志求菩提者。以其不知如来但化菩萨故也。

  △二释明。

  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实得阿罗汉。若不信此法。无有是处。

  不信此法者。盖罗汉等法。乃如来方便之说。唯一佛乘。乃如来真实之谈。前既信如来方便。既已得罗汉。今岂不信如来真实之谈一乘之法。故曰若有实得阿罗汉。不信此法。无有是处。则知实得罗汉。必能信也。若不信者。乃彼自谓为罗汉。而实非罗汉。乃是增上慢也。

  △三姑纵。

  除佛灭度后。现前无佛。所以者何。佛灭度后。如是等经。受持读诵解义者。是人难得。

  除佛等者。意谓不信此法。便是上慢。则今日法华已去。凡是二乘。皆是上慢耶。故且为之纵云。除佛灭后现前无佛。许其不信此法。不成上慢。故曰除佛(云云)。谓所以者何。佛灭后不信此者。不成上慢。以其佛灭度后。如是之经。信受者难。是故不信。许其不成上慢。故曰佛灭后(云云)。

  △四释疑。

  若遇余佛。于此法中。便得决了。

  或疑云。既佛灭后。不信此者。不成上慢。此人终是小乘。而不得开显耶。故释曰。若遇余佛。便得决了。开佛知见。故曰若遇(云云)。既得决了。唯一佛乘。尚得证入。何况信也。此从上若我弟子文中来至此。名敦逼令信者。无他。初则拣其不闻知如来但化菩萨事。则非佛弗子等。次则言其不信此法。则成上慢。三则纵许不成上慢。乃在佛灭已后。四则不唯灭后不成上慢。终于方便有余土中。遇佛而得决了。以其二乘生界外。故四依菩萨。亦名余佛。以其弘通妙经。亦能决了彼二乘故。此重重敦厚追逼。令其必信。故言敦逼令信。是则二乘于法华。无不开显者矣。所以唯识之惑。不得不破也。

  △四诫无虚妄。

  舍利弗。汝等当一心信解。受持佛语。诸佛如来。言无虚妄。无有余乘。唯一佛乘。

  谓何以须信解佛语。盖佛语无虚。故曰诸佛(云云)。无虚妄者。若实若权。皆无虚妄。既无虚妄。故当一心信解受持也。无有余乘二句。谓权实相即。实既无虚。权亦无虚也。

  △二偈颂四。初颂退席。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比丘比丘尼。有怀增上慢。优婆塞我慢。优婆夷不信。如是四众等。其数有五千。不自见其过。于戒有缺漏。护惜其瑕疵。是小智已出。众中之糟糠。佛威德故去。斯人鲜福德。不堪受是法。

  此不先颂许说。而颂退席者。以三止。原为四众未退。今已退而许说。则退席依文。宜先颂也。初有怀者。怀即私心自谓之义。优婆塞我慢者。身虽近佛。心犹染俗故也。优婆夷不信者。非谓不信三宝。乃不信女身当体便可作佛也。佛威德故去者。盖五千已去。皆是如来大悲之威。大慈之德。使其去也。乃系折摄二门。若五千人不退。而闻广说。则必不信。生谤堕苦。如来以大悲之威。使之而去。此乃折伏之门也。五千已得闻略开显。一乘圆种。已纳在怀。得为未来度脱因缘。若不退而闻广说。未免生谤以致堕苦。失于得度之缘。故如来以大悲之德。加之令去。此如来摄受之门也。余皆可见。

  △二颂在会。

  此众无枝叶。唯有诸真实。

  △三颂许说。

  舍利弗善听。

  △四颂正说三。初从此去。颂总明诸佛。二从过去无数劫下。颂别明三世。三今我亦如是下。颂重明释迦。初又四。初颂开权显实。二十方佛土中一行三句。颂为实施权。三诸佛出于世三行三句。颂废权立实。四若人信归下十六行。颂劝信不虚。初又二。初明诸佛开权。二我设是方便下。明释迦显实。初为二。初开权。

  诸佛所得法。无量方便力。而为众生说。众生心所念。种种所行道。若干诸欲性。先世善恶业。佛悉知是已。以诸缘譬喻。言辞方便力。令一切欢喜。或说修多罗。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说于因缘。譬喻并祇夜。优波提舍经。

  诸佛所得法。即得实智。无量方便力。即得权智。而为下。明欲以所得之权实。为众生演说。而先鉴机。佛悉下。明既鉴机已。乃因机而设教也。昔不言此是方便。今既言是方便。则开权也。

  △二出意。

  钝根乐小法。贪著于生死。于诸无量佛。不行深妙道。众苦所恼乱。为是说涅槃。

  钝根等者。谓诸佛最初。先设方便。由于众生乐小法。故曰钝根(云云)。言非但乐于小法。而犹贪着世间五欲之乐。故有生死也。又其以乐小法故。于诸佛所有深微玄妙之道。则不能行。故曰于诸(云云)。盖深妙之道。即佛之知见也。以其着生死故。而为众苦之所恼乱。为其不能行深妙道。及众苦恼乱故。且先为说小乘涅槃。而引导之。故曰为是说涅槃。然诸佛之意。本在于大。以钝根乐小。故设方便。而力便之体。全即真实。则开权之意明矣。

  △二明释迦显实。又二。初叙意。

  我设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说汝等。当得成佛道。所以未曾说。说时未至故。今正是其时。决定说大乘。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入大乘为本。以故说是经。

  此叙显实之意。以由所设方便。本欲众生入佛之知见。昔不言者。时未至故。今既时至。是故说之。故曰我设(云云)。决定说大乘者。昔日所说。九部权法。乃随顺众生。元非如来本意。如来本意。唯在一实。故曰我此(云云)。小乘权宜既施。一乘佛道得说。所以说此妙法华经。开昔之权。显今之实。故曰以故说是经。叙显实之意如此。

  △二正显三。初约别教显。

  有佛子心净。柔软亦利根。无量诸佛所。而行深妙道。为此诸佛子。说是大乘经。我记如是人。来世成佛道。

  心净等者。别教无有二乘。独菩萨法。菩萨绍如来大乘家业。故称佛子。然其初心。但观清净真如。又不能即烦恼生死。为是菩提涅槃。须此九界。证佛一乘。所谓缘理断九。良繇是也。故称心净。圆教一修一切俱修。一断一切俱断。故非柔软。别则须先修空。以断见思。次乃修假。以断尘沙。后方修中。以断无明。不能一修断一切修断。故称柔软。若藏通二教。则是钝而非利。圆则是利而非钝。今别教望前称利。望后亦称钝。故曰亦利根。行深妙道者。于无量劫中。历事无量诸佛。而行恒沙法门。以其能横竖两番。为深而且妙。实非圆教之深妙也。明别教之机如此。为此下。明为别机开权。说此大乘妙经而显实也。

  △二约通教显。

  以深心念佛。修持净戒故。此等闻得佛。大喜充遍身。佛知彼心行。故为说大乘。

  言深心者。以通教人。能体达所念之佛。能念之心。皆悉即空。藏则但能见空。不见不空。通能兼见不空。则比藏为深。以此念佛。故言深心也。修持净戒故一句。是明其外身。上略言念佛。此略言修戒。既念佛。必念法念僧。而三宝同念。既修戒。必修定修慧。而三学同修。二各举初。以该后耳。明通教之机如此。此等下。明为通机开权。说此大乘妙经。而显实也。此等闻得佛二句。以其不但知得一念相应慧。断残习之佛。若能闻得虚空为座之佛。不唯喜。乃大喜矣。不唯心喜。乃身亦喜矣。故曰此等(云云)。佛知彼心行一句。是结上一行也。知彼心。是结深心念佛。知彼行。是结修持净戒也。

  △三约藏教显。

  声闻若菩萨。闻我所说法。乃至于一偈。皆成佛无疑。

  初一句。举藏教之机。三藏正化二乘。故初言声闻。旁化菩萨。故次言菩萨。闻我下。明为藏机。说大乘妙经。而显其实也。上之通别。皆约能说。故有为此及故为之语。今就所说。故云闻我等也。闻所说法者。即闻今经权实不二之妙法也。或闻全部。或闻一卷。或闻一品。乃至或闻四句之一偈。故曰乃至(云云)。盖虽所闻有多少不同。皆得成佛无疑也。此中有人难云。既闻一偈。皆得成佛。今现前闻经者。何不成佛也。殊不知成佛无疑之语。乃是开显之语。盖彼三乘。自不知能成圆佛。今闻法华以开显之。令其亦知圆佛也。然既知已。自当依佛起行。而后得成。岂一闻之时。不待修习。便成佛耶。若一闻便成。但名字即佛。了今现前闻经者。若即依解起行。不久自得证入。纵未能即修即证。已纳种在怀。将来成佛。有何疑哉。所以下文云。闻一句一偈。一念随喜者。皆成佛耳。

  △二颂为实施权。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说佛智慧故。

  假名引导。即是施权。说佛智慧。即是为实。为欲说佛慧之实。故先施三乘之权。此诸佛设化之仪式同也。

  △三颂废权立实。

  诸佛出于世。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终不以小乘。济度于众生。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自证无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于一人。我则堕悭贪。此事为不可。

  初二句。是立实。次三句。是废权。皆可见。佛自下。出立实之意。谓如来自既住于大乘。得于大乘。还以所住所得。而度众生。令其亦住佛所住。得佛所得。定慧庄严。即佛之所住所得耳。故曰佛自(云云)。自证下一行半。出废权之意。谓自证大乘。而以小度生。未免堕于悭矣。然佛度生。先破其悭。自悭未免。何能度生。是以不可。所以终不以小乘济度于众生。则废权之意明矣。

  △四颂劝信不虚三。初正劝信。二若我下。举五浊。三我有下。结不虚。初又二。初举心色劝。

  若人信归佛。如来不欺诳。亦无贪嫉意。断诸法中恶。故佛于十方。而独无所畏。我以相严身。光明照世间。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

  初一行。举心劝。次一行。举色劝。若心若色。悉皆殊胜。以表其所说之法不虚也。信信受。归归仰。如来既不欺诳。又无贪嫉。何以一佛乘。本来是实。而四十年前。曾不说之为实。则似乎有欺。所说三乘。本来是权。而四十年前。曾不说之为权。则似乎有诳。又四十年前。不为二乘说大。则似乎于大法有贪。但为说小法。则似乎于二乘有嫉。而不知所以如是者。总由时未至。机未熟故也。到今日法华会上。时既至。机既熟。不妨明言昔日所说之三乘是权。今日所说之一乘是实。则知如来似欺诳。实不欺诳也。又开昔之小。全即今日之大。则知如来似有贪嫉。实无贪嫉也。是宜众生之信归乎佛也。然如来不唯如是而已。于诸法中所有之恶。皆能断之。以如来五住究尽。二死永亡。故云断诸法中恶。是则内心清净。于十方世界。自无怯弱。而有威可畏矣。言我以相严身者。即三十二相。相相无边。以为庄严也。光明者。不唯相严而已。亦且相相有无量光。光光有无量明。以是相严光明。照临世间。则一切世间。莫不尊敬矣。故曰无量众所尊也。既为无量众之所尊。还为无量众。说实相印。实相印者。印以楷定不易为义。如世间之印信也。盖实相。乃佛佛道同。而一切天人魔外。所不能变易。故称印也。若但言于有。则为空之所破。但言于空。则为有之所破。但言于中。则为二边之所破。皆不得名之为印。而实相。则非空。非假。非中。即空假。故非中。即假中。故非空。即空中。故非假。此则非空。而还即乎空。一空一切俱空。乃至非中。而还即乎中。一中一切俱中。为诸佛之所秉持。而魔小不能变易者。故言实相印也。上来举内心。内心清净。于十方界而无畏。举外色。外色光严。为三世之所尊。更所说者。乃实相印。既不可易。岂有虚妄。所以约此为劝信也。

  △二举誓愿劝。

  舍利弗当知。我本立誓愿。欲令一切众。如我等无异。如我昔所愿。今者已满足。化一切众生。皆令入佛道。

  本誓愿者。即指本昔最初发心时。所立之誓愿也。心之所发名愿。愿之所期曰誓。即是欲度无边之众生。乃至欲成无上之佛道等。为誓愿也。一切众即九界众生也。如我无异者。欲令九界众生。亦如我所发。誓愿断烦恼。乃至成无上佛道也。如我等者。谓本昔欲度众生。而众生已度。乃至本昔欲成佛道。而佛道已成。故言如我(云云)。如是则知今日所说。乃称本昔誓愿而说。岂有虚妄而不可信也哉。所以结云。化一切(云云)。然劝信者。欲其信于诸佛所说。唯一佛乘。而无余乘。故初举色心劝。所以结云。为说实相印。印既实相。则相相皆真。岂一乘外更有余乘之虚而不可信乎。次举誓愿劝。则结云。皆令入佛道。入皆佛道。则法法俱实。岂一乘外更有余乘之虚而不可信乎。所以约此二番劝信。疑无不断也哉。

  △二举五浊三。初标意。

  若我遇众生。尽教以佛道。无智者错乱。迷惑不受教。

  谓既唯一乘。而欲令众生。皆入佛道。则何不直说一乘。而先说三乘耶。故意云。若我等(云云)。我遇众生。如世之人。彼从南来。此从北去。终不得遇。若南从北来。而北从南去。则必相遇。今诸佛是极圣。众生是下凡。云何相遇。总由诸佛。以无缘大悲。遍缘法界一切众生。而众生则为诸佛大悲之所缘。犹如磁石吸铁。法尔如然。是故云遇。此即悲苦相遇也。但此众生。不能皆是。有智之人。若直说大。而有智者。固能信受。若无智者。则必错乱。而迷惑矣。既错乱迷惑。何能受教。所以不直说于大。则知五浊世中。先为说小之意。明矣。错乱者。以小为究竟。不信唯一佛乘。乃小大错乱也。迷迷于小。惑惑于大。迷小不能舍。惑大不能受。所以不受教耳。

  △二示相。

  我知此众生。未曾修善本。坚著于五欲。痴爱故生恼。以诸欲因缘。坠堕三恶道。轮回六趣中。备受诸苦毒。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长。薄德少福人。众苦所逼迫。入邪见稠林。若有若无等。依止此诸见。具足六十二。深着虚妄法。坚受不可舍。我慢自矜高。谄曲心不实。于千万亿劫。不闻佛名字。亦不闻正法。如是人难度。

  初一行。示烦恼浊相。我知者。即是以化他权智。而照了也。善本者。即佛乘也。于五欲境。无所明了曰痴。于五欲境。生诸染着曰爱。由此痴爱。致生昏烦恼乱。故曰生恼也。二以诸下一行。示众生浊相。诸欲者。即五欲也。五欲为因。三毒为缘。于顺情五欲。则生于贪。于违情五欲。则生于瞋。于中平五欲。则生于痴。以此因缘。还招苦果。而堕恶道也。由于贪故。则堕地狱。由于瞋故。则堕饿鬼。由于痴故。则堕畜生。故曰以诸(云云)。三途罪毕。得生人天。人天造罪。还堕三途。从于三界六道中。头出头没。如车之轮而不息。似环之回而无穷。故云轮回也。六趣者。若在地狱道。则有刀山剑树。镬汤炉炭。乃至一日一夜。八万四千生死之苦。饿鬼道。其咽如针之细。其腹如海之大。咽既如是细。腹既如是大。纵使时刻饮而食之。尚不能止饥渴。况经百千亿劫。不闻浆水之名。畜生道。披毛带角。负债含冤。总言之。若羽族毛族。及鳞甲之族。或丧身于刀砧。或殒命于汤火。此三途之苦报。为何如哉。至若修罗。于天斗战。不胜等苦。人中有生老病死等苦。天上则有五衰相现等苦。故云备受诸苦毒也。三受胎下一行。示命浊相。言受胎者。即父母己三因缘和合。为受胎也。微形者。连持色心。以为命根。即凝私也。世世增长。即胎中五位。薄德少福者。无功德庄严。为薄德。无出世法财。为少福也。众苦逼迫者。即是摧年减寿。朝生暮死等也。入邪下二行。示见浊相。五于千下一行。示劫浊相也。

  △三结显。

  是故舍利弗。我为设方便。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佛子行道已。来世得作佛。

  是故二字。承上五浊相而言。长行中。用如是二字。其意同也。谓诸佛所说。本唯一乘。以由五浊众生。机宜不契。是故先施三乘之权。故云我为设方便等也。然虽先设小乘涅槃。乃非真灭。如诸法寂灭。乃真灭也。故曰我虽(云云)。言非真灭者。小乘涅槃。以其所破之惑。但是见思。所出生死。但是分段。故非究竟真灭也。如何是真灭。故即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诸法者。有世间法。有出世法。有凡夫法。有圣人法。如是诸法。若以情见观之。则以世间法为迁移。出世法为不动。凡夫法为流转。圣人法为常住。皆不名寂灭相也。若克就其法体论之。不独出世法是不动。即世间法。亦复全体不动。不独圣人法常住。即凡夫法。亦复全体常住。故言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也。此寂灭相。即是理妙。若依此寂灭妙理。而起乎寂灭妙行。则能成于寂灭妙果。故云佛子行道已。来世得作佛也。若得作佛。则五住究尽。二死永亡。是乃真灭也。则知若堪闻诸法寂灭相之一乘者。固不必先说三乘。但五浊众生。机宜不契。不得不说也。然虽说三。意在一乘。所以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也。

  △三结不虚。

  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一切诸世尊。皆说一乘道。今此诸大众。皆应除疑惑。诸佛语无异。唯一无二乘。

  初二句。明释迦开权。次二句。明诸佛显实。此亦文互显耳。释迦开权。所以显实。诸佛显实。亦必开权。皆说一乘句。言其究竟也。后一行。正明不虚。言今此诸大众。即指在会一切也。意谓。我既先以方便而开三乘。而诸佛亦必先开三。则说权不虚。可知矣。诸佛既皆说一乘道。我亦必当说一乘道。则说实不虚。亦可知矣。如是就释迦之不虚。论诸佛之不虚。皆可知矣。故应除疑。就诸佛之不虚。论释迦之不虚。益可知矣。亦应除疑。故示大众曰。皆应除疑。然毕竟应除疑者无他。以诸佛之语。既皆无异。则一乘外。更无有二乘。而诸佛所说。为真实不虚矣。此疑惑之所以应除也。

  △二颂别明三世为三。初二十七行半。颂过去。二六行半。颂未来。三四行半。颂现在。初二。初颂略开显。

  过去无数劫。无量灭度佛。百千万亿种。其数不可量。如是诸世尊。种种缘譬喻。无数方便力。演说诸法相。是诸世尊等。皆说一乘法。化无量众生。令入于佛道。

  初二行是开权。言百千亿等者。盖过去灭度之佛。既有无量。则有无量百千之名号。有无量百千之国土等。如是差别之数。固有不可得而测者。故曰百千(云云)。后一行。颂显实可知。

  △二颂广开显二。初总标。

  又诸大圣主。知一切世间。天人群生类。深心之所欲。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

  言又者。已上略颂诸佛开显一番。今更广颂。故言又也。知乃化他权智。即照了也。天人一句。具标五乘。天人是别举二乘。群生类。是总摄三乘也。深心所欲。即乐欲五乘法也。更以异方便者。更之一字。对上略颂而言。上言演说诸法相。乃是约能诠教。此言助显第一义。乃是约所诠理也。以异方便。即是开权。显第一义。即是显实。有人云。异方便者。对正而言。所说三乘。乃是正方便。更说人天。乃是异方便也。今言五乘。同是所开之权。何分正异之别。盖推其异义有二。一则别异之异。二则隔异之异。别异者。五乘各别不同。而皆属方便。故言异方便。隔异者。若未开显。则五乘与实相。隔别不同。但是实相之方便。而不能全即实相。故言异方便也。言助显者。若依第一义。以实相之理。发实相妙观。而照第一义理。如是境观相研。而得显于第一义。乃是正显。今则不以境观。相研而显。但开五乘。即显实相。故言助显也。

  △二别示二。初二十二行。约缘因明开显。二于诸过去一行。约了因明开显。初又三。初约菩萨。

  若有众生类。值诸过去佛。若闻法布施。或持戒忍辱精进禅智等。种种修福慧。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

  修福慧者。以六度分之。前五是福。后一是慧。然有三教之不同。或修有相福慧。或修无相福慧。或修相无相福慧。故言种种也。此是开权。皆已成佛道者。即是显实也。如上种种所修。若不开显。则修于有相者。但成三藏菩萨之道。修于无相者。但成通教菩萨之道。修于相无相者。但成历别菩萨之道。皆不能成无上佛道。由过去诸佛。一番开显。故能使彼皆成无上佛道也。

  △二约二乘。

  诸佛灭度后。若人善软心。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

  善软心者。以二乘人。能观谛缘。发真无漏。则比人天善矣。但断见思。而不能断无明。比之菩萨。则软矣。如是下二句。正明开显。以未开显。则观四谛十二因缘。但成藏通两教二乘。由彼诸佛一番开显。即其所观生灭无生四谛十二因缘。而是不思议无作四谛十二因缘。不须改转。全成圆因。故言皆成佛道。如下文云。我等今者真是声闻。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是也。

  △三约人天三。初明起塔。

  诸佛灭度已。供养舍利者。起万亿种塔。金银及玻璃。砗磲与码瑙。玫瑰琉璃珠。清净广严饰。庄校于诸塔。或有起石庙。栴檀及沉水。木樒并余材。砖瓦泥土等。若于旷野中。积土成佛庙。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

  此文义。有敬心散心。初三行半明天。乃至下二句明人。如是下二句。约开显意。以明皆成佛道。言舍利者梵语。华言灵骨。亦云坚固。若世间凡夫。念念唯起于贪瞋痴。而通身为三毒之所流注凝结。故其所有之骨。终于败朽。不得坚固。若诸佛圣人。则心心修于戒定智慧。而全体为三学之所流注凝结。故其所有之骨。最为灵明。而且坚固。所以名舍利也。言清净严饰者。不必约能达三轮体空为释。但银钱工料。一无所苟。即是清净。然深约三轮体空释亦得。开显中。皆已成佛者。若不开显。则敬心而起塔庙。但成天乘之因。散心而起塔庙。但成人乘之因。若一开显。即人天乘。而是佛乘。故敬心散心。皆是成佛之因。盖人天乘。及以佛乘。本是同一实相。而若不为开显。则凡夫不知人天之因。全即实相。若为开显。则了知人天全即实相。故能以人天因。而成于佛道也。

  △二明造像。

  若人为佛故。建立诸形像。刻雕成众相。皆已成佛道。或以七宝成。鍮鉐赤白铜。白镴及铅锡。铁木及与泥。或以胶漆布。严饰作佛像。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彩画作佛像。百福庄严相。自作若使人。皆已成佛道。乃至童子戏。若草木及笔。或以指爪甲。而画作佛像。如是诸人等。渐渐积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成佛道。但化诸菩萨。度脱无量众。

  初四行。明天业。有杂像宝像画像不同。开显可知。次乃至下一行。明人业。如是一行半。约开显。言但化诸菩萨者。谓彼自既成佛。而复化他也。

  △三明供养三。初意业。

  若人于塔庙。宝像及画像。以华香幡盖。敬心而供养。若使人作乐。击鼓吹角贝。箫笛琴箜篌。琵琶铙铜钹。如是众妙音。尽持以供养。或以欢喜心。歌呗颂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若人散乱心。乃至以一华。供养于画像。渐见无数佛。

  此下三业中。亦皆有敬心散心。初一行。明色尘。次一行半。明声尘。色尘中。华香幡盖者。华以表因。因必克果。以华供养。乃表行人现前修因。当克如来之果也。以香供者。香则清远潜通。乃表行人潜通果德也。以幡供者。幡有动转之义。乃表转生死成涅槃。转烦恼成菩提也。以盖供者。盖有覆护之义。乃表如来以无缘大慈。覆护于我及一切众生也。然此一华一香。乃至一举手一称名。皆成佛道者。盖以一华与香。全体即是法界实相妙行故。不为之兴供则已。若能兴供。虽一华香之小。不为小。法界实相之大。不为大。以由法法俱真。相相皆实。莫非是性德具者。全性起修。全修即性。是故无论敬心散心。天业人业。而皆成佛之因也。然此广约过去明开显。无他。所谓寄之空言。不若验之实事。故以过去已成者言也。若现在及夫未来。犹未显著。故例此可见。果能如是种种供养者。虽未显著。又可知也。

  △二身业。

  或有人礼拜。或复但合掌。乃至举一手。或复小低头。以此供养像。渐见无量佛。自成无上道。广度无数众。入无余涅槃。如薪尽火灭。

  △三口业。

  若人散乱心。入于塔庙中。一称南无佛。皆已成佛道。

  △二约了因明开显。

  于诸过去佛。在世或灭后。若有闻是法。皆已成佛道。

  闻是法者。或有闻于有相之法。或有闻于无相之法。或有闻于相无相之法。一经开显。皆是圆教。得成佛道。则知闻法。乃一乘了因种矣。故科云了因。又可是法即指法华。如前文云。声闻若菩萨。闻我所说法。乃至于一偈。皆成佛无疑。此即闻说法华为开显。亦即闻法华。为了因种。其义更显矣。

  △二颂未来三。初颂开权显实。二颂为实施权。三颂废权立实。初二。初正明。

  未来诸世尊。其数无有量。是诸如来等。亦方便说法。一切诸如来。以无量方便。度脱诸众生。入佛无漏智。若有闻法者。无一不成佛。

  初一行半开权。次一行显实。次言无漏智者。即是一切种智。以其不漏落于二边也。亦不漏落于中道。故称无漏智也。若有等者。谓任其是人天。是二乘。是菩萨。闻于法华而开显。无不成于佛道也。

  △二出意。

  诸佛本誓愿。我所行佛道。普欲令众生。亦同得此道。

  意谓。诸佛虽说于权。后必开权以显实者。无他。总由诸佛誓愿。自既成佛。还欲一切同得佛道故也。乃是众生。秪堪先说权耳。故曰诸佛(云云)。

  △二颂为实施权二。初正明。

  未来世诸佛。虽说百千亿。无数诸法门。其实为一乘。

  无数句。即施权。其实句。为实也。

  △二出意。

  诸佛两足尊。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

  知法常无性者。谓诸佛能以权实不二之妙智。了知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常自空寂。本来无性。无何等性。所谓诸法无自性。无他性。无自他共性。无自他离性。不但无于四性。并无性之无。亦复无也。何者。以诸法从本来。自性相皆空故也。如现前介尔一念心起。即便具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而此三千。不从自性生。亦不从他性共性离性生。故此无性。如来究竟了知。所以知法常无性。然此无性之法。乃是一切众生之佛种。而此佛种。须藉因缘得起。如世之谷种。须藉水土因缘。才得发起。佛种亦然。须藉教行因缘。方能发起也。以由佛种从缘得起。是故诸佛为诸众生。说一乘之教。令其依教起行。即得起于种种也。则知诸佛出世本意。元欲发起佛种。欲起佛种。必须一乘之教。以为其缘。故凡有所施之权。皆为一实。故云佛种等也。

  △三颂废权立实。

  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于道场知已。导师方便说。

  是法者。即指上知法常无性法字而言也。谓有世间法。出世间法。圣人法。凡夫法。清净法。染污法。有漏法。无漏法。如是诸法。虽则千差万别种种不同。而皆当体全即实相。莫不住于真如法位之中。所谓唯一真如实相。故言是法住法位也。世间相常住者。相有世间生相。有世间住相。有世间异相。有世间灭相。常住者。常即不生不灭。住即无去无来。若诸法不住于法位。则无论世间相非常住。即出世间相亦非常住。今皆既住真如法位。则无论出世间相是常住。即世间相亦常住。何者。以一切法。若以情见观之。则有生住异灭之相。若以真如法位论之。则悉皆实相。无有一法不真。无有一相非实。故即生相。而实不生。乃至即灭相。而实不灭也。良繇法位是常住。故诸法住于法位。亦复常住。所以世间相常住也。总而言之。是法住法位。唯是诸法实相而已。世间相常住。亦复是诸法实相而已。此法位常住。诸佛于是得道之场。已能证知。自既知已。还须导人。但机不契。故方便说。既云方便。乃即权是实。则实立也。既即权是实。实外无权。则权废矣。故名废权立实也。

  △三颂现在三。初颂开权显实。

  天人所供养。现在十方佛。其数如恒沙。出现于世间。安隐众生故。亦说如是法。

  如是法者。即权法也。以其众生乐小。先施权法。以安隐之。亦之一字。对上过未而言。谓施权佛佛同耳。此约权而释也。若约权实并释。如是法者。即权实法也。众生乐小。施三权法。而安隐之。众生机熟。说一实法。而安隐之。初句所安隐。次句能安隐。以此权实之法。安隐大小之机。则三世皆然。故云亦说也。

  △二颂为实施权。

  知第一寂灭。以方便力故。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佛乘。

  知第一寂灭者。谓诸佛以自行实智。了知诸法。悉皆实相。非三乘九界七种方便。故言第一。诸法之体。本来自寂。不复更寂。本来是灭。不复更灭。故言寂灭也。余可知。

  △三颂废权立实。

  知众生诸行。深心之所念。过去所习业。欲性精进力。及诸根利钝。以种种因缘。譬喻亦言辞。随应方便说。

  知之一字。即化他权智。为照了也。诸行。是外身之所行。心念。是内心之所念也。过去等三句。释明上之诸行及心念也。此是知机。以种种下。正明说法也。既言方便说者。则权自废矣。权若废。而实自立也。

  △三颂重明释迦二。初颂略开显。

  今我亦如是。安隐众生故。以种种法门。宣示于佛道。我以智慧力。知众生性欲。方便说诸法。皆令得欢喜。

  颂重明释迦有二。此略颂开显。次舍利弗下。广颂开显。有此广略二番者。不无其意。盖如来预知法说。唯是上根得悟。中下犹迷。还须喻说。然喻乃由法而立。法则须喻而明。方得法喻相成。而无不齐也。若不明法者。因喻而得解。既得解喻。自知法矣。故此中略颂。为下喻说中总譬作本。下广颂。为下喻说中别譬作本也。初略又二。初一行是显实。次一行是开权。初中种种者。即是权也。佛道者。即是实也。既言种种法显示于佛道。则所显之实。乃即权而实也。次中智慧者。即是实也。诸法者。即是权也。既言以智慧力而说诸法。则所开之权。乃即实而权也。皆令欢喜者。由方便而显真实。无明若破。中道即显。便得登欢喜地之初住位。故云皆令欢喜。则知此句。即开佛知见之异名也。以开佛知见。对十住故。本文大意如此。若为下譬本而言。两行中。我之一字。为下长者譬之本。安隐。为下火宅譬之本。以安隐对不安隐也。众生。为下五百人譬之本。种种。为下一门譬之本。知众生性欲。为下三十子譬之本也。

  △二颂广开显四。初舍利弗去。至大悲心。颂申明方便。次我始去。至亦当作佛。颂开权显实。三如三世去。至优昙华。颂叹法希有。四汝等下。至卷尽。颂劝信不虚。初又二。初示相。

  舍利弗当知。我以佛眼观。见六道众生。贫穷无福慧。入生死险道。相续苦不断。深著于五欲。如牦牛爱尾。以贪爱自蔽。盲瞑无所见。不求大势佛。及与断苦法。深入诸邪见。以苦欲舍苦。

  初一行。示众生浊相。我以佛眼观者。释迦如来。于法身地中。以无缘大悲。而观众生也。若是观于六道众生。应是法眼。何言佛眼。此有二义。一举胜以摄劣。佛眼胜。法眼劣故。所以不言法眼。而言佛眼也。二者。如来五眼。一眼中观。四眼入佛眼。同名佛眼。故不言法眼。而言佛眼也。贫穷无福慧者。非无世间衣食受用之福。及世智辨聪之慧。乃是无出世法财故贫。无功德庄严故穷。既其贫穷。故无如来所有之大福德大智慧也。次入生死二句。示命浊相。以其色心连持不断。所似摧年减寿。朝生暮死。展转无穷。而诸苦相续不断也。三深着下一行。示烦恼浊相。如牦牛者。众生贪爱五欲。致使亡于法身。丧于慧命。犹如牦牛之爱尾。而亡失身命也。四不求下二句。示劫浊相。佛能断众生之难断。破众生之难破。有大势力。故称大势。不求佛。即不见佛。不求法。即不闻法。既无佛法。唯是四浊。聚在一时。成一劫浊也。五深入下二句。示见浊相。邪见是苦因。而此苦因。必招苦东。计此邪见苦因。还欲舍此苦果。故曰以苦欲舍苦也。

  △二出意。

  为是众生故。而起大悲心。

  所以如来本意。欲直说一乘。但为此五浊众生。机宜不契。故如来以大悲心。而先说方便也。故曰为是(云云)。

  △二颂开权显实二。初我始去。十七行半开权。次舍利弗当知去。六行显实。初又二。初六行半隐实。次十一行施权。初又二。初四行半。大乘拟宜。次二行无机息化。初又二。初三七思惟。

  我始坐道场。观树亦经行。于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众生诸根钝。着乐痴所盲。如斯之等类。云何而可度。

  我始等者。若论如来。久远所证。本中之本。焉有于始。良繇如来自既久证。还以大悲。怀念众生。欲令同证如来之所证。故垂于本中之迹。及以迹中之迹。不妨于无始而言始也。言我始者。即今日释迦。一代施化。最初坐道场时也。然有大小。二时不同。如来本一。由机不同。故有大小。若见千丈舍那身。于七宝座。说修多罗。此即大始。若见丈六劣应身。于生草座。说四阿含。此即小始。今言始者。乃大始也。坐道场。而观树经行者。既坐于道场已。则当说法度生。若欲说法。必先鉴机。故内心思惟筹量。而观树经行也。既坐树下成道。故观机还观其树。既依其地成道。故观机还经行其地。此无他如古所谓。报树地之恩也。所得智慧者。即佛之知见也。不可心思言议。故微妙。非九界三乘所及。故第一也。云何而可度者。正是思惟之谓。非是弃绝之词。正欲度之。乃不胜踌躇耳。意谓不知如何方法。能令众生钝根者得利。乃至痴盲者得明。而得开佛之知见也。

  △二诸天请转。

  尔时诸梵王。及诸天帝释。护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并余诸天众。眷属百千万。恭敬合掌礼。请我转法轮。

  诸天请转者。既知如来思惟观机。必当说法。故请如来转大法轮。而利济也。

  △二无机息化。

  我即自思惟。若但赞佛乘。众生没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坠于三恶道。我宁不说法。疾入于涅槃。

  此谓众生不契大化也。言没苦者。即是钝根众生。著于五欲之乐。而为无明之所盲瞽。故曰没在苦也。此众生。必不能信一佛乘法。不信必谤。谤必堕苦。言我宁不说法者。如来说法。本欲众生得乐。今乃不唯无乐。而反坠苦。不若不说矣。故云我宁不说法等也。

  △二施权二。初念同诸佛。二随顺施小。初二。初释迦正念。

  寻念过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应说三乘。

  寻念者。寻即随也。谓息大化之时。随即念同诸佛。亦应先施于小。故曰寻念(云云)。

  △二诸佛慰喻二。初叹同。

  作是思惟时。十方佛皆现。梵音慰喻我。善哉释迦文。第一之导师。得是无上法。随诸一切佛。而用方便力。我等亦皆得。最妙第一法。为诸众生类。分别说三乘。

  言善哉等者。若直说一乘。则不得名善。若但说三乘。则不名第一。今先说三乘。次说一乘。还会三乘。同入一乘。故言善哉释迦第一导师也。

  △二出意。

  小智乐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别说诸果。虽复说三乘。但为教菩萨。

  △二随顺施小三。初随顺。

  舍利弗当知。我闻圣师子。深净微妙音。称南无诸佛。复作如是念。我出浊恶世。如诸佛所说。我亦随顺行。

  圣师子者。十方佛是圣中圣。人中师子也。深净微妙者。以十方佛。证三德为深。断五住为净。非九界所知为微。不违实相为妙。所以能慰释迦。先开权。后显实。今欲赞其能说之人。不赞其所说之音也。南无者。此云皈命。亦云救我。亦云敬从。此中唯敬从之义耳。

  △二施小。

  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罗奈。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为五比丘说。是名转法轮。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罗汉。法僧差别名。

  诸法寂灭等者。此法已寂。不复更寂。已灭不复更灭。此真空之相也。尚不可以心思。那可得以语议。故曰诸法(云云)。然有因缘。亦可得说。所以假方便。而为五人。说小乘涅槃也。故曰以方便(云云)。言便有涅槃音者。即是如来说四谛法竟。问陈如云。汝知否。陈如云。我已知。汝解否。我已解。故言便有涅槃音也。险如但得初果。此是分证涅槃也。

  △三释疑。

  从久远劫来。赞示涅槃法。生死苦永尽。我常如是说。

  疑如文句释。言久远者。盖昔日十六王子。覆讲法华。结缘已后。退大取小。及乎中间相值。一一调停。至于今日。王城开显。一闻得悟。按彼可见。不尔说。何为久远也。

  △二显实二。初明大乘机发。

  舍利弗当知。我见佛子等。志求佛道者。无量千万亿。咸以恭敬心。皆来至佛所。曾从诸佛闻。方便所说法。

  佛子等者。非指菩萨为佛子。乃指二乘人。一经开显。即能承绍如来大乘家业。故称佛子也。

  △二明如来演说四。初作念。

  我即作是念。如来所以出。为说佛慧故。今正是其时。

  如来所以出。出之一字。有二义。一是如来出现世间之出。二是如来从三昧起。出定之出也。如来出世出定。所以唯欲说佛知见。今乃正当可说之时。故云如来所以出。所以出者。即出之所以也。

  △二拣机。

  舍利弗当知。钝根小智人。著相憍慢者。不能信是法。

  钝根等者。钝根故智小。著相故憍慢。如斯之人。那堪信受。盖即指五千退座者也。故前云是小智已出。及增上慢人退亦佳矣。

  △三正说。

  今我喜无畏。于诸菩萨中。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

  喜无畏者。喜者喜此在会之众。无复枝叶。唯有贞实。无畏者。若小智在座。闻必不信。不信生谤。生谤堕苦。则我有畏。今既退去。故无畏也。舍方便者。即是废权也。

  △四结益。

  菩萨闻是法。疑网皆已除。千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

  疑网除者。谓如来入定放光。现种种瑞。菩萨亦皆有疑。不知是何因缘。如堕于网而不能出。今开三显一之说。疑既释。如除网一般。故云疑网除也。菩萨既其疑除。则亦当作佛。罗汉既其作佛。则亦除疑网。文互显耳。又菩萨言其疑网除。举其能断权疑。罗汉言其当作佛。举其能生实信也。

  △三颂叹法希有二。初颂如是法妙。

  如三世诸佛。说法之仪式。我今亦如是。说无分别法。

  如三世等者。初则为实施权。次乃开权显实。后则废权立实。此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设化之仪则法式。故曰如三世(云云)。无分别法者。以法体是妙。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故言无分别法也。

  △二颂时乃说之三。初法。

  诸佛兴出世。悬远值遇难。正使出于世。说是法复难。无量无数劫。闻是法亦难。能听是法者。斯人亦复难。

  总明四难。初二句。明佛出世难。并值佛亦难。所谓诸佛出世。我沉论。我出世时。佛灭度。故值佛是难也。次正使下二句。明说妙法难。如今释迦虽出于世。而四十年来。或兼或但或对或带。逗留四十余年。至于今日。犹然三请三止。才为之说。岂不难乎。次无量下二句。明闻妙法难。法音历耳。无论迷解。总名闻法。如五千人。如来正当许说。而乃礼佛退去。故闻是妙法亦复难也。次能听下二句。明听妙法难。闻已信解。而能受持。名之为听。如今世尊长行重颂。一一广明五佛开显。此但得上根信解。而中下犹迷。故能听是法者亦复难也。虽云闻听皆难。闻不及听。听则深于闻也。

  △二喻。

  譬如优昙华。一切皆爱乐。天人所希有。时时乃一出。

  时乃出者。谓是其时。方乃应时。而得出也。故云时时乃一出。此一行偈义。总喻上之四难(云云)。

  △三合。

  闻法欢喜赞。乃至发一言。则为已供养。一切三世佛。是人甚希有。过于优昙华。

  合颂此经乃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出世本怀。是故闻之。而发言称赞。则是以法供养一切佛矣。言过于优昙华者。优昙三千年一现。则定限有于时分。若闻法能赞之人。则不定其时分。而必有者。故言过也。又闻法。是合上第三闻法难。欢喜赞。是合上第四听法难。闻听难。过于优昙。值佛说法。其难亦然。举后摄前。故但言后二难也。

  △四颂劝信不虚三。初颂正劝。

  汝等勿有疑。我为诸法王。普告诸大众。但以一乘道。教化诸菩萨。无声闻弟子。汝等舍利弗。声闻及菩萨。当知是妙法。诸佛之秘要。

  此颂文有二番。初明能说之人是法王。法王所说。自当信也。次明所说之法是秘要。秘要之法。亦当信也。言秘要者。四十年来。曾未显说。故言秘。诸佛出世本怀。唯此一事。故言要也。

  △二颂敦逼。

  以五浊恶世。但乐着诸欲。如是等众生。终不求佛道。当来世恶人。闻佛说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堕恶道。有惭愧清净。志求佛道者。当为如是等。广赞一乘道。

  此颂文有三番。初一行。明现在着欲之人。不当为说也。次一行。明未来恶人。亦不当为说也。后一行。明若现若未。有惭愧者。当为广说。此三番。重重敦逼令信。则知着欲及恶人。自不为说。今既为说。正如来之深心。岂可不生信乎。如若不信。何异于着欲及恶人乎。所以警䇿而敦逼也。惭愧清净者。若上慢人。未得谓得。未证谓证。乃是无惭愧。与不清净者。若非是上慢。即名有惭愧清净也。

  △三颂结显。

  舍利弗当知。诸佛法如是。以万亿方便。随宜而说法。其不习学者。不能晓了此。汝等既已知。诸佛世之师。随宜方便事。无复诸疑惑。心生大欢喜。自知当作佛。

  初一行半结开权。二一行半结显实。诸佛法如是者。谓法尔先施权也。其不习学者二句。谓其不能了权。乃为实而施也。盖深体权实相即者。为习学耳。次汝等下结显实。谓汝等既知诸佛随宜所说。皆为一实。则无复疑三乘之权。不即一乘之实也。若疑三不即一。则二乘不知自当作佛矣。今既了知全三即一。则自知作佛。而当生大欢喜也。释方便品竟。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