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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卷第九(第九帖)

  因三相以下。
  因有二种。
  一生因。如种生芽。能起用故。名为生因(明灯抄云。谓种生芽等。亲辨体故)。
  二了因。如灯照物。能显果故。名为了因(明灯抄云。谓灯照物。疏显物故)。
  生因有三。
  一言生因。谓立论者立因等言(至)未了义故(云云)。
  明灯抄云。此义意云。谓立论者所作言因。能生敌论解所作智。故名言生因。论文既云宗等多言名为能立。开示诸问未了义故。故知定以立论因言。令他解因显了于宗故。有言生因也(云云)。
  寻云。明灯抄引定宾疏云。夫因明之中。生因义者。唯据宗说因。岂容得据言生敌智。名之为因。望宗说因。不可滥通。故此论中所言因者。据宗辨因。宗则先立。因则后说。以其宗中敌论不许故。立论者以因成之。言因既尔。发言之智将其义因以为所缘。及是言诠还用证宗。是则智·义得因名者。还望前宗以立后因。后因望前唯应名了。不得名生。岂得妄据生敌智故立言生因。若必生敌智故名生因者。宗言亦是能生敌智。同异喻言悉生敌智。则应宗言及两喻言并得名为言生因也(云云。定宾疏第一文。可见。本文尤繁多也)。
  明灯抄云。问。依疏主意。何容救之。答。宗言生敌智者。理即不尔。立无常宗。敌智未生。岂容宗言得生敌智。举因言时。敌智方生解宗无常。故言生因望敌者智为亲生因。同异喻言虽生敌智。是疏远故。不为生因。但令敌智见所立边。成立究竟。为喻胜能。非如言因亲生敌智。故非生因(云云)。
  二智生因。谓立论者发言之智(至)故名生因(云云)。
  略纂第二云。虽复能生敌证者智。由隔于言故无持业(云云)。
  明灯抄云。此义意云。谓由此智能生自言。即由此言能生他智。故云智生因(云云)。
  寻云。抄引宾云。其智生因以能发言。是言之因·生因因故名生因者。因明论中。岂有由言是果义故须立智因也。义生因等并应广破。
  明灯抄云。此难可尔。依疏主意。何容救之。答。返应问彼。立论者智观所作义。既自悟已。对敌立义。将悟他时。为唯观义悟敌论者。为亦发言悟敌论者。若唯观义。但应自悟。岂悟他耶。若亦发言。其所作言是立者智之所发生。岂非智果。因明宗中。非唯据宗说名为果。以言亦是智之果故。言因既尔。义因亦同。是故言·义二生因为智生因果。妙符深旨。不可异推。此等问答如理门论问答抄述(云云)。
  寻云。
  明灯抄云。玄应师云。智生有二。初智生因者。谓敌论者有解极成义因之智。由此亲能生解宗智故名生因。诸人解云。亲生因者。是立论者立因之言。说宗因喻多言。开示未了义。不云智义生起解故。差尔既云未了义。应许立言名亲了因。故非证也。问。若尔如何理门论说。若尔既取智为了因。是言须失能成立性。此亦不然。令彼忆念本极成故。彼论既说解极成智名为了因。如何今说名生因耶。答。彼论意说。由立论言令敌因智忆本极成。能生宗智故。说宗智名为了因。非谈因智名了因也。第四智生因者。名虽同初。依义各别。谓立论人解因之智。必有此智方起因言生宗智。故名生因也。生属能生。因能生故。皆持业释(云云)。
  义生因。义有二种。一道理名义。二境界名义(至)本藉言生(云云)。
  略纂云。所作因义虽能为境生敌证智。隔立者言。亦无持业(云云)。
  明灯抄云。道理义者。能诠言者筌也。所诠义者旨也。筌·旨相称必然之理。故言道理。
  此义意云。取敌论者了宗智为果。即知敌论所作智因能了宗果者。是从立者言之所生故。生因中言为正因。智·义依诠通名生因(云云)。
  寻云。尔者于此三因。如何分别兼正耶。
  疏云。言为正生(至)时名能立等(云云)。
  略纂云。生虽有三。言生是正。以对敌等决定解故。智义亦名生因者。言依诠故(云云)。
  寻云。若尔何论云因有三相耶。相者义也。岂非义因是正因耶。
  宾疏一云。问。若云言生是正因者。何以入理论云因有三相。及理门云宗法于同品谓有非有俱等答。欲明言说诠三相义方是正因故举也(云云)(明灯抄二引之)。
  以上三因局约立论释之也(云云)。
  了因有三。
  四智了因。谓敌证者解能立言(至)了所说义(云云)。
  寻云。解所作性言了宗之智。立声无常宗之后解所作因之智欤。为当未立宗之前解因欤。若立宗之后者。先解声无常之后知所作也。何云解能立言了宗之智耶。况立论者自悟门之中。先起智惠解所作义了。从此生智解声无常。今敌论者悟他门也。若如此义者。了宗之智从解因智生。可言智生因。
  若依之。前者何云解能立言了宗之智耶。立论者必立宗之后说因。岂敌证者先解因后了宗耶。
  又了宗智与解因智。是可各别。何云一智耶。
  又以理门论但由智力了所说义之文。证敌证者智了因之事不明。凡见彼文。说立论之人立宗。后由智力故。以共许因了前立宗之旨。更非敌证者智了因之义。依之一具文云。此中宗法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于同品中有非有等亦复如是。何以故。今此唯依证了因故。但由智力了所说义。非如生因由能起因(文)是以定宾疏云。破此义(云云)。
  宾疏一云。又云。智了因者。是敌论者解所作智了宗无常。今当问彼。解所作因。是宗前有。宗后有耶。若未解宗。而于宗前先以智力观所作。从此生智解宗无常。此是自悟比量门收。解宗之智从因智生。此是智生。何得名了也。又立论者立宗之后。证宗之智能说所作。岂非智了因也。何以专说立论之人智是生因。而不说其立宗之后有智了因了所说义。而乃倒说是敌论人证宗之了也。前者浪引理门论文。但由智力了所说义。将证敌论有智了因者谬也。理门正辨立论之人。立宗之后。由智力故取共许因证了前宗。非是敌论智了之义。不应谬引也。故彼文云。此中宗法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乃至文云。但由智力了所说义者。谓但由其立论之人立宗之后。以其智力取共许因。证前所说宗无常义。故知妄用证其敌智也(云云)。
  明灯抄云。今疏主意。立论者智不名了者。非能亲显所成宗故。隔言智故。敌证者言不名生者。以不能生敌证智故。救疏主意。如问答抄(云云)。
  上文云。此义意云。谓敌证者解所作智。从立论者言因而生。然此因智了宗无常。以之为果。故即望于了宗果边名智了因。是故论云。但由智力了所说义。玄应师云。智了有二。初智了因。谓敌论者解宗之智。亲能显了所立宗理故名了因。后智了因。名虽同前。亲疏义别。谓敌证者解因之智。念三相义亲生宗智智了因因故。远能显宗。亦名了因。此师意云。亲了宗智非是因智。了因之智何名了宗。若了因智名了宗者。应色等智名声等智。故亲了因非因智也。今疏主意。但取敌证了宗之智为智了因。理门既云。但由智力了所说义。岂由因智了所说义。故知宗智是亲了因(云云)。
  五言了因。谓立论主能立之言(至)故名了因(云云)。
  略纂云。虽由言生了所成果。果隔敌证智。不得了名(云云)。
  明灯抄云。此义意云。此因应约二门解释。一约立论者。自望了宗名为了因。二约能生敌论之智。名为了因且约立论了宗释者。谓由因言了所说义故名了因。然此因言自有二义。一者能生敌智名为生因。是前门摄。非此所明。二者以所作言了。其所说宗无常义。是此门义。故云谓由因言了所说义也。后约能生敌论之智以释了因者。谓立论人所作之言。望能生彼敌论之所作智。了无常宗。是正了因。今与了因作能生因。了因故亦名了因。故理门云。若尔既取智为了因。是言便失能成立性。此难意云。若取敌者解所作智。望了宗边名了因者。是立者言便失能立了宗之性。次云。此亦不然。令彼忆念本极成故。此答意云。正由立者言因能成故。令敌者智力忆念故。有言了·智了之义(云云)。
  私云。言了因有二义。一立者言因生敌证了因故。以了因因名了因也。二立者由所作言因了宗无常故。直名了因也。疏有其意。可见之。
  六义了因。谓立论主能立言下(至)于义所立(云云)。
  略纂云。虽三相义成于宗果隔智了不得了名(云云)。
  明灯抄云。此义了因还有二门。一者。前门之中。言生所诠名为生因。是前门义。非此所明。二者。了所立宗。复名了因。是此门义。又敌论者所作之智正是了因。其所作义是了因境。亦名了因(云云)。
  寻云。于了因三种。何分别兼正耶。
  疏云。立者之智久已解宗(至)亦了因摄(云云)。
  又总于六因分别兼正之文。
  又云。分别生·了虽成六因(至)为因相体。兼余相体。兼余无失(云云)。
  于果·体·类·义分别生等因之文。
  又云。辨差别者。虽依建立(至)望义为六(云云)。
  得果分两。言对生果了果。分生了二因也。约体成四者。立论智·敌论智·能诠言·所诠义也。据类有三者。言·义·智也。望义为六者。如上列之。
  问。于六因分别因果方如何。
  疏云。
  又云。以言望于义。亦成显了因(至)谓所立宗(云云)。
  寻云。义是言之所诠也。可言以言为因。以义为果。如何云以义望于言亦作能生因耶。
  明诠导云。言生因诠故名生因者。此释生因之言也。意云。所作道理义。言生因所诠。而所诠生能诠言。故云生因也。见有所作义而方发立因等言故(云云)。
  问。
  略纂云。一生了因对句者。于六因中。有唯生因非了因。六中摄一。谓智生因。有唯了因非生因。六中摄一。谓智了因。有亦了因亦生因。六中摄四。谓言生因·言了因·义生因·义了因。有非生因非了因。不摄六因。如所立宗果是也(云云)。
  寻云。
  问。
  又云。第二生了果对句者。于六果中。有唯生果非了果。六中摄二。谓智生果·义生果。有唯了果非生果。六中摄一。谓智了果。有了果亦生果。六中摄三。谓言生果·言了果·义了果。有非生果非了果。不摄六果。如智生因等是也(云云)。
  寻云。既云智生果。何了果非生果句体取之耶。须云生果非了果句取之。依之上文生果而非了果句取之也。
  又义生因果即可智了因。彼亦是义了因之果。若尔可言生果亦了果。何如义了果为了果亦生果句。如何。
  明灯抄云。沼法师云○。
  第二生了果对句者。于六果中。有唯生果非了果。六中摄二。谓智生果·义生果。有唯了果非生果。六中摄一。谓智了果。有了果亦生果。六中摄三。谓言生果·言了果·义了果。有非生果非了果。不摄六果。如智生因等是也(云云)。
  准此所用文第二句云智生果者误欤。或本不同欤。
  问。
  又云。第三生因果对句者。于生因果六中。有生因非生果。六中摄二。谓智生因·义生因。有生果非生果。六中摄一。谓言生果。有生因亦生果。六中摄三。谓智生果·义生果·言生因。有非生因非生果。不摄生因果。六如所立果是也(云云)。
  寻云。义生因是言生因所诠之义也。言之果故。可云亦生果耶。
  私云。义生因者。是言生因所诠之义也。依有义发言故。以义因。以言生因为果也。故言生因为生因亦生果句也。
  (久安六年春日御八讲番论义弘永为之)。
  问。宗家有所付。于生因等六因因果。自类他类相望有多不同之义。且了因了果相对有多句之中。了果非了因句体何物耶。进云。智生因之果也。付之。言·义·智各有生因了因之中。以生因之果名为生果。了因之果名了果也。既云智生因之果。何云了果耶。况了果生果相对于多句之中。生果非了果者。谓智生因之果也(云云)如何。
  又云。第四了因果对句者。于了因果六中有了因非了果。六中摄二。谓言了因·义了因。有了果非了因。六中摄一。谓智生果。有了因亦了果。六中摄三。谓智了因·言了果·义了果。有非了因非了果。不摄了因果六。如智生因是也(云云)。
  问。
  又云。第五因果总对句者。有是因非果。十二中摄一。谓智生因。有是果非因。二六中摄一。谓智了果。有是因亦是果。谓余十法。有非因非果。不摄因果六。又解。有是因非果。二六中摄三。谓智生因·义生因·义了因。有是果非因。十二中摄一。谓智了果。有是因是果。谓摄余八句(云云)。
  因四义之事。
  疏云。因者所由(至)建立顺益道理言论(云云)。
  寻云。若尔相违即因之义难。有此四义耶。
  因三相之相字事。
  又云宗同异喻各有一体(至)又此相者面也边也。三面三边(云云)。
  明灯抄云。三面者方面。边者边畔。如▽一物有三方面有三边畔。上一面边喻宗法性。下二面边喻同异性。因体亦尔。于一体上三义具足。故云因有三相。由此解云。相者面也边也。三面三边也。

因相贯图。【2271 480 3栏图】
初相方面边畔。有法宗处大
第三相方面边畔异品空处

  于三相中。致一因言。所依贯三别处。故示此图显其贯处。理门论云。又比量中唯见此理。若所比处此相定遍(遍是宗法性也)于余同类念此定有(同品定有性也)于彼无处念此遍无(异品遍无性也)是故由此生决定解。即是此中因贯三处如缕三分贯于三花。青喻有法。黄喻同品。赤喻异品。所作性因是宗家法。何故乃言瓶上亦有。犹如一缕贯于三花。贯青花缕非贯黄赤。缕相同故言贯青花。此亦如是。一所作性通贯声·瓶。声之所作实不在瓶。所作同故说瓶有性。故掌珍云。因义不应分别。此上▽字倒△字也。△音相咨反。野王案。今并为私字。今以此字音相姿·之船二反。义与某甲之某字同也。经中依倒品字显涅槃之三点。今即示倒△字。标能立之三相。智者依譬领慧得生。是故象图生童蒙解(云云)。
  以一所作因名多言之事。
  疏云。若尔既一因。如何说多言名为能立(至)名为多言(云云)。
  明灯抄云。其相义多能诠言一等者。答也。此答意云。泛言有二。一者言言。即是音声名句文身。二者意言。即立论者能说之意。今此因言虽无言言多言。而有意言多言。即用义相多言。名之为因。其一因言诠多义相故。虽一因名为能立。多相之言名为多言。非言多故名为多言。玄应师云。有二说。一云。因一喻二名为多言。非说一因名为多言。一云。一因亦名多。诠三相义多之言故。今但依前说。言即多名多言故(已上)今疏主意同后义意也(云云)。
  以此文可证意许加言之义也。
  问。付因三相。且后二相可取瓶所作·空无之性耶。
  疏云。古师解云。相者体也(至)故相非体(云云)。
  明灯抄。云初相同此。后之二相如次即以同异二品有法为体。故云余二各以有法为性。陈那不许等者。陈那难云。若取同异有法为体。与声体别。何名宗法。又第三相。若取异品对无空论。异品既无。应所立因阙第三相。故云同异有法非能立故。但取彼义等者。陈那今云。取同品上所作性义为第二相。于异品上无因之义为第三相。故有差别。无如前过。说古今别。基说如是。玄应师破云。今详彼说。亦未应理。且说陈那同品上因为第二相。异品无因为第三相。此亦与宗有法体别。还非宗法。何异古师古师即是世亲等说。岂世亲等以同异有法为因成立宗义。况如实论意未必然。不可相传即为定说。所以别解。古师三相虽三体别。不取同异有法为因。第二相取瓶上所作。第三相取空上无因。后二既不在宗。故说三相体异。陈那质云。既后二相不在宗依。与宗体别。何名宗法。又第三相既称体相。异品无性体既是无。即应凡所立因皆阙异品遍无一相故。我但取宗有法上一所作性有三相义说三相言。谓所作性遍宗有法。极成义别。是因初相。即声所作能于同品瓶等上有。是第二相(所作是生义。故瓶上有也)不取瓶上所作性也。又声所作能于异品空等上无。是第三相。不取空上无因之义。故体是一。谓声所作所望不同。有三义也(云云)。
  纂要云。释因三相。陈那释云。即取义相破。古诸师(至)然唯一分且说为因。言遍是宗法性(云云)。
  寻云。所作性因。声上所作并瓶上所作俱为因欤。若俱立因者。以因既云宗法。如云宗法于同品谓有非有俱等也。瓶所作既非声宗法。何得宗法之名耶。又于因三相辨缺减过性之时。小相阙可有喻过。阙因同品定有性。可有喻过。故同品定有性云。即瓶所作性故。依之理门论中。或云然此因言唯为显了是宗法性。或述然唯一分且说为因(文)故知声上所作性(乃)遍有法宗。转同喻瓶所作上遍无空上。名因三相也。若不尔者。因后二相与宗别体。何云因相贯三更无别体耶。若依之。限声所作者。疏文因喻之法不应分别。故总建立(文)若不含声·瓶所作者。何云故总建立耶。依之理门论云。若尔喻言应非异喻。显因义故。事虽实尔(文)如何。
  以纂文可案之。因喻之法短册。可精义耳。
  定宾疏三云。
  就后二中。轨法师云。即是二喻。且如因第二正取所作。兼取无常。第三相中。正取所无之所作。兼取能无之常者。良由此理门文云。若尔喻言应非异分。显因义故。论即答云。事虽实尔。是故法师作如是释。今详法师错解论文。论文意者。因第二相于同品中定有所作。其第三相于异品中遍无所作。及其两喻。同喻之中。所喻即是所作无常。能喻即是声上所作。合此三门以为喻义。异喻既以常非所作以为能离。并声所作是其所离。还以三门以三门以为异喻。是故应知。因后二相但是两喻各少分义。所以论云。事虽实尔。此谓实尔少分体同。非谓二相即两喻之全分也(云云)。
  以此释可难证文也。
  略纂二云。
  故今解云。相者义相。第二相因但取瓶等一分所作。第三相因但取空等一分非所作。不取二因所依之体为后二相。故无前过(云云)。
  问。遍是宗法性。若望能别宗者。有何过耶。进云。有两俱不成失(云云)付之。若立声无常之时。诚可有此过。若立声常之时。岂有此过耶。常住者是所作性故也。如何。
  疏云。此共许因唯得遍是(至)不欲成宗有法故(云云)。
  明诠导云。言因犯两俱不成者。意云。遍是宗法性者。有法宗非法宗也。若法宗者。因犯两俱不成。立敌两俱不许所作性因于无常上有故(云云)。
  先德云。疏文就一相义说。即古师之义也(云云)(如别纸抄之)。
  问。声无常之量。可有如是成立于有法之义耶。两方。若有者。违断文。若依之无者。疏释云。如是资益有法义成(文)如何。
  问。若以遍能别宗名遍是宗法性者。可有两俱所依不成失耶。进云。有他随一所依不成失(云云)付之。立敌共不许所作因为无常宗。可有两俱所依不成失。何云随一耶。
  疏云。
  理门颂云。有法非成于有法(至)有法之法。非法法也(云云)。
  邑记云。疏凡所立因皆有似随一所依不成者。谓所依不成中有两俱随一。宗中之法一许一不许。其不许者。因无依故。非实随一。故置似言。以实随一据有法故(云云)。
  准此可有或本不同也。
  今案。约不相离性能别法宗。说立许敌不许之故。有随一所依不成。次义约极成能别。明两俱所依不成欤。
  疏云。有法之上所有(至)则因体是(云云)。
  又云。宗中所陈后能(至)非别后故(云云)。
  准此等文。以不相离性之能别为宗法也。不相离性能别宗。在极成能别故也。又又可案之。
  第九帖口表纸里。
  略纂上卷奥云。
  此纂中云。同同喻者同异喻也。现现者现量也。智周师等此中亦有如是文皆准此知也(云云)。

因明大疏抄卷第九(终)

(宽文十三年癸丑三月朔日。以原本一校了。二月念九日三月初一日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