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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林第二十二。

  河临。
  一支度(桂林)。
  大船一艘(坛所料)。
  编合二艘为一船(但舟广者不可编者。圆支度云。并结两三云云。付板敷云云)。
  厨船一——(圆支度云。拔加入佛具船)。
  护摩坛(方四尺二寸。圆云。五尺云云)。礼版一面(可有半叠)。胁机二前。坛敷布一——。阏伽坛供等七前(四面)。
  或时云。阏伽二十八前(云云)。或时云。米十石五斗(一濑一石五斗之内。坛供并杂人等食也云云)。
  油七升(一濑一升定)。
  或时云。油三升五合(烧油二升一合御明一升四合圆云。油三升云云)。
  灯械五。
  或时云。御灯楼四具(云云)。
  护摩支分七具(或时不载之总米内有之故也)。
  锡杖四棒法螺四口金刚铃四口(若立定者可用例铃云云)。小大鼓一面(可有拔)。打磬四(或时云。一口)。
  铁人形。檗人形。藁人形(各七枚)。
  或时云。各四十九枝(云云)。圆云。一尺蘖二十枚等(云云)。
  菅拔七枚。解绳少少。大幕一帖。铺设少少(或时云。叠四枚云云)。三类形七具。松。铁末。毒舂。谷。续松少少。中臣祓僧一人(伴僧之内)。苏。蜜。名香。御衣(若有僧主者等云云)。
  或时云。
  坛供四面(但五十六坏。一坏料五升果子五十六杯)。饼同前。羹同前。阏伽二十八前。橛四枚。标木二杓一具。五色糸。弓四。箭四。镜四。小刀四。香炉一。打鸣。洒水三(各加散杖)。六字经。结线。灯心少少。出器(大小)。胡麻一升。芥子三合五勺(每度半合)。粳米三合五勺。熟五谷。生五谷。饭。盐。花。香。名香。丸香。乳木七具。薪七束(松七把)。三类形七具。散米七具。箸一。帚二。阏伽桶(加杓)。折敷二枚。
  里书云。
  私云。大和尚曰。定心和尚申请阴阳师令读中臣祓。大原以伴僧令读之。两人共随谷面受。其说不同。可随宜欤。
  若申请阴阳师者消息礼纸可申。其旨不可载支度矣。
  见定心房现修之时日记。阴阳头贺茂道言朝臣。敕使等乘别船。令来。御衣者预阴阳师是即陆上御祓摩物料也(云云)。
  御衣事。私云。大和尚曰。檀主来临者。不可具之。不来者可具也。
  承历四年(庚申)九月十一日。圆融房法印于桂河奉为。公家。被行河临法。助修十人(被申请二十人敕之十人云云)。行法船一艘(编舟八艘为一艘)。助修料舟一艘(合六艘)。从僧等舟一(同)。厨舟一(同)。御舟屋形高五尺余六间也。舟指八人也(已上)。
  教记云。
  先支度可出之。
  注进。
  六字法河临一夜支度。
  大船一。
  编船二可为一欤。舍形张一丈。长三间。高从栋下六尺许。护摩炎无危程。
  船装束(大幕二帖。叠六枚。莚荐无障引围之。承仕等相共可沙汰之)。
  厨船二(舍形并荐等可引围之)。
  护摩坛一面(方五尺。高八寸炉桶可有之)。礼版一面(方二尺五寸。高七寸半叠一枚)。胁机二前(广一尺五寸)。灯盖四名香(如前)。苏。蜜(各少少)。五色糸。铁人形四十九枚(长五寸广一寸)。蘖人形四十九枚(长广如先)。鹿皮人形四十九枚(若蒲若藁)。菅贯七枚(以菅可造之不可用茅)。解绳少少。折敷九枚(之内二枚阏伽料也)。小大鼓一(桴二可有灯台可有之)。大宝螺四(私云。借求不可凭被下之)。金刚铃四。钲鼓一(桴二可具之)。坛供料米七石(濑别一石)。御明油三升(之内一升厨船二燃料)。坛敷布一端。炭一俵。
  伴僧十人。驱使七人。见丁二人。净衣(白色)。杂人布净衣(如常)。
  但御修法不经数日者。不可入支度者也。
  续松七十把。
  人供御修法一夜料可被下之(七坛行法故。当二日余一时须被下二日料哉)。
  右支度注进如件。
  年 月 日。行事大法师。
  阿阇梨位(ㄙ)。
  支度端书可云。船行事并伴僧一两人相具。自日。赴河点定。七濑可立标(如竹物七筋可用之)。晚景始行法。未明可修毕矣。
  一道场。
  第六日后夜时了后。阿阇梨番僧承仕檀越杂人等相共。临河乘船。以幕引围。坛所中心置护摩坛(其中心置叶火炉。师云别可涂炉)。阏伽一前并护摩支分等安置之。或时四前(云云)。可随形欤。
  向坛奉悬观音尊像(云云)。
  师云。坛所观音奉渡也(云云。南师说同之)。但储别像可宜欤(云云)。幕外立大鼓二口。净人可击之。但小大鼓一口。可随宜欤。

  一日时。
  问。定第六日后夜时了。可赴河欤。
  师云。不可必然。第五六七日间可择吉日也(云云)。
  又本记云后夜时毕可修。犹初夜时毕可赴河也。昼极揭焉之故也。后冷泉院御时。于大井河被修之日。东寺僧侣河边杂人等成市览之(云云)。仍可有惮也(云云)。
  里书云。承历四年圆融房被行之时。己初被始。申终结愿(云云)。
  一行法等事。
  记云。第六日后夜时毕后。临河等(云云)。
  师云。初夜护摩了后供养以前赴河也。河临事了。还归坛所之后。修三摩波多分也(云云)。后日说云。初夜护摩如例。回向等了。后可赴河也(云云)。

  此指图只大略许也。不为规。如此事随时可许。以便宜吉先耳。两记共无之。私所入也。
  私云。河临时。船坛本尊。定心和尚。悬观音。大原僧都。悬天王。可依何说耶。师云。师阿云可悬观音也(云云)。
  长久四年决意。
  或人云。归坛处之后。重修护摩(云云)。可寻之。
  今案安镇作法。有其仪耳。
  教记云。师传曰。河临当日后夜日中时。如例回向等之后。赴河。此定以河行法可为初夜后夜之二时也。而大原僧都乍禀受此师说。初夜时亦修赴河还坛所被行后夜日中之二时。仍承之一门只如此修来计。思以坛所之时。慥满二十一时以河行法别数为可思。依之初夜时亦行早早超河秉烛始未明可毕也。下第七濑赴事共沙汰了。实检系圣观音船向此次第上濑修上也。河临之事由。略可启白。
  供养法护摩读经结线(如坛所)但结线不可通三度。
  已上教记。
  师云。第七濑。
  先供养文。唱礼。九方便。次略供养法(十八道)。次略护摩五段(南师说。护摩只火天·本尊二段也云云。私见禅定僧都诸坛合行作法火天加曜宿。本尊加护诸尊之说。云云。以之可润色欤。北师说。火天本尊也云云即之北说尤可也云云)。
  此间助修读经诵咒结线洒水打金唱发事等如常。每濑三卷三百反三结(云云)。或一结(云云)。结线用不二说相分。虽然必可结线欤(云云)。
  于豫州所修给之河临。不结线(云云)。
  次护摩了后。助修一人(读中臣祓)。一人令解绳(本记云解功绳)。中臣祓毕。伴僧四人诵六字咒(振铃)。四人亦诵咒(振锡杖)。四人吹螺。一人(无间打磬诵咒)檀越应发响。即取铁等人形各七枚。取合摩自身人形吹系息置之。即有一人。茅一枚被坛越(如六月礼。后越)。然后以散米散人形上即解绳菅拔人形投入河中。已上面授说也。本记意亦同此意。而先日所下赐口决说。长久四年护摩间中臣祓等(云云)。
  本记云。阿阇梨伴僧等皆怒音瞋目内慈悲数唱吽发(云云)。
  教记云。护摩了后。番僧等可掌事等兼差定护摩了可相待之。
  十人定。中臣祓一人。振铃一人。螺吹四人。鼓打一人。金刚铃二人。钲鼓一人(已上十人)。
  护摩了。坛拂了。阏伽等如本取居程差定人人桴取设螺当口相待程阿阇梨乍坐礼盘向高声出迦知等声付中臣祓打出读合鼓螺等乱声。口高声唱法知等吽发。外现怒相之。内发慈悲心。中臣祓解绳了后。檀越八铁人形·蘖人形·藁人形取合摩自身息气吹人形然后置之。一人以菅祓被檀越颈后身下祓出后サマニ超。如此三度后散米散人形上坛所立镔铁刀以切菅拔解绳·人形等取加置折敷投入河左(东方也)。入河止向等修后供养乃至发遣了。佛供等取出吹濑料坛供阏伽取置了指船令上。次濑○着。次上濑了又如先修法等也。
  次后供养(助修唱●)。赞(四智)。发遣等(如常)。
  里书云。
  师曰。以坛所立刀切菅拔事。大原·定心等说不见之。坛所立刀是结界欤。然者行法中问令拔者惮多。况国随口传中云。七濑拔时。以镔铁刀置河右也。人形置河左(云云)。尔者以件刀。可切之。不然者其刀无用也。但左右者是阴阳师之左右欤。更可寻之。仍支度可载用刀也。有阴阳师者。以彼可令切之也。
  师曰。大奴佐振有咒(云云)。
  或阴阳生云。南斗北斗三台玉女。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前后翼辅急急如律令(其咒也)。私案云。咒诅诸毒药等。一行可用之。密诵之努力努力不可闻人。穴贤穴贤中臣礼事。
  或云。觉大师传此河临给者。中臣祓倭语也。如何之(云云)。先祓作法。自唐云相传。自上古所知也。于此朝。成倭语。又不可难事欤。吉备大臣自唐。
  大和尚曰。注中臣祓云。素戋乌尊犯天罪之时。令天儿屋命。以掌其解除之大淳辞。厥后皇孙天降之时。五部之神陪从而天儿屋命其一也。即中臣之远祖也。故中臣忌部历世相承供奉其议矣。
  大唐无礼作法者。何于本朝。此解除法付祓名耶。彼朝定有其文言欤。但虽有。中久任国云古风。用此祓文不可难欤。更可寻访之。
  礼(去——云。苦计反。三月三日河上浴而欣。目契。所以却灾也)。
  祓(去——云。方睇反。福也。三月上巳。于水上浴除垢秽也。又音弗)。
  上巳者。私云。汉书云。三月上巳。官人皆禊于东流水上。鄙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日。于添洧两水之上。执兰招魂拂除不祥。晋书志云。季上巳。官人及百姓皆禊东流上。自魏以后。但用三日。不以上巳。曲水之游是也。
  圆融房于濑濑一结合七结也。前行法之间九十三结(云云)。
  圆融房三段。
  火天(但合曜宿)。劝请诸天总印咒。烧供火天真言三杓。曜宿真言各一杓。乳木三把(各三支)。
  本尊段(合诸尊段)。本尊真言只百反许可诵之。合三种物只百反许可投之。若当段物百反。余物各二十一反可投之。但从始合投宜欤。乳木二十一支·三支·乳木三把。诸尊段料可投之。诵延命真言。古吕草可投之。本尊段末可烧三类形。
  世天段(如例)。先欲修此行法者。可成此观念。厌媚咒咀等之起。是偏无始。彼此爱慢妄执颠倒起仍入本尊平等慈悲三摩地。无始厌离虚妄心。悉钩召引入本尊三摩地摧彼解脱。令归入本尊真如一平等理可想也。如此观念法验定显欤。少起横心修定不吉欤。能能可观念。是最极秘事也。世天段时。必诵十二神将咒。一杓可供之。其所以者。诸厌媚咒咀作法。离十二神。无作之。十二神祈厌也。仍必十二神总可供之也。
  又世天段初可诵不动咒。是为护身也(云云)。又未被始行法前。略神供一度又七个度行法之后。又修神供(云云)。又濑濑间行也。依河便宜也。
  已上圆融房说(静算面受记之)。
  承历三年九月三日。或人面受井房说云。七濑者。随河便推量可移濑濑也。其濑濑间一町欤。若一町余欤。从下至上。第七濑。从船下可归也。归下始濑等。颇不宜事也(云云)。已上。
  一次濑濑事。
  作法如上。但亦五悔许(云云)。
  教记云。七濑护摩了后。相应物烧灰小许取可将还。七濑行法亦修未明毕还坛所可行后夜日中也(相应物灰小许河临灰取加可置之。破坛了。慥可令入流清河也。努力努力)。
  一洒水事。
  长久四年决云。六字并河临时。洒于檀越不用之。又先师不用之。但檀主来可洒之(云云)。
  教记云。若檀主不来者。标物洒水菅拔等スヘシ若檀主虽来不乘坛船。在别船者。标物洒水人形等。菅拔彼别船持渡シテ可令为也。
  一衣服事。
  长久四年决云。若有檀主。菅拔狩衣脱副(云云)。面授云。不用衣脱(云云)。
  一上下濑事。
  长久四年决云。可寻世法(云云)。
  后日面授云。自下濑至上濑修之也。若自上至下有流留物之故(云云)。
  故惟范阿阇梨于东三条殿池修之。世人云。池临阿阇梨。又从上至下修之(云云)。
  一作三种人形本色代物事。
  阴阳家七濑祓。此三种人形用之与今不异(云云)。
  铁(是本也。若无铁者可用行。但不可削皮。下付皮可作也。似合耳)。
  蘖(是本也。无替用物云云)。
  藁(展转之末也。本用脯。无脯者用鹿皮。无鹿皮者用藁也。鹿皮求之不难。仍可用鹿皮人形也)。
  一三种人形重样。
  三种人形一枚取三枚。上蘖。中藁。下铁重。重时有咒(云云)。一人形三反咒三枚合九反也。诵咒重了中结合扇骨样引坛前向诵咒。是人形入魂咒也。唵悉多唎也娑婆呵。
  引互形。

  以一结一度抚之一濑七抚也。一濑三七二十一枚人形了。
  一菅贯事。
  阴阳家无本文。只是此国旧习耳。
  一读中臣祓作法事。
  读间大奴佐振读之。大奴佐以纸作之非法。麻用。大奴佐振有咒(云云)。
  一解绳事。
  藁不法也。ツルソヲ可用之。七濑祓时。以镔铁刀置河右。以人形置河左(云云)。七濑祓。本是一人所作也。末代以七人被行之。一人勤时从下濑始之(云云)。
  已上五事。自教记之中抄之。和尚会阴阳头安倍国随朝臣被寻闻之(云云)。
  私云。依何文。修河临法耶。
  师曰。未得本说。只师师口传来也。依之师传云。大阿阇梨(谷也)云。昔慈觉大师于大唐受此法。殊秘之给。归朝之后。广不流传。只大师门迹传受此法(云云)。实弘法智证等门叶皆不知之而已。
  私云。觉大师于大宗。随何师令受习给耶。
  师曰。见巡礼记。其旨不详。但谷随静真受学此法之时。静真以右状所教示也。传法人是有浮言耶。
  静真于谁人。所受学之耶。
  师曰。觉大师秘藏之始。欲绝而静真于木寺喜胜内供之许。传受之(云云)。
  木寺喜胜内供何所人乎。
  师曰。未详。木寺有二。一在仁和寺。一在深草边。而东寺人皆云仁和寺木寺。仍山六字法东寺为本也(云云)。此言不然。东寺谁人行此法耶弘法大师更不传之给。喜胜知河临实是我山人也。虽自门人。依缘住他所。古今常例也。此事与故宽运僧都相论得胜毕(云云)。
  私云。六字经法旨趣如何。
  愚案。若是观音本誓咒咀返却还着本人。其秘密深甚行仪欤。河临者。其中正作成就之时。作法欤。
行林第二十二。六字下。

  享德四年六月八日于西圆寺圣门院以石山寺本令书写毕。
  承应二年三月二十四日以二尊院本书之毕。
  舜兴。
  元禄十六年癸未三月下旬书写之。
  严觉洪道。
  享保十三戊申年于出云寺书写校合了。